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作为过去五年党在新征程上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成就之一,并将学习“党的历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写入党章的形式予以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员教育管理实践中已积累了丰富成效和可鉴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全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靠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不断巩固成果和接力推进的同时,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运行的原则重点也随着实践的有效落地和工作的平稳运行而更为清晰明确,从立场方法、内容主体、制度导向等方面呈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在赓续继承党史学习教育特色传统过程中的深入探索与系统思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重申并强调了党史学习教育面向全党又重点聚焦的针对性原则。党史学习教育要遵循其自身特点和实践规律,明确学习主体的针对性是新时代明确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任务目标、创新形式方法的重要原则。针对性本质上是把握事物特殊性的要求体现,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受众的一般性、普遍性基础上的深入细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树立学习典型、优化学习模式、提高学习成效的需要,也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必要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要全身心投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处在领导岗位上“关键少数”的地位作用,为此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和学习任务。从既往经验来看,延安时期的整风学习便是率先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开始总结研究党史,层层推进、逐步推及各级党员干部,推动了党的作风整顿和路线政策问题解决,从而取得提高全党政治水平、促进思想凝聚统一的卓越成效,成为党史教育史上的成功标志与典范。
领导干部既是党史学习的教育对象又是贯彻学习部署的组织者和示范者,对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党的历史价值、自觉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关键少数”不仅要“抓住”还要“抓好”,在教育形式上,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活动,每年都会设置有关党的历史的专题研讨,在全党引领起学习研究党史的蔚然风气。在教育对象上,要结合高校、军队、企业等不同系统基层党员干部所处的工作环境和本职优势,发挥各级领导干部以上带下、示范带动“绝大多数”的以点带面效应,对标实现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的实践要求。在教育内容上,除组织学习党史党情、政策国情等基本常识性知识外,还要重点突出对党性人民性、政德官德、作风纪律等适合党员干部身份特征的核心素质教育,以更高标准和严格要求体现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严肃性。
实效性重在效率提升、实践落地,强调党史学习教育与现实工作的联系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干事创业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主题教育的最终落脚点,要将党史学习教育追求的主观目标进一步转化为树立高标杆、确定高标准、实现高质量,做出行而有效、行即有果的工作实践与创新,将学史目标落在实处,力争取得实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在处理解决实际问题中实现教育目标效果的落地落实,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指向。
一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端正党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是保障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务实务真的关键所在。建党百年之际的党史集中学习便沿袭了历次主题教育特色,结合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工作标准出发调动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和公仆意识,围绕为民利民、基层实务将党史经验不断转化为党史学习成果,取得了丰富实效,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也为未来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结合提供了有力借鉴。从实践主体出发,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能动作用,将学习成果落实在工作一线,用心用情听取群众的切实所需、真实所求,将党的历史经验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贯穿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工作实践中继承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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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讲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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