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73102】2022年关于加强基层监督的讲话

2022-07-31 12:53:14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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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

同志们:

刚才大家围绕履职尽责,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进行了座谈发言。下面我讲一讲关于加强基层监督的一些思考和意见:

推动监督下沉,把基层监督做实,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效能,敢管敢治、严管严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政令畅通。

一、开展基层监督工作现状与问题成因的思考

去年以来,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顶岗实训、以干代训,机关和委属单位纪检干部监督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大家刚才的发言,看到大家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形成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基层监督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在看到大家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要求、形势发展、群众期盼,我们更应该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我们的工作。

(一)从思想认识看,对监督的理解和把握仍有偏差

有的单位党组织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认为强化党内监督只是纪检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起了“甩手掌柜”。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担当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还停留在表面。如有的单位将业务用车当作公务用车,在进行线索核查对第一种形态的处理方式掌握不清楚、使用不恰当,说明“一岗双责”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

有的单位纪检部门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关注不够,把政治监督混同于一般业务监督或者日常党务检查,或者片面认为核查线索、办理案件就是监督,很少开会专题研究监督工作,发现问题都是等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意识薄弱,缺乏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多年“零问责”、“零查处”。

(二)从担当作为看,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依然存在

不敢监督,有些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不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认为自己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如果开展监督,可能党委书记会给“小鞋穿”,可能会得罪班子成员,从而放不开手脚。不愿监督,一些纪检部门同志避重就轻,存在“人前不显功、背后得罪人”的心态,“以熟人社会监督难”不愿监督,奉行中庸之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在着老好人的思想。

(三)从职责定位看,贯通“两个责任”新老问题交织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体两面关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有力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难以抓住。少数单位党组织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有认识、无办法”“有思想、无行动”“想作为、不会为”的问题,对一些矛盾问题、历史问题,不愿触碰、不想解决,“有事让纪委做”的观念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部门未能持续有效落实“三转”要求,偏离主责主业现象有所回潮。有的单位纪检组织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存在等信访举报、上级转办、巡视巡察移交的思想。

(四)从方式方法看,监督的规范性、多样性亟待加强

从工作规范看,有的纪检部门不清楚日常监督抓什么、怎么抓、有哪些权限,有的对问题线索处置随意,达不到精准的要求,有的没有发挥谈话函询的综合效应,“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的现象依然存在。从方式方法看,政治生态分析、纪律检查建议等常用监督方式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在落实党内监督、聚焦“关键少数”方面,精细化、精准化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虽然基层单位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但未真正起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参谋助手的作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监督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

(五)从能力素质看,监督的本领恐慌问题尤为突出

委属单位纪检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有的单位纪检人员配备与担负监督执纪任务不相适应,部分纪检干部政策理解不透彻、业务学习不深入,对“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的理解有偏差,办案能力和水平不高,对工作规则、业务流程变化没有学懂、不够熟悉,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

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认识提高不易,监督不等于对立。监督不是不信任、不是束缚,作为纪检干部,要对监督工作有正确的理解,不能把纪检部门放在与监督对象的对立面上,不是开展监督就一定有问题、要查处别人的问题,这样就人为地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制造对立面,而是通过监督,紧盯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利用监督成果去协助、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发挥,推动问题有效得到解决。

二是观念转变不易,协助不等于代替。对于一些领导干部来讲,他们习惯性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整体打包交给纪检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所谓“协助”,绝非大包大揽、“喧宾夺主”,而是要为党委履职提供有效载体、做好参谋助手。在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中,纪检部门是监督的再监督,不是事事直接冲到一线,要做到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

二、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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