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信长星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青海工作,对青海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
“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放眼全国,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最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可以说青海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由此就不难理解在生态保护中青海所肩负的“最大责任”。
当然,生态也是一种可转化为“有形”的无形资产,其潜在的价值会催生出无尽的发展潜力。据估算,青海生态资源总价值达18.39万亿元,每年向下游输送600多亿立方米的源头活水,生态服务总价值为7300亿元,这仅仅是“表象”的价值。就“隐性价值”或能够在生态保护中可以利用的价值而言,青海发展潜力更是巨大,其中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105万亿元,摊到每个青海人头上,人均1740万元;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200万千瓦,至今仍保持着100%清洁能源供电的世界纪录。再就是“次生价值”,则是无法用数字所能汇总的,比如国家公园的建设,让青海魅力大增,渐次成为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给青海发展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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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学习贯彻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评论文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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