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党员季度积分申请表

2022-12-14 00:34:29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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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季度积分申请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和党员争做“六种人”标准,以开展“xx”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基层各党支部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100分)。根据党员义务和“六种人”标准,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做讲政治的明白人(40分)

(1)遵循党章党纪党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听党话、跟党走(5分);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5分)。凡出现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2)履行义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分)。未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组织纪律涣散,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彻底、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笔记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5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5分)。未按要求参加组织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特殊情况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会的,或请假后未完成补课的,该项不得分。

(4)发挥好党员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事事、处处传播党的声音(3分);当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疑问,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认识有偏差,要主动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3分);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妄议中央决策和大政方针的现象,要勇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进行批驳和纠正,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4分)。对人云亦云,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票否决。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的,每次扣1分。

(5)党性分析。每半年自觉进行党性分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按要求主动提交党性分析报告(5分)。未提交党性分析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2.做守纪律的正派人(25分)

(1)遵守党风党纪。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筑牢廉洁从政的法纪屏障(3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始终做到不触“红线”,不踩“雷区”(2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的,每次扣1分。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违反有关规定及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2)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业内管理规定(10分)。受到部门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的,每次扣2分;受分公司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扣5分;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一票否决。本项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的(5分)。无故、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每次扣1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4)佩戴党徽。党员个人是否自觉佩戴党徽,接受群众监督(5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自觉佩戴党徽一次扣0.2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做比奉献的带头人(10分)

(1)带头作用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做出表率,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3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1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散播不良思想的,每次扣1分;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党内闹事、无原则纠纷等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该项不得分。

(2)骨干作用好。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2分);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1分);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利益(2分)。对群众的困难不及时向上级反映的,扣1分;对群众的疑问,未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的,每次扣0.5分;未履行保护群众利益义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党建+”系列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岗位情况进行走访,并完成走访调查走访记录(2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4.做敢担当的实干人(10分)

(1)完成任务。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5分)。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事项恶意抵触,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2)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5分)。未严格执行制度流程,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5.做勤学习的进取人(15分)

(1)党员大会。全勤出席党员大会(3分);因公请假,事后及时补课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2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补课记录的,每次扣1分。

(2)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党组织、分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学习任务,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5分)。无个人学习记录的,或者学习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自学提升。自觉完成相关平台的学习任务,做到学习完成率100%(5分)。平台学习任务低于分公司考核平均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二)奖励分。

6.做勇创新的引领人。全体党员必须发扬敢为天下人先的创新精神。在从事实际工作中,勇于突破,不断创新,努力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思考、主动作为,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1)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局党组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州局(公司)党委表彰的,每次加3分;在党组活动中彰显模范作用,群众满意度高,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助推本部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加2分。

(2)因工作表现突出,团体和个人当年度受省、州发文表彰、表扬的进行加分,根据实际情况加1—3分;个人先进事迹被各类媒体报道的加2分。

(3)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思考、主动作为,为企业转型发展汇集各类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和小建议等情况的,根据实际情况加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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