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XX省农村公路条例》和各级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涉及的养护及管理,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及附属设施。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纳入县(市、区)农村公路规划,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乡镇与建制村、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保护、养护农村公路和保障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所设置的农村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监控、绿化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应当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bangong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81236.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