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23-10-13 00:03:52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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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XX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主题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对XX县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向县工信局了解了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到5个民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到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解座谈,主要从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减负、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深入了解了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所存在的困难、问题,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营经济运行情况

2022年,全县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233.3亿元,同比增长8.7%,占GDP的比重为90.5%;第一、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分别实现增加值25.95亿元、92.48亿元和74.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9.4%和9.9%。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41.99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民间投资58.2亿元,同比增长35.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5.1%。

2023年1—9月,全县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74.39亿元,同比增长8.9%。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17.52亿元,同比增长11.7%。截至9月末,全县现有民营企业5513户(其中,今年新增394户);实现民间投资42.99亿元,同比增长50.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91.1%;社销零85.22亿元,同比增长11.3%;实现民营经济纳税5.09亿元,同比增长1.4%。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减负方面

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截至2022年底,XX县涉及2个县属国有企业拖欠93个民营企业的97笔账款共计7124.55万元。2个县属国有企业均制定了具体的“清偿”计划,落实了清偿责任主体,逐一分析了拖欠账款形成原因,初步形成了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9月底,2个县属国有企业已清偿3979.52万元,还剩3448.03万元已制定了清偿计划,清偿率51.90%。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有资金来源的项目,由于我县扶贫攻坚、污染防治等财政投入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拖欠;二是部分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长时间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导致拖欠;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拖欠国有企业资金,导致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四是国有企业自身资金不足,且在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导致拖欠;五是个别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涉及经济纠纷长期未决,导致拖欠。

2.严禁违规向民营企业收费。

XX县财政局根据上级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张目录清单为依据,公布在我县执收的收费项目并动态更新。在中央、省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后,及时通知执收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并在5个工作日内修订目录,在部门网站和收费场所公示;20239月,县财政局联合县发改局印发了2023年度XX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个目录清单。目前,我县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23项,较2022年减少1项。2023年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项目为11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项目17项,较2022年减少2项;严格落实国家、省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各项政策,严格执行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20239月,我县开展了向民营企业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未发现有违规向民营企业收费的情况。

3.对涉企保证金进行清理。

2023年上半年,XX县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照《XX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开展了涉企保证金自查自纠,根据各主管部门上报县财政局的自查情况表反映,均依法依规设立相关保证金,无任何变相设立保证金的现象,无擅自提高收取标准的行为。如: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23〕4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文件要求,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中预留;政务服务中心为积极响应国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今年初,对企业操作错误出现的系统异常保证金、手工缴费保证金开展专项清退工作,将相关企业名单和通知发布到XX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告知企业尽快办理退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的建设工程固定价比选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涉企保证金项目,均通过“XX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系统缴纳,在项目开标结束后法定期限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完工验收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2022年12月,XX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县国土局、发改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等9个部门开展了涉企保证金清理情况调查。截至2022年11月底,县国土局等9个部门涉企保证金账面余额9023.99万元。其中:国土局各项保证金合计1397.10万元(履约保证金142.53万元、地质环境保证金408.85万元、耕地复垦保证金815.72万元),发改委投标保证金5.93万元,交通局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2431.71万元,财政局灾后重建项目履约保证金73.88万元,人社局民工工资保证金1133.92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等1004.72万元,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无涉企保证金。

调查发现:县国土局收取耕地复垦保证金815.72万元不属于《XX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范围,应进行清退。2023年2月,XX县自然资源局退还了企业复垦保证金11.21万元。其余复垦保证金804.51万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XX县自然资源局正在联系土地复垦义务人,及时到与该局约定的银行开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账户开立好后,该局将已缴的复垦保证金转入专门账户,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复垦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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