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廉政风险自查的工作报告
按照上级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干警所涉及的问题,开展全方位廉政风险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一系列廉政风险自查活动,重点查摆全市政法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经过仔细分析排查,我市政法干警发生违纪案件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犯办案纪律,有受人托请、徇私办案现象;二是违犯财务纪律,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三是因历史遗留等方面的原因,个别干警“吃空饷”的违纪现象;四是违犯公车管理规定,有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五是少数干警作风纪律松懈。全市政法各部门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经过深入分析排查,列出了政法干警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清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接受吃请等廉政风险; 二是在委托评估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中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三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案件办理、大额资金使用”等“四重一大”工作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四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用人不公的问题;五是人员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管理可能出现失控的问题;六是可能出现领导和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七是执法单位可能出现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问题;八是可能出现领导和民警在公开场合或多媒体平台上出;九是出现散布反动或与党中央精神不一致言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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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廉政风险自查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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