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有机衔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都是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两项改革在时间上有重叠,按照中央、省委规定的完成时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130个省级试点县于20XX年完成,全省于20XX年10月基本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在20XX年启动并完成,处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期。在工作上有交叉,即将启动的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必将涉及村组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关系。正确认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两项改革的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对于顺利完成两项改革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重点工作及推进情况、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有机衔接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梳理,帮助大家把握政策、做好衔接,确保两项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通过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改革,关系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对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权益、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2015年,在各地探索基础上,国家选择29个县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这项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全面部署。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立“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明确20XX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XX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安排。目前全省有国家级试点市7个、国家级试点县83个,省级试点县130个,部分试点地方已经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根据中央部署,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即将全面推开,我省已制定了整省试点方案,待批准后实施。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及推进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量化股份落实权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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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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