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期】2022年各省法院工作报告(24篇16.75万字)

2022-03-14 17:47:29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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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范文汇编

第621期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9.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0.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11.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6.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明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思维、法治观念、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7.83万件,结案124.5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0.51%、24.31%,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90万件,结案1.66万件。面对办案压力,我们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干字当头,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9.37件,同比增长74.10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55.60%;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6.78%,二审后达到98.07%。

一、积极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74万件8.87万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犯罪案件5349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实施办法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意见,全省法院共一审审结涉黑案件68件718人,涉恶案件218件1074人,追缴“黑财”63.61亿元,丁氏家族涉黑案主要组织领导者丁志杰被依法执行死刑,形成有力震慑。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48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578件。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疫情案件67件95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726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涉金融、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938件。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0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依法审结司金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143件,构筑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坚固司法屏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杨克勤受贿案、邓沛然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00件6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2人、司局级以上干部21人。坚决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微腐败”48件67人,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办理诉前调解案件51.9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5%,全省万人成讼率等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沧州中院对接“一轴八员”工作机制,廊坊中院实施“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开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路径。积极协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创新运用社会救助资金解决涉诉涉执重复信访问题,2500多件信访突出案件得以有效化解,得到省委高度肯定,最高法院刊发简报向全国推广。

二、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保障全省“三件大事”。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出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司法协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唐山佳华重整案等3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推动设立最高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为雄安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智力支持;依法稳妥化解20余起涉及征迁安置、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行政纠纷,有力保障雄安大规模开发建设。建立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发布涉冰雪运动典型案件,张家口崇礼法院设立太子城专业法庭,诉前化解相关纠纷126起,切实保障冬奥会筹办顺利进行。

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审结商事案件25.81万件。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任务落实,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严格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及时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2件,1人被宣告无罪。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四片区中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设立石家庄金融法庭,集中管辖石家庄市内五区金融纠纷案件,为省会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的司法服务。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发布河北破产审判白皮书,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创新“预重整+司法确认”等司法处置方式,受理破产案件224件,盘活资产近100亿元,化解债务近500亿元,安置职工1.2万余人,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妥善审理中安信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挽救中国碳纤维行业技术领先企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7370件,依法判决赔偿总额3.39亿元。北京完美建信公司著作权被侵害案入选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审执结行政案件1.27万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3万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91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259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案件2466件。常态化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896份,承德等地市长主动出庭应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北。

服务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6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6件。积极创新环保审判体制机制,推动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邢台等五市中院建立太行山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沧州中院出台大运河司法保障意见,张家口、邯郸等地设立多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共同守护绿色生态。

三、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省法院制定便民利民举措2226项,审结涉就业、医疗、住房、养老、育幼等各类民生案件10.41万件。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持续解决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问题。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全国率先实现少年法庭基层法院全覆盖,妥善审结“坠楼女婴监护权”案,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受到特别保护。依法妥善审理“三农”案件,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执行活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98亿元。规范开展司法救助,使用2140万余元救助605名困难群众。建立完善涉军案件审判机制,妥善化解军队资产移交、土地权属、合同争议等纠纷,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深入人心。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让大量鲜活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保定中院审理的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院纳入“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

持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跨域立案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家门口”的立案服务。全面叫响“12368,有事您说话”,对群众反映事项及时办理、全力解决。推广使用律师网上服务平台,1.44万名律师入驻平台,提供立案服务20余万件。大力推进一站式建设,优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网上立案审查时间平均1.8天,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长期位居全国前列。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效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聚焦“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共受理案件25.06万件,其中调撤结案12.15万件。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立法官工作站或巡回审判点,实现人民法庭功能所有乡镇全覆盖,打造承德山庄旅游巡回法庭等一批特色法庭,让司法更加便利群众、贴近生活。邯郸临漳法院邺城法庭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首批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题。全面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受理执行案件35.18万件,执结32.9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89.97亿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实时动态调整,将13.13万人次纳入“黑名单”、7.70万人次及时移出名单。扎实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力争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四、强化改革创新,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不断完善司法责任体系。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院庭长共办理案件88.13万件,占案件总数的63.94%。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健全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和类案指导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运行,“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三级法院院长带头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20.21万件,发现纠正问题6388件。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0名公诉案件和1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不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适用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共计64.45万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减少14.57天。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年底立案工作,科学调整设置考核指标,全面开展线上线下督导检查,去年12月份立案13.57万件,环比增长15.69%,“年底立案难”得以解决。建立完善立审执全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机制,加强“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防范和处置工作。强化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标准,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和发放,违规终本、违规终结、违规查扣冻等一批问题案件得到纠正。保定中院上线“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做法被全国教整办推广。

深度拓展智慧法院应用。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广泛开展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共网上立案55.52万件,网上开庭15.91万次,在线调解51.10万件。升级“狱内法庭”,会同全省看守所、监狱开展远程视频提审、开庭等710余次。探索数字人民币司法领域应用,全国首笔数字人民币缴纳执行案款落地雄安法院。创新研发“河北法院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平台”,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衡水中院在全国率先上线“码上通”,架起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连心桥”。

五、坚持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燕赵法院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筹划开展专题读书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凝聚走好新时代人民司法“赶考路”的强大动力。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层分级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秦皇岛中院践行“三效统一”司法公正观被省委改革办推广。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省委“六查六看六改”和“八查八看八改”要求,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掀起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以及周本顺、张越等人流毒影响,政治生态更为风清气正。坚持以下看上找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省法院紧盯重点领域,对10个方面176个重点问题进行靶向治理,完善制度机制20余项,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全省法院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涌现出冯国生、李立华、王兵等一批英模典型,全年共有139个集体、391名个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注重干部人才培养使用。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有序推进中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交流,法院系统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专业素养得到优化提升。坚持人员向基层倾斜,合理调配审判资源,为中基层法院增加员额347名、招录干警643名,努力缓解“人案矛盾”。建立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首批54名调研人才入选。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和基层法官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学员3.79万人次,法官审判实务能力不断增强。

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宽严政策指引,112人主动投案说明问题。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37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4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

六、全面接受监督,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案件评查、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对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三级法院领导干部定向联络各级人大代表,先后就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集中执行攻坚等工作,邀请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座谈研讨、见证执行等活动共9600余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其他事项787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高法院组织8省份的18位全国人大代表到河北法院视察调研,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65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5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办理政协提案144件,走访接待政协委员4500余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88场,邀请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开展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建议700余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阳光司法,公开庭审31.43万场,公开裁判文书及文书信息53.36万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法院广大干警顽强拼搏的结果,其中也凝结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省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系统思维、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三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和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两庭”建设还需加大力度。五是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求真务实,攻坚克难,蹄疾步稳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首都政治“护城河”定位,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干警学思践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铸牢思想魂魄,擦亮忠诚底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以更强自觉服务全省大局。依法保障“三件大事”重大战略实施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司法护航“六个现代化河北”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与京津法院司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服务经济行稳致远。

三是以更实举措优化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保障乡村振兴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和推进共同富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落地落实。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锤炼过硬队伍。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法院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作风问题常抓不懈,对司法腐败严惩不贷,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上,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发扬“赶考”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省法院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1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职,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56515件,结案率97.4%。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3519件,结案率92.4%。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等犯罪,深化反奸防谍斗争,依法审理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15件、毒品犯罪2183件,严惩大连“5·22”驾车撞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案件198件,执行到位“黑财”129.7亿元,审结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14件17人,坚决清除涉黑涉恶腐败,正义必胜的观念深入人心,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750件1065人,彰显党中央及省委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依法宣告6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0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63件,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对13794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34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省司法厅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开展信访百日攻坚、减存控增、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等专项活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接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7238件。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84件,挽回经济损失38.9亿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全省三级法院成立协助清收挽损专班,集中最优力量连续奋战,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710件,审执结案件28771件,全力协助清收挽损工作。审结金融纠纷256194件,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惩沈阳林氏父子核酸检测时妨害公务犯罪、大连“12·15”冷链企业涉疫犯罪,审结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利用防疫物资诈骗等涉疫案件330件,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社会秩序。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振兴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主动向市场主体和省工商联、省营商局征求意见,找准难点堵点痛点,以问题为导向,构建“3+5+1”工作体系,高起点谋划、体系化推动、“专精实”推进。坚持刀刃向内,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清结超审限积案12429件,返还胜诉退费1.3亿元,清理发放超期未发执行案款42.3亿元,严肃追责问责52人。找准切入点,开展五个专项活动。开展依法保护涉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活动,宣告无罪3件4人,采取取保候审、判处非监禁刑171人,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5件7人;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清理积案555件,到位金额12.2亿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审结案件28267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营商环境视角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开展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三个不用找关系”活动,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着眼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秉持善意、文明、谦抑司法理念,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将司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诉前多元化解、速裁快审312237件,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盘活资产671.6亿元,依法不采取或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0487件,持续向外界传递辽宁法院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聚焦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按照全国一流标准,建成智能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加大“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多元解纷、侵权损害赔偿、技术事实查明等机制,有效解决困扰企业的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取证难问题。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7411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结破产重整案件33件,化解债务460.3亿元,帮助企业脱困,6885名职工保住就业。大连中院审理“大船海工”首例非上市公司自救式重整案,成功挽救了全国海工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2709件。设立沈阳、大连、营口三个自贸区法庭,创新服务保障。大连海事法院以海事强制令方式,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疫情期间清关痛点和燃眉之急,为国际类似案件处理提供有益思路。服务绿色发展。指定丹东、盘锦等六家中级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结案件1624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朝阳法院审理超标排放废水案,被告人履行修复责任后水质达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06件,守护“黑土地”“大粮仓”。

促进诚信辽宁建设。审结合同纠纷案件448022件,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契约精神。严惩洗钱、财务造假、证券信托领域犯罪,对资本市场上的违法作恶行为零容忍。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56件,判处拘役、有期徒刑60人,罚金149万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审理辽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限制高消费254356人次,纳入失信人名单76836人,推动信用联合惩戒,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让守信者处处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打印遗嘱效力”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明断家长里短,鲜明价值导向,把公平正义送到百姓身边。依法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263299件,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沈阳中院发布新业态下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为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业态从业者依法维权提供指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36件,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针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帮助农民工兄弟追讨欠薪1.6亿元。妥善审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6552件,全力维护农民利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7747件,维护家庭和谐,弘扬文明家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锦州法院审理的周某某养老案件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4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妥善处理涉军维权案件181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全省首例侵害英烈名誉权荣誉权案件,决不让戍边英雄受到玷污。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704.2万元,司法救助188人1200.3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结案件30256件。严惩抚顺虐童案犯罪分子,决不姑息对儿童犯下的严重罪行。健全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努力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193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运用“打赏主播”“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司法小案例,启发学生思考法治大道理,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沈阳、抚顺、铁岭三家基层法院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及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拓展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查控案件376464件;健全评估拍卖线上询价、竞价机制,成功拍卖7625件82.2亿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1066人,罚款529.1万元,判处拒执罪47人。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39239件,结案410402件,四项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执行到位金额1506亿元,同比上升12.3%,最大限度把“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大格局,与工会、妇联等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聘任调解员3500人,诉前调解342102件,成功率75.8%,减轻群众诉累,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交流。省法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突出一网通办,实现网上调解、律师服务、集约送达等十大功能,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辽宁品牌。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24553件,跨域立案5132件,电子送达1176578次,一体化处理道交纠纷26592件,一站式诉讼退费72523笔。营口中院创办诉讼服务公众号,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云上调解、线上阅卷等“屏对屏”服务。

四、聚焦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向管理要质效。审判质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全省98.1%的案件集中在中基层法院,省法院坚持以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三级法院,推动审判质效一体提升。上下级法院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18次,点对点直面问题,精准对下指导。依托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实行动态监管,实现全流程精细化闭环管理。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发布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一审发改率、生效发改率同比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9%。

坚持向改革要质效。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向人民群众释放公正、高效、便捷的改革红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准适用认罪认罚23882件41539人。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快审速裁案件427899件,兼顾公正与效率,促进审判提质增效。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着力构建有效的分层过滤体系。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监督,规范履职行为,划定137个履职红线,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31022件,确保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

坚持向科技要质效。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深度应用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远程提讯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办案提速”。运用类案检索、裁判文书纠错等信息化功能,助力“办案提质”。新建智慧法院实验室,探索信息化建设、研发、应用一体化新机制。辽宁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庭审云平台”入选2021年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智慧法院建设整体水平跃居全国第六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五、注重基层基础,着力夯实司法根基

坚持“长谋划、短安排”。基层法院是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省法院坚持强基导向,全力推动基层建设。立足长远,开展基层大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人民法庭达标方案和示范人民法庭建设意见。设定年度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院级领导下沉到15个最薄弱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落实“四项任务”“八项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全力为基层排忧解难。针对基层法官短缺、配比失衡问题,动态调整法官员额,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区倾斜,新遴选法官226名,充实基层力量。针对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投入8561万元统筹解决安保、服务群众设施等问题。

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267个人民法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切实发挥最基层司法触角作用,推进矛盾源头预防化解。重新布局人民法庭,在农村建设综合性法庭,在偏远地区建设“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在类型化矛盾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道路交通、家事审判、自贸区等专业化法庭,形成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长海县建立广鹿岛等三个巡回审判点,实现百姓打官司不出岛。

六、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倾力锻造法院铁军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每一起案件都与大局相关、与民心相连。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十大具体措施,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惠,以司法为民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整治突出顽疾14839件,革除沉疴积弊,净化思想、滋养初心。重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全面倒查30年来“减假暂”案件62.6万件,纠正2066件,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1703人,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全部收押收监。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线索查办,重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76人。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维护队伍肌体健康。

推进建章立制,提升素质能力。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完成制度建设949项,其中省法院41项,实现管人、管事、管案全覆盖。针对违规过问、说情打招呼,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肯定。针对理论研究水平不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领军人才不足的问题,创新“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构建一批课程体系,培养一批能办案、理论强、会教学的优秀审判力量。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实际,打造青年干部成长工程,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基层法院任职、到信访和诉讼服务一线锻炼。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千山区法院法官滕启刚学习活动,全省法院39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有力展现辽宁法官时代风采。

七、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和推动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省“两会”交办的29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专人受理、专班办理、专门答复,得到代表委员认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呈送法院工作汇报专刊2650册,邀请代表委员3591人次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法院“审判质效面对面”等重要工作,让代表委员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制发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676件,及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378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66场,发布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毒品犯罪等司法审判白皮书41个。全省法院庭审直播459981场、公布裁判文书1204761份,邀请社会各界4691人次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05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倾听人民心声。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辽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法院知重负重、奋力拼搏,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针对性、时效性还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提升,一些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还需强化,少数干警作风不正、违纪违法仍然存在,教育整顿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扬斗争精神,创新务实举措,以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在辽宁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服务发展大局。紧扣安全和发展两大主题,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紧扣“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进一步深化“3+5+1”工作体系,促进营商环境根本好转。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环境资源等审判,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办理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前端。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以更优的质效彰显公平正义。加强审判管理,执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抓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改革提供辽宁样本。夯实基层基础,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锤炼过硬队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不断提升队伍素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期待新担当。全省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攻坚克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5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围绕“四个标准”,实施“三大工程”,带领全省各级法院接续奋斗、勇于争先,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83843件,审执结547143件,同比分别增长21.8%和17.1%,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质量效率同步提升、持续稳居全国前列的良好态势。其中,整体结案率和案件结收比均居全国第1位,整体结案率自2019年9月以来连续28个月稳居全国前5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9位,其中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等18项指标居全国前5位;诉讼服务质效居全国第4位。

一、围绕中心、保障大局,服务吉林振兴发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围绕实现“五个提升”,确立年度29项工作任务62项具体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各项核心指标不断优化,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由省高院牵头主抓的“三项指标”排名实现大幅提升,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审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案件493件。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336件,促进优化投资便利。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五庭一院”建设,助力打造“长春智慧法务区”法律服务高地,长春破产法庭和长春互联网法庭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景俊海书记、韩俊省长予以批示肯定。

创新暖企安商措施。出台《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0.2%,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41.7%。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审结案件82件,从宽处理47人,其中宣告无罪3人、定罪免处8人、适用缓刑36人;制定《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对25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持续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对3件刑事案件再审减轻处罚、16件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再审改判。健全完善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与省政府开展联合督导,执结涉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债务案件569件,执行到位金额4.58亿元。

服务生态强省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出台司法意见,提出19项措施,助力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在全省设立86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组织,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7457件。牵头与11个部门联合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建设查干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育基地,积极推进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287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收征用等民事行政案件2822件,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和生态安全屏障。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推进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61件,1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帮助2.7万名员工稳住就业,37户“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出清。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976件,其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6138件,同比增长34.2%。审结涉农案件7605件。推进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二、惩罚犯罪、创新治理,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21件,判处罪犯32778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边境安全。健全完善“1+10”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2813件3266人、涉枪涉爆和涉毒涉黄犯罪681件1312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12件882人。严惩网络新型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309件5673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35件386人。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持续高发态势,牵头制定办案指导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推进专项治理,审结案件6224件。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实行涉疫案件专项管理,55件涉疫案件全部审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1809件,判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685件1464人。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8736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违约失信行为。全面推行公开听证方式化解信访积案,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1373件,化解率96.1%。制定《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推动群体性纠纷“一揽子”公正高效化解。

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纠纷2562件,成功化解1739件,化解率67.8%,同比提高26.1个百分点。各地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186155件民事案件实现诉前化解,调解成功率87.7%,占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总量的58.4%,同比分别提高5.8个和5个百分点。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1866名基层法官全面对接辖区网格,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普法六走进”活动,省高院在全省普法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细化43项重点任务,确保落地落实。

三、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精心审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民生“小案”,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养老、育幼等案件26309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4014件,和解解决比例66.4%。组织开展高空抛物、坠物专项治理行动,对8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处刑,审结民事损害赔偿案件27件,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纠纷,依法制裁“一房多卖”“先卖后抵”行为。集中开展物业服务纠纷专项整治,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41278件,超过90%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制定《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指导意见》,在全省69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18名被告人定罪处刑,速审速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3299件,帮助4343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480.6万元。继续实行涉贫案件专项管理,出台关于司法救助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与省慈善总会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省法院共对336人实施司法救助1841.7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在我省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吉林经验。与省人社厅等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加强对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升级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功能,推动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升级完善“好差评”制度,在各级法院诉服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人民群众现场评价满意率98.1%。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全面完成,203个人民法庭和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实质化运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经验并入选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推出17项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变成保障民利的“幸福账单”。

四、改革驱动、科技赋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制约监督体系。出台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两个《意见》,构建放权与监督并重、权力与责任一致、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43.2%,“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98.1%。法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对5名法官提出惩戒意见。全省法院一审、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1.1%、 97.3%,信访率0.49‰。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再审程序,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80个常见罪名证据指引,对2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深化分调裁审、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省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2.8天,两项指标均居全国第2位。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结案件146364件,执行到位金额260亿元。司法公开持续深化,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连续六年稳居全国前列,省高院居全国高院首位。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网上诉讼119.4万件次,同比上升28.8%。全面开通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阅卷服务,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调阅案件卷宗。完成13个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建设,“区块链+审判”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特色领域试点。推动法院“一张网”与“数字吉林”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数据共享。吉林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法院评价整体排名中实现了由2018年第13位到2019年第7位、再到2020年第3位的连续跃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五、政治统领、严字当头,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专题培训27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专项整改,坚决从思想、组织、工作、作风、制度上挖根除弊、正本清源。部署全省法院开展突出红色元素的文化布设工作,更好发挥法院文化滋养队伍、固本培元的重要作用。

清除害群之马。正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67人,并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2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出台《为被诬告陷害、不实举报法官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意见》,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整治顽瘴痼疾。制定全省法院专项整治“6+1+1”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四轮全覆盖下沉督导,推动全省法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共整改顽瘴痼疾2607个。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嵌入执法办案各环节,全省法院共记录违反“三个规定”信息1459条。组织倒查“减假暂”案件107576件,对有问题的114件案件逐一整改。与省司法厅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81名涉嫌违规从业人员线索移交司法行政部门查处。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推动26项长期困扰基层的老大难问题得到缓解。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加强管理年”活动,组织对2019年以来出台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紧扣突出问题查缺补漏,新建了一批规章制度。

弘扬英模精神。实施队伍建设“先锋工程”,组织开展“四个十”评选表彰,集中开展“响应党的伟大号召、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取更大光荣”主题实践活动,37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靖宇县法院直属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加强人才培养,全省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年轻干部互派挂职,补充选任员额法官309名;与吉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六、提高站位、拓展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专题协商。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省高院通过主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察、检察监督。组织召开民营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初,省高院党组确立了“5511”工作总体思路,提出了“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和“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工作目标。三年来,全省法院咬定目标、持续发力,一年一个新台阶,推动执法办案主责主业跨越式发展,各项改革建设工作系统性推进,基本实现了三年发展目标,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呈现出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由成“形”向积“势”的转变。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以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围绕“三化标准”,实施“三大工程”,坚持执法办案同诉源治理并重,完善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主要发展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着力把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成果体现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上,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体现在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体现在保障审判高水平运行,促进执法办案工作效率提速、质量提级;体现在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前行方向,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5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石时态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以忠诚担当的赶考姿态,以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勇毅前行、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司法办案实现新突破。全省法院收、结案均达到历史新高,首次突破百万大关,增量、增幅均居全国第二,收案106.9万件,比上年多收42.9万件,增长67%;结案103.5万件,比上年多结37.5万件,增长56.9%。省法院收案13691件,比上年多收4188件,增长44.1%;结案13141件,比上年多结3667件,增长38.7%。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党中央部署的政治生活大事作为政治建设重要内容,高站位谋划,高质量开展,全省法院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年·建功龙江十四五”系列主题活动。省法院机关建成“党建大厅”和“党史故事长廊”,铭记辉煌百年路;参加省直属机关文艺汇演,《保卫黄河》《在灿烂阳光下》大合唱获广泛好评;千名干警同唱《人民就是江山》,抒发强烈爱党爱国爱民之情;组织全系统开展“花开向阳·丹心向党”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短视频评选竞赛和“党旗在一线飘扬”等系列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点燃精神火种,汇聚磅礴力量。

(二)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方法,拓展路径,务求实效。认认真真“学党史”,借助网络平台、运用红色资源、开展读书交流、组织宣传宣讲,增强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高度自觉。切切实实“悟思想”,层层开展政治轮训,组织三级法院院长集中研讨,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上上下下“办实事”,立足主责主业,完成为群众办实事150项。经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测评,群众对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满意度为100%。扎扎实实“开新局”,协助省委组织部在市县换届中调整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院长114人,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组织保证。全省法院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多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居全国前列。14篇论文在第33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中获奖,475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创历史新高。

(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分两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省法院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有效整治了顽瘴痼疾,革除了沉疴积弊,清除了害群之马,推进了建章立制,弘扬了英模精神,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积极成果,1.6万多名干警受到了一次触及灵魂的思想性洗礼和革命性锻造,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发力,肃清流毒、检视剖析、以案促改同步推进。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开展全系统全链条一体化排查整治,查办案件线索13404件、评查信访等重点案件3220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1253人,占干警人数7.4%,其中重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313891件“减假暂”案件逐案复查,整改问题案件1035件,追责281人。深入挖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举办英模报告会、英模事迹宣讲会301场。27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2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鸡东县法院双语法官吕仙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北京参加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因公殉职,用宝贵生命谱写了人民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被评为2021“感动龙江”年度人物。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在全系统部署,迅速掀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学习宣讲活动。围绕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强化全会精神学习阐释、新闻宣传、全员培训,教育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

二、紧跟省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胸怀“两个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法院工作深度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委工作重点在哪里,司法工作的重心就在哪里。

(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全员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从新入职到已退休的干警,哪里有疫情就下沉到哪里。从严快办诈骗、盗窃、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涉疫犯罪243件310人。孟某某隐瞒疫区行程,拒绝执行防疫管控措施,造成多人被隔离,被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入选最高法院《刑法修正案(十一)》适用典型案例。对拒绝服从防疫管理、持刀杀害呼兰区防疫志愿者的被告人陈成龙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生产销售劣质口罩、散布谣言、强行闯卡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用法治方式维护防疫秩序。

(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紧紧围绕实现“六稳”目标、落实“六保”要求,以司法手段保安全、促发展。针对一些企业变相裁员、违规停保等问题,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同比增长43.9%;针对一些企业恶意欠薪,开展“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427万元;针对一些企业履约难,以和解、调解等方式,促成案件各方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化解涉房屋租赁、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合同纠纷案件1.9万件,同比增长43%;针对债务清收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帮助清收回款10.7亿元;针对涉金融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制发服务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意见,及时审结小额借款合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等案件20.7万件,同比增长86.6%。妥善审理11起大庆农商行系列案件。开展涉金融机构贷款专项执行活动,执结2.7万件,清收贷款26.1亿元。齐齐哈尔中院持续开展“走进”“牵手”“暖心”等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服务市场主体900余家,制发防范企业经营风险60条。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等中院积极走访辖区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出现的法律问题。

(三)服务保障经济创新发展。依法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加大对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制发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84件,同比增长41.6%。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小米公司与张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妥善审理涉及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助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各市(地)建立金融司法协同领导小组,在哈尔滨新建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为金融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四)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出台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指导意见,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1万件,同比增长125.8%。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审结非法乱占耕地案件467件,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法治理。哈尔滨中院和延寿、尚志、亚布力法院公开宣判7起盗采泥炭黑土犯罪案件,依法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审结农村“三权分置”纠纷案件9668件,助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保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38.2%。省委编委批准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牡丹江中院、鹤岗中院在重点生态区、风景区设立了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性工作,优化布局、配强人员、加强培训。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359名人民法庭庭长赴大庆观摩学习,省法院班子成员深入人民法庭蹲点调研,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水平有明显提升。

(五)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强化司法裁判对市场规则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各类企业和企业家的依法平等保护,努力当好企业“服务员”“护航员”,审结商事案件27.5万件,标的额463.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2.3%、112.7%。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脱钩企业破产清算,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办理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1468件。开展防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虚假诉讼犯罪33件61人。把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作为重塑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严肃惩处系统内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根据第三方评估意见,授予佳木斯中院、双鸭山中院、肇东市法院、嘉荫县法院等20个法院为“打官司不求人”示范法院,公开授牌挂牌,接受社会监督,《法治日报》整版报道。

三、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办案任务圆满完成

面对多轮疫情造成的办案困难和案件大幅增长的双重压力,全省法院干警加班加点、争分夺秒,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法官人均结案193件,比上年人均多结65.5件。哈尔滨两级法院结案45.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385件,道外区、道里区、双城区、巴彦县等法院法官人均结案实现翻番。当事人一审服判率由92.7%提升到95.7%,生效案件服判率由98%提升到98.5%,案访比由2298:1提升到2764:1,均达历史新高。

(一)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0%、22.2%。牢记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审结间谍、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113件160人。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885件3391人。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946件8331人。组织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937件306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74件248人,执行黑恶财产142.1亿元,到位率90.2%。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配合反腐败防逃追逃工作,审理于飞、赵杰、张明杰等职务犯罪案件611件803人,追缴职务犯罪赃款3.4亿元。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设立80家少年法庭,依法严惩“建三江虐童案”被告人于某某、曲某某,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切实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民事商事案件61.9万件,同比增长71.3%。其中,合同纠纷47万件,占比75.8%,侵权纠纷2.3万件,占比3.7%,物权纠纷1.8万件,占比2.9%。审结各类房地产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14.5%。审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8.3万件,同比增长36%。审结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人格权类案件6750件,同比增长167.6%。循天理、依国法、顺民情,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家事案件5.6万件,同比上升43.1%。佳木斯前进区法院审理的陈某赡养费纠纷案,判决“常回家看看”,呼吁“精神赡养”,维护传统美德,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76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514.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万件,同比上升25.7%。审查和执结行政非诉案件3954件,同比下降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连续5年位列全国第一。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诉大庆市让胡路区住建局行政处罚一案,入选最高法院首批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法院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加大管辖制度改革,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相关行政案件依法调整由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

(四)切实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34.8万件,执行到位584.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5.2%、8.2%,实际执结率全国排名第三。连续4年开展“雷霆行动”,围绕涉特殊主体案件、涉民生类案件持续攻坚,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判决拒执犯罪125人。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29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成功执结哈尔滨华风国际商城“烂尾楼”案,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强化执行案款监管,建成全国法院首家执行案款提存网络系统,依法提存448笔4.6亿元。对陈年旧案全面清理,对所有超期执行案款依法发放。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当天兑现4542.4万元。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新机制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司法核心价值追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通过理念更新、制度革新,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突出问题,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以看得见、可感受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一)健全完善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把对司法权运行监督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制发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等15个指导意见,变对案件的审批式监管、事后监督为全流程监管、实时动态监督,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压实落细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44.4%;加强新型审判组织建设,组建各类审判团队748个,并将审判团队作为办案质效监管考评的独立责任单元;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制定出台各类案件指导意见66个,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上线“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收到诉讼参与人评价10.9万条,其中满意评价10.8万条。2017年以来常态化举办“公众开放日”1.6万期,59.9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

(二)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把健全完善司法责任作为司法改革的核心。制发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实施意见26条,按照“有权就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谁裁判、谁负责”“案件终身负责”要求,科学界定司法责任,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五位一体”司法责任体系。细化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审判庭、审判团队、法官三级并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奖优罚劣、权责统一。利用大数据对全省159家法院和5366名法官审判质效在内网实时动态排名,每个法院、每名法官对自己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一目了然。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制发法官惩戒工作规则,规范责任认定,加大错案甄别与责任追究力度,有29人被追责。最高法院推广了我省法院构建司法责任体系做法。

(三)健全完善网络诉讼服务机制。把数字科技作为司法改革的保障。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利用数字科技对诉讼服务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实现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网上立案15.4万件、缴费54.6万次、阅卷1.1万件、开庭3.3万次、调解6.1万次、鉴定7156件。拓展数字科技跨域诉讼服务范围,办理跨域立案5312次、电子送达47.5万次,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互联网司法带来的便利。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把接受人民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定期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委员的走访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开展调研、参加开放日、旁听庭审、观摩执行。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23件,维持原判425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撤诉、驳回等29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783次,邀请全媒体直播报道审判执行活动113次,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水平不够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够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一些案件审判效果不佳。二是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司法责任追究不够有力,制度威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三是法院工作自身风险隐患较多,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既有存量,也有增量,全面从严治党需持续加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领域审判人才短缺,司法职业保障需要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迎难而上、跳起摸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与讲法律统一起来,严格落实政治巡视、政治督查等制度,确保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聚焦省委中心工作,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护航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坚决有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涉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以“国泰”为根本,以“民安”为宗旨,依法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智慧精准、低成本、多样化诉讼服务。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多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三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聚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体系改革。抢抓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机遇,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推动智慧法院从技术运用向规则治理、制度构建迈进。进一步深化一体化管理,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切实将制度设计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动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锻造优良作风、锤炼过硬本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把制度的笼子扎牢扎紧,把制度的执行抓严抓实。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坚持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一切侵蚀法院队伍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擦去害群之马给法院队伍抹上的灰尘污垢,努力在全社会展现法院队伍的新形象。各位代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我们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我们锲而不舍的执着追求。2022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埋头苦干,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人民司法事业新业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2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夏道虎

2021年,全省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以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为首任履职尽责,为我省实现“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04.8万件,审执结180.8万件,分别上升16.8%、17.9%;省法院受理案件3.8万件,审执结2.5万件,分别上升13.6%、39.7%。

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省法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万件,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获评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8万件,标的额1764.5亿元。出台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13条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案例。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沪浙皖法院建立执行、金融、海事、知产等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953件,化解不良债权2688亿元,安置职工3.5万人,盘活土地房产2194万平方米,一批企业经清算有序退出市场,百年老店“乾生元”等183家企业经重整获得新生。

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化“9+1”机制改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审审结环资案件10736件。贯彻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出台14条司法意见,审结非法捕捞案305件,会同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增殖放流鱼苗1100多万尾,“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省人民法庭开展“乡村振兴服务有我”品牌创建,在张家港、如东、涟水等法院设立8个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助力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审结农地“三权分置”案1854件,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促进种业振兴,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种业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制定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工作纪要,设立南京、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法庭和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构合作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审审结刑事案件7.5万件,判处11万人。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惩间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4791件,对残忍杀害瘫痪老人的保姆虞海娣依法判处死刑,对“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害案”罪犯麻继钢依法执行死刑。

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厉打击“杀猪盘”“兼职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审结案件2897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8亿元;对被告人达800多名的“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近30亿元的“创赢集团”网络诈骗案罪犯依法严惩。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一审审结金融案件9.8万件,标的额1082.5亿元,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会同省监委、人行南京分行建立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协作机制,严惩内幕交易、洗钱等犯罪,对资本市场犯罪零容忍。妥善审理大型企业涉诉案件,协同推进重大风险化解处置。有效化解“淮海青年城”“花开富贵”等197家“问题楼盘”债务纠纷,协助购房人解决办证和子女入学等问题,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坚持人民至上 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一审审结民事案件79.5万件,加强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案件审理,努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秉持平衡保护理念,审结劳动纠纷案4.3万件,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尊重企业正当用工自主权;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苏州设立全国首家劳动法庭,会同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切实保护“快递小哥”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根治欠薪行动,通过快审快执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1.6亿元。依法审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妥善化解“进小区强制刷脸”“老小区加装电梯”“物业拒绝配合安装充电桩”等纠纷,努力把是非判清、规则判明、人心判暖。

加强“一老一小”司法保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坑老害老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审结涉少案2.4万件,泰州、连云港中院和宿迁宿豫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会同省妇联等部门出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盱眙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当日发出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少年犯家长履行家教主体责任。会同教育厅、广电总台等多部门推出“法治第二课堂”,丰富“双减”政策后的“课后两小时”,运用“校园霸凌”等案例启迪学生法治思维,让孩子们知法守法、远离伤害。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落实中央综合治理执行难“一号文件”,开展调研式督察,推动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升级江苏“854”执行模式,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执结53.7万件,执行到位1109.6亿元。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运用智能化手段千方百计查人找物,在线查询房产1664.6万套、车辆225.9万台,冻结资金733.8亿元,网拍变现425.2亿元。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轻言放弃,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恢复执行10.9万件,执行到位397.9亿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超30天未发放案款实现动态清零,违规执行案件全部整改到位,执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行到位53.3亿元。

加强公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公益诉讼案件359件,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结“辣笔小球侵害英烈名誉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树立了英烈不容诋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导向,该案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推进诉讼服务向基层、向网络、向重点行业延伸,为当事人提供“就近能办、异地通办”诉讼服务,实现立案送达、案件查询、文书打印等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网上立案67万件、跨域立案5230件。

夯实法治根基 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参与和推动诉源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官进网格参与化解纠纷59.2万起,南京、扬州法院3.7万余人次到网格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维护抗疫秩序。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诉前成功解纷37.3万起,增长85.7%。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审结案件30.1万件,以“乡土司法”促进乡风文明。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大玫法官说家事”“乡村法官驿站”等一批品牌深受群众欢迎。加强巡回审判,一枚国徽、一张桌子、一把法槌就地开庭1802场;宿迁骆马湖旅游法庭、赣榆渔家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港口码头、田间地头,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审审结行政案件1.7万件,其中协调化解4251件。妥善审结城建类案件4239件,保障京沪高速扩容等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联合司法厅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94.8%,盐城地区达100%。

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弘扬契约精神,一审审结合同案件61.4万件,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分级分类惩戒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6万人次,限制消费40.2万人次,以拒执罪判处172人。完善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将已履行义务的11.3万人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镇江、南通、泰州、盐城等地法院深入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共为67名诚信的创业失利者提供东山再起的机会。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法结”“心结”同解,引导社会向上向善。泰州中院审结“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5岁女童善意助人不担责,弘扬助人为乐精神。南通中院审结“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认定超市尽到安保义务,无需赔偿,杜绝“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1300万网友观看庭审直播,引发微博话题3次冲上热搜榜,阅读量达5.7亿次。成立中国法学会江苏案例研究基地,定期发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典型案例。制定法院“八五”普法规划,直播庭审63.7万场,以民法典为重点宣讲法治6000余场,发布新闻691场,与省妇联、广电总台等单位推出全国首部民法典普法剧《第十五法庭》,一堂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贡献了司法力量。

深化司法改革 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以改革寻求破解人案矛盾。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上升8.4个百分点。以集中送达改革破解送达难,集中送达成功率83.9%,半数以上案件实现电子即时送达。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推广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减少18天。开展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整治,此类案件减少42.2%。全省法官人均办案296.1件,增长16.6%。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健全电子证据、线上开庭规则,在线庭审10.7万场、在线调解19.1万件、网上查控165.1万件次。推广执行案件一键生成文书、一键网络查控、一键上网拍卖系统,大幅提升执行效率。江苏法院在智慧法院评价中居全国第2位,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法院实际开展党史学习培训和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引导全体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新沂法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融合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理实事2127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次开展了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将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始终,组织开展140多场政治轮训,集中宣传85名身边的先进典型,坚决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忠诚根基更加牢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72人,18人受到刑事处罚,对25名违纪违法的法官强制退额,队伍肌体更加健康。排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80余万件,依法纠正违规违法案件77件。会同司法厅开展“明镜”智能化排查,开发“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防范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出台江苏法院八条禁令等28项制度机制,扎牢司法权运行的制度铁笼。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4场庭审、8篇文书获评全国百优;3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件,10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均居全国首位。

自觉接受监督。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专项工作332次,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见证审判执行活动13605人次,省“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全年共有282个集体、692名个人受到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有关部门表彰,42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26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022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占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36.9万件,办结136.2万件,其中省法院收案1.6万件,办结1.5万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万件,判处罪犯9万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8688件,杭州中院依法判处“杀妻碎尸案”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对严重刑事犯罪形成震慑。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黑恶案件291件,黑恶财产执行到位14亿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P2P、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748件,涉及金额2274亿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85件,判处罪犯685人,其中原为厅局级11人、县处级42人,使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

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涉企案件33.6万件,依法保护产权,激发市场活力。某建筑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力偿还债务,越城法院评估后依法解除对公司及主要经营人员的失信和限制消费措施,促使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累计清偿债务1亿多元,实现企业发展和债权人保护双赢。发挥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作用,审结破产案件3282件,化解金融不良债权1255亿元,盘活土地资源33万亩、厂房817万平方米。岱山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出清两家“僵尸企业”,引进一家国内石化龙头企业,带动入驻20余家配套企业,形成80亿元有效投资、120亿元预期产值,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涉外司法,审结涉外海商事案件3099件。爱尔兰某公司与马绍尔群岛某公司因船舶抵押产生纠纷,双方主动选择到宁波海事法院诉讼,经调解达成和解,1.6亿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提升了我省涉外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创新强省战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万件,推行知识产权侵权人“黑名单”制度,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决赔偿总额10.2亿元,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对11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比上升57.1%,实刑率72.7%。某公司研发部负责人郑某窃取公司核心技术,伙同他人另立公司并生产侵权产品,宁波中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强化互联网司法职能,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我省互联网司法先行优势,加强数据权利保护,审结涉数字经济案件6796件。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妥善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大数据杀熟案”“网络平台算法权力司法审查案”“网络爬虫数据案”等典型案件,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金华、温州等地法院妥善审理“饿了么”与“美团”不正当竞争案,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行为,保障平台经济充分竞争、公平竞争。依法合理认定平台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审结相关案件2600余件,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助力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全省县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矛调中心,协调化解39.2%的行政争议,连续三年领跑全国,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收案较2019年下降20.9%。常态化开展“云法庭”进党校活动,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有力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质量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四类案件”数字监管平台,对重点案件实现自动标识、自动提醒、自动预警、自动督办,累计纳入平台监管25354件,发送监督意见13687条,发送进展报告12340条,防范办案风险、提升办案质量。创新开展二审、再审随案评查工作,连续四年集中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累计评查案件5.6万余件,问责1700余人,倒逼规范办案行为,全省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降至0.18%。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统筹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更好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4%,同期结案率99.4%。

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力度。全面施行民法典,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5.8万件。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民生司法保障,去年12月我省多点疫情暴发后,各地法院以最大担当助力一线防疫、以最快步伐拓展线上办案。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法院累计6839人次参与一线抗疫,当月全省法院网上立案5.7万次、调解7.4万次、证据交换5.3万次,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5.7万件,坚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统一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提前研判“双减”政策法律风险,依法审结教育培训类案件1825件,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落实;依法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审结劳动争议等案件1.4万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894万元,保障“劳有所得”;妥善审理长租房“爆雷”、房产调控政策等引发的涉房案件3.1万件,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处置,保障“住有所居”;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功能,依法救助1468件1972人,救助总额4507万元,同比增长14.2%,保障“弱有所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20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意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大听取执行工作专题汇报164次,协调处理重大案件213件,解决群体性、涉众型案件5205件,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连续四年动态清零。持续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11.7万人、拘留1.4万人,以拒执罪判处802件1121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讲究方式方法,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丽水中院积极协调,暂缓拍卖某上市公司股票,助力企业成功融资并清偿近10亿元债务,促使企业“起死回生”。加强立审执破兼顾,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49.7%;执结39.1万件,执行到位97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6%。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杜某网上造谣坐地铁的中国女孩为“日本萌娃”且拒不纠正,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其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和维权费用,依法治理网络,彰显文化自信。邵某因虚假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后,龙游法院依法判决其仍就虚假诉讼造成他人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让不诚信者付出代价。92岁的周老太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子女取走24万元存款,南湖法院依法判决予以返还,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老人在小区内突然晕倒不治身亡,南湖法院判决积极送医救治的保安和物业无需赔偿,彰显“好人不能吃亏”社会风尚。常山法院在审理郑某某因见义勇为受伤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主动联系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其申请奖励,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坚决贯彻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努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

全面推进“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创新成果,变“盆景”为“风景”,努力打造全生命周期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司法服务、全流域智能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司法制度的现代化法院。迭代升级“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实现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让老百姓无论身处本地外地还是境内境外,无论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8小时外,均可通过有线无线方式完成所有诉讼事务。全省法院网上立案79.4万件、调解67万次、证据交换39.4万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6天,同比缩短5.5天。我省在线诉讼、异步审理、区块链存证、电子送达等制度创新经验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吸收,浙江智慧法院建设蝉联全国第一。

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总结推广诸暨经验,以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为突破点,“智慧执行”系统横向对接自然资源、住建等10余个部门业务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5个层级,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权属调查、解封登记等20项协助事项从线下搬到线上,实现不动产拍卖过户“一门联审、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全省法院发起执行协查近3000万次,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减少24天。杭州中院仅用1天时间,向“龙炎”非法集资案遍布全国各地的17余万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7亿元。会同沪、苏、皖高院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上线“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在线”,推动执行“一件事”改革向跨省协同应用拓展。

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依托数字化手段,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助推县级矛调中心网络和机制下沉到村社、行业等最前端,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的实效。全省已设立“共享法庭”17694家,指导调解14989件次,化解纠纷10194件,网上立案13015件,在线诉讼7017件,普法宣传4335场。

四、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围绕百年党史主题主线,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系列活动,举办全省法院“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激励广大干警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重大案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省委及市县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衢州、丽水召开市委法院工作会议,许多市县委书记为法院干警上党课,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党性观念,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活动,三级法院院领导走访企业2352家、群众14724人次、调研基层组织2908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436个。

狠抓顽疾整治。深化自我革命,坚持开门整顿,召开代表委员、企业家、律师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160余场次,征集意见建议4000余条,做到即查即改、彻查彻改。针对减假暂突出问题,运用智能化手段,对1990年至2020年期间的91.9万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智能化统计分析,发现问题1054个,全部整改到位。针对暂缓立案、强制调解问题,开展全面督导,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立案难”问题回潮,当场立案率98%以上。针对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超期未发执行案款、超期未认领不明款项实现“双动态清零”。

坚持严管厚爱。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轻微违纪违规行为1827人次,查处违纪违法177件196人。杭州中院陈辽敏、鄞州法院黄文娟获评全国新时代“政法英模”,余姚法院叶科技、德清法院田芳、路桥法院王军宇获评“浙江省最美公务员”,为全省法院树立了榜样。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29个集体、6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扎牢制度笼子。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全省法院针对发现问题制定各类制度规范3100余件,其中省法院制定35项。针对“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细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确保记录报告要求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针对司法人员近亲属从业管理“宽松软”问题,出台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确保廉洁司法、廉洁用权、廉洁齐家。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两张皮”问题,印发高质量推进党支部建设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五、坚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提升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接受专项监督和问询。严格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5件、代表关注事项63件、省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件80件。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省法院班子成员上门走访人大代表605人次,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7631人次。宁波法院开展“千名代表委员走进人民法庭”活动,湖州法院推动“共享法庭”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进一步优服务、提质效、转作风。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4件,督办政协委员关注事项4件,落实政协委员工作建议42条。积极参与省政协“六送下乡”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被省政协评为“五星级委员会客厅”。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66人次,办理检察建议5303件,审结抗诉案件665件,依法改判发回43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优化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累计庭审直播107万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878.4万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开展三级法院院领导下基层大接访、大走访、大调研,共接待2206批次3258名信访群众,化解信访积案1129件;其中省法院院领导赴全省11个地区64个县级矛调中心,接待159批次232名信访群众,化解案件88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工作方式还需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个别干警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有的案件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不够高、社会效果不够好,维护权益、解决纠纷、服务大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仍然存在,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还需强化。四是纪律作风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违反“三个规定”、充当诉讼掮客,个别干警严重违纪违法,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要高举旗帜、紧跟核心,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深入开展“六讲六做”,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建成过硬坚实支点,夯实“两个确立”的思想根基,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坚决扛起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法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积极运用灵活司法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司法屏障,一体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大产权保护和破产审判改革力度,支持和保障杭州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共同富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法院现代化建设。坚持系统集成、全面贯通、重点突破,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拓展“共享法庭”“执行一件事”等创新应用,推进多跨协同的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制度重塑、理论创新,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数字法治改革成果,加快打造数字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成果,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特质。

四要严管厚爱、唯实惟先,建设更加过硬法院队伍。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塑造变革能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处,推动法院队伍全面过硬、核心战斗力全面提升,全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打造“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开军

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奋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90346件,同比上升20.69%。省高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390件,同比上升25.48%。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95.19%、省高院结案率94.82%,分别居全国法院第3位、全国高院第1位。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0.35个百分点。 43件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优秀或典型案例,12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

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我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开展政治轮训,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树立正确司法观,落实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贯彻政法工作条例12条举措,健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督办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强化自我革命。深挖病根、革除积弊。进一步从政治、思想、管理、作风等方面肃清张坚流毒影响,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全系统整治顽瘴痼疾,严惩司法腐败,全年处分违纪违法干警355人。制定完善10项制度,促长效常治。

激励实干担当。最高法院、省委联合召开追授魏晶晶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全省法院33个集体、54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制定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意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为6名遭受诬陷的干警澄清正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信息3887条。通过这场铸魂扬威式的教育整顿,全省法院干警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历练、深刻的思想洗礼,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效提振。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2941件,判处罪犯66028人,同比分别上升10.56%、7.11%。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程兆盛涉黑案等黑恶案件188件。涉黑恶财产执行到位率居全国法院前十。省高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省高院扫黑办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邪教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对步行街砍杀无辜的“6·5”案件被告人吴亮依法判处死刑。审结涉疫情犯罪案件327件。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审理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危险作业、袭警等犯罪案件。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15件,为群众追赃挽损3.6亿元。

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460件539人。审结贪污、挪用拆迁补偿款、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案件116件139人。审结渎职犯罪案件52件62人,行贿犯罪案件38件52人。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格落实“两高一部”意见,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42件,同比上升194.44%。加大关联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网络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等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空间。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案件424件,判处强奸、猥亵多名幼女的罪犯马明灵死刑,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从严打击。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促进防治校园欺凌。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审判机制实现全覆盖。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22名公诉案件和1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对23995名轻微犯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的被告人张国荣、张夏增改判无罪;对一审以合同诈骗、贷款诈骗论罪的被告人刘凯,改判为骗取贷款罪。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把加强诉源治理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制定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意见,推广“蜀山经验”。依法审理涉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案件132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推进以案释法。

三、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全省工作大局,让公正司法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审结民商事案件844025件,标的额2551.43亿元。审结行政案件16568件,同比上升21.83%。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608件,同比上升22.71%,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55.41%。依法审理侵害科大讯飞、合力叉车、罍街等商标专用权案,服务本土品牌发展壮大。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ABB公司诉迪顿电气公司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连续6年举办皖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营造合力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审结直播带货、在线教育、民宿经济等新型消费纠纷案件52989件,同比增长23.84%。审理电商平台强制“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案件,规范商业模式创新。审结人工智能、网络游戏等数据交易、服务案件76件,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结破产案件236件,盘活土地4.8万亩,涉国购投资等43家公司的商业地产重整案妥善化解,“新三板”企业白兔湖动力等公司纾危脱困。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审结民营企业案件273993件,同比上升28.87%。依法对12538家民营企业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审结金融借款、证券期货、保险信托、民间借贷等案件201453件,降低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与省工商联建立联系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6358件,依法服务全面绿色转型,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十年禁渔”,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322件,筑牢生态司法屏障。判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773.61万元,同比增长182.32%。

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司法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条意见,审结涉沪苏浙企业民商事案件33545件,同比上升41.91%。省高院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入选我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40096件。运用司法手段治理诚信缺失问题,对69名利用虚假诉讼实现违法犯罪利益、逃避债务、骗补骗保的罪犯予以惩处。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在诉讼保全、诉讼费缓减免等方面予以优待。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支持“民告官”,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行政案件调撤率同比增长0.69个百分点。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持之以恒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

保持执行攻坚强大声势,共受理执行案件558092件,同比上升42.62%,执结538283件,执行结案率居全国法院第2位。

始终突出执行强制性。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强化惩戒措施运用,发布失信名单227673人次,限制高消费329961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动车、高铁456534人次,罚款836.01万元,拘传34530人,拘留5115人,追究刑事责任335人。加强财产处置变现,常态化开展“6·18”“11·11”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全省法院发放执行案款377.19亿元,同比增长34.14%,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执行联动,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意见。

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改进执行审查类案件办理、执行款物管理、执行作风等,建立健全16项制度。集中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对违规终本终结、不规范查封、不规范评估拍卖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健全执行团队运行机制,全省法院执行结案平均用时缩短69天。

五、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民生案件104601件,严惩民生领域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省妇联、省民政厅联合推进家事纠纷化解。依法审理住宅加装电梯施工案,指定遗产管理人案,让民法典走进生活、深入人心。巩固拓展涉军维权实践成果。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年底不立案零容忍。与9家省直单位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线调解案件同比增长34.3%。对接全国统一律师服务平台,便利律师参与诉讼。安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2.0+版得分,居全国法院第3位;省高院得分居全国高院第1位。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落实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要求,全省法院351名领导干部在“接访周”接访群众709批次。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执行信访化解年等活动,依法清理信访积案2796件,汪某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信访案入选最高法院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提升基层司法水平。突出强基导向,设立专业化人民法庭、巡回法庭86个,培训基层干警11556人次。落实“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夯实基层基础。

六、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审判管理、深化司法改革

强化以执法办案论英雄正确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每周办案大排名,引导法官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职责所在、价值所在。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49748件,占结案总数的48.97%,员额法官人均审执结案件数居全国法院第6位。

强化均衡结案指挥棒作用。把均衡结案作为案件管理的基本要求,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1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42.61%。省高院均衡结案管理制度重构研究成果,获全国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一等奖。

强化审判制约监督。修订院庭长个案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四类案件”全过程识别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跨业务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审委会委员亲历性。发布第9批11个参考性案例,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强审级监督、审判监督。

七、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专项报告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高度重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制度,办结代表建议24件。针对代表关注的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保障法官权益等法院工作,吸纳转化为15项制度举措。加强定向结对联络,开展省人大代表跨区交叉视察法院等活动。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5件。畅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全省71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8041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73.67%。

依法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审结抗诉案件1272件,依法改判117件。搭建法官律师培训交流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69场,举办 “公众开放日”活动619场,增强司法透明度。

2022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拉高标杆、依法履职。着力筑牢忠诚根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依法惩治危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服务保障“三地一区”建设司法举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联动化解涉诉信访,持续加大“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力度。严格公正高效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金银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93万件、同比上升4.98%,办结98.45万件、上升5.06%。省法院受理1.91万件,办结1.54万件。

一、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推出涵盖“保立审执破”环节的27项举措,创新建立司法对涉诉企业影响的评估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举措不断优化升级,省法院在全省营商环境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市场公平有序,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62万件。深化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建设,龙岩、宁德法院设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出台服务保障福州都市圈发展17条措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在厦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推动破产事务“一站式”集约办理,厦门中院成为内地与香港特区破产协助的三个试点法院之一。注重运用“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盘活资金、挽救企业,停摆7年、总额30亿元的“中国贵谷”案件、总额20亿元的“龙化化工”案件平稳转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总额40.8亿元的“贵人鸟”案件重整成功。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依法惩治一批涉疫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审理、执行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审结涉疫情案件572件。线上服务“显身手”,网上立案20.72万件、网上开庭2.63万件、网上调解16.13万次、网上缴费21.41万笔。制定疫情防控13条措施,厦门、莆田等地法院开通涉疫企业法律专线,推出企业纾困减负措施,迅速组织干警投身抗疫一线,让党旗在一线飘扬、法徽在一线闪亮。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6万件,同比上升49.15%。积极适用诉前行为保全、技术调查令等措施,加强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案件管辖,发挥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庭龙头作用,在泉州、南平、宁德设立巡回审判点。加强协同配合,在“知创中国”平台开设“知识产权法庭在线”,建立省级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115名技术调查专家入库,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力。省法院审理的拙雅公司诉智童时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五十件典型案件,三明中院审理的庄某等5人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功承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2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加,俄罗斯等7国首席大法官线上参会,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充分肯定。加快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湖里法院自贸法庭网站、全在线诉讼平台首批入驻法务区云平台,提升涉外司法水平。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3408件,厦门海事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裁定承认国外破产程序案。

助力生态省建设。围绕“双碳”国家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强化闽东北、闽西南生态司法协作,助力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09件。责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5391.88万元,推进清新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强做优“生态司法+”品牌,推进与审计、金融、保险等工作衔接,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入选第四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三明两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南平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修复方式;漳州中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机制,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召开为契机,在世界遗产地、文化街区、古村落等设立150多个巡回法庭、司法服务点。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守护好碧水丹山、历史文脉。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

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制定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规则和接收台湾地区青年实习规定,推进台胞陪审员选任、调解员选聘,推行台胞担任缓刑考察员、家事调查员等,扩大台胞参与司法。办结涉台案件828件,司法互助案件6026件。开展司法惠台集中宣传服务,厦门法院首次跨海峡网上立案、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平潭法院发挥全国首个台胞个人调解工作室作用,为台胞台企提供无差别、优质化司法服务。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建设,聘请45名台胞、高校学者等担任特邀咨询员、研究员。成功举办第13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复议集中办理体制改革衔接工作,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714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011件。创新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新机制,组织厅处级干部等观摩庭审20余场2000余人次,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与省委政法委等联合出台意见,规范和保护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监督的权利。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出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10项措施,建立和完善涉海、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领域司法与行政多元协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依法有力惩治犯罪。秉持公平正义,守护八闽平安,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19万件,判处罪犯7.36万人。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一审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案件4.84万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2件,漳州法院审理的张月东等贩卖毒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5件,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干部1人、省管干部8人,依法审结张坚受贿案。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11件11人。依法惩治侵犯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权益的犯罪。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让群众对“舌尖上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更有信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提升庭审重点攻坚、相对集中管辖、黑恶财产处置等“福建经验”,制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审结涉黑恶案件192件802人。强化“打财断血”,生效涉黑恶财产判决执行到位9990.96万元,推动“黑财清底、颗粒归仓”。配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就非法采矿、强揽工程等发出司法建议57份。运用打伞破网“四联动”机制,排查移送涉黑恶线索51条。认真接受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抓好整改落实。省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生效判决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495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5万人。坚决守好公正底线,依法宣告11名被告人无罪。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726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常见犯罪量刑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53.03万件,出台84条措施,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三、坚持人民至上,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8.17万件。强化“一老一小”专门专业保护,对老年人实行绿色通道、预约立案、上门服务等举措,南平中院成立全省首个保护老年人权益法庭;制定涉少审判46条措施,全省少年法庭实现全覆盖,用法治呵护青少年成长。积极参与“园区枫桥”机制创建,加强快递员等新劳动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衍生纠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省法院与驻闽7家军以上单位、福州军事法院联合认定15个“全省优秀涉军维权合议庭”,福州中院设立全国地方法院首个军事法理研究中心,东山法院推进“网格化+军地司法协作”机制。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司法帮扶,促进老区苏区发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9.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123.2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4.99%、47.72%。开展涉诉信访“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办结率达96.03%,最大限度解纷化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和法治宣传,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普法活动,以案释法、“典”亮生活,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城厢法院审结的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坚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33.44万件,到位金额1050.78亿元,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分列全国第3位、第6位。持续开展“八闽护薪”等专项执行行动,帮助农民工等劳动者兑现工资款3.37亿元,快速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5.5万件6.63亿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10”第二届法拍节活动期间,网拍成交金额8.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520万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案款发放、财产处置、失信限消等执行行为,于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为953件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11.13亿元。创新“快递式”执行公开模式,精准实时公开执行信息。宁德法院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促进100%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平潭法院创新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法拍房产转移登记平均用时缩短一半。

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拓展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省法院与28家部门、行业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并在法庭、街镇、乡村等设立诉非联动工作站、法官工作室826个,聘请特邀调解员4735名、特邀调解组织1962个,实现全省三级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全覆盖和有效运行。强化“诉调对接、诉非联动、诉源治理”贯通,诉前调解案件28.76万件、同比增加4.96%。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一门进一网通一码清一次办一地解”。大力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化“闽政通”的“福建法院诉讼服务”功能,立案、调解、庭审等核心功能全流程可在线办理。出台19条措施,提升立案服务质效。跨域诉讼服务升级至3.0版86个项目,共跨域立案9685件,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三明中院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全国13个典型案例。宁德中院推出22项“一次办好”诉讼服务项目。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落实强基导向,出台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23项措施,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完善全省208个法庭功能布局,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省法院76.5%的人员充实配置在基层,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办结案件86.28万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7.64%。我省法庭工作经验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交流。晋江法院磁灶法庭“法商三联”机制有效化解商事纠纷,福清法院宏路法庭道交审判经验、安溪法院官桥法庭“三创”工作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四、深化改革驱动,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加快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建立“案例指导库”“类案指南库”等“四个库”,全面推行类案检索,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司法责任体系,推出“四类案件”监管23条措施、审限管理37条措施,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放权不放任。加强审级监督,审结一审案件50.88万件,二审案件5.70万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06万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再审案件5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7%,一审、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8.21%。

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将试点范围从厦门、莆田、平潭三地扩大至全省,解决城乡赔偿差异,以更实的举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至16.76%,平均审理期限26.91天,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积累有益经验。启动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诉讼分流、职能分层、资源配置。深化司法公开民主,裁判文书上网41.96万篇,庭审直播15.69万场,全省826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83万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63.13%。

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融入“数字福建”“智慧政法”,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提质增效。推进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建设,升级审判管理、电子档案、执行案款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的静默化、可视化管理。创新打造司法集约送达“185”模式,个案平均送达用时缩短约9天,节约送达成本30%。全省法院7项信息化建设成果亮相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泉州中院“全流程在线同步办案模式”等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深化司法数助治理,7家法院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中获奖。

五、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夯实忠诚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部署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福州中院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传承红色司法基因,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个一”活动,以司法风华展示党的百年辉煌。编写出版《法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溯源》,开播百集全媒体音视频系列报道《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上杭法院“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等3个亮点工作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强化典型引领,开展向潘东升、杨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30名“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全省法院285个集体、41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黄佶喆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张得意、李缘缘获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

全面提升素能。建立干警素能培养提升机制,推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12项措施,发挥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和全省31个实践基地作用,着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形成以4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26名省级专家型法官为主体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梯队,评选首批36名全省法院调研人才。结合市、县换届工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出台暖警爱警10项措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能。持续完善“闽法问道”平台,常态化举办“闽法课堂”、发布闽法微课,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151期,培训6.83万人次。5场庭审、2篇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整治顽瘴痼疾。坚持两批教育整顿同步谋划、上下联动、前后衔接,推动顽疾整治走深走实。全省法院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527个,省法院推出“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32个,为群众解忧、为基层减负。“小切口”靶向整治顽瘴痼疾2014个,省法院建章立制38项,5项理论成果、10项制度成果、14项实践成果入选省教整办成果。升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监督和顽疾整治,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中央第八督导组、省教整办组织现场观摩。“清风”系统、执行条线顽疾整治做法被全国教整办推介,省法院先后4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强化反腐倡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接受省委巡视,抓好183条整改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8项。对7家中院开展司法巡查,着力发现和解决顽疾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执纪向基层延伸。运用“一网、一微、一刊”等平台持续深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出台禁止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离任人员从业行为等规定,运用“四种形态”查处205名违纪违法人员。

六、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接受在闽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台湾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21件,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作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法治护航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等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员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在提升办案质量、优化司法服务、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仍需用力;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诉源治理的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队伍素能还需提高,人才培养需加速推进,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还需持续巩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推进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助力打造法治强省,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职责,推进法院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大局,着力保障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主动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落实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发展。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推动设立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海事法庭,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格局,筑牢绿色法治屏障。落实落细司法惠台举措,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继续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三要站稳人民立场,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司法服务。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打造跨域立案、诉非联动、诉源治理等优势品牌,发挥人民法庭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新时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四要提升改革效能,更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序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持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配合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完善全省法院网上办公办案平台,促进提升司法质效。

五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院人才。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清风”系统运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葛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在如期实现五年“争创一流”目标的基础上,开展“走稳前列、争做标杆”活动,奋力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两名,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继续稳居全国前列;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3项位居全国第一、1项位居全国第二。“审判e管理”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全国仅8家法院获奖。创新推出赣法民意中心,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环资审判“江西模式”、人民法庭工作、“四类案件”监管、一站式建设、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队伍建设展现新形象,全省法院20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胡国运、周淑琴同志入选全国“双百新时代政法英模”。专业化建设实现新突破,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度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荣获一等奖,舆论宣传工作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得25个奖项;22个案件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奖,其中3个案件裁判文书获评一等奖,获奖总数和一等奖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江西法院首次取得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

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91314件,同比上升13.98%;结案760764件,同比上升11.48%;一审服判息诉率91.38%。省法院受理案件7511件,结案6749件。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坚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红色走读”、举办红色司法理论研讨、拍摄《红色裁判》电影、编印《红土地上的人民司法》《江西红色司法故事》,赓续红色血脉,筑牢思想根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出台加强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周淑琴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其先进事迹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被誉为“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突出典型”。

二是整治司法顽疾。坚决查纠整改顽瘴痼疾,聚焦条线顽疾,开展“三个规定”、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法院针对中央督导反馈的31条意见,明确111项措施,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全省法院出台便民措施1476条、为群众办实事18741件,“人民法庭解民忧”活动获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123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推进建章立制,重视支持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省法院建立健全五大类37项制度机制,形成“政治谈心谈话”“健全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等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发回重审案件监管机制成效明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最高法院推介。

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坚持以教育整顿促进干警能力素质提升,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推进分类分级精准化培训,全省法院共培训干警3.7万人次,评选审判业务专家、群众工作能手等专门人才89人。健全干警日常考核管理、提拔任用等制度机制,激励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对下级法院党组协管监督,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推动解决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聚焦“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处理了违纪违法干警268人。经过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和淬炼,全省法院队伍更加忠诚、更加纯洁、更加可靠。

二、坚持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妥善化解涉及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围绕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出台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司法意见,制定5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文件,建立营商环境司法指标考评机制。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健全与非公维权中心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开展“扶企助企”主题活动,集中攻坚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执结涉企案件37万余件,省法院被评为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03件,服务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审结涉案金额1.41亿元的周德堃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回应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运用法治手段,快速出清“僵尸企业”,争取最高法院指导重大企业重整,审结破产案件202件,成功重整企业13家,盘活土地3722亩、房产174万平方米,清理债务59.3亿元,稳住就业11521人。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工作新模式,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规范企业破产援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实现破产审判提质增效,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67天。南昌法院快速审结南昌市洪航机械厂等9家企业破产清算案,推动多项历史难题妥善解决。破产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广江西的经验做法。

三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新增9个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江西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建设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91件。主动策应世界VR产业大会和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举办首届“VR知识产权保护”“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论坛,最高法院院领导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齐聚江西,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建言献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结王大凡真假作品案等案件,依法保护陶瓷作品署名权。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环资案件4063件。在全国率先适用《民法典》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条款,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审结的非法捕捞破坏生态案,在判处两名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共同交付生态修复金、承担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对生态资源进行掠夺式生产经营的行为,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长江母亲河。服务全面推进河长制,在“一江一湖五大河流”流域和部分重点区域设立11个环资法庭,集中审理相关环资案件。出台《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见》,与安徽、湖北、湖南法院建立环资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江豚一体化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司法保护,审结全国首例保护“古村落”人文遗迹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两被告承担门楼修复、人文生态资源损失等费用,为守住历史传承、留住美丽乡愁筑牢法治屏障。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委托第三方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修复资金,已有84件案件适用了该方式,涉及修复资金1600余万元。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江西法院作为全国8家法院之一,受邀参会并作经验介绍,向世界推介江西生态环境司法的典型案例。

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高昂斗志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着力狠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去存量、清增量”,存量案件12件全部清结,新增案件250件,审结235件,审结率94%。桂李荣、曾建平等一批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加压推进“黑财”清底,财产处置到位率99.8%。延伸职能助力行业治理,聚焦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犯罪的普遍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4273件(含减刑、假释案件)。依法严惩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全面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加“断卡”等专项行动,审结案件3617件。依法从重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其再犯的经济基础;强化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914万余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跨国电信诈骗案的首要分子易扬锋,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骗取81名被害人钱财18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案件6748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977人。严厉惩处暴力伤医行为,对蓄意杀害医生的被告人曾初升,依法判处其死刑。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活动,审结案件346件,防控金融风险。依法严惩网络赌博、网络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案件2760件,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2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决履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颜赣辉、周光华等职务犯罪案件267件,落实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依法严惩行贿犯罪,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35312件。落实房地产涉稳风险化解处置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案件43838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983件,与省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行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标准,工作举措在全国法院推广。出台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办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发出律师调查令1500余份。加大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审结案件25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508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司法温暖。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办理司法救助退役军人遗属案,审结涉军案件110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1311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741件,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依法行政。抚州、吉安等地法院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的作用,赣州法院推动建立涉政府征收案件源头解纷机制,南铁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府院通报沟通机制,与省委党校联合挂牌成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结案件23.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48亿余元。组织开展“高效为民”“惠民暖心”等专项行动,一批久执未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得以破解,执结目标案件3.58万件。组织开展“猎狐-2021”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故意逃债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5件271人,刑事自诉追究拒执罪128件158人。推进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交叉评查信访案件186件,10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集中发布。探索建立“执行通知书前置”“追究拒执罪预告知”工作机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创建赣法民意中心。在12368一号通办基础上,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和三级法院力量,建立赣法民意中心,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运行9个多月以来,共接待处理诉求18.5万余个,其中95%的诉求均一次性办理到位,群众满意度98.6%,推动全省法院出台制度举措399个。出台当事人联系法官制度,确保联系法官渠道畅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着力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12月份全省法院共立案8万余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上线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当事人的证明材料“一网可查”“一网通办”,把事务留给法院,把方便让给群众。

二是深化一站式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137个党政综合治理中心,建成118个标准化调解速裁中心,引入“两代表一委员”等特色调解工作室335个,新余、鹰潭、宜春、上饶等法院因地制宜,建立系列特色多元解纷机制。联合13个部门,建立行业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快速化解。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省法院诉前多元化解纠纷246329件,占一审民事立案数的55.03%,平均化解时限6天,其中在线调解66980件。

三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发挥人民法庭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优势,建成“双达标”人民法庭293个,设立金融、家事、道交等专业化人民法庭60个,在边远地方设立1500余个巡回审判点,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萍乡法院设立“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精准护航种业产业发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乡村环境整治等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1.2亿余元,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团队,挂牌成立116个少年法庭。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判处强奸致女童死亡的被告人李勇死刑。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审结孙某收买被拐卖儿童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不让“买主”逍遥法外。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离婚后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当事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纠正家长失责行为,促进“依法尽责带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系列活动,用生动的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

五是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制作12期反电信网络诈骗短视频,召开新闻发布会128场次,发布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典型案例355个,让鲜活的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审结五保户遗赠财产案,旗帜鲜明反对“看到义务就躲、见到利益就争”的行为,大力倡导尊老爱老、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审结“搭便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让“好意同乘”的善意善举不被辜负;审结楼上厨房改卫生间案,判决不合理改造者恢复原状,维护公序良俗。通过一个个司法“小案件”,彰显法治“大道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明辨是非、树立规则、守护美德。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聚焦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出台全流程制约监督30条举措,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四类案件”监管情形,共监管“四类案件”9220件。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标准,坚决防止“纸面服刑”问题。发布全省法院首批参考性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有序推进省以下法院财物设区市统管改革。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常态化遴选增补员额法官248名,健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出台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为27家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增加员额。对2名因过失违反审判职责的法官,进行惩戒。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智能化监督,常态化运用“审判e管理”平台,入选“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打造“赣法廉韵”系统,设置121个风险点,实现权力监督智能化、风险预警自动化。积极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广景德镇法院可视化管理举措,推动九江等地法院“档案e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深入运用司法政务平台,探索完善江西法院无纸化办案、办公模式。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对代表审议意见,逐项进行落实,吸纳52条意见,转化为15项改进工作的制度举措。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逐件跟踪督办,及时沟通反馈。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4602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走访接待委员2511人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抓好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落实,召开全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出台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7条措施。审结抗诉案件267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规程,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加审判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这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同新时代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有的案件质效不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规范化执行工作还有提升空间。二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持续深入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四是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依然突出,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聚焦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争创一流”再出发、“五个一流”再深化,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一号改革工程”,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创新发展,努力创出司法新亮点;围绕“提升平安建设水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赣法民意中心作用,不断健全具有江西特色的司法服务体系、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强的力度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强化智能化监管,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监管举措。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聚焦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江西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迈步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埋头苦干,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2月1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树江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六个实质化”由“深”到“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1.63万件,审、执结154.45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6%,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8.75天。

一、主动担当有作为,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起点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入驻运行金融、互联网法庭等审判机构,成功争取最高法院增设五巡成都审判点和国际商事法庭,集聚高能级司法资源,助力打造国际化一流法律服务高地。审理侵犯专利权等案件1.92万件,在天府软件园等设立12个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保护社会创新成果。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理金融案件11.03万件,标的额913.96亿元。审理破产案件536件,帮助88家企业重生。在川煤集团及下属华荣股份重整案中,一揽子化解168家关联公司200余亿元债务纠纷,3.56万名在岗职工、1万余名债权人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争取最高法院出台司法保障意见,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委托执行5.01万件次,双城协同提高司法服务效能。探索统一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适用,妥善审理成渝中线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案件,双翼护航“蜀道难”变“巴蜀通”。审理涉成渝中欧班列等涉外商事案件459件,共同制定自贸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双圈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全省人民法庭优化调整为823个,建设民俗经济、休闲农业等特色法庭,成立“驻村法官工作站”1295个,增强乡村司法供给。审理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2282件,切实保护农民、乡村投资者享受产业增值收益。加大川果川菜、川酒川茶保护,依法审理“郫县豆瓣”案,打击“搭便车”“傍名牌”行为,妥善处理“青花椒”案,依法认定经营者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服务产业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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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621期】2022年各省法院工作报告(24篇16.7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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