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关于组织开展
“供销合作社城乡双促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城乡双促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提升农资供应服务水平
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和农资供应服务主力军责任,抓好农资物资调度,密切监测农资市场形势,加强货源组织调配,大力开展服务创新,为农民让利返利,全力做好备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稳定,确保农民能够及时用上放心农资。加强农资市场监测,及时调查春耕备耕农资工作进展,调度反映农资供应和物流配送情况,继续加强“双十”调度机制,做到报送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反映市场动态和系统供应情况。指导系统农资企业严格农资质量管理,严把入口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及经营网点。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绿色高效农资产品供应服务,优化供应结构,强化技术服务,推进系统农资企业转型升级。
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和借鉴“XX模式”。XX县供销社探索把供销社真正办成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在8个村开展试点,由XX县供销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和村“两委”联合成立惠农综合服务社,由村书记村(主任或经纪能人)兼任主任(法人代表),以“供销社+村两委+经纪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的“1+3”模式,加快发展村社共建型基层社,当好为农农资服务的“组织员”。各地要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因地制宜利用开放办社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村社共建”。要通过基层供销社与村联合兴办、组织社会经营户共建等多种方式,在村级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在乡镇和较大行政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形成辐射周边多个镇村、服务更多农民的农村综合服务网络。各市(州)在今年内力争完成1-2个县(市、区)“XX模式”试点工作。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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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省供销合作社关于组织开展 “供销合作社城乡双促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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