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xx市工会xx-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机构
由市总工会与各责任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负责对各区、县级市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督查。
组 长:市总工会副主席xx
副组长: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xx、市总会生活保障部部长xx。
成 员: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安监局、市交委、市经贸委、市妇联、团市委、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人员。
二、督查时间和安排
联合督察组原则上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xx次督查,工作需要时加大检查密度或临时安排检查。每次联合督察组检查前,各单位必须开展一次本系统自查,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检查具体时间由市总工会确定。xx年xx─xx月份,督查组将对全市xx个区、县级市总工会和部分产业、直属工会开展首次检查。
三、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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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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