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监督作用,根据《市供销合作社章程》《市供销合作社条例》和《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市社”)监事会对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总社、省社、市社有关工作部署,以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完善机构、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
第四条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第五条 考核工作在市社监事会领导下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市社监事会办公室执行。
第六条 考核以系统监事会工作总结、组织建设调度、社情民意信息报送、调查研究等为基础,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工作考核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bangong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0197.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