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
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以下简称“退岗职级公务员”)具有丰富的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激励广大退岗职级公务员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新征程贡献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人员范围
本办法管理的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为县级机关(单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二级调研员及以下的职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包含以下两类:一是因换届、机构改革、身体健康、任职年龄界限等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后的职级公务员;二是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退出领导岗位后的职级公务员。
二、管理办法
(一)集中管理
1.退岗职级公务员由县委统一管理,成立退岗职级公务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相关县领导(不含人武部政委和挂职县领导)担任,成员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及县委巡察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在县委目标绩效办,主要负责统筹安排退岗职级公务员工作岗位和履职情况监督、考核等。
2.县委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对县重点工作督查组进行调整重组,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县领导(不含人武部政委和挂职县领导)分管工作常规设置20个专项工作专班,各专班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牵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专项工作专班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安排和日常管理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工作专班可由牵头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提出申请,报经县委同意后进行重新组建或撤销。
3.实行“统筹为主、双向选择”的方式定岗定人,免职文件下发后,退岗职级公务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退岗职级公务员进行一对一谈话,由退岗职级公务员填报《XX县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工作岗位意愿表》(每名退岗职级公务员可填报2-3个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并于免职文件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持工作岗位意愿表到管理办公室报到,由管理办公室综合相关专项工作专班组长意见、牵头主管县级部门用人需求和干部个人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身体状况、个人意愿等因素,提出退岗职级公务员集中统筹选派建议方案,报县委审定后实施。
4.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初收集汇总各专项工作专班用人需求并实时更新,合理安排退岗职级公务员到相关专项工作专班工作,不改变退岗职级公务员行政关系、工资关系,退岗职级公务员年度工作经费、差旅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岗职级公务员到专班工作后应保持相对固定,在专班工作1年及以上可向管理办公室申请调整到其他专项工作专班工作。
(二)留在单位协助工作
1.对以下几种情形的退岗职级公务员,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和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报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统筹安排在原单位工作。
(1)2年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未参与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可协助本单位班子成员直接负责或承担某项工作,参与本单位本系统重大项目攻坚、重点课题调研、特殊矛盾化解、政策法规宣讲、年轻干部传帮带等工作。岗位职责及变动情况,须及时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职能职责
(一)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
1.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退岗职级公务员的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
3.专项工作专班: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实效。定期向管理办公室报告退岗职级公务员工作情况,对退岗职级公务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具鉴定意见后报管理办公室审核。具体负责对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向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工作专班年度工作总结。
4.牵头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工作例会、情况报告、考勤请假等制度,统筹安排退岗职级公务员定期交流工作经验,指导部署工作,每半年向管理办公室报送退岗职级公务员履职情况并抄送退岗职级公务员编制所在单位,对退岗职级公务员出勤和请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为退岗职级公务员提供后勤保障。
5.县纪委监委:负责会同管理办公室对退岗职级公务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作风懒散、纪律松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视其情形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未正常到岗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县委组织部:负责退岗职级公务员的信息收集,向管理办公室及时移交新的退岗职级公务员信息;在干部待遇保障、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听取管理办公室反馈的退岗职级公务员履职情况。
(二)未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
编制所在单位:完善单位内部退岗职级公务员管理制度,前期充分征求意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做到人岗相适;工作定岗后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做好退岗职级公务员后勤保障。对退岗职级公务员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后报管理办公室审核,对退岗职级公务员管理及其履职情况每年向管理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四、注重正向激励
1.创新考核方式,对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由管理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专班共同负责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的人数和有关规定,依据规定单独开展年度考核,不占用派员单位的优秀指标。未统筹安排的退岗职级公务员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管理办公室备案。
2.注重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干部,经管理办公室、组长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和晋升职级。
3.申请提前退休且符合晋升职级的,可优先晋升职级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4.注重退岗职级公务员人文关怀,加强联系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专项工作专班和所在工作单位每年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倾听困难诉求,协调解决具体困难。
五、其他事项
1.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本乡镇退岗职级公务员管理制度,通过组建工作专班或任命某项工作专员等方式,以加强退岗职级公务员日常管理,激励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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