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X城县委、X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金X英才计划”的意见》,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目的是集成现有人才服务政策,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便捷、高效、规范化运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绿色通道服务是为高层次人才在X创新创业提供的出入境、户籍、住房、编制、职称、薪酬、荣誉、学术交流、配偶调动、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公交出行、旅游服务、联谊交流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由县委人才委统筹协调,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为“金X英才计划”分类认定的A、B、C、D、E类人才。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六条 出入境。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签证、居留等手续时,享受专人受理、专人服务。
第七条 户籍办理。简化落户手续,材料齐全的直接落户,当场办结。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要求在我县落户的,可以选择县内稳定住所落户,无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第八条 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在X城县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三年内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县财政予以一次性等额补助。
第九条 编制管理。全职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数额内引进,无空缺编制和空缺岗位的单位由编制部门核定专项人才编制、人社部门核定特设岗位。引进A、B、C类人才时不受单位编制、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十条 职称评审。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待遇,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弱化学历、专业、外语、工作经历等限制条件。
第十一条 薪酬激励。鼓励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股权、期权、分红、净资产增值权、特别奖励等激励方式。
第十二条 荣誉激励。对政治素质好、表现优秀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申报国家、省、市等重大人才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第十三条 学术交流。高层次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介参加各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并担任职务,到国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修,开展合作研究,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四条 配偶调动。全职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经认定符合调配条件的,可协调调动工作。
第十五条 帮助就业。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需要在我县就业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帮助就业。
第十六条 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县公办学校自主选择入学、转学。
第十七条 医疗保健。定期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高层次人才凭“金X英才卡”可享受门诊、住院“绿色通道”服务。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管理师。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到我县居住并已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随到随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提供专门的预约、业务咨询等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第十九条 公交出行。为高层次人才发放“金X英才”公交卡,免费乘坐X城县内公交车。
第二十条 旅游服务。高层次人才凭“金X英才卡”可携带两名随行人员免费游览全县范围旅游景区。
第二十一条 联谊交流。经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X城县高层次人才库,优先推荐参加全县重大节庆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联谊交流、文体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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