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系列】063期—社会治理调研文章汇编(20篇7.6万字)

2022-08-04 11:43:24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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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荟”系列第063期

社会治理调研文章汇编

1.要让市域社会治理建立在更高的道德水准上

2.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3.关于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思考

4.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

5.关于推进xx县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6.关于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与思考

7.当前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几点思考

8.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几点思考

9.关于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化解路径的思考

10.关于推进xx省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思考

11.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思考

12.着力构建“五共五治”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3.关于提升社会治理网格化水平的思考建议

14.关于当下社会治理的思考与感悟

15.对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的思考

16.新时代社会治理视域下的邪教防范和治理实践和思考

17.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的思考与探索

18.关于推进平安建设与社会治理的思考

19.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20.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形成了许多有益经验。但受国际国内诸多复杂因素影响,一些社会成员价值观扭曲、道德滑坡,一些地方甚至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案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形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内生动力。

一、深刻认识“德治教化”重要作用

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重要标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强化“德治教化”,就是要围绕社会治理任务,立足政法职能,促进提升公民道德素养,让市域社会治理建立在更高的道德水准上。

——“德治教化”是实现市域“善治”的重要基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时代新风,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全体人民在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密团结在一起,引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全社会共同的道德规范,进一步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道德根基。

——“德治教化”是培育市域社会治理内生动力的基本途径。坚持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实践能力。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道德实践养成教育,培育公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品行。通过弘扬道德模范精神,让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蔚然成风,让市域社会治理活力竞相迸发、平安建设正能量充分涌流。

——“德治教化”是防范市域矛盾风险的系统免疫。针对当前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讲信用等失德败德问题,通过运用教育、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柔性约束与刚性约束协同发力、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驳纠正,对形成风险隐患的综合整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防止道德滑坡、底线失守,避免出现社会安全稳定风险隐患。

二、全力打造崇德向善良好社会氛围

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市域社会良性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要根据新的时代要求,把握道德养成规律,创新教育引导手段,发挥德治教化作用,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正气充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行稳致远。

——要倡导见义勇为,激励善行义举层出不穷。“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当前,一些地方公共场所发生突发案事件却无人出手制止。要按照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要求,借鉴xx、xx等地经验,把弘扬见义勇为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拓展确认范围,完善保障激励措施,更大力度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在全社会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形成见义勇为、见义众为的良好风尚。

——要用好德育基地,培育崇德遵规价值认同。德育基地是立德树人的有效载体,道德规范是市域社会治理的“软约束”。要借鉴xx延庆、上海奉贤等地在市民美育修身与道德实践基地中融入“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平安志愿在行动”等元素的经验,推动各类德育基地创新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体验、法治教育,让参观群众强烈感受到守德必受益、失德必受损、违法必受惩,增进对遵守道德法律、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认同。

——要深化创建活动,推动平安文明实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要在日用不觉的实践中涵养。要借鉴xx、xx等地倡导“和为贵”“作退一步想”理念,推进文明家庭、平安社区(村)创建的经验,注重在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中弘扬道德风尚,促进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等优秀传统美德在家庭中生根、在社区中推广。要丰富道德实践平台,借鉴xx、xx等地建设“道德银行”的做法,将参与志愿服务、开展邻里守望纳入道德积分范畴,推动广大群众在点滴善举中涵养文明新风、共护市域平安。

——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激浊扬清社会氛围。舆论宣传具有成风化人、敦风化俗的重要作用。要丰富宣传形式,借鉴xx打造“好人事迹展示一条街”、xx编排地方戏、xx拍摄微电影等做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扶危济困、孝老爱亲、敬业奉献等善治故事。要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媒体矩阵开辟道德“红黑榜”等专栏,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文明精神在弘扬,道德力量在传递。要按照“三同步”要求,对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问题加强舆论引导,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行和现象,坚决予以批驳制止,让正义正气在全社会得到最大回响。

三、深入整治失德败德突出问题

道德建设既要靠教育倡导,也要靠有效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努力将市域内的失德失范问题解决在社会风险形成之前,及时严惩跨过界限的丧德败德行为,向全社会发出道德底线不可触碰的强烈信号。

——要深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按照党中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已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打击与整治。对存在养老诈骗苗头性问题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要大力破除有碍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陈规陋习、文化糟粕,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铲除拐卖妇女儿童滋生土壤。

——要深入整治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失信败德问题。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存在大肆制假售假等罔顾道德良知的行为,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发,群众深恶痛绝。推进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整治迫在眉睫。要借鉴广西河池、云南怒江等地对餐饮行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等经验,对食品药品加工生产实施最严格的监管。要借鉴湖南株洲等地开展中小学食堂截留挪用学生伙食费专项问题整治的经验,盯住食品药品突出风险点位开展“点穴式”整治。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严惩,让败德者付出沉重代价。

——要深入整治网络空间乱象问题。当前,一些网络平台充斥造谣、辱骂、低俗等不良信息内容,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利组织“饭圈”“水军”,窥探个人隐私、挑唆网民对立、煽动网络暴力。要大力推进网络“清朗”系列行动,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实名认证、信息审核等机制,破除“流量为王”“利益至上”价值取向,把好源头、守住底线,净化内容、清理乱象。对网上“黄赌毒”“坑拐骗”等违法犯罪,要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予以重点整治,严防线下丑恶现象在线上蔓延,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

四、充分发挥以法隆德重要功能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充分发挥法治对德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在全社会营造重道德、讲法治的良好环境。

——要在立法立制中承载道德理念。制定实施市域经济社会政策法规,要充分体现道德要求,符合人们道德期待,实现政策法规目标和道德导向有机统一。要借鉴xx丽水等地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经验,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地方法规,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要总结广东深圳出台个人破产条例,为“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在遭遇债务危机后提供制度兜底等经验,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伦理道德新情况,探索在政策法规中予以引导、规范。对于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问题,要借鉴海南三亚、重庆巴南等地制定“殡葬活动简办倡议”“孝德行为准则”,并通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督促实施的经验,在制定村规民约、行业规章时充分彰显明德惟馨的时代风尚。

——要在执法司法中彰显道德取向。执法司法具有维护道德、凝聚人心的重要功能。近期,侮辱“冰雕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网络大V罗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将道德义务转为法律强制义务,收到良好效果。要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以法治力量维护道德、弘扬正气。要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案例,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司法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使执法司法活动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既于法有据又合乎情理,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

——要在普法守法中夯实道德根基。道德与法律相通,普法守法与崇德实践相融。要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领全民法治信仰和道德自觉。要借鉴xx、xx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道德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在品行养成关键阶段引导青少年远离不良言行和违法犯罪的经验,健全政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让主流价值和行为准则扎根青少年内心深处,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五、广泛凝聚以德辅治强大动能

目前,一些地方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管理等“硬手段”运用较多,而德治“软手段”运用不足的问题,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和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努力实现市域“善治”。

——要加强统筹推进。加强德治教化是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基础性工程。要推动市域各级党委和政府扎实做好“德治教化”工作,将德治方式有机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德治教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借鉴xx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治理,全面清偿政府债务等做法,推动市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守信践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带头树立良好道德形象。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会同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将“德治教化”与精神文明创建统筹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要突出市域特色。各地独特而丰富的道德文化资源是市域“德治教化”的宝贵财富。要借鉴山西长治发扬“太行精神”、江西吉安发扬“井冈山精神”、xx衢州打造“衢州有礼”、湖南常德塑造“常怀善德”品牌等经验,推动各地深入挖掘市域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精准提炼市域时代善治精神,形成具有鲜明地域标识、内外兼修的德治品牌,凝聚起生生不息、积极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

——要注重示范带动。党员干部的道德操守直接影响着全社会道德风尚,要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严于律己、修身齐家,带动推动解决好市域德治突出问题。政法队伍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第一线,应在道德建设中作出更好表率。要推进市域政法各单位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10项重点工作,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职业操守,倡导为民奉献等道德精神。要大力选树好、宣传好新时代政法楷模,既在全战线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也在全社会树立政法干警高大正面形象,引导广大群众更加支持理解政法工作、共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事业。

——要着力系统集成。认领“德治教化”项目的49个试点地区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具有典型意义的创新经验。各省级党委政法委要组织召开“德治教化”试点工作交流会,试点地区要轮值办好创新研讨会,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对各地“德治教化”中形成的经验,中央政法委将在试点验收评估中及时总结、提炼、集成、推广,为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德治教化”水平提供典型样板。

中国特色市域社会治理的目标在于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感受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始终围绕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在满足人民群众“最盼”治理事务上下功夫。市域居民的住房、就业、工资待遇、劳动权益保障、弱势群体的救济救助互助、老年人群心理关爱、鳏寡孤独等特殊人群志愿者服务等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权益保障,是人民群众最渴望得到改善与保障的问题,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要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统领各个领域,贯穿各个环节,涉及各个方面,也必然是社会治理领域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根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贯彻“民生为本,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理念,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把群众的关切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畅通实现群众利益渠道,从人民群众的心愿中寻求思路,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一、市域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的一体两面

市域社会治理是已有的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自然延伸、具体实施与因地发展。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和浓缩反映,是依托具体的城市区域而发生的治理活动的统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夯实民生保障制度基础的维度,对民生制度体系建设作出新的安排,必将为民生建设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民生保障与市域社会治理是统一的,它们互为前提和条件,是社会建设的一体两面。一方面,从根本上说,现阶段许多社会矛盾恰是民生保障不健全引起的,人民群众的就业养老医疗等基本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社会矛盾便自行化解或减少了。民生保障制度的完善必然为市域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人文环境,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效能。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高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必然大大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民生保障的制度优势必将得到有效释放。市域社会治理为了人民。新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市域社会治理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都应回应人民最迫切的愿望、解决人民最急迫的问题、关心人民最切身的感受。在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的新时代,人民对市域社会治理有了新关切新要求新期待,现阶段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映射。因而,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和秘诀就在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生态宜居等社会问题,这正是“市域社会治理为了人民”的应有之义。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人民需求居首、人民利益为先的决策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治理为民的工作导向,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美好生活三位一体实现。

二、市域社会治理应着眼于解决人民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突出问题

市域社会治理应该是在党委的主导下,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市市民等主体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则共同参与城市公共事务治理的过程。

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把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切实转化成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实践。当前,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有四个:其一,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问题;其二,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问题;其三,少数群众生活困难和生存危机问题;其四,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分享不均问题。《决定》提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正是抓住了市域社会治理的要害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科学的制度创新,也离不开高效的治理能力,更离不开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合力。只有把制度、实践统一到“人”上来,才能真正发现问题、有力解决问题、避免更多问题,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深意所在。

聚焦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一,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找准公共服务的短板,下大力气提供优质精准的公共服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好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让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紧盯群众需求变化,继续加大民生供给,转变服务方式,及时提供更加优质化多样化人性化服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其二,创新矛盾化解的样板。加强源头治理防范机制落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机制保障的制度通道,真正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人民信访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充分发挥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机制,以多元方式方法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努力使市域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其一,推动治理平台多元。健全完善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互补充、常态性动员和应急性动员相互结合的社会动员体系,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探索建立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帮扶、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技术、数据、人才等优势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注重强化“两代表一委员”作用,搭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市域社会治理的平台。其二,推动治理力量多维。积极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在村(社区)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三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基层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打造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更好发挥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其三,推动治理资源多样。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以政府购买服务为重要杠杆,研究制定细化政府购买市域社会治理方面公共服务的具体名录,规范购买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逐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努力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利用和高效调配。这要求市域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部门、群团组织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公权力系统、执法司法机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切实在满足人民群众“最盼”治理事务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市域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市域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市域社会治理的成果必然由人民共享、由人民检验。人民群众是一切市域社会治理活动的感受者和评判者,市域社会治理成效如何,最根本的取决于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如何,取决于人民是否得到了真实惠、真利益、真满足。市域社会治理成果要最大可能实现全面覆盖,让最广大的群众受益、在最长的时期有效、往最精细的地方发力。《决定》指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正是要实现社会成果由人民共享。同时,人民群众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成果,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过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指标的评估、论证,及时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及时调整市域社会治理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果,让人民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贯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和成都市“还权、赋能、归位”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总要求,以小区院落为基本单元,坚持党建引领、资源整合、群众主体、多元共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领域做了大量的、积极的、有益的探索,从老旧(三无)院落整治,到物业管理全覆盖,从“三社互动”到“三治融合”,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紧紧抓住为居民服务的着力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涌现出大量社区治理和小区院落治理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xx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

(一)突出党委的“统领”作用,牢牢掌握社会治理的主导权,赢取群众信任。实践不断地告诉我们,信任是撬动群众对我们工作理解、支持和配合的有力支点。xx市将党组织作为决策者,政策执行和发展方向的监督者、协调者,政治工作、组织关系的领导者,确保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实施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行将党组织建在小区(院落),发挥党员带动作用开展好社区“微治理”。例如,xx社区党委探索出“1563”发展治理模式(即坚持“一个核心引领”、提供“五式贴心服务”、建设“六个暖心之家”、实现“三个幸福目标”),从需求出发,营造以社区党委为引领,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位一体、共同参与,打造了“15分钟生活服务圈”,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空间,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推动了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让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发展充分融合,得到有效发挥,最终实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最大限度取得群众信任。

(二)突出服务的“延伸”效应,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回应群众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最大最多的盼望,就是过上美好的生活。xx市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构建了多级联动解决群众难点热点问题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使群众诉求有人听、群众难题有人解、群众办事有人帮,解决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细落地、落到实处。例如,xx市推行“全岗通”工作法,打破了传统岗位职责限制,“多口”“专窗”到“一口”“综窗”的转变,实现了从镇街、社区到小区(院落)的“三站通”服务延伸,为群众提供了“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便捷、高效服务。

(三)突出群众的“首创”精神,夯实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xx市将乡村振兴与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相结合,立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建设,组织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村民自主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群众“唱主角”的作用,最大程度激发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地将“工作对象”转变为了“工作力量”。例如,棋盘社区针对群众送礼和宴席标准相互攀比的现象,找准居民诉求点,大力整治农村红白喜事大摆宴席攀比随礼的不良风气,通过征求村民意见、召开干部会,再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通过强化居民的主体意识,怎么改、礼钱随多少都由村民大会说的算,使农宴回归到农村淳朴风气,在棋盘社区刮起节俭风。

(四)突出治理的“源头”方向,破解末端治理的“脚痛医脚”,化解群众积怨。占道经营出行难、小区环境“脏乱差”……这些现象是群众感觉最直接、感受最强烈、埋怨最多甚至是怨恨最深的热点问题。经多次处理,但不能长久维持,所以如果不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必然会积累群众的不满情绪,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和谐的隐患。对此,xx市针对街面管理难的现象,按照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均衡供给、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要求,持续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找准民生与市容平衡点,创新推出“双街长制”,让“要我参与”变“我要参与”,同时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持续推行“三自治理”,构建起“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二、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其中包含了各类主体理念的转变,角色的转变,参与社会生活方式和渠道的转变等多重内涵,随着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探索不断深入,仍然有一些问题和难点亟待破解。

(一)“还权、赋能、归位”改革仍需深入。从“街道剥离经济职能”到“社区去行政化”,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各自应承担的职能职责正在逐步明确清晰。但从调研情况看,一方面,市级部门的大量行政事项不得不依托社区开展,对社区的权力责任界定不够具体,资源整合和需求调查不够充分,往往都采用“下指标、下任务”“人员分工不分家”等简单方式,造成指标任务脱离社区实际,与群众真实需求出现偏差。另一方面社区“责、权、利”不完全匹配,有的社区抱怨“权力越来越小,事务越来越多”,社区工作人员往往为了完成指标、填写报表、应对测评检查等事务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组织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就显得力不从心,造成群众参与公共社会事务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仍需加强。虽然近年来我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化解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但仍然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因政策、规划、资金等因素,未能及时有效化解,主要表现在土地整理、征地拆迁、人事体制、集体经济、信访积案等方面。造成当事群众怨气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同时也牵扯了社区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三)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仍需努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势头总体向好。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85家,其中,社会团体183家,民办非企业302家。现有登记注册社工机构37家,全市持证社工人才697人,备案类社会组织超过1000家。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但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二是社区类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服务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专业社工组织在我市服务项目不多,经费不足,为了生存发展不得不将更多的服务项目转移到其他区(市县)。四是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社会组织存在“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甚至“挂羊头卖狗肉”等现象,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社会组织与社会服务之间还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

(四)公共意识、公民意识培育仍需持久。由于人口流动量、利益认同度等多重因素,就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来看,农村社区往往好于城市社区。特别是在小区院落治理中,问题较多,治理难度较大的往往是拆迁安置集中居住区和老旧(三无)院落。积极分子难物色,居民意见难统一,运行资金难保障,“等、靠、要”思想难消除。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对社会治理的宣传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社会公众对社会治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效途径不多。部分干部把社会治理仅仅理解为社会控制,忽视了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等基本任务,没有把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涵和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和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和成都市建成全国基层治理标杆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治理工作重心下移。固本强基,构建新型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以社区和小区院落治理实践探索推动社会大治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工作观念,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充分认识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主动适应大变局,积极更新观念,推动社会治理在主体上从重政府作用、轻各方参与向更加重视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在方式上从重管制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从重命令轻协商,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在环节上从重事后处理、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手段上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手段向更加重视多措并举综合施治转变。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顶层设计,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让各级部门都能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切实担负起创新社会治理的责任。社治委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合力,要树立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引领活动,鼓励社区两委积极参与社工考试,通过学习培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重点解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有决策中更加注重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的运行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重视并加强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加大相关政策研究、解读、执行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要高质量做好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以“还权、赋能、归位”为导向,着眼构建与区域特征相适应的城市工作体系、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街道管理运行机制、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要用好用活改革后节约出来的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等,更多地向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倾斜。

(二)引导规范运行,优化社会组织类型,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服务市场化

社会协同、多元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社会自治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建设的“活力细胞”,其活跃带动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十分突出。要坚持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活力。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形成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对符合规定申办社会组织的要降低登记门坎,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要注重社会组织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费随事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帮助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众投诉制度,探索建立引导机制,鼓励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反哺社会、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使政府购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社会服务市场形成。要不断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助推社会组织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

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在基层,应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党建引领,将党支部和党小组建在小区(院落),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带头作用,认领社会治理服务项目,积极培养小区院落管事、做事的积极分子,调动群众积极性,深入推动小区院落“微治理”。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做好社区营造,激发社会活力。探索建立以“整合资源、便民服务、扩大就业”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目标的家庭服务中心,搭建起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资源共有、信息共享、责任明确、工作联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要最大限度盘活用好街道、社区闲置资源,拓展社区养老、日间照料、幼儿托管等服务,使老少各取所乐。要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深化社区代表联络站建设和“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收集、办理和反馈的渠道,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把“联络站”打造成为居民的对话平台、利益诉求平台、矛盾化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使街道、社区由过去的“矛盾中转站”成为“矛盾终点站”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基层调解新模式,实现社会治理常态化

要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思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要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基层。探索定期召开热心市民见面交流会,增进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互动交流。要积极探索市民素质提升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把文明素质教育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之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明的熏陶。开展文明社区、示范小区(村居)创建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素养。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对市民进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人文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大力推广基层调解新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基层的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要充分发挥村及社区干部和乡贤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探索基层矛盾调解新路子,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当前,脱贫奔康胜利在望,乡村振兴全面启动,时代在大发展,社会在全面进步,民族地区正静悄悄地发生着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流动和聚焦空前加剧,这既为我们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为我们的服务管理带来了挑战。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服务管理的课题历史性地摆在我们眼前。现就民族地区如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浅谈如下:

全面把握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届三中会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是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既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也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更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而作为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优化发展软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显得尤为迫切、十分重要、势在必行。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一核三治”的思路理念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支撑,统筹发力,协调推进。

强化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示范带头的优势,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主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全面形成。特别是建强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自治为基础,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居)民协商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用法治理念依法治理。法治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也是重要保障。民族地区要把构建法治良序、创建平安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宏扬法治精神、严守法治底线、树立法治权威。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坚持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止极端、打击犯罪,通过严格的执法司法手段,促使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构建法治良序;三是突出抓好乱象治理,集中力量攻坚一批社会治安乱象、土地乱象、市场乱象、婚育乱象,下猛药除沉疴顽疾,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四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行动,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五是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县(市)、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采取“警(民警)+网(网格员)+红(红袖套)”协同联动,全力做好社会面防控、危爆物品管控等,坚决防范暴力恐怖、分裂破坏、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发挥德治在基层治理中的教化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移风易俗活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健康向上的新生活方式,坚守道德底线,除陋树新、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俗良序,建立良好的政风、民风和家风,切实发挥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支撑和教化作用。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仅仅依靠个别单位和个别人群是无法实现治理的目标,必须做到人人参与治理、人人肩上有责、人人享受治理成果的良性互动。这就要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公众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使基层社会治理兼顾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关系,充满生机与活力。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在顶层设计、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方面率先垂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寄服务于管理,在管理中深化服务,切实增强治理效能。社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作为辅助和补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而作为社会公众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更应该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力量全力支持、全程参与、全面推动。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依托智能化信息化手段

当今社会已进入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时代,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治理作为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对智治支撑有着特殊的需求和依赖。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交通建设等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动实践,“天网”“地网”“雪亮工程”“慧眼工程”都是提升社会管理实效的有效手段。“人防+物防+技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已成为各地普遍采用的防控方式,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非常关键的智治支撑作用,潜力巨大、大有可为。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总而言之,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神。既不能降低创建的标准,也不能减少创建的要求,而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推进的时机、进度等方面作科学合理的安排,可以采用先易后难或先点后面有序推进。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能急于求成,盲目推进,也不能等待观望,消极被动。必须始终坚持关键在平时,重点在基层,核心是依法的工作原则,把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推进,标准化建设,责任化落实。


夯实基层治理共创和谐新时代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近年来,xx县通过不懈努力,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要求,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巩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强化基层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社会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平安大格局。

一、社会治理工作现状

xx县幅员面积3114平方公里,辖3镇6乡55个村3个社区,总人口5.9万余人,其中,农村区域和人口占据绝大多数。随着“5.12”和“4.20”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圆满收官,xx县城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辖区内人流、物流、车流不断涌入增加,农村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上访非访人员和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管控要求也不断增大,在给社会关系带来深刻调整的同时,也给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

二、社会治理工作做法

针对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新特性,具体从矛盾化解、风险稳控、治安防控、扫黑除恶、藏区维稳和队伍建设六方面入手,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效率。xx县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3+4调解机制,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融入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程序的衔接联动机制,确保简单矛盾纠纷的分流处理和复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加强对灾后重建工程建设中各类矛盾纠纷的全方位整顿排查化解,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作用,构筑起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体系。探索建立规范化的联合调解委员会,有效提升交通事故、旅游、医疗三个专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二是强化社会风险研判和稳控,力保社会稳定。xx县健全风险预防、排查、化解机制,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重大矛盾研判机制,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反复摸底排查,特别针对征地补偿、移民身份核定、移民心理适应等突出问题予以重点关注,通过部门联动、队伍下沉,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协调、第一时间稳控,并按照矛盾纠纷发展形势进行分流处置。坚持以“移得出、不反弹、能致富”的工作原则,对库区移民和景区周边群众进行关心帮扶和后期扶持,实现了库区和景区的生产生活持续稳定。

三是严厉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提升群众安全感。2016年率先在xx市范围内启动并完成“雪亮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县、乡、村三级管理平台。将“雪亮工程”、“智慧城市”与公安金盾工程、天网工程联动互补,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机结合,实现了重要场所和重点地段全覆盖,为社会治安实时分析研判处置织好了智能网络。始终把预防作为“严打”斗争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首要工作,大力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和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名列xx市第一,xx省前列,连续十年保持全省“无毒县”称号。切实加强对全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控管理,坚决防止了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无一人脱管失控,寄递物流全面实现“三个100%”,近年来无重大邪教案(事)件发生。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前列、全市前茅。

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xx县结合地方实际,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由县公安局牵头成立分析研判专班和打击专班,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扫黑办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工作宣传,在短时间内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人民战场;采取主动了解、接受来电来访等方式收集扫黑线索,对收集到的线索及时进行甄别侦办;严厉打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各领域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打击非法阻工、漫天要价、强揽工程、欺压群众、干预基层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筑牢了基层堡垒,净化了发展环境。

五是强化区域合作联动,确保全县平稳安定。xx县与xx州、xx州等邻近民族地区签订了《边际联防联控共创平安边界协议书》并建立重大事件会商处理机制。在重点敏感期坚持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进全面排查,在咽喉部位设置卡点,对重点人员进行动态监控。

六是强化工作队伍建设,造就社会治理铁军。xx县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平安建设大格局。选齐配强县、乡、村综治力量,创新组建了乡、村、组、户四级网络信息员、专职网格员、治安巡逻队、村级治保会、义务联防组织等综治、平安建设基层组织,通过开展“开门评警”、执法巡视、作风巡察等活动,强化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将社会治理工作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实现了从末端处置到源头治理,实现了从统筹协调到一线服务管理,从应急处突到常态治理和处突并重的“三个转变”。

三、社会治理工作存在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稳定需求与社会治理工作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基层治理力量相对薄弱。在广大农村区域,治安防控主要依靠民警发挥主力军作用,一个乡镇(街道)派出所大约有几人至十几人不等,却要负责二三十个村,方圆几十平方公里,一两万人口的治安,而部分派出所民警还要负责户籍等工作,警力捉襟见肘,仅能应对已发案件的侦破、报警,很难有精力应付防患,把力量前置在防控阶段。乡(镇)大多数领导干部主抓扶贫攻坚、经济建设等工作的同时,少有精力顾及社会治理工作,出现问题时才疲于应付,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大部分村级警务室是依靠村组治保会建立起来的,有组织,也有人员,但作用发挥有限。其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还不是很高,思想保守僵化,业务技能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任务的要求。再者,大多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制度都不太健全,机制不太规范,导致以创建为载体的严打整治、治安防范、纠纷排查、信访稳控、安全生产等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到位;辖区内的机关单位配合也不是很到位,未完全形成联动协调机制,社会治理工作经常与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脱节。

二是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对群众的约束力受到影响,加上群防群治经费偏低,组织群防群治力量难度加大;农村空心化现象凸显,村级救助服务难度加大,社会治安面临新的考验。而农村警力不足,巡逻覆盖面不够,技防设施落后等因素增加了治安防控难度。专业防范队伍力量严重不足。根据省综治平安建设考核标准,各地社区、居民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和门卫。xx目前的状况是,部分驻宝企业的门卫及保安人员数量、素质能基本达到要求,治安巡防工作较好;xx县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仅各自配备一两名中老龄人员担任门卫兼保安,治安防范能力较弱。

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乡镇、村(社区)、组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上没有,一般都是由县、(市)统一安排部署后,乡镇、村、组才组织力量集中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这样的排查调处方式,对矛盾纠纷的发生起不到预防遏制作用,也不能及时有效的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现有的调解队伍法律政策水平低,全县仅1名专职调解员,乡、村两级调解队伍由于未受过正规的业务培训和法律、政策培训,普遍业务素质差,法律、政策水平不高,文化水平低,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很多不规范、不合格,影响了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是平安建设水平和效果与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越来越强,不仅期盼涉及自身的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发生紧急事件、灾害事故时,能得到快速妥善处置,而且盼望大要案件快侦快破,侵财案件力破多破,各类案件得到有效压降,居住生活更有安全感。不仅要求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础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且期盼丰富平安建设的内涵,将行政服务纳入平安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享受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然而,受思维、手段和客观条件制约,全县的平安建设虽趋于向好,但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例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

四、关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工作难点在基层,重心在基层,关键在基层。按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筑牢基层堡垒,打击村霸、整顿基层组织势在必行。重点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对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参与欺压群众的要及时撤换并移送纪委、司法部门处理。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形成有组织、有人员、能干事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充实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力量,吸纳辖区内重要企事业单位、学校、园区等参加社会治理工作。加强以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整合资源、强化力量,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扩大社会治理工作的覆盖面。

二要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社会治理基础工作。针对基层治理工作管理松散、工作不规范的现状,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要从规范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构、职责、制度、流程和机制入手,整合基层社会治理成员单位力量,努力实现职能上的融合,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网络上的组合,信息上的汇合。做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办公地点、有统一规范的工作资料,机构、职责、任务、制度上墙,工作流程规范。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监督力量的民主监督作用,让群众有组织的参与、监督权力的运行。继续加大对村务、党务公开的督查巡查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使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结合美丽新村建设,巩固灾后重建和脱贫攻坚成果,对乡风文明、环境卫生、红白喜事操办等进行规范,让“住上好房子、过上好生活、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文明和谐氛围蔚然成风。

三要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信访、人民法院等基层维护治安、维护稳定工作的资源和力量,构筑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作联动的工作平台。以乡镇为主体的社会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定期向综治委(办)通报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要建立健全各综治成员单位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

四要积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力量。在社区和居民小区要积极发展治安楼长、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在农村大力推广治安中心户长和家庭治安代表人的做法,在社区、居民小区、学校、单位、驻宝企业要扩大充实专业治安防范队伍(保安人员及巡防人员)。大力组建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人人搞防范、户户保安全的良好局面。组织由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实施,建立健全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制度,制定考核考勤办法,按劳补偿、按绩奖励,加强对各类巡逻队、社区联防队、护村(护厂、护校)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和治安中心户长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做到组织规范化、培训经常化、保障多样化。组织以乡镇、居委会为主体开展综合管理,辖区派出所、联防队、规建局参与。要充分运用治保会、调解会、保安队,充分调动党员、治保积极分子、离退休干部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积极性。城区物业公司要主动协助居委会做好治安工作,公安机关要把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普及到“一区一警”。明确由居委会牵头,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

五要全面保障基层治理工作经费,切实解决人员待遇、报酬问题。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各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基层单位特别是村(社区)要给予适当补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结合xx县财力实际,合理安排xx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遇重点敏感时期要列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关心基层干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进一步激发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要进一步构建治安防控格局,纵深推进社会治理基础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整合防范资源,构建覆盖全面、整体联动、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环境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把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警务进村、进社区,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以公安民警为骨干、专职治安巡防队和保安人员、专职网格员为主要力量、其他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网格化巡逻防控格局。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联动处置机制,细化有关群体性事件、重特大社会治安案(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事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置。

七要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xx建设推向纵深发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组、平安社区、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园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局面。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加大道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黑校车等上路行驶,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充分运用天网、雪亮工程等技防手段,强化对主要过境通道、偏僻小道、学校周边的监控力度,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人防措施给予有效支持。

八要强化专职调解队伍培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用。强化专职调解队伍培养,各乡镇应当从思想政治和文化水平较高的干部中选取一至两名担任专兼职调解员,并通过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思想认识,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用过硬的业务能力为基层群众服好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变被动集中排查调处为主动深入群众,在进村入户的过程中发现矛盾纠纷,及早化解隐患苗头,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及时有效的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为上级党委政府减好压,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序开展。

九要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主动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坚持传统方法和现代科技相结合,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构建和谐警民、干群关系。一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实行预约服务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为“急办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建设群众满意型服务窗口。二是创新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推广村官代办制度,依托乡(镇)“三个中心”做好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社会救助等工作,将保障民生和便民服务融为一体,加大网格化服务管理延伸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相互联动,落实便民、安民举措。三是大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由县法学会牵头成立专班开展法律服务,做到“化解一批、调处一批、打击一批、震慑一批”,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办而未结的信访难题,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提供优质法治服务保障。建立以xx县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中心、xx县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法治服务中心等为代表的法治服务机构,围绕“生态普法宣传、违法打击惩戒、服务绿色发展”3项法治内容开展工作,为xx县绿色转型发展打下坚实法治基础。五是大力推进智慧门牌号建设。及时对“一标三实”信息进行采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必须不断发展,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回答好的一项重大课题。对此,xx市司法局通过近几年的积极探索,思考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聚焦“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制定出台《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动依法行政进入“快车道”,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强劲有力的“加速度”,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汉台区、城固县于2018年成功创建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区)”。

(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强化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信仰法治、信任法治、尊崇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已建成5个法治文化景区、8个法治教育中心(基地)、9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37个法治创建示范点,促进法治理念、法治文化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被省委普法办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市”。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先后有5个县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0个村(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服务基层组织和群众依法办事。近年来,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群众找法用法、依法维权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特别是在2018年,我们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全市2187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已累计提供法律咨询43488人次,提出法律意见978件,审定合同799件,开展法制宣传4312场次,村(居)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创新基层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助力。2018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积极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仅有的6家“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示范点之一,相关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刊登推广。

(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经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46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4个,专、兼职调解员10285名,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4000余件,调成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的较高水平,充分发挥了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践行“治本安全观”,目前,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438人,依法解除矫正6143人、提请收监86人,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每年低于0.2%,探索“社区矫正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被市委深改办评为“2016年度十大创新改革”,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认真研判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式任务,我们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有一些差距。

一是地方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2016年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xx市地方立法条例》,赋予了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随即,我市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2017年10月出台了《xx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8年3月1日,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xx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顺利实施,今年的3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又批准了《xx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多部法律规章正在起草论证中。但鉴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刚刚起步,适应xx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还未形成,群众在大气污染防治、物业管理等方面还有一些“烦心事”,亟待需要通过“良法”实现“善治”。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加强。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刚刚铺开,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和部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还未牢固树立,管理越权、缺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甚至知法犯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需持续用力。

三是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风险较大。部分县区、镇(办)对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制度的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执法保障乏力,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市级配套未落实、县区配套落实不到位,司法所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缺乏专人专责,全市177个司法所中“一人”或“无人”司法所占比达40%以上,定位监控技术落后,执行社区矫正制度图形式、走过场还一定程度存在,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较大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风险。

四是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xx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活跃程度不高,收入偏低,对法律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律师方面,我市目前有执业律师271名,每万人仅有律师0.7人,与小康社会监测标准还有差距。全市23家律所、271名执业律师中有13家律所、164名律师集中在汉台区,xx县没有律所,其他县区仅有1—2家,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律所还没有形成,服务质量和效益偏低。公证方面,业务面相对单一,除金融与小微企业贷款公证业务开展较多,其他事项较少,知识产权公证几乎为零,仅市公证处和汉台区公证处偶有1—2件肖像商标注册公证,业务拓展难度较大。司法鉴定方面,业务发展不平衡,除法医类鉴定外,司法会计、工程造价等其他类鉴定发展较为缓慢。

五是经费保障乏力。公共法律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驻场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需要政府购买服务解决,而目前财政保障还不到位,制约了其今后发展。如: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不足,仅2017年省财政下拨了每村1000元补助资金,2018年和2019年的补助资金还未明确,加之市财政和大部分县区财政没有配套保障,影响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效果。人民调解员没有固定收入,仅靠“以案定补”补助,每个案件补助50元—500元不等,且各县区标准不统一,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必须坚持科学立法,在推动良法善治上下功夫。“良法是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前提”。必须运用好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不断健全完善适应“三市”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全面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起草、论证、调研、审议、表决机制,强化立法流程管理,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立法专家顾问等机制,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坚持依法立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制定法规,加强合宪性、合法性审查,坚决避免发生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

(二)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在建设法治政府上下功夫。聚焦决策、执法两个关键环节,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力度,着力防控好决策风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夯实执法责任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职责权限等,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三)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捕诉一体”改革,建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动形成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惩司法腐败,避免冤假错案发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在构建法治社会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全民普法实效,持续深化宪法“九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对严重失信的个人和组织实施联合惩戒,树牢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对接合作,建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扶持年轻律师执业创业,着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五)必须强化工作保障,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保障法律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基层社会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必须要做到职能互补、握指成拳,建议要将政法部门及信访、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做到共享互通,建议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信访、劳资投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对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基层,关键是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战略眼光、卓越的政治智慧、科学的辩证思维,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新观点新论断。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社区治理的重大举措政策文件,这些举措增强了新时代我国基层政权的治理能力,强化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促进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进行治理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论述,从理论、制度和实践上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升推进新时代城乡社会治理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一、切实增强对抓好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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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理论系列】063期—社会治理调研文章汇编(20篇7.6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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