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知识手册

2020-12-09 12:42:53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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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知识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习近平反腐金句选编

第二部分:王岐山反腐金句选编

第三部分:十八大以来常用的100个反腐名词

第四部分:纪检监察业务名词解释选编

第五部分: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清单

第六部分: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刊发的6篇署名文章

2014年11月3日,《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

2015年8月21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10月23日,《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2016年7月19日,《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2016年11月8日,《全面从严治党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

2017年7月17日,《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

第七部分:十八届中纪委二至七次全会工作报告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聚焦中心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面从严治党 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第八部分:十八大以来常用的廉政法规选编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修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10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


第一部分:习近平反腐金句选编

1.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2.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3.我在这里跟大家语重心长嘱咐,要操这点心,家里那点事有时不经意可能就溜过去了,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干部子弟也要遵纪守法,不要以为是干部子弟就谁都奈何不了了。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做给老百姓看。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6.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坦诚相见、开诚布公,让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空气的清洁剂,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党的各级组织要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7.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我们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8.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

9.对领导干部来说,除了工作需要以外,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省下点时间,多读点书,多思考点问题,油腻的食物少吃一点对身体还有好处。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10.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1.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被老婆“拉下水”、被孩子“拉下水”、被身边秘书和其他身边人如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200余名县委书记学员座谈时指出

12.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13.同学、同行、同乡、同事等小圈子聚会也值得警惕,搞不好就会形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小圈子。到党校学习一段时间,同学之间很自然会形成比较好的关系,但如果刻意说我们是党校第几期、是一个班的,称兄道弟,甚至政治上形成一种互相支持的关系,那就不正常了。

——2013年9月23日-25日,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

14.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

——2014年1月14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15.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发表讲话

17.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18.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19.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20.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21.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啊!

——《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22.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23.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这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24.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6月30日)

25.我们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30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日

26.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27.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0页

28.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1月9日)

29.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员干部携款外逃事件时有发生。有的腐败分子先是做“裸官”,一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有的跑到国外买豪车豪宅,挥金如土,逍遥法外;有的跑到国外摇身一变,参与当地选举。这些年,我们追回了一些重要外逃人员,但总体看,还是跑出去的多,抓回来的少,追逃工作还很艰巨。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讲话》(2014年10月9日)

30.纠正“四风”面临反弹压力。我们从抓作风建设入手,制定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惯很难扭过来,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卷土重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对顶风作案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曝光,通报全国。古人讲“以戒为固,以怠为败”。狭路相逢勇者胜,纠正“四风”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打赢这场斗争。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31.“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32.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11月1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

33.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34.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35.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132页

36.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2页

37.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一个十三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49-350页

38.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页

39.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40.严明党的纪律。“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了纪律规定,加强了执纪问责,效果是好的。同时,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41.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42.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43.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44.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2012年11月1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1页

45.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4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47.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这种体制机制改革既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48.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49.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50.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51.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个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全党同志一定要从这样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从思想上警醒起来,牢记“两个务必”,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52.为什么要聚焦到“四风”上呢?因为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党内存在的其他问题都与这“四风”有关,或者说是这“四风”衍生出来的。“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政治局首先抓改进工作作风,也是这个考虑。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3-314页

53.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解决“四风”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4页

54.解决“四风”问题,要标本兼治,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治标,就是要着力针对面上“四风”问题的各种表现,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治本,就是要查找产生问题深层次原因,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抑制不正之风。各地区各部门“四风”问题表现不尽相同,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一点,有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一些,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55.要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56.抓常,就是要经常抓、见常态。作风建设,重在经常,必须常常抓。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作风建设贵在常抓不懈,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把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经常分析班子和队伍作风状况,经常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干群关系状况,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57.抓细,就是要深入抓、见实招。作风建设,重在抓细节,必须环环抓。老百姓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春江水暖鸭先知”,有没有变化,老百姓体会最深。所以要从细节处着手抓,养成习惯。如果对工作、对事业仅仅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过得去,大呼隆抓,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问题就会被掩盖。相反,提高标准、从严要求,自然就会看到差距、看到问题。抓住了问题也就抓住了具体。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58.抓长,就是要持久抓、见长效。作风建设,重在持久,必须反复抓。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抓好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作风问题往往抓一抓就好一些,放一放就松下来,存在一个很艰难走出来的怪圈。这么多年来,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变本加厉了。症结就是没有抓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集中抓的时候雷霆万钧,平时则放任自流。所以,作风问题必须抓长、长抓,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59.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也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那一套;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成为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绝不搞看人下菜、翻云覆雨那一套;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绝不搞逃避责任、明哲保身那一套;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6月30日)

60.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61.要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2012年11月15日)

62.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63.我们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64.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页

65.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我们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过,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我们用行动证明,我们是说到做到的。

——《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66.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67.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68.要有忧患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一年多来,比较一下,已处理了几十个部级干部,比过去多了不少,但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杜甫有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把制度篱笆扎起来。放权不是放任,制度要落实,不能是“样子货”。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69.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权力寻租,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形成利益集团,挑战党的领导。我们惩治腐败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这一手始终不能软。“诛一恶则众恶惧。”要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使有问题的干部及早收手,收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同时也要抓不能腐的制度建设。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70.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不上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71.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2013年4月25日)

72.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2013年4月25日)

73.巡视组要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苍蝇”,抓住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落实监督责任,敢于碰硬,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2013年4月25日)

74.要发挥巡视震慑作用。唐代御史韦思谦早就讲过,“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为不任职”。巡视就是要形成震慑。对发现的问题,包括党风廉政问题、“四风”问题、干部问题,要把握节奏,分清轻重缓急,但都要纠正处置,件件都要有着落。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月23日)

75.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各省区市巡视工作要落实中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月23日)

76.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77.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

78.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把政府职能转变过来。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2月28日)

79.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从前些年和最近揭露出来的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看,其犯罪情节之恶劣、涉案金额之巨大,都是触目惊心的,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的地步!之所以会弄到这个地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80.要把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予以重申,继续坚持、抓好落实,严肃纪律,形成刚性约束;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修改完善的就修改完善,该废止的就废止,该制定新的就制定新的。要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建立新的制度。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

81.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有多少需要保密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

82.要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83.要完善党内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坚决反对特权,防止滥用职权。执行党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84.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

85.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2月23日)

86.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87.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88.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89.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当做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依法依纪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

90.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我国历史上,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都高度重视道德建设特别是为政者的道德建设。古人认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所以要“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历史上形成和留下了大量这方面的思想遗产,虽然这里面有封建社会的糟粕,但很多观点至今仍然富有启发意义。比如,“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儆戒无虞,罔失法度。罔游于逸,罔淫于乐”,“直而温,简而廉”,“公生明,廉生威”,“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等等。对此,我们更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91.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不仅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而且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儒法并用,是我国历史上常用的社会治理方式,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这是因为,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正所谓“德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但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92.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93.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要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94.“四风”问题归根结底是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所致。“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必须毫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点亮党员、干部心中的明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95.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4年3月9日)

96.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

——《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8日)

97.没有理想和信仰,不可能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牺牲,共产党员应该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牺牲。同样,奉献有小奉献,也有大奉献。现在,有些人觉得自己公务员收入不高,约束又多,同在企业工作或下海经商相比牺牲了很多,认为这就是奉献了。客观地说,这也是奉献,但这种奉献只是站在个人角度来认识的。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这才是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大奉献。

——《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2014年5月8日)

98.廉洁自律,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要发财可以合法发财,自己经营,靠勤劳致富、靠能力致富、靠智慧致富,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这么干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在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戴着假面具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自己的良心难道一点没有发现吗?睡得着觉吗?把这些事情想清楚了,干事自然有底线,自然有高度,自然不会做那些充满了诱惑、可能掉入陷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

——《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2014年5月8日)

99.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而形聚,本不正则形必散。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是根本。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本。没有了这些,就是无本之木。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100.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

第二部分:王岐山反腐金句选编

1.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2年11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时强调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2年11月30日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强调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保障民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可持续性。

--2013年1月18日,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一季度打击侵权假冒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时强调

4.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

——2013年1月21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5.改进作风必须认认真真抓,持之以恒抓,咬牙做下去,不搞一阵子,防止反弹。

--2013年3月6日6日上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6.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要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教育、医疗等提供良好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2013年3月11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宁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7.严肃认真地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实现自我净化。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次活动标准并不高,既属必要,又具可行,应是大家都能做到的。

正人必先正己,在活动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积累“正能量”。

——2013年5月27日王岐山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8.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五位一体”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要心系党的前途命运,以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新成效,赢得群众支持,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2013年7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在黑龙江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

9.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办出特色,确保严肃、准确、及时、权威,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水平。

--2013年9月2日,在北京调研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建设时强调

10.要抓住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刹住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抓党风促民风,务必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013年9月6日在天津市就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行调研时强调

11.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作廉洁自律模范。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确立科学的工作目标,把握好时间尺度,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急于求成,不做表面文章,少搞“锦上添花”,多做“雪中送炭”。

--2013年10月16日,在北京主持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时强调

12.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该诫勉谈话的要严肃认真谈话,对领导干部身上苗头性问题要敲敲警钟,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2013年10月23日,在北京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

13.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这得之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领导坚强有力,得之于全党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之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2013年11月22日至23日王岐山到湖北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纪委书记座谈会

14.要深刻领会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章规定,加强组织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派驻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

派驻机构要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鼻子灵一点,善于监督、敢于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一整合调配力量,坚守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

——2013年11月27日王岐山主持召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座谈会

15.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越是往后,越要坚持标准、狠抓落实,如果整改落实工作大而化之,粗枝大叶,建章立制徒有其表、滥竽充数,特别是不能有效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就会“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16.要加强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创新,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

--2013年12月13日,在听取黑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时强调

17.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形成有力震慑。

——2014年3月4日王岐山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并参加分组讨论时强调

18.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

——2014年3月5日下午王岐山参加他所在的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19.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2014年3月7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0.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要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2014年3月9日王岐山参加陕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1.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

——2014年3月11日王岐山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22.今年要全面完成对地方的常规巡视。要紧扣“四个着力”,瞪大眼睛发现问题,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14年3月15日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时强调

23.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要发挥好作用,继承和弘扬沂蒙精神,一锹一锹、一镐一镐地干,努力把发展蓝图变成现实。权力就是担当,担当就是责任,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生活纪律,真诚为百姓服务,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014年3月24日至25日王岐山在山东省蒙阴县调研时强调

24.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l、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4年4月11日至14日王岐山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

25.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清理、分类处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2014年5月6日至12日王岐山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

26.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纪委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4年5月14日王岐山到山东省临沂市考察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7.完成党的事业最终要靠人,关键是用好干部。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守工作纪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2014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时强调

28.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公”与“私”的问题。现在生活改善了,但是心不能变,不能忘记历史,不能搞“四风”。要长期树立反“四风”的意识,遇事要经常反思是否有“四风”方面的问题。

面对“四个考验”、“四个危险”,要增强执政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要加强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4年5月13日在出席指导蒙阴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

29.巡视是给党的肌体作“体检”,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认真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逐步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全覆盖。

——2014年7月3日至4日王岐山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调研时强调

30.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

——2014年7月16日王岐山在出席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时强调

31.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2014年8月25日,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式上强调

32.党风正则民风淳。改进作风,必须首先抓好党风,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依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014年8月25日,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式上强调

33.“四风”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2014年8月25日,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式上强调

34.入了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持从严治党,就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时强调

35.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时强调

36.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时强调

37.腐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反腐败事关人心向背,关乎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必须对握有权力的人进行强有力的纪律约束,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证。

--2014年10月29日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法国社会党第一书记、欧洲社会党第一副主席让-克里斯托夫·冈巴德利斯一行时指出

38.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利剑,是有效、管用的制度。

--2014年11月18日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时强调

39.实现巡视全覆盖就要创新方式方法,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转向专项巡视。专项巡视要害在“专”,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监督不是一阵子,要针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与常规巡视不同,专项巡视要目标清晰,循着问题线索而去,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挖深吃透,不求面面俱到。

--2014年11月18日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时强调

40.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思想武器,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2015年2月11日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时强调

41.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赢得党心民心。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有静气、不刮风,持之以恒抓好纪律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以扎扎实实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2015年3月4日,王岐山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民建、无党派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强调

4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党治党靠什么?要靠党内规则、严明纪律。与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理论研究还显薄弱,制度建设理论支撑不足。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依规治党首先要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5年3月5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43.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规矩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讲规矩是内在自觉要求,是对党性的重要考验。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体现纪律的严肃性。日常管理中就体现着一份责任和担当。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

——2015年3月5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44.要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巩固省一级成果的基础上,向地市一级延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要突出问责,查处几个典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对中央巡视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都要坚决问责。

--2015年3月6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福建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45.从严治党不能无原则地一团和气,要耳朵伸长、眼睛瞪大。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最近,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巡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情况的专题报告。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2015年3月8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海南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46.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教训十分深刻,这个代价不能白付。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看待腐败问题要有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山西人民身上流淌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血液,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要唤醒历史记忆,从中汲取力量,把信心重塑起来、把精气神鼓起来。

——2015年3月10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西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47.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反弹,就将失信于民,给党造成更大伤害。说新词儿不能忘记老词儿,改进作风还是必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2015年3月12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48.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敢于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既不能光说不干、也不能大轰大嗡。

——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王岐山到河南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

49.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王岐山到河南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

50.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王岐山到河南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

51.“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

——2015年5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强调

52.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执政党而言,这个笼子首先是纪律和规矩。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应把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二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

——2015年5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强调

53.载着我们党这艘航船胜利前行的“水”,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检验着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从严治党要敢于担当,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纪委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有“啄木鸟”精神,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

——2015年5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强调

54.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没有终极版、只有进行时。要着眼未来、立足当前、立行立改,遵循正确方向,一步步向前迈进。众人拾柴火焰高,要集中全党智慧,把法规修订作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有纪律不执行,党就必然是一盘散沙。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党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2015年7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在陕西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强调

55.中国共产党是干出来,不是说出来、写出来的。离开了历史责任,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制度就形同虚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就是治本。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执纪,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早发现早处置。

——2015年7月31日,王岐山分别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时强调

56.《条例》是党章关于巡视工作规定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要密切联系实际,不折不扣贯彻《条例》,强化党内监督,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8月17日,王岐山在北京出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时强调

57.要创新方式方法,使专项巡视更专、更活、更准,真正实现机动灵活、闻风而动、精准发现。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层层剥笋、深入挖掘,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巡视干部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保持优良作风,严守巡视纪律。

——2015年8月17日,王岐山在北京出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时强调

58.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

59.要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级党委、纪委要守住节点、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发生问题的党组织实施问责。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

60.巡视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利器,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巡视监督做深做细做实,让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2015年10月23日,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时强调

61.巡视干部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发现问题、总结归纳的能力,善于抓住个性、把握共性,掌握历史脉络、把准政策界限,体现政治性、政策性。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回避制度,严禁跑风漏气、打探消息。

——2015年10月23日,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时强调

62.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要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从严治党不能空论,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见人见事,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纪委要牢牢守住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管党治党要层层传导压力,用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2016年1月6日,王岐山分别主持召开部分省委书记和中央部委党组书记、省区市纪委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及专家学者座谈会,就筹备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谋划好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时强调

63.反腐败斗争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不断增强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2016年1月6日,王岐山分别主持召开部分省委书记和中央部委党组书记、省区市纪委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及专家学者座谈会,就筹备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谋划好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时强调

64.要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该发现的问题有没有遗漏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释放强烈信号,体现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

——2016年2月23日,王岐山在北京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时强调

65.对规避组织监督,转入地下的享乐奢靡行为要保持警觉,一俟发现,都要依纪查处,予以通报。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纵深拓展中巩固“不敢”,在严格管理、制度创新中营造“不能”。希望政协委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2016年3月4日,王岐山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中共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强调

66.只要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党员领导干部忠诚于党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想自己少些、想群众多些,真正敢于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战胜不了的困难。

——2016年3月6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

67.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挺直腰板、充满自信,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的责任一级级压下去、落实到位。

——2016年3月7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河北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68.脱贫攻坚关键在各级党组织,靠基层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靠党员干部把群众动员组织起来,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真正把中央的好政策落到贫困群众身上。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精准扶贫既要输血又要造血,提高人的素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必须严肃查处。

——2016年3月11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69.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对照各部门党委(党组)制定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开展“回头看”,看看是否真正贯彻执行。要带着实际情况、带着具体问题向中央纪委报告,与驻在部门党组织沟通,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见事见人见物。

——2016年4月20日,王岐山出席中央纪委在北京举办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时指出

70.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2016年6月1日,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

71.中央部委党组(党委)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责任担当找到症结,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决不能闪烁其辞、语焉不详。要审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查找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失职失察的责任,决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只对着下级说事。

——2016年9月28日,王岐山出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座谈会时强调

72.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6年11月25日,王岐山到北京、山西、浙江就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时强调

73.现在不少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麻木不仁,认为违反政治纪律无所谓,只要不拿不贪就是好同志。有的嘴上喊“四个意识”,在会议上对中央大政方针表示“坚决拥护”,但在饭桌上、私底下说的却是另外一套;有的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找官托、搭天线。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几乎都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有的还与不正当利益关系人订立攻守同盟,销毁有关证物证据,转移赃款赃物,对党忠诚何在!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

——2016年12月2日,王岐山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74.纪委要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制度的篱笆扎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期盼。

——2016年12月5日至6日,王岐山在江苏省镇江市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强调

75.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2017年1月6日,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76.全面从严治党,尺子就是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

——2017年3月4日下午,王岐山参加共青团、总工会、妇联、青联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

77.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017年3月5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北京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78.人不自信,谁人信之。我们的自信来自于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希望青海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既要让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又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养育中华民族的源头活水。

——2017年3月6日,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青海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79.查找在本地区的突出表现,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的“树木”与“森林”状况,把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维护好。

——2017年6月20日至22日,王岐山在贵州省检查纪检监察工作时指出

80.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2017年7月3日,王岐山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并讲话

81.纪委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又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确保中央的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岐山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检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时指出

第三部分:十八大以来常用的100个反腐名词

1、【权力寻租】: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

2、【温和腐败】:2009年8月4日,《检察日报·廉政周刊》以《“温和腐败”:一个贪官的发明》为题,对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贪污、受贿案作了独家报道。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文章一见报,立即引起了媒体的普遍关注,许多媒体还以此为由头发表评论,“温和腐败”一时成为热门词汇。

3、【腐败黑数】:指确已发生但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惩处,因而没有计算到腐败案件统计中的腐败官员数量占腐败官员总数的比例。

4、【雅腐】:指赠送或接受名贵字画或艺术品的“雅贿”,其中也包括早就是官场潜规则的“官员出书”等。

5、【智腐】:指利用新发明、新尝试等方法,如专利申请,以寻求不当利益的腐败现象,主要通过采购与招投标方法从关联公司牟取巨大利益。

6、【“一家两制”】:“一家两制”最初是指夫妻二人中,一人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在民营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现在还扩展到家庭成员之间,父母在行政机关工作,子女自己开办企业,依靠权力谋取利益。

7、【打干亲】:《中央第九巡视组向四川省反馈巡视情况》指出,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利用节日和红白喜事收受红包。所谓“打干亲”就是让孩子认干爸干妈,也就是“攀亲戚”的一种形式。一些贪官热衷于打干亲,以干亲为纽带,别有意图地进行感情投资,与受贿人“合伙经商”、“共分利益”,形成腐败的保护伞。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官场的“圈子文化”。

8、【靠山吃山】:即分管哪个领域,就在哪个领域“开发”寻租空间,这是目前腐败的普遍现象,由此导致土地、矿产等资源配置领域,以及便于权力寻租的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沦为腐败的高发地带。

9、【“挂帅不出征”】:指一些部门和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只会调度、指挥,却不付诸行动,让工作落实变了味、走了调。

10、【中梗阻】:指在行政服务过程中,中层管理人员对一些按规定可以批准或办理的事项,因故拖着不作为、迟作为或乱作为,由此引发的“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的现象。

11、【裸官】: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12、【国际反腐败日】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每年的这一天,联合国都会呼吁世界各国举行相关宣传活动,倡导“帮助消除腐败是每个人应尽职责”的理念。该节日的目的在于提高对腐败的认识和对公约在打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的认识

13、【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

14、【特殊利益集团】:指一些有共同政治目的、经济利益、社会背景的团体和个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共同目的、利益而结成的同盟,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狭隘性的特点。

15、【能人腐败】:能人腐败主要体现在基层腐败当中,一些在上下级和老百姓眼中有担当、有魄力、有能力官员暴露出的腐败问题。腐败分子越来越多由人们印象中无所作为的“庸官”转向“能人”,这是当前我国腐败特点的一个重要变化。“能人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运行的不规范和监督机制的缺位,提醒我们在选人用人上摆正“德”与“能”的关系,坚持把“德”放在首位,做到再能干的人“德”不行坚决不用。

16、【断崖式降级】:是指官员职务被很大程度的降级。虽然这些问题官员没有涉嫌违法犯罪,但是按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那些违纪而不违法的官员也有相应的处分,其中降级就是一种。

17、【网络反腐】:是指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18、【带病提拔】: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

19、【小官巨贪】:小官巨贪是指一些底层的官员贪污巨款现象。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殊不知,近些年来,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频现大盗之举,“小人物”已俨然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许多科级贪官的特点是官不大、但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亦可权倾一方。这些“蚁贪”身在基层,其腐败行为直接危害群众利益,所以对国家的危害很大。“小官巨贪”成为重点打击目标,表明反腐的力度深度。

20、【“59岁现象”】:少数领导干部在退休之前放松要求,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这种现象被称为“59岁现象”。

21、【“39岁现象”】:近几年,一些地区纪检部门查处的违法乱纪案件中,有一个现象格外引人注意。受查处的县、乡两级领导干部中30至40岁之间的成了“主力军”,越接近40岁,“买官卖官”等违法违纪现象越相对集中。一些群众把这跟人们常说的“59岁现象”对应,称为“39岁现象”。

22、【跑官要官】: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一种。指一些人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处心积虑地谋取官职和权力的行为。可以定义为“为了个人名利、权力,采取以行贿等为主要手段的跑官要官行为”。

23、【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24、【三严三实】: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

25、【打虎拍蝇】:“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简称。“老虎”喻指位居高层的腐败官员,“苍蝇”则指身处基层的腐败官员。“打虎拍蝇”反映了党中央在惩治腐败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和政策措施,既形象又深刻。

26、【专项巡视】:中央专项巡视,是继2013年中央做出“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变革后的又一新部署。它以问题为导向,形式更为灵活,哪里问题多、哪个部门问题多,就往哪投入更多力量,以便发挥巡视和监督的最大效力。

27、【会所腐败】:2013年底,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遵照中央指示,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明确要求。从阻止公共场所的奢侈浪费,到防治私人会所中的隐性腐败,这一举措再次表明了中央反对腐败不断加力的态度和决心。

28、【近亲繁殖】:用于领导干部在自己权力范围内任人唯亲。截至2015年6月19日晚,2015年中央首轮巡视26家央企的反馈清单均已出炉,在这26份“体检报告”中,出现了诸如以近亲繁殖等一批“巡视新词”。张周《步履艰难的中国》第十章:“某省一位县委书记说,由于多年的近亲繁殖,如果查处一个科级干部,就会得罪半个县城。”

29、【塌方式腐败】:塌方式腐败是指短期内出现的一定范围内的系统性腐败问题。即“一窝黑”、“一班蛀”的案件。如山西腐败系列案件类似的,短期内出现的系统性腐败问题。 此类腐败不仅败坏了政治生态,还严重损害了各级政府、党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30、【铁帽子王】:吕新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说,在反腐斗争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封顶设限,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铁帽子王是指世袭罔替的王爵,它源于满清的封爵制度,铁帽子王比一般的亲王享有更优厚的待遇和特权。反腐倡廉环境下,指不受查处的特殊人。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展示了反腐的决心。

31、【压倒性态势】:2016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比2016年年初“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判断,此次政治局会议作出新判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3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33、【较真碰硬“三见”】:见物见人见细节。习近平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34、【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十八大以来,从落实八项规定抓作风,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再到明确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向着高标准努力,守住纪律底线,一条从治标走向标本兼治的路径,正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35、【拒“三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36、【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这一提法,彰显我党反腐不松紧的坚定决心。《永远在路上》是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电视专题片。

37、【党委不作为】:2015年5月10日,中央纪检监察网站上刊载“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之五”提及“党委不作为”。文章指出,“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

38、【利剑作用】:利剑作用主要是指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对31个省区市、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做了一次“拉网式”的体检,发挥了巡视利剑作用。

39、【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深刻总结后得出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论断,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强化全员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40、【走后门】:走后门,比喻通过托情或利用职权等不正当的途径谋取通融或利益。现在所说的“开后门”或“走后门”,指用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某种政治的或经济的目的。

4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42、【“四不两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9月建立并实施的一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43、【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4、【领导干部“四讲”】: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45、【天网追逃】: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46、【全面从严治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对于管党治党来说,“全面”二字至少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内容无死角,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二是主体全覆盖,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同时,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味着一把手不仅仅“独善其身”,还要把班子成员管好。三是劲头不松懈,要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47、【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发人深省。打铁还需自身硬是一句中国传统白话,人们常挂嘴边;如果文雅一点,可以换句孔子之言即“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倘若说得再具体一点,则可如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所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凡此皆一个意思,讲的是官员自身素质的极端重要性。

48、【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更要过硬,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9、【严防“灯下黑”】: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十分尖锐,有很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非常重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

50、【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什么是“妄议中央”呢?中纪委回应: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

中纪委的机关报还提到,党员在微信“朋友圈”也不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已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规定该类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1、【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句话其实是对反腐基本方针的一个补充。正确的理想应该是:十八大以前有贪腐,发现就会被查,如果“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则不但要被查处,还会罪加一等。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句话,亮出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贪、反腐的决心。十八大必将成为我国反腐力度的一道分水岭、一道光耀国史、党史的里程碑。

52、【廉政风险点】:指在工作和生活中从廉政建设的角度,各个环节、部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可能存在的向坏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或危险。

53、【培植私人势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4、【纪律审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纪律审查”一词全面取代了“办案”、“查办案件”的提法。从“查办案件”到“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称谓变化,意味着对党章规定的回归,对本职工作的聚焦;意味着理念观念的变化,方式方法的创新;意味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惩就是治、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称谓变化的背后,是认识和内涵的深化,是惩腐力度的加大和工作标准要求的提高,体现了纪委职能的重大转变。

55、【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6、【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在解读政策时指出,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

57、【欺骗组织】:身为党的干部,必须对党诚实。在一段时间里,一些党员干部把“个人有关事项”当成个人隐私,在外经商办企业、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手持几个身份证或几本港澳通行证或者绿卡,等等,什么都不跟组织讲,独来独往、天马行空,完全不把组织当回事,也不把自己当组织的人。对党藏着掖着,不仅违背了入党誓言,而且迟早要出事。北京市从2014年开始,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职务的市管干部人选,全面抽查核实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3名不如实申报的拟提拔干部人选,在区县领导干部调整中被停止提拔任用。

58、【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59、【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习近平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这一论述,彰显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60、【带电高压线】:强调的是发挥纪律的作用。习近平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61、【咬耳朵、扯袖子】: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

62、【回头看】:“这是十八大以来巡视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的又一重要创新。”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指出,通过“回头看”可以发现新问题,挖出根源,促进见底,体现党内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实践证明,开展“回头看”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63、【政治巡视】:政治巡视从对象上来说,巡视的不是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监管机构、哪家企业,而是那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政治巡视从内容上来说,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看看被巡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

64、【捉蚊子】:2015年6月2日人民日报评论版《要“打虎拍蝇”也要“捉蚊子”》指出,各地正在进行的“打虎拍蝇”行动可谓掀起“九级风浪”,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反腐高压态势对一些村级“蚊子”似乎影响不大,一些村官利用监管漏洞,插手工程建设,贪污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甚至从贫困群众“口中夺食”。更令人咋舌的是,有的村官还态度蛮横:“我就是个农民,能把我咋样?”

65、【落马】:落马,原指落下马鞍,或打仗失败。现多用为网络流行语,指官员因为贪污、受贿、内幕等丑闻披露而遭到撤职调查。

66、【精神上的“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这段论述,把人的生命元素“钙”引入政治生活领域,高度概括了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意义,科学分析了信仰迷茫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理想信念对于矢志不渝地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巨大作用。

67、【“链条式”腐败】:部分央企领导人员背靠企业这棵“大树”,通过子女、亲属或其他关系人大行关联交易,只要手里有权力有资源,都能通过花样百出的关联交易实现利益输送。2015年2月初至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陆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其中包括南航、中石化等8家中央企业。加上之前巡视的中储粮、三峡集团、中粮集团、一汽集团,中央巡视组在两年内累计对12家央企进行了巡视。从巡视反馈情况来看,这些企业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大行其道,“链条式腐败”成为共性问题。

68、【“共腐关系圈”】: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2014年,贪腐案件高密度曝光,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的背后,是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盘根错节的“共腐关系圈”。

69、【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顾名思义就是反腐没有例外,对腐败行为零度容忍。

70、【舌尖上的浪费】:中国人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一年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还有一亿多农村扶贫对象、几千万城市贫困人口以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这种“舌尖上的浪费”引起人们的关注。“舌尖上的浪费”有民间的,更有官场的。人们去餐馆吃饭,点完的饭菜吃不完就直接废弃在饭店;同时,公款吃喝之风盛行,大行其道。“舌尖上的浪费”见诸网上后,中央高层对此非常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内参报道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随后,多地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采取严格措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高潮。

71、【贺卡禁令】:2013年10月31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一纸禁令,短短400多字,却广受瞩目。“公款贺卡”是公款浪费的一个注脚。近些年来,每逢元旦、春节,精美的贺年卡、豪华的年历等,常在公款“包办”之下,频繁穿行于一些部门、单位和机构之间,风风光光旅行、扎扎实实浪费,还牵扯领导干部不少时间精力。贺卡虽小,但‘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隐藏在其背后的,是“四风”问题,它既反映了形式主义,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必须立说立行,立查立改。“贺卡禁令”就是要通过抓小治大,严禁公款浪费,回应干部群众关切。一张小小贺卡的变化,彰显的是中央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72、【封闭式权钱交易】:封闭式权钱交易,是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中的“热词”。“封闭式权钱交易,就是民间说的‘官官相护’。

73、【廉洁建设】:在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表示,“只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我们党建设好,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有了根本保障”。之后,“党风廉洁建设”一词被多次提及。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有观点认为,由党风廉政建设到党风廉洁建设的表述变化,意味着廉洁将不仅仅是“党”“政”两个系统的工作,更将拓展到所有的公职范围。换句话说,反腐败将不仅是政党内部的事情,更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职责与风气所在。

74、【家风败坏】:“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事例不胜枚举。有的主政一方,爱人孩子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有的搞“一家两制”,“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家人跟着一起大发横财,自己成了“权钱交易所所长”……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族式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75、【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2015年3月6日,习近平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说:“要重视基层风气问题,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对随意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处事不公、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

76、【有权不可任性】:“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家行政机关拥有职权的公务人员都要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准则,做到依法行政,不能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而肆意妄为,否则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法律的惩罚、良心的谴责。

77、【猎狐专项行动】:猎狐2014专项行动(简称猎狐2014)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署执行的追捕逃亡到境外(包括香港、澳门)的中共贪官的专项行动。猎狐从字面理解是“逮捕狐狸”,巧妙地把贪官比喻成狡猾的狐狸。该行动自2014年7月22日起到年底结束。

78、【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 、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79、【山头主义】:2014年10月30日,中央巡视组陆续向上海、河北和江苏等三地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在中央巡视组反馈中首次出现抵制“山头主义”的字眼。中央巡视组向河北省指出,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的现象值得关注。建议河北省严格党内生活,坚决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有针对性地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产生的危害:有的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把个人等同于组织,重大决策既不科学又不民主,搞“一言堂”;有的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的“家臣”,内耗严重,形不成合力;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

80、【抓早抓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抓早抓小,意思是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状态。

81、【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4年9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他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原意是指人抓到一块钢铁也能留下较深的印痕。此处形容做事情不达目标不罢休,有坚持到底,做就要做好的精神。

82、【北京反腐败宣言】:北京反腐败宣言,是2014年APEC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一项反腐败合作宣言,并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旨在与亚太各国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83、【红色通缉令】: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具体又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逮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色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

84、【利益输送“黑洞”】:在债券市场等行业,由于从业机构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监管不够到位等原因,“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职务犯罪多发,涉案金额巨大,手段缜密难查。

85、【“五看”的尺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选任干部要重点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用“五看”的尺子比一比,量一量,真正看准选好。

86、【五个比如】: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口无遮拦、乱评妄议,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说情拉票、跑风漏气。

87、【七个有之】: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者有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者有之;收买人心,拉动选票者有之;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者有之;匿名诬告,制造谣言者有之;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者有之;尾大不掉,妄议中央者有之。

88、【关键少数】:指领导干部。2015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89、【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90、【四种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91、【心中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92、【两面人】:表里不一、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事实上,有一些政治上的“两面人”危害性更大,他们嘴上拥护中央政策,暗地里尸位素餐、敷衍了事,有的甚至公开对抗,最后中央的好政策落不了地,群众得不到实惠,极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93、【好人主义】:顾名思义就是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哲学,虽说听起来仿佛是与世无争的 好人主义 生活、本本分分的做人,但实质上并不是这样。好人主义不好,一害党、二害同志、三害本人,其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歹人主义。 好人主义的本质是讨好、得好。好人主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94、【尾巴主义】:放弃领导,迎合落后分子的错误意见的思想和行为。

95、【为官不为】:为官不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

96、【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

97、【钉钉子精神】:干事业好比钉钉子。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干事业何尝不是如此?一个单位、一个地区面貌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需要沿着正确的目标久久为功、持之以恒。

98、【捉蚊子】:2015年6月2日人民日报评论版《要“打虎拍蝇”也要“捉蚊子”》指出,各地正在进行的“打虎拍蝇”行动可谓掀起“九级风浪”,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反腐高压态势对一些村级“蚊子”似乎影响不大,一些村官利用监管漏洞,插手工程建设,贪污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甚至从贫困群众“口中夺食”。更令人咋舌的是,有的村官还态度蛮横:“我就是个农民,能把我咋样?”

99、【反贪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主要针对的是公务员及其他政府工作人员,是司法机关。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会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100、【信访举报】: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第四部分:纪检监察业务名词解释选编

1.【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这三项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项经常性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行政监察】: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3.【三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各级纪委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三转”的提出,是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对纪委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向和原则。

4.【十六字反腐方针】: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内容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5.【惩防体系建设】:是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简称。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6.【惩防体系建设六项任务】: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中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

7.【政风行风评议】: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社会各界代表,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和行业风气,在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归纳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议,作出评价。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9.【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10、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认真履行管辖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

11.【五个亲自】:指党政正职要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和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阅批重要的信访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亲自主持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12.【三个抓好】: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13.【三个必须】:指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从自己的业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14.【两个确保】:指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协办单位要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5.【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廉政谈话这种形式,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6.【三重一大】: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制度。

17.【“二十四字”办案方针】: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8.【立案】: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权,对受理的检举、控告材料经过初查后,认为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19.【归口办理】:指接待信访过程当中,根据写信上访人所属系统和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20.【联名信】:指3人以上署名联合反映共同问题的信件。

21.【党务公开】:指即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规范“先党内、后党外”制度,坚持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2.【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23.【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它是农村村务管理的重大改革,适应了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它一诞生便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推广。村务公开是人民群众评判农村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基础性工作。

24.【函询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以函询方式向党员领导干部了解核实有关问题和情况,并要求其作出书面回复的一项监督措施。

25.【收支两条线】:即对国家机关行政性收费、罚没款收入等实行预算管理,做到收是收,支是支,是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26.【三资】: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

27.【效能监察】:指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及其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其重点是依法监督、惩戒、纠举监察对象违反职责和行政法规、制度、命令、工作程序紊乱的问题。运用监察部门特有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检查管理中的问题,落实到人的行政行为或管理行为,促进勤政建设。效能监察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高一层次的管理和监督。

28.【两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29.【两指】: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30.【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31.【“大宣教”格局】: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其精神实质是在党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各展所长,齐心协力,全党全社会一起动手,“大家”共同来抓,形成整体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夯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这个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

32.【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评价的总概括,从根本上反映着一个阶级、一个政党的价值观及其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方式,是人们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

33.【廉政文化“六进”】:即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34.【廉政风险】:指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中可能发生腐败的风险,主要是指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等。

35.【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36.【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37.【业务流程风险】:指权力运行程序中在关键环节和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38.【制度机制风险】:指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常规化的工作措施。

39.【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指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PDCA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通俗地讲,就是查找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40.【首问负责制】: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

41.【一为主两报告】:指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42.【单独派驻、归口派驻】:单独派驻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归口派驻是纪检监察机关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43.【两个为主】:指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44.【两个覆盖】:指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45.【四大危险,四大考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四大危险指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四大考验指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46.【“四大纪律、八项要求”】:2004年1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47.【八种良好风气】: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48.【八项规定】:一是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二是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是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是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是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是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是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是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49.【贪污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50.【受贿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51.【行贿行为】: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52.【挪用公款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53.【非法占有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54.【介绍贿赂行为】:是指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

55.【大额财产来源不明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

56.【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反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57.【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58.【党纪处分的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59.【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60.【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61.【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62.【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时,党政主要领导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须在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后再提出意见,并经表决后作出决策。

63.【两规范一提高】:指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服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64.【述职述廉】:指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向党的委员会和干部群众,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并针对评议或测评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制度。

65.【廉政约谈】:指对属于廉洁自律范围内的一般问题或严重不正之风问题;错误情节轻微,不予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或错误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能认真改正错误,免予党政纪责任的违纪行为;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有关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纪检监察部门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问题,均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或委托相关的组织实施廉政约谈。

66.【层级监督】:指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

67.【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

68.【廉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在从事行政公务活动中是否廉洁奉公,有无利用行政职权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

69.【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请求,并由这些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予以处理的活动。

70.【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71.【舆论监督】:是指公民通过新闻传媒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人物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物的批评、建议,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体现,是人民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

72.【监察对象】: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73.【初核初查】: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74.【一案双查】: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75.【透明国际】:即“国际透明组织”,是一个非政府、非盈利、国际性的民间组织,透明国际立场中立,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党派,所作的全球反腐败报告每年发布一次,目的是提高全球各界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督促各国积极采取相应对策。衡量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腐败状况,“透明国际”是以CPI(清廉指数)和BPI(行贿指数)构成的腐败指数来进行评估的。

第五部分: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清单

一、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5条)

1.贯彻落实习主席和军委关于加强基层风气建设决策指示不坚决不认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表态、轻落实、行动不对号,打折扣、搞变通、执行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作风风气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错误思想和作风不批评、不斗争,对基层“微腐败”问题不管不问、见“微”不怪。

3.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宽松软,原则性战斗性不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党委领导作风形象差,表率作用发挥不好。

4.监督执纪不严格,不敢较真碰硬,对倾向性问题、官兵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纠治不力,对上级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微腐败”问题“微处理”,追责问责不认真不严肃。

5.发生事故、案件和作风风气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弄虚作假、包庇袒护、抹平漂白。

二、领导机关改进作风方面(22条)

6.机关作风不严不实,“五多”问题突出,服务基层意识不强,推诿扯皮、办事拖沓。

7.厉行节约制度规定不落实,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不计成本、不讲效益。

8.接待上级工作组超标准安排食宿,违规喝酒、上高档菜肴,增配生活、洗漱用品,摆放香烟、水果等。

9.以虚增接待次数、人数和主副食品、厨卫用品采购数量价格等方式,报销冲抵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开支。

10.采取虚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会议培训、办公耗材、车辆维修等方式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请客送礼、走访慰问、发放福利。

11.借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等时机,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金、纪念品。

12.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或赠送烟花爆竹、花卉绿植、月饼等年货节礼。

1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评审费、授课费等劳务费。

14.为配发军用手机人员报销通信费,以随工资发放或购买充值卡等方式核销个人通信费。

15.虚报虚增航海、飞行、值班时间,虚报冒领岗位津贴、误餐补助,变相发放福利。

16.违规配备、购买和接受赠予车辆,豪华装饰车辆,擅自启用停驶封存车辆。

17.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往来单位车辆,违规租用地方车辆。

18.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或违规占用公务员、司机等公勤人员,长期占用、借用基层官兵。

19.违规确定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商、车辆定点维修厂商、副食品供应商。

20.侵占、私分慰问金、慰问品。

21.领导干部违规开“小灶”,购买高档主副食品和成品菜肴,伙食费用超标准。

22.训练指导思想不端正,党委议训制度不落实。

23.随意降低训练标准和难度强度,危不施训、险不练兵,消极保安全。

24.演习演练编脚本、搞预演,念稿子、背台词、搞摆练,露脸出彩、护短遮丑。

25.考核评估走过场、搞平衡,比武竞赛拼凑训练尖子、弄虚作假。

26.说假话、报假情,接受检查涂改记录、编造计划,军事训练新闻报道失实。

27.借执行重大任务和调整改革之机突击花钱、虚报冒领、违规套现,私分、侵吞、转移、隐匿战备物资、装备器材、营产营具等。

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17条)

28.参加学习培训、下部队检查、出差期间,接受违规宴请、超标准接待,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

29.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宴请、高消费娱乐和健身等活动,出入高档会所、不健康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

30.以检查工作、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探亲访友。

31.在单位招待所、内部食堂接待私客,或拿取成品菜肴、酒水回家宴请,不支付或象征性支付费用。

32.用公款支付房租、宽带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3.违规报销个人或亲属探亲、旅游等费用,超标准报销个人差旅、食宿、通信等开支。

34.公款购买保健品,违规报销住院和自购药品开支,超标准报销镶牙、配镜等费用,从医院、门诊部、卫生所为亲属免费拿药。

35.提供虚假证明、隐瞒真实情况,违规领取未休假补助、家属随军未就业补助、两地分居费等。

36.采取编造公务活动、搭车报销、虚开发票等方式处理接待私客开支。

3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品礼金。

38.多占、多购住房,公款装修经济适用住房,公寓住房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配备高档设施设备和家具家电。

39.采取“设暗门”“假隔断”等方式规避监督检查,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40.超标准或违规相对固定使用公车,调离、免职或退休后违规占用公车和保障人员。

41.将公车用于个人家庭使用及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出入高档酒店会所、旅游景点、消费娱乐场所。

42.用公款为私家车买保险、维修保养、加油,安排单位司机驾私车办私事加“公油”。

43.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经商办企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44.在上级巡视、审计、明查暗访和了解情况时,说假话、报假情,统一口径、掩盖事实,甚至藏匿、销毁证据。

四、维护基层官兵合法权益方面(14条)

45.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索要、收受官兵或其亲属的礼品礼金、代金券、消费卡等,或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网购寄送等方式变相收钱收物。

46.利用官兵探亲休假、请假外出等,收受或索要香烟、酒、茶叶、土特产等。

47.接受官兵或来队亲属请吃,收受礼品礼金。

48.安排部属购物不支付或象征性支付费用,向部属或其亲属借钱不还,利用部属社会关系谋私利办私事。

49.以经济处罚、集中保管、统筹使用等为由,扣发、挪用官兵工资、岗位津贴。

50.新兵集训、学兵培训、学员入学期间,以统一采购、帮助代买、定点购买生活用品等方式,赚差价、收回扣、谋私利。

51.生活服务中心质次价高,违规开办服务社、“小卖部”,赚取差价。

52.以虚增主副食品采购种类、数量等方式,套取、侵占、挪用官兵伙食费。

53.从食堂拿取主副食品,亲属来队在食堂就餐不支付或象征性支付费用。

54.侵占、变卖、私分米面粮油、营产营具、农副产品,拿部队资源送人情。

55.虚报冒领、截留克扣基层经费物资、官兵生活费。

56.违规占用士官公寓房、家属临时来队用房。

57.在日常管理、立功受奖、入党考学等方面,搞“土政策”“土规定”。

58.擅自占用官兵休息时间组织集体劳动、出公差勤务,随意禁假或召回休假官兵。

五、处理基层敏感事务方面(7条)

59.干部使用、士官选取、士兵提干、入党考学、立功受奖、评级评残、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时,采取明索暗要、设卡刁难等手段捞取好处。

60.采取预留指标、“戴帽”下达、违规追加、篡改方案等方式,徇私舞弊、暗箱操作。

61.采取打招呼、授意暗示、弄虚作假等方式,插手干预、照顾关系。

62.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条件,不组织公开公示,违规操作、处事不公。

63.在士官选取、老兵复退和干部调动、转业时,将虚假立功受奖、晋职晋衔、入党材料装入个人档案,擅自抽出个人处分材料。

64.在征兵工作报名、体检、政审、定兵、接兵等环节,巧立名目收取费用,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让应征青年亲属安排食宿、旅游等。

65.擅自截留、挪用或私分征兵指标,随意降低征集标准,把关不严、送“边缘兵”“问题兵”,伪造学历、体检、政审等材料,在公示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规避监督检查。

六、纯洁内部关系方面(5条)

66.干部骨干对士兵的态度不端正,管理方法简单粗暴,侮辱人格,伤害自尊,甚至打骂体罚。

67.内部关系庸俗,拉关系、走门子,分类扎堆、分层结圈,遇到问题不找组织找老乡。

68.结婚、生子、过生日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滥发请帖、送礼随礼。

69.逢年过节、家属来队时,相互请吃吃请、违规喝酒。

70.对官兵不一视同仁,处事看背景、认关系、论贫富,厚此薄彼、区别对待。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 供稿:军委纪委纪检监察局)

第六部分: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刊发的6篇署名文章

2014年11月3日,《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对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决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极端重要性,对我们党怎么样领导和治理国家、怎么样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

一、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正确政治方向

《决定》开宗明义,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首要原则,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重要任务部署,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的高度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我们国家,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1840年以来,中国人民和无数志士仁人探索中国走向独立富强的道路,做过许多设计和试验,西方各种主义、思潮也进入中国。最后还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催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邓小平同志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绵延5000年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决定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要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十八大要求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是“姊妹篇”,都是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党始终发挥着根本性、全局性领导作用。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带领人民、组织人民正确制定和严格实施法律;只有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能确保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要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含糊动摇。

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管党治党的总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它以执政党的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要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毫无疑问包括了党能否坚持依法治国的问题。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目前,一些党组织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不强,有法不依、以权压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党员干部以言代法、违法乱纪、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深恶痛绝。《决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目标前进。承诺高,期盼更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否则,党怎么能够要求全社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又怎么能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各级党组织必须转变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提高治理能力要靠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依规管党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把党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就是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备、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这个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体现着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使管党治党建设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充分发挥这一政治优势,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首要的是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保障、行为规则、纪律约束等基本内容,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每一名党员都要无条件地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党员干部要树立党的观念,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党员违反党纪就必须受到纪律审查,接受组织处理,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有的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可操作性不强,亟待完善。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0多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几百年来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探索适合自己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途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规党纪应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党内法规建设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再上升为制度。党内法规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引领作用。有些规范、要求在全社会还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以通过对党员提出要求,先在党内实行,不断调整完善,辅以在全社会宣传引导,条件成熟时再通过立法在国家层面施行。要及时将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

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决定》强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中国实际出发,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要吸收中华民族修齐治平的文化营养。文化自信是“三个自信”的总源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国家”是中华传统文化独有的概念,国与家紧密相连、不可分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治国从治家开始。只有修好身,才能理好家、治好国。中国人讲的家既指家庭,又包括家族,家族内外长幼有序,讲究道德礼仪。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责任文化,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就是“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些就是中华文化的DNA,渗透到中华民族每一个子孙的骨髓里。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人敢挑战这八个字。家国情怀和修齐治平、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把社会教化同国家治理结合起来。要尊重自己的历史文化,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守和弘扬优秀传统,让民族文化生命得以延续。

领导干部要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强调“民惟邦本”“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告诫为政者必须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中国传统典籍还有许多官德官箴,告诫为官者,官职越高、权力越大,越应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论语》中说: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徒法不足以自行。治理国家不可能只靠法律。法律法规再健全、再完备,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如果领导干部在德上出了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中华历史传统注重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历朝历代既有许多成功经验,也有不少深刻教训。要借鉴我国古代为政以德、礼法相依、德主刑辅、管权治吏、正心修身等历史经验和思想。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要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历史智慧和文化营养。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实现他律和自律的结合、道德教化和法制手段兼施,让道德和法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依法治国。

四、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刻不可放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相当于一个大国的人口数量,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作为执政党,我们肩负着带领13亿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艰巨任务。在我国,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由党员担任,从这个角度看,管党就是治吏、治权。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面对着各种挑战和风险。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是来自党内的严峻挑战,严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动摇着党的执政根基,也严重危害法治国家建设。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纪,保证全党统一意志、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决定》强调要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有重点。立场就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目标任务就是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惩治腐败要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加大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力度,使之“不敢腐”。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惩是为了治,要综合施策,加大治本力度。选对一人、造福一方,用错一人、贻害无穷。实现“不能腐”首要的是选对人、用好人,通过不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把篱笆扎得更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求真务实、探索创新,继续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使党规党纪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最终实现“不想腐”。

2015年8月21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这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最近,党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具体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时俱进,实践探索,创新发展

我国巡视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我们党在成立初期就借鉴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党的巡视制度。1928年,党中央制定巡视条例,以中共中央通告形式下发。在革命战争年代,巡视制度为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把历史上的巡视制度再次提出来。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可以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落实这一部署,经党中央批准,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派出巡视组。2001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开展巡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提升更名为中央巡视组。这一重要举措不只是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有着实实在在的深刻内涵,是对党章确定巡视规则的遵循,表明巡视组的派出主体不是纪委和组织部,而是党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体现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的责任担当和巡视组的权威。巡视制度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发展、丰富完善,对于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出发,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10次研究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次听取汇报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重要的整改、处置工作作出指示,对巡视的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成果运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充分展示了共产党人直面问题的气概和敢于担当的精神。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5次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自觉把党中央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部署,率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解决巡视工作任务宽泛、职能发散问题。过去巡视一个省,要走遍所有地级市,去工厂,看社区,GDP、区域经济发展等样样都管,结果题多面广、重点不突出。宁断一指、不伤九指。党的十八大后的首轮巡视,就聚焦中心、攥紧拳头,紧紧围绕作风、纪律、腐败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问题;实行了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不搞铁帽子,一次一授权;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将掌握的问题线索和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中央一级巡视对象有机构单位企业280多个,任务决定巡视主题要更加聚焦,巡视方式要不断创新,作风尤需务实。中央巡视组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两个责任”是否真正落实纳入巡视重点;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探索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发挥了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加强成果运用,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利用媒体公开发布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情况,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接受监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省一级巡视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等制度,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求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坚守责任担当,听取巡视汇报的讲话不能只是抽象原则的表态和空泛的通用性决定意见,要在大量归纳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点出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是“姊妹篇”。贯彻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破”“立”并举,更加注重对问题的总结归纳、综合判断,写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提出治标治本的对策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在取得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完善固化,形成制度成果,新的巡视工作条例在改革创新中应运而生。

今年以来,中央和各省区市巡视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强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可以预见,保持巡视的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到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能够基本实现全覆盖。

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贯彻巡视方针

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目标越宏伟,形势越严峻越复杂,就越需要保持政治定力,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不动摇,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强化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一,明确巡视定位,聚焦发现问题。形势决定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巡视是给党的肌体做体检,是解决自身问题的有力武器,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要紧盯重点人,专注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当好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的“千里眼”“顺风耳”,找出“老虎”和“苍蝇”,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第二,突出巡视重点,把纪律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重点检查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是不是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不是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不是真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还有哪些突出表现;是不是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巡视是发现问题的前哨,要紧盯问题不放,早发现早报告,由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提出整改要求,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警示作用。

第三,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巡视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监督全覆盖。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在一届任期内,要对其直接管理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一遍。完成这个任务,必须改革创新、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充实队伍。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对地方以常规巡视为主,辅之以专项巡视;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则以专项巡视为主,分领域、分类别开展巡视。专项巡视要突出“专”的特点,机动灵活、闻风而动,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研究被巡视对象的历史文化和干部队伍状况,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发现共性问题,这样才能使重点更加突出、震慑力更强。

第四,善用成果,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巡视监督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成果运用。巡视组要做好分类处置,反馈问题要一针见血、明确具体;纪检监察机构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组织部门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调查督查,匡正用人风气;被巡视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让不收敛不收手的收敛收手,让心存侥幸的知耻知止。巡视的震慑效果强不强,关键看整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巡视情况汇报,要梳理出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由纪委提前向未巡视单位打招呼,提出整改要求,促其即知即改;对巡视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巡视党组织要立行立改;巡视后综合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第五,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标本兼治。发现问题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发现的问题有总体的把握,通过层层剥笋、深刻分析,从个别到一般,挖出深层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被巡视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打破利益藩篱,改革体制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尤其要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为推进“五位一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六,完善巡视格局,健全体制机制。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党中央负责,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工作;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会要实行坚强有力的领导,“五人小组”要认真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必须旗帜鲜明,对重点问题的人和事提出具体处置要求,不能只是点个卯、表个态。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先行探索开展巡视工作的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都要严肃认真地执行《条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推动形成全国巡视“一盘棋”。

第七,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各级党组织肩负着党的重托、人民的信任,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就是要又“领”又“导”,本身就体现着责任担当,包含着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累计与干部群众谈话2万多人次,受理各类信访120余万件,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参与。实践证明,巡视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我们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重要保障。要把巡视监督同党纪监督、派驻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规治党,提高制度执行力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在修订《条例》过程中,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的衔接,既严格遵照党章要求,又与将要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相互配套。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综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的30多项具体制度,体现着全党的智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既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既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力约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被巡视党组织,要密切联系实际,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

一是明确责任,敢于担当。抓好巡视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敢于担当、直面问题,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跟上中央要求,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执行《条例》。要加强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巡视方案,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巡视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了解巡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给予强有力的指导。巡视结束后要认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捋出重点问题的人和事,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按照《条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全力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对巡视反馈的意见,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巡视队伍建设。再好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巡视组背负着党的信任和权威,地位崇高、使命光荣,首先要对党忠诚,事事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忠诚干净担当是“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能”,经验历练是“才”。巡视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敢于碰硬、敢于负责;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讲政治、顾大局,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巡视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禁跑风漏气、打探说情。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巡视组组长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把巡视组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战斗集体,展现铁的纪律和过硬作风,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贡献。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完善配套制度。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被巡视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准确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要不断改革创新、探索实践,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形成系统、规范的巡视工作体系。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的问题,对执行《条例》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5年10月23日,《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 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实现奋斗目标、完成历史使命,关键在党。从1840年开始,不屈不挠的中华民族、前赴后继的志士仁人,就开始矢志不渝地探求民族复兴的道路。在长期艰辛探索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艰苦卓绝、顽强奋斗,使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只有从严要求自己,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战胜13亿人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然要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靠严明纪律作保障。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更是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如果党员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党的先进性更是无从体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修订《准则》和《条例》始终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研读党章入手,联系历史、把握当下,捋清来龙去脉,探究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把“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想透彻、说明白。制度源自于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凸显,遏制腐败蔓延、形成高压威慑,丰富的实践为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规修规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依法治国,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线上;依规治党,党员也绝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相对于在管党治党和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错把法律当底线而言的。在党的建设中,则要坚持高标准在前,先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家规族规、乡规民约传承着中华文化的DNA。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和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也是党规党纪的重要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大量运用古代典籍、经典名句,强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

修订工作历时一年,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尊重前人智慧,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遵循正确方向、把握有限目标,这个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体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

廉洁自律准则: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

革命理想高于天。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信念坚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和力量所在。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淡化党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最终滑向违纪甚至违法。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

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然要求广大党员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于1997年试行,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对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这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廉政准则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目前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反映最强烈,对腐败最痛恨,对改进作风、廉洁自律要求最迫切。《准则》抓住这个最突出问题,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

体现宣示性。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向来是从高不就低。《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要靠自觉,靠长期的自我修养和党性锻炼。《准则》把原有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准则》仅281字,做到了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党纪处分条例: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03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历史责任,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

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 针,严明纪律是推进伟大事业的重要保证。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领导一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纪委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又一次深化。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解决中国的问题,要靠中国共产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要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了衡量的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要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2016年7月19日,《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6个字: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党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体现在党自身就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体现在治国理政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实践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关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中央巡视省区市、中央部委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发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更有甚者索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变成标语和口号、不贯彻不落实,有的贯彻执行不力,有的在贯彻中走样。群众听到党中央为民务实的政策无不为之高兴,但由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尽责,致使党的好政策得不到落实,人民群众就没有获得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表态、更要见行动,看是否把中央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见诸行动、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透过现象看本质,当前之所以产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归其根本在于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分离开来,甚至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原则性和战斗性,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愿得罪人,基本不开展批评,即便批评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装了再包装,致使批评失去了锋芒,成为无的放矢。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时,更是压上了责任,就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责任担当。我们党95年的历史证明,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魂,是脊梁精神。革命战争年代,担当就是为民族独立和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在所不辞;在今天,担当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立足当前,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管党治党不严,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就要追究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现行党内法规中有100多部包含问责内容,但是对事故事件的党政问责规定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问责规定少。问责条例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明确提出与党的领导对应的政治责任,目的是使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履好职尽好责,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分工负责就要有问责。条例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既包括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包括组织、宣传等党的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问责条例突出问责重点,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力与责任对等,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基本遵循。

突出党规特色,唤醒党的意识。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借鉴了制定廉洁自律准则的好经验,高度凝练、简便易行;实现纪法分开,运用党言党语,突出党内规则特色,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创造了多种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问责条例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对现行各类规定中10多种问责方式进行整合规范,规定对党组织问责采取检查、通报、改组等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无论是日常的批评提醒,还是给予纪律处分,都体现着党组织的政治坚定性,检验着把握政策的水平,最终目的是让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增强担当精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下去。

制定规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实践的开启。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要把握现阶段的形势、任务和挑战,找准正确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使实践探索与制定规则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制定问责条例的方向,就是重点解决不担当、乱担当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下去。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不能把亟待破解的难题淹没在大量制度条文中,也不能把重要的政治信号变成学术研讨,导致制度迟迟出不了台、贻误了时机。要重视制度建设,但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制度只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其所蕴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问责条例兼顾必要和可行,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的就要管用,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可执行性。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担当精神看齐,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党章党规党纪是面向全党的,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实践中勇于担当是第一位的。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问责,一级抓一级,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规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之一。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这六个字是纪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对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对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要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每年都要盘点问责情况,决不能将制度束之高阁。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昭示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证。

2016年11月8日,《全面从严治党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

新时代承载着新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从1840年开始的。中华儿女从来就没有甘心屈辱,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奋起抗争,在黑暗中找寻光明。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中华民族蒙受苦难、探索复兴之路的逆境中应运而生,历经革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事实雄辩地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民族复兴是完全正确的。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阐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后,特别强调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源头,历史文化传统决定着道路选择。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同5000年绵延不断、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融合起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党的庄严承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要以坚定的信心抓住宝贵战略机遇期,战胜困难挑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使命,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重要法宝。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的领导干部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完全背道而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当成“官”,管党治党被置之脑后,对错误行为三缄其口、听之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以坚决的态度和强烈的自信,查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系统性贿选案,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六中全会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切入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寓示着新实践的开启。

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更离不开核心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展现出坚定的信仰和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对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不回避遮掩,透视出深沉的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赢得党心民心。“四个服从”根本在于全党服从中央;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不能作为标语口号。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最终看实际成效。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和行动上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觉悟。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着鲜明而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上。中央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中央部委司局级干部党建常识测验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都答不全,甚至忘记了自己入党是何年。如果政治意识淡漠,搞政治虚无主义,党内政治生活必然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任务是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理想信念宗旨决定了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是共产党人的灵魂。每一名共产党员入党时都要举起拳头,对着鲜红的党旗宣誓。拳头代表的是心,入党誓词就是发乎于心的承诺,守不住这个初心就做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人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有政治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布局,与时俱进契合了人民群众实现全面发展的新期盼。广大群众不仅要求经济发展、生活富裕,还要求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亦是反映了群众对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诉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互联系、有机统一。从来就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当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拨乱反正,其本身就是政治。发展是第一要务,体现着党的宗旨,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定人民立场,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党内政治生活要有原则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造成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首要原因是使命意识弱化,丧失了忠诚与担当,批评和自我批评刀枪入库。有的领导干部搞好人主义,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知道身边的领导干部问题严重,却不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在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意外”,有的则采取“马后炮”的方式向组织反映早就发现的问题。共产党是先锋队,要有战斗性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自我净化,靠的就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有了矛盾和问题就要摆到桌面上,对同志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开展真诚的思想交流和交锋。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积攒到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要随时随地开展,抓早抓小、见人见事,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警觉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内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遵循。老一辈革命家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视同生命,现在不少干部却对此意识淡漠、麻木不仁,认为违反政治纪律无所谓,只要不拿不贪就是好同志。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无论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发展到一定程度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是破坏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要害在增强政治警觉性,没有警觉性哪有政治鉴别力,又怎么能够发现问题?党的高级干部要保持政治警觉,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把准政治方向,尤其要警惕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的权力,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

探索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最大挑战就是权力的有效监督,持续破解这一难题,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历史和现实都证明,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重要方面,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现在有的党组织对“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认识不深,只讲信任不讲考验,忽视在管理监督中培养。信任就是考验。领导干部从接受权力那一刻起,就肩负着党的重托和沉甸甸的责任。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风险就越大、责任就越重,越要严格监督,考验其忠诚干净担当。信任和监督、自律和他律辩证统一,没有监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这是一条铁律。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个理念,体现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上,把监督的螺栓拧紧,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使领导干部心怀敬畏和戒惧,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确保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党的领导包含着管理和监督,离开了监督就谈不上管理。党内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重要手段;狭义监督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管理和监督是领导的重要内容,没有管理监督,党的领导就会落空。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看住人盯住事必须多设“探头”,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唯此方能致远。领导的重要职责是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既要把严把牢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和廉洁关,又要强化管理,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委监督作为重点,规范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体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监督执纪问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017年7月17日,《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兴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政治成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践探索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再动员再部署,党中央又一次启动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再次印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工作要继续发扬光大、更好发挥利剑作用。

巡视的权威来自于党中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决定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巡视省区市、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单位、中管高校6项专题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阐述巡视任务,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落实整改责任、运用巡视成果作出指示,为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指明方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大事项一律报中央决定,决不在中央精神之外设置空间,召开95次会议研究工作、听取汇报、部署任务。中央巡视组开展12轮巡视,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建立省区市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巡视的权威是党章赋予的。党章清楚地表明,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经过近五年的磨砺,巡视工作取得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双丰收,归其根本在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离开党中央的领导,巡视不可能发挥如此重大的作用、取得这么显著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彰显。党中央确立正确的巡视方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巡视组当好“八府巡按”“钦差大臣”,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中央巡视组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进驻前公布巡视对象,多方面收集问题线索;进驻后公开信箱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巡视结束后公开反馈意见和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充分体现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中央12轮巡视共处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8200余个。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问题线索都是巡视发现的;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巡视发现的问题无不印证,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英明、正确、及时。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理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巡视发挥利剑作用,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真巡视、真发现问题、真整改落实,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党充分信任,说真话、道实情,巡视制度才真正有效管用。

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视。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伴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丰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贯彻二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率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首轮巡视就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4个方面,解决了巡视内容宽泛、职能发散问题。落实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查找问题,发挥震慑遏制作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抓住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巡视要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辨析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巡视发现的所有问题,无不反映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源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有的搞政治虚无,丢掉理想信念宗旨;有的搞空头政治,把党中央的精神当口号,政治和业务“两张皮”问题突出。政党就要讲政治,执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无论涉及哪个领域、哪项工作,从来都是既讲政治又讲业务,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对于党的组织来说,所有工作都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相连,都要全面、准确体现党中央的精神,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无论分管哪个领域、从事哪项工作,都是受党指派,干的都是政治工作、党的事业。不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政治巡视首先要把好政治关,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三中全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这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作出的重大部署,全覆盖本身就是有力震慑,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充实力量,加快节奏,巡视组由10个增为15个,巡视从每年2轮增至3轮,先后完成对省区市、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高校的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兑现了政治承诺。省区市党委完成对省辖8362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62个中央单位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各省区市均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监督对象逐步向基层延伸。全覆盖是管党治党重大创新和突破,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回头看”体现党内监督的韧劲。巡视是政治体检,“回头看”就是政治复查,是与时俱进的新巡视、围绕政治的再巡视。党中央从第9轮巡视开始,每轮都安排对4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延伸放大震慑效果。中央巡视组既查找老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更注重发现新问题,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紧盯党内政治生活,分析把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重点关注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为党中央掌握该地区政治生态状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强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检查,查找对中央大政方针口是心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等问题。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上存在的错误,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当好党中央的“啄木鸟”。“回马枪”杀出了威慑力,发现黄兴国、王珉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释放出“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

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利剑作用的发挥、全覆盖的实现、“回头看”成为常态,都离不开改革创新。十八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就打破既有模式,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带着问题去,下沉一级了解情况。从常规巡视为主到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突出“专”的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发现。探索“机动式”巡视,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个人、一个具体问题去,机动灵活、高效突破。开展政治常识测试,查阅党组织会议记录、领导干部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情况。正是通过严肃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发现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的体会,经进一步核实,其年龄、党龄、身份、学历、经历竟全部造假。把握巡视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特征,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回头看”发现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毫无理想信念,深受封建思想影响,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利用手中权力攫取巨额利益的问题线索。巡视监督之所以有效管用,一个重要经验是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大大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落实是目的,必须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中央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党中央的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原原本本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问题,增强了巡视反馈的权威性。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整改督查制度,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巡视整改不就事论事,而是举一反三,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的立场要求,审视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政治生态是否良好、党内监督是否严格,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推动深化改革,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日常监管。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四风”问题立行立改;普遍性问题向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打招呼,责其对照检查、即知即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党委、纪委一把手的责任。实践证明,责任压给了党委(党组)书记,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既有治标之举、也有治本之策,在落实上见了真章。

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中央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作出的战略部署。巡视工作紧扣党中央要求,针对被巡视党组织在党的事业中的职责,查找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的差距。对发现的问题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中见一般,发现共性和规律性问题。中央巡视机构共形成专题报告225份,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通报巡视情况59次,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报告89份,推动相关部门和领域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宗旨是共产党人的“天理”和“王道”。巡视以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为准绳,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拧紧“总开关”,时刻想着党中央的政治、党中央的大局,从言到行都体现“四个意识”。

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利剑,离不开巡视干部的辛劳和付出。广大巡视干部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经受锻炼考验,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贡献。巡视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从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把政治强、作风硬的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领域的干部安排到巡视一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派出巡视组160个组次,抽调2000余人次,巡视成为锤炼干部党性的大熔炉。加强巡视组党支部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各项纪律,防止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巡谋私,对不适合做巡视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维护了队伍纯洁。巡视干部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无须扬鞭自奋蹄,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梳理、归纳、提炼、总结。201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巡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的发展,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又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对深化政治巡视提出新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巡视监督作出新规定,迫切要求再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为此,党中央作出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改工作严格遵循党章,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规依纪、必要可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原条例进行增加、补充和完善,把政治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等新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既体现党中央精神、又符合实践发展需要,有利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指导工作、提高实效,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密切联系实际,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要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执行不力就要严肃问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根本上要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一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这个难题,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前提,监督是为了支撑信任。我们党通过巡视完善党内监督,把客观存在的问题揭摆出来,展现了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巡视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但决不能忘记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大背景,决不能忽略被巡视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取得的成绩。要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科学、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判断形势、分析问题,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命运、民族前途的信心。我们面对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政治巡视也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只要我们保持坚强定力,敢于正视现实、直面矛盾,把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就有信心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道路,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第七部分:十八届中纪委二至七次全会工作报告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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