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服务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抓“改革、服务”,突出严管用权、优化服务,切实规范行权运行,提升行政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深入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构建以窗口为主导,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以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将全县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四类共583项行政权力中适合集中办理的事项,除因保密和场地限制外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发件、部门现场集中办理”新模式。统一设置三个“一窗制”综合窗口,分别受理企业设立登记类、投资建设类、委托办理类项目业务,实行“一窗受理,受办分离”。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权责关系。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会同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及其他相关县级部门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和优化完善,对法律废止、取消和上级下放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出台并公布了《XX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目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25项。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并出台了《XX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文件,公布33个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5934项,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大厅公布(涉密事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三)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和具体操作程序,着力减掉一批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证明材料,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
(四)纵深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组织相关14个县级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将相关行政权力下放,共为7个扩权强镇试点镇下放行政权力事项87项,编制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根据扩权强镇下放的事权,不断拓展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内容,将国土、规划建设、农业、林业、卫计、社保、民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抓住芦溪镇特色亮点加以推广,将党委政府印章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党政综合服务窗口统一管理,制作印章使用事项一览表及登记册,并将部分用印事项下放,履行领导代签制度,提供与“电子商务、互联网+”相关咨询,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重心下移、服务下沉,消除“中梗阻”,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一)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全方位优化调整大厅窗口布局,把更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社会服务事项,如城区派出所的户政服务、惠民帮扶中心、老龄办、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不动产登记等调整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拓展了中心服务范围,把中心建成了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事项为一体的“政务超市”,为下一步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去年,一楼大厅升级改造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拉开了国地税合作共谋新模式帷幕,成为全市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单设窗口单位26个,窗口工作人员160人,纳入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它行权事项达4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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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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