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调研报告

2022-08-03 23:00:34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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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日益成为政界和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部署之中,成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具标识性、原创性的理论与实践命题,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在市域层面的空间表达,既具有国家治理“规定动作”的普适性,又具有市域社会治理“自选动作”的独特性。如何揭示和诠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范畴的科学内涵及其质的规定性,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谋略、政策、规则及行动提供智力支持,从而为在市域范围内压实治理主体的治理责任、凝聚共识、调度资源、释放潜能、激发活力提供学理支撑?如何运用市域资源禀赋、制度安排方面的比较优势,妥善处理市域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县域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为市域治理在把握机遇、有的放矢、谋划政策、实施行动方面精准发力,有效发挥市域社会治理承上启下的地位及其功能作用?如何使中央有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战略布局在市域范围内精准对接、有效展开,形成市域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有序衔接,市域社会治理与县域社会治理有效互动,市域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为落地,从而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拓宽渠道、提供新的路径选择?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尝试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角度提出些许见解,以求教于同人。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一)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及特点

市域社会治理是由“市”“市域”“市域社会”“社会治理”多类范畴所构成的一个范畴体系。在公共行政管理话语体系中,“市”通常被理解为一个行政区划概念;在法律范畴内,“市”被定义为由法律制度框架所界分、确定及其职权分配所构成的权力运行体系。依据行政区划级别的不同,中国的市可以划分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由于地级市具有一定规模,在中国的市中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是一个特定的行政层级,其治理事务具有特殊性。为此,我们认为应该从地级市这个层面理解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市”,即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

市级行政区是连接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的重要纽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市域的具体理解,学界有两种比较典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市域”是一个城市概念。由于市域与县域相对,而县域包括了农村部分,“市域”则是指市级政府所辖区域内除了县域之外的部分,也就是城市区域。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域”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是指以地级市为行政区划所确定的区域范围,包含市、县、乡、村在内的所有区域范围。笔者认为,市域不仅是一个城市概念,而且是一个地域概念,其既包含以行政区划范围为基础所确定的地域范围,即地级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地域范围,又包含城市及其市辖区域的县域范围。由此,对市域社会的含义可概指为“以市为行政区划的地域社会”,其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综合性、集聚性、扩散性等特征的社会系统,是一个功能比较完备和健全的社会系统单元。依据市域的地域范围,可以将市域社会总体上划分为两个系统,即城区社会和县域社会。

目前法学界、法律界对于社会治理的解构一般按照法制度经济学视角划分为多元主体的结构系统。结合公权力大系统之中的政法综治子系统的职能及其运行机制,笔者认为,社会治理概指在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位阶下,“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①进程中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一系列活动及其过程。它要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功能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逐步形成,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相互融合(以下简称“五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逐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跃上新台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到21世纪中叶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全面建成。②作为社会治理大系统之中的市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活动在市域范围内的逻辑展开,是社会治理理念确立、社会治理目标细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实化、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型、社会治理政策行动提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践表达。其具有如下特征。

(1)治理结构的层级传递性、相对单独性、对外开放性。市域社会治理处在国家治理与县域治理及基层治理的中枢地位,其职能体系与上下层级结构之间构成密不可分的衔接、传递与实施体系;其自身区域范围、制度结构、资源禀赋及其治理空间确定性对自身治理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具有相对独立运行的特点,因而表现出治理决策过程的“游刃有余”,治理效能则呈现由中心点向边缘传递辐射而形成同频共振的递增效应。市域社会治理具有层级结构运行特点,还兼有层级范围内扁平化管理的开放性,这使市域社会治理能够获得更多的治理资源及其信息,常常因分享外部传递的治理经验、政策、方法乃至立法经验,以弥补自身治理资源禀赋的不足。这三个特性的交织互动使其能够获得更多治理资源的投入,有效分散治理过程中潜在的或正在滋生的或突发的治理风险,节省治理投入成本,减少因治理层级众多、区域空间相对狭小、治理空间封闭导致治理效能的执行成本、协调成本、监督成本,破解市域社会治理“边际收益递减”难题,实现治理效能的“帕累托次优”状态。因此,其治理经验和治理模式,常常被党和国家作为推动全局性治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行动或治理方案。

(2)治理资源禀赋的独特性、可相容性、效用放大性。市域要素资源禀赋不仅决定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质量和可持续性,而且影响和制约市域社会治理的方向、重点、规划、行动、政策及其效能的实现。任何违背治理资源禀赋独特性规律、人为放大治理的主观设想,都会受到治理规律的惩罚。在中国现阶段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阶段性同质化的条件下,各独特的市域治理单元要破解的难题,是从实际出发,形成市域各具特色的“民呼我应”治理方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例如,湖北省武汉市水资源禀赋丰富,因城市规划发展的“短视行为”所带来的社会治理诸多难题,以及突发事件风险的显性化问题,成为其“民呼我应”治理的新话题,即唯有治理方略的现代化与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城市发展统筹谋划,方能破解武汉内涝导致“威尼斯”现象频繁出现,从而有效预测预警预防权力机关运行停顿,公共交通秩序混乱,市民生活失序,局部地区人身、财产、公共秩序骚乱现象滋生等难题。又如,海南省曾发生春节期间因应对气候变化出岛交通设施贫瘠问题失策,导致数万人数日无法“出岛”的全球典型性公共安全危机,其破解治理出岛显性危机难题,需要具备全球视野、大数据思维、综合性、系统工程多维结构的治理模式方能实现。

(3)治理空间的多维性、区域的叠加性、效度的互动性。就市域治理而言,其管辖范围内聚集了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产业、金融、商贸、人流、物流等各类治理要素,具有完备的党的组织、政府、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同时兼具城市与乡村两个系统,是一个相对完整、开放互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社会治理生态大系统,因而在空间上是多维的。其居住空间、生产空间、交换空间、生活空间、街头空间等的独特性与交织性,增加了市域城区治理的难度。

(4)治理规则的融合性、政策的引导性、地方法制创制的引领性。一方面,市域层面拥有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问题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资源体系与动员能力,具有地方立法、主导发展规划,以及灵活选择治理模式等治理方式有序转换的调整空间。另一方面,其直接面向基层,对社区治理需求信号、治理难点及治理隐患能够及时捕获、反应敏捷,因而制定的治理政策、规划、方案、措施,及其治理的针对性、及时性、效能性能够协调平衡,防止顾此失彼;在探索“五治融合”①治理体系的创新方面,更具有国家法实施,地方法跟进,社会自治法规范,行业规章协调,城市公约、社区公约、道德规范融合的条件及其优势。

(5)治理目标的坚定性、方式的适度性、谋略的灵活性。伴随都市化进程的加速,市域社会治理面临各类新问题、新难题,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老龄化社会加速;城市发展过程中围绕工业、教育、医疗、民生等空间发展布局的“短视行为”带来诸多治理难题,如环境污染,食品卫生安全风险突出,弱势群体的生存与保障问题凸显,“城市病”问题理不清剪不断,管理体制机制缺陷滋生自然犯罪、超自然犯罪以及卖淫、嫖娼、赌博等易发高发,城乡接合部管理缺位使恶势力、黑社会故态复萌,社会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在市域范围内持续呈现。面对这些市域社会治理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既不能简单模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治理模式,又不能沿用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所固化的治理方式方法,因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城乡要素资源有序加速融合、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性急迫性凸显。这需要科学谋划治理目标,设定与市域社会市情、社情、民情相适应的路线图、时间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最恨、最烦、最难、最急、最盼”(以下简称“五最”)问题出实招、见实效。与此同时,市域相对于国家层面,在政策的试错性上具有更大的容错空间和转圜余地,应当鼓励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及核心要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各项管理活动,形成了一整套与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相匹配的社会治理理念、策略、政策、制度及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传统的管理理念、制度、方法呈现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状况。为此,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同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社会管理”的概念。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四个加快形成”③的部署,强调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安定和谐”。2016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给全国综合治理江西现场会的致信中明确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下简称“四化”)④。2017年9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法综治工作“双先表彰会”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强调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建设。⑤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城市治理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根治“城市病”,提高城市生命力,推进城乡要素资源融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出了城市发展与治理的系列经典观点。⑥可见,治理已成为党的最高决策部署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范畴,已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经济领域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由基层治理向市域治理,由国内经济社会事务治理向参与全球治理等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扩展。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大战略;把握“公共安全、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公正公信、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命脉;应对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对接人类治理文明体系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大主题所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范畴、新命题新论断,是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完备、逻辑严密,体现成熟哲学方法与鲜明实践面向的科学理论体系。这套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治理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人类治理文明规律的理论升华。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理论及其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是指导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的提出,对于践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意义重大而深远。何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笔者认为可以界定为:它是指承担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在统筹组织领导和推进市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进程中,依靠公权力系统、社会自治系统、市场运行系统,运用法律法规、制度规则、自治章程、城市公约、乡规民约、道德规范等方式和手段,在公共安全、社会矛盾、网络安全、文化生活、社会心理服务、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公共秩序等“社会治理公共品”方面,更加充分更加均等更加精准更高质量地供给,从而有效调整社会关系,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全面实现人的现代化,形成城乡要素资源融合,城乡发展与治理一体,市域发展规划与市域治理方案统筹,市域治理与基层治理衔接,和谐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现代化同步,市域、县域、基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治理功效同频共振,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市域特点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持续治理行动及其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实施过程。

(三)市域社会治理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的核心。就是凸显“红色引擎”,彰显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统领体系地位。治理的格局是“共建共治、共管共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担当、公众参与、基层响应、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2)治理的方式。就是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五治融合”,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融合的体制机制,破解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规则壁垒,形成“政治统领、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智治支撑”协调互动的治理规则体系,有效预防预测预警和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金融风险、生态环境风险,以及有效处置和应对市域内破坏要害设施与重大突发事件,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康宁、生态优美、人民安居乐业。

(3)治理的资源融合。就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有效破除制度壁垒、规则冲突、资源垄断、体制困扰、机制障碍、保障束缚、各自为政、部门利益至上等影响和制约治理资源融合的难题,根治市域治理“灯下黑”问题,优化市域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法治资源以及域外资源配置,形成“民呼我应”,“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等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释放市域治理资源融合的效能。

(4)治理的目标。就是推进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下简称“五个现代化”)①,且须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加快城乡要素资源融合、城乡发展一体,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市域治理与基层治理衔接,城市发展与市域治理协调,和谐社会现代化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现代化同步,市域、县域、基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新路子。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正当性与可行性检视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释放承上启下治理优势的必然要求

我国正经历并处于全球人类发展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实现传统“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向“信息社会文明”跨越的大背景下,城市的数量、规模、人口急剧扩张,特大城市以及城市群发展迅猛。社会治理则呈现从“社会控制”“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现代化三重转型并举的进路。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将国家治理向市域层面延伸拓展,夯实国家治理的县域、乡村、社区之基,实现由党和国家的治理理念、谋略、政策、制度、规则、行动、目标、绩效在中央、省域、市域、县域、乡域、社区六个层级有序有效有力贯通,从而使市域治理社会关系协调,治理规则融合,治理活力迸发,治理效能良好,人民群众对市域社会治理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被急迫地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被赋予新时代的丰富内涵。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迈入新时代,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要求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去认识、去谋划、去部署市域社会治理,实现在国家治理综合统领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教育的基础性平台和复杂系统,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策逻辑、政治逻辑、制度逻辑、实践逻辑在市域范围内的展开,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这一治理层级内容的强化和拓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宏观行动进程的一个重要节点。另一方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夯实国家治理大厦的根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及其实践的优越性与磅礴伟力。

(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引领、推动作用。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统领和龙头。社会治理的难点在基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在市域。从市域层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基层社会治理范式转化和创新的突破口。一方面,市域层面具有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①,还具有地方立法、主导发展规划以及灵活选择治理模式的政策空间,这是基层社会所不具有的优势。另一方面,市域治理作为区域治理的龙头,其政策、策略、规划、方案的初始材料来源于基层,选取基层的实践样本,反映基层的治理需求,又由基层实施并检验这些政策、策略、规划、方案的灵敏度与实施效度,从而为市域决策检验校正及治理理念、策略、方案、方式的创新提供不竭动力。这种由一般到个别、由个别到一般的循环反复的辩证逻辑运动,使市域治理与基层治理密不可分,从而释放市域治理决策行动在回应社会治理需求、预防社会治理隐患、处置社会治理难点方面的活力,具备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现实可能性,可以有效避免基层矛盾向上传导堆积,小问题拖大拖炸,损害基层执政根基。

(3)传统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低效能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矛盾,迫切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治理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要把人民群众当作治理的主体,而非管理的对象。在实践中大部分城市依然延续“以居住地管理为核心”的传统管理模式,习惯以行政管理体系覆盖城市治理领域,以运动式管理的被动方式解决城市社会治理难题,现代化的治理理念、模式、体制机制并没有有效确立,治理效能呈现“边际递减效应”。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型跨越之际,传统市域社会治理模式的不适应性被急剧放大。为此,改革不适应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困扰、保障性束缚,加快构建市域治理体系,消解传统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低效能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被提高到应有高度。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应对现代治理难题的关键举措

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三重跨越转型的当下中国,城市呈现出农业文明时代“熟人社会”、工业文明时代“陌生人社会”,以及信息文明时代“网络人社会”的多重复杂、交错交织的样态,社会领域各种矛盾交织交错,社会治理新旧问题叠加爆发,线下风险与线上风险纠缠扩散,环境污染、征地拆迁、下岗就业安置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实施触及区域发展、产业结构等深层次社会矛盾,改革进入“深水区”所面临的社会治理领域的矛盾呈现出不可预测性、不可控制性,农业人口的大量迁徙导致“市民化”加速转型,进而暴露出市域社会治理在外来常住人口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短板,由此引发诸多社会治理难题,呈现出多领域的治理薄弱环节,因此,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刻不容缓。这些治理薄弱的环节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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