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更加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我们就如何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专题调研,进行了一些务实性、对策性思考。
一、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2018年以来,XX县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依据年度考核结果,选取排名靠后的乡镇和单位进行“两报告一测评”,并结合测评结果下发整改通知书,倒逼相关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二是坚持抓长抓细,狠纠“四风”问题。紧盯关键节点,通过下发专项督查文件通知,签定风清气正过节承诺书等形式,及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规明纪、严守纪律。同时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和微信“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延伸监督“探头”,织密监督“网络”,对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全面围剿“四风”问题。三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切实加强县乡换届的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严把警示预防关、意见回复关和监督检查关,为县乡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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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90211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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