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价值创造是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提升全球竞争力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增强,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打下坚实基础,但价值创造能力不强、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企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挑战,国有企业必须最大限度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效益效率,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指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在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效率为主线,以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为抓手,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价值创造体系,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加快实现从数量型规模型向质量型效益效率型转变,从注重短期绩效向注重长期价值转变,从单一价值视角向整体价值理念转变,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对标一流。把对标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瞄准世界一流企业和行业先进企业,聚焦价值创造中体现质量效益效率的核心指标和要素,开展科学对标、精准对标,确保对标措施可操作、效果可量化、过程可检查。深化研究交流,及时评估分析,持续动态优化,把对标评价贯穿价值创造行动全过程。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聚焦价值创造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要素,把体系能力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关键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提升措施,确保价值创造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制约价值创造的因素,找准短板弱项,通过对标提升,有效解决企业存在的价值创造目标不清晰、要素不具体、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能力不突出等问题。
四是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企业功能分类和业务特点,结合不同的职责定位和发展阶段,因企施策、因业施策开展价值创造行动,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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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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