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2023-07-21 00:03:52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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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浅析

 

摘 要:“枫桥经验”既是我国政法综治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金名片。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了丰富的法治元素,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既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民族凝聚力日益增强的时代,也是多元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国家治理能力不断面临挑战的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直面新时代的多元社会矛盾,坚持以法治化解机制取代人治化解机制。究其着力点,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立法机制;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执法机制; 三是践行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司法机制; 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普法机制。

关键词:“枫桥经验”;新时代; 纠纷多元化解;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是植根于中国基层社会中专群结合的治理经验。它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服务群众及时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从基层治理经验发展为依法治理的典型模式,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枫桥经验”的时代传承与实践发展 20 世纪 60 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毛泽东同志于 1963 年 11 月对此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枫桥经验”,并提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高度重视,2003 年主政浙江时就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2013 年 10 月 9 日,习近平总书记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 周年大会又再次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枫桥经验”意义重大,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好经验。五十多年来,“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在坚持中不断发展,在变化中不断创新,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枫桥经验”是诞生于特定地域的基层社会治理具体实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在以下方面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基本理念发生变化,逐渐发展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局限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二是转变为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而不仅仅是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具体做法;三是从群防群治转变为“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四是增加了心防的内容,健全了“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转变;五是基本方式发展成为了智慧治理;六是目标价值从“社会治安”转变为“大平安”。正是这些变化赋予了“枫桥经验”丰富的时代内涵与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和法治中国的推进相一致。由此,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与时俱进的法治概念应运而生。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法治元素新时代“枫桥经验”产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丰富发展和创新的。这蕴藏着许多法治元素,既包括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包括了一些具体的法制建设。有学者指出,“枫桥经验”虽是来源于具体地方治理的实践,但既有促进新时代中国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的创新性价值和实践意义,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基因和法治土壤。据此总结为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的法治模式,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要求的应有之义。

1.依法治国要以人民为中心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目标,“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根本途径,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灵魂和精髓。毛泽东同志在 1963 年 11 月与公安部负责人谈话时就明确指出做好群众工作能够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新时代“枫桥经验”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群众路线与法治精神的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就在于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如果将群众作为工作对象和工作客体,就违背了其实质,正是由于其解决了“为谁治理、治理为谁”的问题,通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塑造和培育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进而深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

2.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基层社会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的难点。创新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所在,根据不同时期形式任务的要求,其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蕴涵的法治意识不仅体现为民众对国家法律的遵守,还体现为民 众对村规民约等软法规则的尊崇,促进了群众自治 与国家法治的相互融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中就明确指出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自治规范在社会治 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这些规范引导基层民众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努力在基层推动实现依法治理。至此,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从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具体做法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模式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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