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加快构建与省、市级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共建共进的沟通体系,及时落实上级部门到XX调研、督导、检查的部署要求,以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上下协调机制推进XX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提前上报情况,做好迎接准备。若调研、督导、检查主体为中央、省、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的,各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相关情况(如事项、时间、人员、点位等)报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同时发送相应的文件材料至指定邮箱。主体为党委口,报至区委办;主体为政府口,报至区政府办。若调研、督导、检查主体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含处级以上领导)的,各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相关情况(同上)报呈分管区领导阅示,由分管区领导视情况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上情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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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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