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期】2022年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0篇29.08万字)

2022-03-14 15:27:3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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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8期

1.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8.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9.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0.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1.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2.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5.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6.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7.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8.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9.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1.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6.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7.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8.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9.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0.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2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9件、初审6件,提请省人代会审议2件,集中修改和废止51件,批准设区市法规53件;听取审议26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和15项满意度测评,对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11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28件代表议案、代表提出的70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强化高站位自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履行法定职责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迅速传达、递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把握全会通过决议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常委会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作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学习交流会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首次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负责同志共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全年共召开28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开展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实现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常态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后,省委吴政隆书记到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辅导讲话,为我们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指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立足常委会职能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开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主任会议成员围绕10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成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可行方案。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5次,向省委请示报告26次。

履行党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决执行中央及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执行,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高质量导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科技自主创新。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各相关方面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着力破解“卡脖子”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增创江苏科技自立自强新优势。着眼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重点督办助力青年海归人才发展代表建议,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来”“留下来”“长起来”。紧扣率先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制度支撑,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提高我省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常委会各位主任认真履行挂钩联系相关产业链职责,推动部门和企业在强链补链、自主创新、壮企强企等方面协同发力,不断提升资源集中度、产业整合度、自主可控度,把江苏经济优势、人才优势和治理优势转化为推动产业链现代化的强大势能。紧盯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启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并已进行初审,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代表建议作为首项重点建议,由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牵头督办,时任省长吴政隆领办,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优化指标体系,更好发挥高质量评价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督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坚持“强监管”和“促发展”并重,促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修改公路条例,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平均超限率分别下降40.6%和28.6%。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贯彻乡村全面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重点督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种业发展代表建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大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更快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有效做好粮食保供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农民住房改善、互助性经济组织发展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与上海、浙江、安徽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组织三省一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督促有关部门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的同时切实保障渔民权益,目前我省4万多退捕渔民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均实现转产就业,做到应转尽转。

推动美丽江苏建设。在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强化依法监管、分类施策和风险管控,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常态化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审议,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关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与上海、浙江协同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决定的执法检查,加快形成区域联动的环境治理格局。听取审议土地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初审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洪泽湖保护条例,推进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保护利用。

三、把握高品质要求,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把督促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监督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去年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评议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抓好评议意见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完善,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今年初再次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以更实举措解决“一老一小”、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把握就业优先导向,两次审议就业促进条例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建议,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问题突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统筹做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相关方面认真整改、积极推进,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402个,惠及居民53万户,进展和成效明显超过往年。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依法构筑安全防线。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守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时修改省条例,保障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红十字会条例,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弥补制度短板,整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初审精神卫生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促进提高精神卫生保障和医疗急救水平。督办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相关代表建议,调研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健康江苏建设。

支持教育文化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国家“双减”教育政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筑牢基石。重点督办加强文物保护代表建议,促进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守护好江苏历史文脉。

关注养老服务需求。把回应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关切摆上重要位置,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督促各有关方面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问题研究、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健康支撑能力,积极培育银发经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构建预防、保护、惩戒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依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围绕残疾人保障、华侨权益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分析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社会救助方面代表建议,推进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更好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四、围绕高水平目标,推动法治江苏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报告,初审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机关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近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责任单位提交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让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光大。

增强监察司法效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支持省监委进一步健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法治体系,更好发挥追逃追赃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审判机关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深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修改信访条例,明确地方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与上海、浙江、安徽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强化公共交通和铁路安全法治保障。制定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满足服务需求、维护逝者尊严。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最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领域的省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和集中修改废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加强人大工作系统谋划。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组织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这在我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突出目标引领,对“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形成五年规划与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紧密衔接的目标任务体系;强化项目支撑,把重点工作具体化明晰化,形成以具体项目为抓手的工作推进体系;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分工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查考核、规范调整程序,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检查评估、调整优化的责任落实体系。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江苏率先制定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使地方立法更好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也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出台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修改省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换届选举有关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按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增加全省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名额5281名,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基础;指导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选,保障选民民主权利;92%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91022名,至1月20日间接选举产生设区市人大代表4949名,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需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专题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统筹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主题、时间及活动安排,提高代表参与度和活动成效,并及时交办督办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吴政隆书记、许昆林代省长对《代表之声》等途径反映的代表意见建议多次作出批示;通过常委会主任定期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立法监督工作邀请代表参加等方式,听取代表履职需求和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坚持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与结果并重,督促承办单位开门办理、解决问题,让代表呼声有回应、群众期盼有着落,建议办成率从65%提高到70%。

过去一年,我们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政治能力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养成和纪律约束,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制度规定,探索建立人大重点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设立民意征集办公室,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推进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严标准、重质量、求效率,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质量水平有了提升,不仅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理论研究、舆论宣传、对外交往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人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的适用性不够强,一些领域法规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的实效性不够强,一些问题推动解决不到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时效性不够强,相关制度机制有待创新完善;代表工作的统筹性不够强,服务代表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2022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十个坚持”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六个方面任务要求的丰富内涵和“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衡量标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相关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要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六个显著提升”目标任务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在履行“三大光荣使命”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完成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将一年工作与一届工作统筹起来,将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统一起来,既勇于担当又善于作为,既思进求进又重效求效,在加强改进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立法供给要着力提高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今年拟安排20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法规6件,涉及科技进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将公民参与贯穿到立法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改进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协商,扎实做好立法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避免立法简单化,提高立法精准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执法监督要不断增强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今年拟围绕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休闲农业发展等,听取审议23个报告,开展种子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物业管理条例等7项执法检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长江保护2次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综合运用好各种监督形式。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决定要更加注重时效。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优选重大议题,及时作出决定,将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今年拟围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作出14项决议决定。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要加强跟踪问效。注重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在认真办理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基础上,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有承诺未落实的建议,打包重新交办;对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紧扣关键诉求重点督办;对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评估办理效果视情况推动再办。强化代表履职活动的跟踪问效,改进代表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工作,更加注重结果运用,推动代表反映的意见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做好相关管理监督工作,全面完成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强化代表服务保障的跟踪问效,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及所在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本届以来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展现新时代江苏人大代表风采。

自身建设要取得新的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工作重心放在具体抓好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以真抓创真绩,以实干求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发挥智库作用,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阐释,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牢记初心使命,矢志团结奋斗,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扛起人大担当、彰显代表力量、不负人民希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2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慕德贵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确立并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平稳起步。

过去一年,人大工作大事多、盛事多、喜事多。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栗战书委员长深入我省调研人大工作,走访人大代表,看望人大干部,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座谈会,对我省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保障人大依法履职,贻琴书记、主任多次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带头依法履职,部署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特别是结合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提出“四个更加”要求,为做好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实际,以“四个更加”为总目标,以“四个围绕”为总要求,以“一点十面”为总抓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一年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1件,通过其中的23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3件,对1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5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个,开展专题询问1次;组织代表集中调研视察20次,全部办结代表议案建议72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4件,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政治建设达到新高度。

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长期战略任务,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梳理62项人大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分解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重要指示精神,成立四个工作专班,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全面完成涉及民法典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完善殡葬管理条例、合同监督条例等12部法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学习宣传民法典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59件次,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实现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全覆盖。

二、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主题,人大工作呈现新亮点。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人大工作抓手,组织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齐发力,分别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全力打造“一点十面”工作格局。一年来,经过系统整合、深化拓展、持续推进,人大调研工作亮点纷呈,人大职能作用更加凸显。“高质量立法促高质量发展”“贵州环保行”“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看好钱袋子”等主题活动效果良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法治保障、守护“母亲河”等专题调研成果,有力推动工作,获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奖。加快贵州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精准摸清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加快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专题调研,发挥“助侨联系点”平台作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认真完成省委交办的茶产业发展任务,组织精兵强将,大力推动“干净黔茶全球共享”。“一点十面”工作得到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共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高度肯定。《中国人大》杂志报道“一点十面”活动“是实实在在的人大创新!”贻琴书记、主任指出,“省人大开展了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有了新的抓手、新的成效。”“省人大常委会有不少亮点,要认真总结好。”

三、聚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本质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新局面。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载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选举权。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省委、人大、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每项立法都成立工作专班,坚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法规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立法过程成为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积极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经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毕节市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立法专家库,充分发挥省内外法治人才智库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把“人民”二字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作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风清气正、体现人民意愿。

四、聚焦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这一重要任务,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协同云南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云南、贵州、四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既强化了流域共治、又体现了各自特色,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推动我省红色文化传承、理想信念教育和红色旅游发展,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蔡达峰副委员长肯定。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1+N”立法模式,以乡村振兴条例为统领,全面加快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立法进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乡村振兴法规体系。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创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职工陪护假等制度,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建立全方位保护工作机制,专章设定留守和困境儿童保护措施,在专门教育制度等方面作出贵州探索,立法进程走在地方立法前列。制定中医药条例,发挥民族医药优势,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强化生态安全保障。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作出关于修改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依法保障华侨侨眷合法权益。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毒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议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等,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数字产业和数字治理、慈善事业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等立法调研,积极探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工具箱”。

五、聚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这一职责使命,监督工作实现新进展。

听取审议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专题调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全省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202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建立预算绩效审查定期报告制度,省级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快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省级一期建设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建设进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重点监督的省直部门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听取审议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连续7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听取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立体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首次听取省监委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导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同级监委报告专项工作,实现各级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覆盖。听取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等情况的报告,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听取审议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就业促进工作、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六、聚焦人大代表这一基础主体,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会议期间与代表座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认真总结“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成功经验,接续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延续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旺盛士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中冲锋陷阵、建功立业,当好乡村振兴的宣传者、践行者、代言者、监督者。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建成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开通视频连线功能,积极推动8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实现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线上线下密切联系,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和蔡达峰副委员长肯定。开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专题调研,完善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办理、考评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网上服务,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考核。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介绍推广我省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工作经验。

七、聚焦全面建设“四个机关”这一定位要求,自身建设有了新进步。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与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紧密结合,与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立机关工作高质量运转机制,搭建“一平台四载体”,全面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工作要求闭环管理。制定修改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126项,加快形成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制度体系。编撰完成新时代贵州人大知识问答。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增进学习交流。加强与国外议会的交流交往,发出贵州好声音。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人大财经工作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坚持重要工作不调研不上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实效,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更加创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增强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最重要的政治标准,以更加富有成效的人大工作,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开花结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二、更加主动服务全省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拓展“一点十面”工作,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既搞好“大块头”立法,也注重“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适用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跟踪,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更加深入做好代表工作。

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代表履职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实效,把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新任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更加有力强化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永葆政治机关本色。切实提高常委会、专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努力锻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实干铸就辉煌、奋斗赢得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1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轶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辽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强化创新制度供给、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感,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2件、废止1件、正在审议2件,集中清理7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47件、自治县报批的单行条例和决定13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21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638件代表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紧跟省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紧扣振兴发展的实际需要,紧贴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助力振兴发展高质量。制定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社会信用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制定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为创新驱动赋能,为企业成长、人才聚集打造生态、厚植土壤;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情况,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审议精神卫生条例,论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调研全省公交公司运营情况,解决人民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为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的领导意识,坚决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主动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开展集中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讲座3次,努力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自觉把学习收获转化为工作能力、实际成效。

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议24次,重要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再提请主任会议审议。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省841个乡镇人大全部设专职主席,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党组先后4次集中学习研讨,机关党组、各党支部党员干部交流发言全覆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对标对表会议精神,谋划具体工作举措。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列为常委会会议第一项议题,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讨论;举办全省交流研讨班,深入解读会议精神;向各市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学习要求,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将学习贯彻引向深入。

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出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严格落实选举法,重新确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在省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赴14个市开展两轮调研指导,编印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组织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推动省委要求落细落实。

(二)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常委会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发挥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破解制度难题,形成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注重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制定“小篇幅”的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针对政务、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强化惩戒措施约束力,建立实施惩戒措施的运行衔接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成立立法专班,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推动科技创新的制度供给,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多元评价体系,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制度,让科技成果尽快在辽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加快数字辽宁建设,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力求发挥大数据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性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领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善疫情防控立法,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健全制度体系,提高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能力;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收集处理活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促进城市留白、留璞、增绿,提升城市软实力;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民生立法,审议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率,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关心关爱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小切口”立法,制定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填补我省立法空白,强化安全监管,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丰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实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全流程。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35件代表议案,有18件转化为立法项目,占比50%以上。优化调整9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搭建信息化平台,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参与地方立法能力,全年承担意见征集任务36件次,组织调研、座谈会60余次,征集意见1700余条,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开展信用环境建设法治评估,查找制度建设的短板,推动我省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落实“三孩”政策。有效实施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坚持全面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及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并督促整改。提前介入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引入立法辅助平台智能审查系统,提高审查工作质量。组织民族自治县对现行有效的86件条例进行全面清理。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完成我省首次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浑江全流域保护治理。

(三)聚焦发展环境优化,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等方法,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高监督能力。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连续四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盯住营商环境考核评价、诚信政府建设等12个问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8次,听取行业负责人、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逐项整改落实。调研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专项报告,开展覆盖公检法机关的专题调研,与70多名企业家、律师、商会协会负责人座谈,随机抽查8个县级公检法机关,即时转办诉求反映和案件线索,督促公检法机关整改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胜诉案件诉讼费返还难等问题。

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各级代表170人参加,召开座谈会31次,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1380余人次,实地查看单位和项目97个,随机抽查点位34个,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针对前三年发现的8类26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23项重点任务。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优先发展全域旅游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在成立工作专班、编制专项规划、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调研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现场检查7家、随机抽查3家供水和用水单位,推动辽西北24座净水厂全部通水。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检查15家单位、暗访5家机构,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问题,随机访谈家长和学生,暗访校外培训机构,听取审议发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报告,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完善课后服务制度。调研全民健身条例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决议实施情况,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视察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规定落实情况,维护女性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加大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力度。听取审议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行动。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有效推动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监督监察工作良好开局。检查安全生产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随机抽查相关企业和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责任事项清单。调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增加亩均投入、落实配套资金。调研涉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暗访相关单位,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做好预决算审查及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双一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增强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审查工作。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充分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政治培训,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全体省人大代表,引导代表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代表聚力监督重点问题工作办法等。代表履职平台提质升级,履职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促进代表在本职岗位和履职工作中担当尽责、建功立业。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交流等方式,联系代表370余人次。完善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36个省代表小组深入村屯、企业、社区开展调研、视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议案建议提出前的沟通协调机制、集体审核把关机制,议案建议质量明显提升。优化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标准,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办理工作网上测评“回头看”,对反馈“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二次跟踪督办,直至建议“真落实”、代表“真满意”。

(五)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用好红色资源,常委会党组带头到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纪念馆、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辽沈战役纪念馆等瞻仰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红色场馆30余次,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庆祝百年华诞感悟思想伟力彰显制度优势”座谈会,回顾人大历史,交流创新经验,汲取奋进力量。以项目清单方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办成实事90件。

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召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警示教育6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工作,高质量推进143条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制定智库建设、日常监督、干部管理等15项制度,高标准完成29项巡视反馈整改任务。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建立保密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主人翁意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首次将人大理论研究课题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与省委党校、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共建智库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党校、进高校。宣传舆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举办省市县三级人大新闻舆论干部培训班,促进互学互鉴;加强与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沟通,突出重大主题,综合运用刊、网、微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生动鲜活方式讲述人大故事。

修改信访工作办法、规范办理流程,打造便民实用的信访信息化平台,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信访部门对接机制,加强重点信件事项督查督办,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对外开放,以书信、邮件、视频等多种方式,巩固深化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友好关系,拓展与阿根廷地方议会的交往,加强与日韩国家地方议会的沟通,谋划推动经贸、教育等多领域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开拓进取、担当作为,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要更加突出,“双联系”工作有待深入,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解决。

二、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省上下奋力开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为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安排,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筹备工作,适时启动专项调研,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汲取拉票贿选沉痛教训,严格人选资格条件,优化代表结构,严格审核把关,严明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提高立法针对性。

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以良法促振兴、保善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继续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辽河国家公园等法规,修改城市供热、港口管理、消防、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将联合惩戒机制入法,专项打包修改信用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法规。

(三)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建立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围绕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检查社会信用条例、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实施情况,听取审议推进解决基层法院影响案件质量突出问题情况、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确保公正司法情况报告。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检查科技创新条例、环境保护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视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跟踪监督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压采地下水、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报告。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检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文化建设、民族医药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情况,听取审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工作报告。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组织代表政治培训、履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提高“双联系”实效,邀请更多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专委会重点工作,支持代表就近参加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相关活动,继续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完善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打造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制度创新完善,形成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五个解放出来、五个做表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智库及研究基地建设。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启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永葆奋斗激情、依法履职尽责,为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太原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常委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邀请常委会委员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加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学习频次,专题培训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州(市)人大代表以及各级人大干部1万多人,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增强制度自信、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对标对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工作部署,谋划和推进常委会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向省委汇报年度工作、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153次,保证常委会工作始终在省委领导下进行。作出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3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二、聚焦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开展立法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有效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5件、修改15件、废止7件,批准制定州(市)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4件、废止1件,批准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件、修改3件、废止1件。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全面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专门设立“营商环境”一章,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推动落实财税支持、融资促进等优惠政策,规范政府监督检查,回应企业诉求。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等11件法规中不符合行政许可、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的规定,废止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5件法规,促进“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围绕保护生态环境立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出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加强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法保护长江母亲河。协同贵州、四川作出三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分别制定各省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2021年7月1日同步实施,开创了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以“决定+条例”的新模式,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两次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提交本次省人代会审议,批准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怒江州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立法后评估,着手修订滇池保护条例等湖泊保护法规,审查批准停止适用玉龙雪山、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

围绕加强社会治理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部署,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化解机制,规范化解工作,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对我省宗教事务及其管理活动作出规定,促进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批准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德宏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围绕回应群众关切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的决策部署,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提高表彰奖励金额,强化抚恤优待措施;批准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批准楚雄等3个州(市)的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批准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批准丽江等2个市的乡村清洁条例,促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批准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红河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三、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

常委会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年来,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7次、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2次。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专题调研我省民族地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促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文化认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聚焦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中上游支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开展专题询问,明确工作要求;配合办好COP15大会,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健全调查与监测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旗舰物种栖息地保护;继续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保护治理工作情况,督促打好碧水保卫战;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并组织近5万人次参与有奖知识问答,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落实发挥云南区位优势的要求,听取和审议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补齐综合交通短板,促进加快互联互通大通道建设;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推进加快对外开放。组织执法检查组到边境一线检查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情况,督促依法落实出入境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助推经济持续稳定运行。专题调研“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督促加快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专题调研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检查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条例、林木种子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检查专利法、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采用法定最低税率,推进减税降费。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情况,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助推重大基础工程提速增效。

深入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倾斜基层力度,助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专题调研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督促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培育本土人才,做好政策衔接。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加快构建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创新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方式,推进理顺体制机制,压实法律责任,加强基础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的决策部署。审查批准2020年度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首次实现对省政府组成部门预决算审查全覆盖,统一预算联网监督数据标准,完善“线上”发现问题、“线下”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由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及时提出我省实施意见,以偿债资金来源、项目收支平衡和项目可行性为重点,审查批准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政府强化债务管理,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要求,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量测算和评级分析,初步实现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实时跟踪监督。

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0次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75人次进行了宪法宣誓。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5件,纠正2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省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宪法、民法典实施和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探索开展对监察工作的监督。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691件(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聚焦发挥主体作用深化拓展代表工作

常委会着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进一步规范联系内容,丰富联系方式,加大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的督办力度。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4次,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并召开代表座谈会42次,征询意见建议219条。17件法规草案均通过履职平台征求代表意见,预算审查邀请代表参加162人次,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参加427人次,深化省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云南人大网站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委托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32次,助推代表更加广泛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支持县乡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架起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约15万人次进入代表活动站(室)开展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30余万条,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承诺。

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举办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组织代表参加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支持“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支持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1882人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在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云南绿色能源发展情况,集中视察云南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支持代表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组织42名代表参加议案办理联合调研,开展面商,提高议案办理质量。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督促重办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等方式,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件议案,以及80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达80%以上。

五、聚焦巩固基层政权推进人大换届选举

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依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修改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重新确定129个县(市、区)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决定542个乡(民族乡)的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增加5%,及时作出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常委会领导到县乡调研督促换届选举,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座谈会,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在全省3270多万选民参加的县乡换届选举中,全过程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省129个县(市、区)和1209个乡(镇)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8450名,实现了换届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聚焦新定位新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围绕“四个机关”新定位,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感悟思想伟力,坚定历史自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常委会党组首次听取机关党组、各分党组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人大干部专题培训6期,组织深入学习宪法以及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增强工作本领。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勤勉尽责,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发表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参会率不断提高,审议意见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提升人大工作质量。着眼加强人大工作民意基础,不断完善基层联系点等民意表达平台,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着眼高质量立法,重视选准立法项目,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着眼增强监督实效,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注重会前调研准备、会后跟踪落实。科学确定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会期和日程安排,改进会议报告方式,有效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28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任务,积极汇报工作、主动接受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加强与各州(市)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协同,努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勤勉尽责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常委会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还需要加强;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还需拓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做好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围绕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落实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发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经济、社会、生态和法治领域的立法,制定和修订优化营商环境、高原湖泊保护、中医药、公共文化服务、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规,适时启动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生物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依法完善人大履职规范,适时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预算审查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法规。加强对州(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抓好统筹协调。

二、着力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以“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和“六稳”“六保”的情况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紧盯高质量发展,开展对年度计划执行、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产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紧盯改善民生和民族团结进步,对粮食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卫生、体育和民族工作等开展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政府依法履行职权。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强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对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三、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立足更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做好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探索建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支持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与代表充分沟通,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组织省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依法推进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四、着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示要求,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严格纪律要求,抓实作风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做好人大侨务工作和对外交往。强化各级人大的工作协同,增强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3日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西庆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2021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法)颁布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共审议通过省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33件;批准市县法规14件;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6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作出决定决议3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94人次;开展专题调研16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推进。

(一)大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始终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工作,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先后组织集中学习5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学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性不断提高,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常委会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紧扣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谋划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自觉在省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破产程序、市场主体注销等重大立法问题,以及监督、任免、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24次,坚决执行省委决定,确保了依法履职的政治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重要意见,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人大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抓早抓实学习研讨,将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交流;召开全省人大系统专题学习研讨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研讨交流。同时,认真做好工作谋划安排,确保中央最新决策部署体现到常委会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成立6个调研组,分赴市县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查找短板、研究措施、加强指导,推动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不断深入,并向省委提出建议,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常委会着眼于营造国际一流的自贸港法治环境,认真抓实立法这项法治基础工作,把2021年确定为立法创新年,紧贴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大力推进立法创新,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一)紧贴海南自贸港法的制定和实施,积极发挥地方立法机关作用。海南自贸港法草案完成一审后,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就法律草案深入调研、征集意见,多方面多渠道加强立法沟通、反映海南诉求,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质高效完成法律二审、三审发挥了积极作用,共有10条建议被采纳。海南自贸港法颁布后,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贯彻实施海南自贸港法的决议,向全省发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号召,为法律实施广泛凝心聚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组织宣讲、开展知识测试、开辟宣传专栏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海南自贸港法学习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全面梳理分解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的任务,提出责任分工建议,为省委部署推进法律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编制我省贯彻实施海南自贸港法配套法规专项规划,聚焦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重点领域,对自贸港封关前的立法任务作出系统安排。同时,结合实施海南自贸港法,研究提出了调整实施船舶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建议,已经省委同意,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研究决策。

(二)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加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立法。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的地方立法任务,制定公平竞争条例,从确立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建立议事协调机制、优化审查制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作出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制度安排;制定企业破产程序条例,在优化破产程序、实现破产便利方面,作出创新性制度安排;制定市场主体注销条例,简化简易注销程序,创新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畅通退出渠道,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便利;制定征收征用条例,对城市旧区改造重建项目及其关联部分的征收方式,作出创新性规定,强化征收征用对象权益保护,以法治力量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常委会为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赋予洋浦更大发展自主权,对洋浦管理体制作出创新性制度安排;为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改革发展,作出了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实施的决定;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制定了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为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制定了国际船舶条例、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并作出了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这一系列立法,有力保证了重大改革开放于法有据。2021年,常委会以立法推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境外船舶移籍和登记“一事通办”,分别获得“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二、三等奖。

(三)紧贴市场主体关切,加强营商环境立法。着眼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问题,靶向发力,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就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畅通投诉处理、强化政府诚信履约等作出制度安排。为加快打造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制定了社会信用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出台反消费欺诈地方性法规,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作出顶层设计,强化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价值导向。同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作出规定。这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有力引领、推动和保障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四)紧贴人民群众期盼,加强生态、民生和社会治理立法。针对汽车尾气是我省空气主要污染源的实际,修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对禁售燃油汽车、推广新能源机动车、用车监管、车辆排放检验维修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的新规定。

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高度重视立法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与省政府立法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了立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凝聚共识的效能;出台并实施省人大专工委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定,强化了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高度重视立法形式创新,更加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立短条例,不少法规草案经人大审查审议后,篇幅大幅压减,条款更加精简管用。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既着眼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立法,又注意防控立法舆情风险,有力保证了所制定法规的顺利有效实施。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常委会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自贸港建设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着眼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深入分析自贸港建设蓬勃展开的重大机遇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专项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确保计划预算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六稳”“六保”重点。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和实施刚性措施,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持续监督、深入问效。常委会高度关注营商环境优化,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政府诚信守约、市场要素配置、政务服务效能、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短板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高度关注产业培育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监督管理、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游艇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就加强产业培育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高度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二)着眼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连续多年紧扣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监督问效。去年,紧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结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针对突出问题查原因、问对策、督整改。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先后就一次性塑料制品、建筑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制定有力措施、狠抓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农村地下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部分市县空气质量下降等问题,深入问策问效;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督促整改,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

(三)着眼于推动民生改善开展监督。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有力监督促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连续四年紧盯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打出监督“组合拳”,使积压30年之久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就推进一卡通应用覆盖提出监督建议,并针对社保卡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身份识别堵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对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促进了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回应群众对菜价、就业、教育和健康等问题的关切,深入开展蔬菜价格、新增市场主体带动就业、海上涉渔“三无”船舶从业人员转产转业、出入境管理、发挥海外侨胞共建“一带一路”作用等专题调研,提出的一批对策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经或正在抓紧形成工作措施;对学前教育、传染病防治监督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持续问效,一批短板问题进一步得到整改。

(四)着眼于推动法治海南建设开展监督。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报告,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监督迈出新步伐。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营造自贸港良好法治环境,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抓住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契机,就“两法”“两办法”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开展监察监督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件。

四、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积极作用。

(一)依法推进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认真指导,确保了选举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实现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加强换届选举统筹安排,修改选举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意见,确定市县(区)人大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时间,并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选举各阶段的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研究部署。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举办四期专题培训班,共培训业务骨干860多人次,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参训人员超过10万人次。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成立4个督导组,盯住宣传发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重点任务,深入一线了解进度、分析情况、加强指导、推动整改,有力保证了选举依法有序推进。全省共划分县乡选区10270个,登记选民6948216人,选出市县人大代表5911名、乡镇人大代表13624名,代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交流制度。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同志带头深入市县开展调研、联系代表,与五级人大代表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活动超过120次,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均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实效进一步提升。积极拓宽代表参与渠道,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活动达200多人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达190多人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就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视察,对海南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提出5件议案、40件建议,均被大会采纳。其中,关于妥善解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商品林及小水电退出等一批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已采纳实施。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着眼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先后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超过400人次。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市县加强基层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新建代表联络站400多个,构筑起以镇(街)为主、重点村(居)为辅的代表联络站网格体系,并积极开展直选代表与选民见面、向选民述职、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代表联络站的“民意窗”“连心桥”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线上线下实时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受理议案14件、建议369件,均已完成办理,问题已解决、正在解决、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共有327件,占88.6%,一批议案建议已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措施。

五、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委会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抓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契机,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各项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共为群众办实事12件,其中推动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问题引起良好社会反响,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在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中,对查找出的3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制定了19项整改措施。截至去年底,除长期性措施外,各项措施均已落实、完成整改,人大干部作风呈现新的面貌。同时,常委会积极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作风整顿建设的监督,在行使监督职权中,既紧盯工作监督问效,又深剖工作短板的作风根源,积极提建议、督整改,为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发挥了助力作用。在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所查找出的15个事关营商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堵点问题,均已得到解决。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锻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引进人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有新提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家风门风教育,制定并实施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廉洁奉公、守牢底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人大机关呈现创新进取、担当作为的良好局面。

常委会在着力抓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注意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重视与全国人大专(工)委、兄弟省区市和我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责任制,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各位代表!

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立法创新特别是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监督的刚性还不强,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仍待改进,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关于2022年的工作安排

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同时,今年是省第八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聚焦自贸港重大改革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海南建设和民生改善,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作出人大新贡献。

一、立足海南实际,着力推动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深化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领悟党中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措施建议,推动制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着力推进立法创新。

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加强立法工作。认真落实我省贯彻实施海南自贸港法配套法规专项规划。在继续大力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的法定任务、推动相关调法调规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充分发挥海南立法优势,强化立法创新,重点安排加快封关运作准备和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立法,确保自贸港建设法律有效供给。重点出台“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绿色建筑规定、土地管理条例、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规定、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网络与数据安全条例等法规。同时,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法规。

三、盯住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聚焦事关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经济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报告;就政府隐性债务监管、重点园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生态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专题询问。法治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反走私、检察监督等方面的报告;就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华侨文化保护和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美育等专题调研。

四、紧贴代表履职需求,着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实效。

积极推动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代表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和履职管理。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渠道,创新代表参与方式。坚持和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丰富开展联系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精心谋划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围绕“四个机关”定位,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思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推动市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

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号角声中,海南自贸港建设正蓬勃展开。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赶考路上,开拓进取,勇毅前行,为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素萍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领我们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争取更大荣光。这一年,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这一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出“两个确保”奋斗目标,作出实施“十大战略”重大部署,绘就了建设现代化河南的宏伟蓝图。

一年来,在中共河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记使命担当,主动躬身入局,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打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两场硬仗,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审议省本级法规17部、通过其中的12部,打包修改4部、废止1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6部;听取审议省“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专题调研2项;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5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就40个议题组织集体学习28次,开展交流研讨5次,举办专题辅导7次,形成105篇学习研究成果。特别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第一时间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通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持续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3个清单,编印《每周汇报》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围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省委请示报告71次,确保人大工作在省委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把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定位。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提出的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谋划好依法履职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市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常委会迅速调整立法计划,新增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法规草案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提请本次大会继续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高质量完成这项任务,更好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常委会连续3年就黄河保护治理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并出台决定,从法治层面推动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为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围绕推进乡村振兴、防汛救灾、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等,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走访,深入107个乡镇街道、187个企业、78个重点项目,收集180多条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140多个实际问题。这些工作,落实了中央、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坚持把常委会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上,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注重开门立法,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到审议、论证、评估,全过程彰显人民民主,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96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建议7831条,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每一部法规草案都发送联系点征求意见。向全社会征集年度监督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建议,每次执法检查期间都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并邀请企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参加,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00后”青年学子旁听常委会会议,现场感受中国式民主,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青春力量。

二、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

加快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就投资贸易便利、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进行制度设计,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提供法治引领。着力推动我省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突出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全方位打造数字强省。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创设红色基因传承人制度,明确健全区域合作共建机制,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推动“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把支农惠农政策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法规固定下来,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常委会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修订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在编制相关规划、开发区建设、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把保证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就农用地、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分别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制定绿色建筑条例,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节能环保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将“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要求建立完备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设立父母育儿假,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禁毒条例,从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与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推动建立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以最大力度将禁毒工作进行到底。修订殷墟保护条例,分类分级划定保护区域,对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居民搬迁和安置等问题予以明确,为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的关系提供法治支撑。还初次审议了实施中医药法办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民族工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强化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落实“六稳”“六保”,统筹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决完成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不断提质提速。更加注重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先后4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有力有效落实国家财政政策,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持续加强部门预算监督,对省科技厅等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及省粮食和储备局等4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审查。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首次对省政府6个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87项,审计查出的122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对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连续27年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凝聚起建设美丽河南的强大力量。听取审议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推动破解种业“卡脖子”问题,打造农业“芯片”,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文化需求。去年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常委会始终心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增加听取审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议题,支持和督促省政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美好家园。

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本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2021年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紧扣75个重点法律条款,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在法治轨道上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动畜牧产业升级、产业链壮大,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畜牧业。对高等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布局结构、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服务发展、运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强基层消防治理、设施装备配备、智慧消防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常委会把推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各委员会共同参加,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代表广泛参与。这次检查历时5个月,自查阶段,把35个省级部门出台的559条配套措施,在河南人大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和企业查询;实地检查阶段,三级人大共查看企业和项目6243个,暗访服务大厅436个,抽查行政部门2158个,查找出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974个,均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已督促整改2956个。结合执法检查,对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政府11个部门进行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向全社会直播,社会反响强烈,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市县人大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标志着对省“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此外,还开展了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重构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打造一流人才队伍等对策建议,推动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华山一条路”;开展了全民健身运动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提升全民健身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生活更加多姿多彩。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完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年对14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注重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12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59件。

四、依法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化

常委会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习近平总书记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两周年之际,作出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基本方略,重点围绕流域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黄河安澜、滩区治理、流域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明权责、划底线、立规矩,推动全省全域融入,共同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作出关于授权省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为冬奥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落实契税法相关授权规定,作出关于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更好发挥税收政策调控引导作用。作出关于设立洛阳市偃师区、孟津区有关问题的两个决定,进一步推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常委会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就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及时修订选举法实施细则,依法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放宽流动人口参选条件,充分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4人次,组织53人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真正做到“一句誓言、一生作答”。

五、用心用情服务代表,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精心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

联系群众的渠道更加畅通。通过多年持续努力,形成了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多层联系的新格局。6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340位基层代表,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支持省“一府两院”选聘代表担任行业特约监督员,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组织代表参加延迟退休、脱贫攻坚等问题的论证评议。全年100多名代表受邀参加省“一府两院”的活动,有效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提质增效,全省9583个联络站连点成线、织线成网,1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编入相应站点,开展接待选民、监督议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零距离倾听民声、全方位汇聚民意。星罗棋布的代表联络站点缀在中原大地,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在基层治理中释放了大能量、发挥了大作用。

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效。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26件议案、88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关于制定修订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9件议案纳入了立法计划或规划。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建立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等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座谈会和专题视察,推进建议的内容、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明显提高。关于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全民早癌筛查、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公共停车场建设等一大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代表履职为民形象更加出彩。各级代表踊跃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参加“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围绕创新驱动、项目建设、黄河保护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把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转化为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面对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重大考验,各级代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向险而行、各展所长,有的赶赴灾区、连续奋战在抗洪抢险最前沿,有的奔走基层、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有的慷慨解囊、捐资筹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代表们关键时候冲得上,危急关头豁得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六、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奋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高标准谋划部署、高质量推进落实,持续加强学习研讨,组织多层次专题交流,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从百年党史中感悟人民领袖的核心作用,感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梳理出51项具体任务,常委会领导带头领办,就优化营商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问题楼盘化解、问题窨井盖专项整治、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建设等开展调研,用心解民忧、真心办实事,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职能。树立“节奏更快、标准更高、规矩更严、效果更好”的工作理念,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制定修订相关工作制度27项,建立立法、监督两个协调小组,重塑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持续提升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水平。深化“智慧人大”建设,制定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基本建成涵盖省市县乡的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完善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和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功能,着力构建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的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以数字赋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做好人大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组织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发挥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推出“百年辉煌·人大记忆”“沿黄代表说黄河”“豫人大·青年说”等系列专题,讲好河南故事、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2021年,面对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砥砺前行、奋发作为,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年。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人大工作要出彩,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必须紧跟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牢固树立结果导向,用实际行动体现担当作为、靠工作实效践行初心使命。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与改革决策的精准衔接还需要加强,监督形式和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还需要提升,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条件方面还需要强化。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实施,更加有效地支持“干”、更加积极地改进“为”、更加精准地提升“治”、更加务实地落在“效”,守正创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全年计划制定修订河南省数据条例、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等18部省本级法规,打包修改或废止5部法规,开展贾鲁河保护条例、开发区条例等35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同时,根据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适时调整立法事项。做好设区的市拟提请的36部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更加注重“小快灵”、“小切口”,增强立法的引领性、及时性、精准性、可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着力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国有资产管理、科技创新、旅游新业态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整改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业教育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就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优化生态环境,拟听取审议2021年度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继续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拟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着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聚焦主题主线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探索建立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做好充分准备,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重在书写答卷。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下,牢记领袖嘱托,坚定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前行,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宁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疫情灾情的冲击影响、面对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牢牢把握人大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组成人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核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作为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系统学习贯彻,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2021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重大部署。省委连续两年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省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指导全省人大系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制定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完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自觉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报、重要情况急事急报、重点问题特事特报,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46件次。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常委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委会分党组工作办法等,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按照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依法做好换届相关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切实做好审议、表决等工作,顺利通过各项任免案。一年来,共审议通过任免案3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

(三)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意见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广泛动员全省20余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走访群众194万余人次、企业近7万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广泛关切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推动泸州、眉山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民生实事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协助省委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专题听取全省3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促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使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更加坚定了在党的领导下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助推法治四川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努力做到以良法促善治,支撑和保障全面依法治省。全年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43件,通过35件,其中制定18件,修改15件,废止2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3件。

(一)务实高效完成省委确定的重点立法任务。聚焦省委部署的重点立法任务,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模式认真组织推动。一是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法律责任等方面画上“硬杠杠”,用法治力量守护四川红色资源,以人大特有方式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二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促进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个由省级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三是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升级保护的迫切需要,按照省委关于遗址保护立法“提级提速”的要求,及时出台省级层面法规,规范和促进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为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璀璨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精神的历史遗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注重紧扣民生关切加强立法。聚焦人民群众所盼所愿,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对社会关注的生活垃圾分类、紧急维修资金垫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作出规范,回应了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作出规定,为落实国家新的人口政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推动粮食安全保障进入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制定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切实保障供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对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等作出规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制定河湖长制条例,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审议现代农业园区条例,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根据契税法的规定,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建立川渝跨区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作机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质量促进条例,推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涉民法典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修正或废止工会法实施办法、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

(四)探索创新推进区域协同共同立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国家关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积极牵头探索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加强与云南、贵州两省人大沟通协调,探索创新跨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机制,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经三省协商一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共护一江清水,开创了地方流域共同立法的先河,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围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合法权益,为推动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法治保障。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还同步审议通过嘉陵江流域保护“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明确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促进绿色发展。目前正积极推进铁路安全管理协同立法,共同打造成渝交通安全大通道,唱好高质量发展的“双城记”。

同时,对3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按省委要求,对58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加强对市州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市州人大立法能力和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51项,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一)扎实做好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四川省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监督,听取和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依法推进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节能减排、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现代种业发展、川粮油产业等情况报告,促进省委“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助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二)认真开展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和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等“一平台四系统”建设,实现与省级部门的横向联通和与市州人大的纵向贯通。对科技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省发展改革委等6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意见的工作方案,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推动实现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三)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召开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对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保护、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有序开展行政、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告,对“八五”普法作出决议,开展国防法、消防法及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督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认真落实监察法赋予人大监督监委工作的法定职责。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和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分别作出决定,监督和支持“两院”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流程,制定办理工作清单,严格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抓好跟踪落实,提高办理质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所涉及的13件立法项目,7件已纳入立法计划或规划,其中6件已进入审议程序,1件待上位法修改后作相应修改,另6件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代表提出的1046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选取意见较为集中、反映较为突出的7件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任务,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有关专委会督办,相关部门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扎实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回复等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聚焦有效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等10个代表专业小组开展各类活动30余次,更好凝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两地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组织部分国、省代表集中视察渝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推动川渝合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聚焦推动省“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工作等重大选题,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

(三)认真做好“双联系”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40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强化双向工作互动交流。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直接参与法规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征求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邀请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用好1.4万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动员全省五级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将163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国、省人大代表编入成都市的基层“家、站”,组织代表以调研、走访、接待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所在辖区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着眼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有关法律修正草案等开展专题学习,举办“学党史、铸忠魂、践行初心使命”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全年共培训各级代表1800余人次。运用全国人大、省人大网络学院开展线上培训8期。着眼服务保障代表知情权知政权,编发四川人大代表手机报32期,并向代表寄送“一府两院”相关资料。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整体效能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要求,突出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持续用力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统揽人大各项工作,强化人大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和省委提出的在六个方面“树标杆作表率”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力配合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推动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项议程、每一件议案,都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专题研讨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开展立法调研、执法调研、重点课题调研等66次。加强人大系统内部互联互通,推进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抓手,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制度“立、改、废”和保留事项297件。制定实施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强化办公厅对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服务职能,完善专委会与机关沟通联动机制。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改进会风会纪。常委会和机关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机制化”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征求法律草案意见等。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坚持“六个旗帜鲜明”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做法进行专刊报道。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交流合作,召开川渝两省市人大第三次联席会议,共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座谈会,继续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健全完善人大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省内外主流媒体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人大“一报一刊一网”“两微两号”媒体作用,讲好人大故事、法治故事、代表故事,更好展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成效新气象。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用好人大历史陈列馆,提升地方人大国际传播能力,邀请海外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拓展海外联谊,促进侨资侨智参与“一带一路”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驻蓉领事机构的友好交往,推动对外友好合作持续深化。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701件,接待群众来访889批2278人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人大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市县乡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推动法律实施的力度还不够;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也还不足;服务代表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要更加密切;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加强。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全省人大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加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加强立法工作,更好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发展应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民族团结进步、铁路安全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定。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医疗机构管理等法规修订。开展职业教育、动物防疫、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立法调研。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陕甘川渝协同立法,加强对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指导。按照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制定和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优化法治供给。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赤水河流域保护、粮食安全保障等方面法规的执法检查。会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渝中线高铁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双减”政策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重点拓展改革,深入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按照统筹推进全省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加强相关工作专题调研。继续助推“一老一小”保障、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修订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探索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丰富完善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载体和平台,更好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做好新任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规范“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的建设运行。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五、落实“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推动县乡两级人大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合力。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海外侨团侨领的交流渠道,持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圆满实现、成就辉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景光明、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治蜀兴川宏伟事业,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0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小燕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陕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给三秦人民以巨大关怀和极大鼓舞。党中央召开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第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到哪里,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贯通历史、现实与未来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方向奋勇前进的坚定自觉。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带动系统学,党组集体学习20次、研讨交流10次,举行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三次交流会、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等,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并努力转化为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简报》、《中国人大》杂志、中国人大网站刊发40多篇文章,对陕西人大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等创新做法进行宣传推介。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工作总纲。紧扣落实“五项要求”,制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提出82项立法修法、60项监督、6项代表工作等计划任务,分年度实施。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考察后,迅速传达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对之前制定的《实施意见》充实了任务,从推进高质量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完善28项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制定修订法规任务24件,一审或二审8件,开展立法调研23件;完成监督任务48项,常态化推进10项;年度代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围绕落实关于“你们修订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抓好执行”的重要指示,组织编纂印发《条例释义》,为正确执行提供指导,连续两年开展执法检查,久久为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认真落实关于“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的重要指示,调研体育场馆建设情况,制定全民健身条例,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助力筹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

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大学习,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迅速传达学习,专题研讨交流,邀请专家讲座,开展网络培训,结合执法检查等深入市县宣讲,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领会精髓要义、把握实践要求。组织大宣传,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策划推出“为了人民当家作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等专题宣传,全省各级人大报刊网微刊播稿件700余篇,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推动抓落实,在深入学习基础上,立足人大职能,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按照省委要求,积极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努力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和省委部署安排。紧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法治保障,全年40%的立法修法、60%的专项报告、2/3的专题询问,都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积极助力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紧扣加强黄河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步一个脚印、持续精准发力,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至此,本届常委会实现污染防治领域最为重要的大气、水、土壤、固废执法检查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0家中央主要媒体、5家知名都市类媒体刊播新闻、综述、视频等76篇(条),集中报道了我省依法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围绕“借、用、管、还”,突出政府债务的预决算编制、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债务情况、债券管理、隐性债务、风险管控、绩效管理等7个方面重点,细化人大审查监督措施,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来陕执法检查、考察调研讲话要求,制定学习贯彻《意见》,提出6个方面28项落实措施,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报告、制定修改天然林保护条例、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13项任务已经完成。持续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承担的任务基本完成。深入落实省委民主法治领域改革部署,承担的23项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力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坚持以宪法为统领,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既抓“大块头”,又搞“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不断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陕西实践。一年来,审议法规草案21件;通过13件,其中制定6件,修订6件,打包修正1件、涉及7部法规;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20件,均创近年新高。

加快经济领域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坚持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着眼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制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从管理体制、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等方面进行规范细化,将试验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修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强化创新支持、创业扶持、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法治保障,催生更多“专精特新”企业。着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议地方金融条例,促进优化金融生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填补我省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促进发挥大数据在兴业、惠民、优政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加强惠民弘德立法,推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人大工作始终。针对突发持续强降雨和洪涝等灾害、部分人员未按要求及时转移或擅自返回等问题,快速落实省委立法部署,制定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权决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这一规定只有9条,是我省最短的“小快灵”立法,以“小切口”解决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大问题”。物业管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业委会成立难、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利益被侵占等难点、痛点问题,历经四审,修订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推动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新格局。在修订过程中,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对千家万户的事,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征集意见建议1.8万余条,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最高、参与范围最广、征集意见最多、常委会审议次数最多的一部立法,成为我省民主立法的又一范例。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审议传染病防治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规,织密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法治防护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框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正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助力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立法步伐,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跟进国家立法进程,在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二审基础上,围绕流域管理体制、渭河生态区划定、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滩区治理、河道采砂等立法重点,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修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努力把渭河打造成造福三秦人民的幸福河。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确定重点保护区域,构筑保护修复体系,明确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责任,打牢生态基础,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打包修正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文化领域立法,推动建设文化强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相关立法力度。着眼保护好、传承好秦腔这一历史悠久、深受三秦人民喜爱的戏曲艺术文化,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推动构建品牌保护、院团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的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秦腔艺术增强生命力、提升影响力。着眼保护好秦始皇陵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扩大保护范围,规范管理体制,用法治的力量促进保护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自然环境。

三、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开展专题询问3场,对11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件。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听取审议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等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助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更好发挥作用、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推动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连续两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反馈、跟踪问效,持续推动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等专项报告,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对文旅融合发展、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助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报告,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对农民增收、县域经济发展、农村饮水安全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听取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报告,检查3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及区域协作等情况,扎实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助力提升宜居环境品质。围绕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对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医疗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助力建设健康陕西。围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跟踪监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助力实现高效能治理。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对监察机关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省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专项报告,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巩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听民意、解民忧、聚民心。

强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提升“线上”监督,在全国首家制定地方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行标准,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工程;创新“线下”监督,建立各委员会对口审查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制度,对20个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构建预算审查监督大格局。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率先在省级人大层面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课题研究,首次听取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至此,本届常委会对金融、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四大领域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实现全覆盖。

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行政处罚与法律法规不一致、增加公民和其他组织义务的2件设区市政府规章,提出审查纠错意见;首次开展备案核查,督促纠正9件漏报、错报问题;加强业务指导,设区市人大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常委会依法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3次,依法及时作出决议决定23个、任免132人(次)。

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作出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实施契税法方案等决定,促进减税降费、惠企利民,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作出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整改落实和预算约束,推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平安陕西。

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履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6批58人(次)向宪法宣誓,听取审议1名副省长、3名厅长和省法检两院各1名副职的履职报告,进一步强化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健全汇集民意民智的载体机制。把深化拓展“三个联系”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及各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调查研究、座谈、论证、咨询、听证、协商等制度,努力让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全年邀请27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900余人(次)代表参与立法座谈、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开展立法调研13个、专题调研29个。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首次设立3个基层预算监督联系点,巩固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设区市人大建立立法联系点99个,畅通民意“直通车”;邀请省人大代表走进常委会信访室、探索开展联合接访,加强5500多个代表之家、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架好同群众的“连心桥”;优化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功能,依托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拓宽民意表达、意见征集渠道,搭建“一键通”信息化平台,使民意融入法规、民智直通决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精心设计“立法监督解难题”“办信接访解民忧”“进站履职办实事”“专项督办促兑现”四个行动。全省各级人大和6.9万余名人大代表满怀热情、积极参与,累计联系、接待群众20余万人(次),提出建议2.2万余件,推动解决问题1.4万余个,使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始终把办好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完善办理环节,全面推行承办单位“办理承诺制+工作台账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强化督办环节,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16 件,集中视察督办626件,持续推动解决“重答复、轻办理”“被满意”等问题,实现办理工作由“被动办理”向“主动办理”、“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2021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744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坚持把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线上线下相结合,在省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基层省人大代表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全覆盖。省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认真担负重要的政治角色、庄严的法律角色、关键的社会角色,81人(次)受到省以上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特别是面对去年年底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委部署要求,快速行动、积极作为,部署开展“战疫情·人大在行动”等活动,安排人大干部下沉社区防控一线;各级人大代表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各展所长、无私奉献,仅捐款捐物就达1.4亿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精心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做好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意义重大。常委会积极贯彻党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研究起草指导意见,及时修订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明确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新增2917名、增幅14.55%;总结往年换届经验,系统梳理、向市县人大印发86个薄弱环节、易发问题的解决方案,深入有关县区进行针对性指导。目前,除西安市外,其他设区市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建设“四个机关”

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改进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各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实现委员会分党组全覆盖。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各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建成集代表履职、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门户网站、电子阅文、协同办公“六位一体”的信息化统一平台,正式开通省法规数据库,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可随时在线查询,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加强培训和智库建设,培训全省人大系统干部462人,8个委员会的咨询专家增加到357人。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实施细则等制度23项,本届累计制定修改制度机制92项,强化了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

深化人大新闻宣传。坚持守正创新,深入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全年中、省媒体刊播稿件2700多篇。结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等,开展“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党旗下的代表风采”“走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代表‘疫’线履职”等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全国人大部署,同中亚五国议会围绕减贫等议题深入交流研讨,宣传中国减贫奇迹,宣介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强履职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人大立法、监督和常委会会议的全过程宣传,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市县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和协同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监督成果的运用还需继续探索;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需要提升,更好发挥代表的作用还需拓展;自身建设还需久久为功。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所思所盼所愿,认真落实省委全会部署安排,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履职、主动担当,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更好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新征程上充分展现人大新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更加深入地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深刻把握“六个必须”的重大原则和“六个方面重要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工作总纲,站位全局、勇于担当,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部署安排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聚焦以良法促善治,在推进高质量立法上迈出新步伐。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坚持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丰富立法形式,更加注重“小切口”立法,探索区域协同、流域协同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整体性、协同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上彰显新担当。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等,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推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部署安排,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依法决定任免上实现新突破。围绕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完善调研论证、沟通协调等机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履职监督。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上取得新成效。持续密切“三个联系”,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代表联络站等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优化代表建议提出、审核、办理、督办、激励等机制。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对标新定位新要求,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中开创新局面。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过硬政治机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着力打造过硬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始终把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使命担当,着力打造过硬工作机关。进一步加强同市县人大的交流协同,持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踔厉奋发,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1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迎光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同志对人大工作精心谋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议法规草案46件,通过42件,作出决议决定10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55件,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4项,检查调研了12个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范性文件102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4人次,组织18批宪法宣誓,确保了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带着使命重温党的百年恢宏史诗,感悟伟大建党精神,用党的光荣传统坚定信念,用党的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用红色精神鼓舞斗志,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发生的重大转变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围绕“十一个坚持”,一个坚持一个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八个深刻认识和把握”,一个专题一个专题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每次都有领学、都有发言。召开第五次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将学习贯彻持续引向深入。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山西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常委会深刻领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大会提出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主动去干的事情,以法治方式服务全省大局的目标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

持续不断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内在主动,在履职实践中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和把握。这就是,必须坚定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之下,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定自觉地扛起以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定自觉地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坚定自觉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二、扎实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更务实管用的法规促发展保善治

主动适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相继完成一批重点立法项目。立法支持改革促进转型取得新进展,制定一枚印章管审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外来投资促进、康养产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作出契税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事项的决定。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为改革量身定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是全国首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重点放在规范工作运行上,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是又一件促进产业发展的法规。惠民弘德立法持续加强,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三年立法计划,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条例等6项任务。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正残疾人保障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议殡葬管理条例草案、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正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支撑。生态环保立法有力推进,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污染防治最为重要的大气、水、土壤、固废方面都有了专门的法规。制定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修正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森林法实施办法、森林公园条例、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织密绿色生产生活法治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三年立法计划,湿地、泉域、湖泊保护立法取得新成果,沁河流域市市协同立法开创先河,其他流域协同立法稳步推进,齐心协力守护表里山河。

山西这块古老厚重的沃土孕育了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不朽文化遗产。常委会持续加大立法保护力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为传承文明、延续文化履职尽责。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汾河保护条例草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嘱托要求,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突出问题,用法治力量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请大家认真审议,共同把这件法规制定好。

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始终把立法服务转型综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任务,注重质量、加快步伐,共完成127件立法任务,其中制定47件、修改55件、废止25件。这些法规既有管总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更多是针对具体问题“一事一法”,先后完成开发区“三步曲”、承诺制、能源革命、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等一批服务经济发展的立法,制定县域医疗一体化、补充养老保险、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制止餐饮浪费等一批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急需法规,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平遥古城保护等一批保护“三老”的法规。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到本届任期结束时,基本建立起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1+X”法规制度框架,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四年来,常委会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立法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逐步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这就是,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发挥地方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大幅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立法“三性”“四切”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在全国人大系统引起较大反响。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更富实效的监督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和法律法规实施

常委会聚焦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做到既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又更好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履行法定职责。

扎实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先进产品培育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形成“山西制造”产品体系。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听取审议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情况报告,推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报告,促进减污、降碳、强生态。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报告,展现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听取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报告,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报告并就“八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并形成季度分析报告。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成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政府措施实、力度大,一定程度解决了一些领域屡审屡犯问题。

切实承担好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职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现中央确定的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摸清了国有资产的家底,为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基础。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完成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

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检查开发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全生产等3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结合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防法执法检查,同步检查我省配套法规。委托设区的市检查禁止野外用火决定、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情况,对大数据发展应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等5个方面法规进行执法调研。建立法规新闻发布会、法规宣传贯彻推进会等制度,解读法规内容,促进有效实施。

在推动法规实施方面还有一项新的探索,就是实行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常规性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是对实施一年以上未满二年的,上位法制定修改或国家政策调整后出现不一致的,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由法规实施单位向常委会报告。其余法规分批实行常规性报告。去年审议了4件法规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就52件法规进行了常规性报告,推动了更多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以更有力的措施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始终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配套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形成了一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

议案建议办理采取了一些新做法。首次组织代表赴17个承办部门“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健全议案办理机构负责同志与代表沟通机制,力求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加快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对议案建议网络平台进行升级改版,做到交办及时、督办到位、全程可视、便捷高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9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8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其余的列入立法计划或作为重要参考。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83件建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办理,兑现答复承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闭会期间代表通过“直通车”等方式提出的31件建议,即收即办、逐件反馈。为了持续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制定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选编优秀议案建议和答复案例,供代表学习交流、参考借鉴。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有了新拓展。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常态化组织代表通过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直接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召开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对落实省委关于联络站建设要求作出部署。目前,全省已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探索了具有山西特色的“联络站+”工作模式,为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搭建了平台。

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26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6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953人次。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克服疫情影响,在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3期专题学习班,本届以来代表每年都能参加一次集中培训。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组织部分代表进行健康体检,向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代表送上贺信和慰问金。深化“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启动人民代表报改版工作,突出宣传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还有最后一年。过去四年来,各位代表弘扬纪兰精神,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大家肩负崇高使命,出席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报告和选举决定事项,参加投票表决,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任务;大家牢记人民重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的122件议案、3898件建议与全省中心工作高度契合、与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密切相关,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大家在本职岗位上担当尽责、建功立业,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不愧为3500万山西人民的代表!

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集体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四年来,各位组成人员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权威,从全省大局和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出发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33次常委会会议的各项任务,确保了中央及省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得到有效贯彻,很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常委会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人大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关系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成效。针对山西一度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对人大机关的影响,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常委会工作规程、机关工作守则,加强请示报告、设立分党组等一系列举措,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嵌入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把各项工作绝对置于省委领导之下。通过一手抓结构优化、一手抓能力提升加强队伍建设,一批专业人才充实到人大机关,机关干部干中学、学中干蔚然成风。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用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明显增强。现在,人大工作紧跟省委步伐,更加聚焦中心,在服务全省大局中找准了位置、发挥了作用。人大工作坚持一线定位,瞄准一流标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落实省委要求、回应人民关切中扛起了责任、体现了担当。全国人大对山西人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等开创性工作的肯定,将激励鞭策我们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总结去年工作,联系四年实践,我们更加深刻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光芒和实践伟力。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协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系统性整体性还不够,在学用中增强制度自信、把握工作规律、破解工作难题还需要持续用力;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只是初步的,不能有丝毫的满足,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摸索;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还不够,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措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工作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积极主动履职,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主动。首要的任务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召开第六次学用交流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若干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大工作的方向就更明确、思路就更清晰、效果就更显著。

去年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在有计划、逐专题学的基础上,围绕落实会议精神,组织专班领题调研,找准人大在依法履职、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做好准备,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吃透省委意图上持续用力,在省委党校开设专班对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进行再学习、再深化,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投入到这场壮阔实践中。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基本确定,总的考虑是紧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构建起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1+X”法规制度框架。贯彻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必须倍加珍惜的要求,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以“小切口”推进“大纵深”,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这件法规将提交明年的代表大会审议。助力形成“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作出支持中部城市群发展决定,把省委的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修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及时用法治方式巩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成果。还将制定小杂粮保护、绿色建筑、中医药等条例,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教育督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法规,修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制定湿地保护、禁牧轮牧休牧、整沟治理等法规,修订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护航美丽山西。制定云冈石窟保护条例,更好保护这一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一要继续深化地方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围绕发挥地方立法“三性”作用,通过切小题目坚持“一事一法”,切细内容保证权利义务清楚具体,切准特色真正解决自身问题,切实措施做到便于执行,走实走深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二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要用好提前介入、专班起草、“双组长制”、专家论证、蹲点调研等行之有效的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合力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落实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资等报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听取审议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政府债务情况、法院创优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报告,安排5项专题调研。对优化营商环境、动物防疫、警务辅助人员等3件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实行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常规性报告,推动更多法规有效实施,探索对法规重点条款进行执法检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摸清省本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摸清省属金融企业省外投资有关情况,加快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切实担负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的责任。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贡献智慧。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及配套细则,强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列席代表座谈机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举办代表专题学习班,加强履职交流和经验总结。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建设,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进站接待群众相结合。统筹做好代表跨行政区域视察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试点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广泛宣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特征和实践要求,不断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平台,立法、监督等工作都要通过座谈、调研、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和平台,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确保这一重大理念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机关”是党中央明确的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常委会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更加具体实在地落实到工作中。修改地方立法条例、宪法宣誓办法、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两个议事规则,确保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山西故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育用管相结合,保护积极性创造性,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协同,提升整体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山西最鲜明的主题、最高昂的旋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3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光荣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职责,务实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统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举行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组成员带头学、各级人大压茬学、代表委员履职学、人大干部跟进学,切实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年内召开党组会20次,理论研讨9次。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机遇,及时学习传达,开展专题调研,对标对表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推动学习贯彻收到实效。深入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按照“五个坚定不移”目标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建机制、补短板、扬优势、增特色、提质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68件次,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找准定位、担当尽责,切实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主任会议成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推进等,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关于青海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情况的报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肯定。高标准完成省人大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任务,荣获全省改革创新奖和“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

二、坚持特色精细务实管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紧贴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紧跟全国人大立法进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既制定“大块头”,也出台“小快灵”,努力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年来,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15件,审查批准各市州、自治县法规条例1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4件。我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在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工作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制定鼠疫防控条例,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法治保障。制定禁毒条例,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订消防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制定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修订沙区植物保护条例和绿化管理条例,进一步压实生态保护责任,做好“中华水塔”守护人。围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制定宗教事务、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快推进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自治条例修订实现全覆盖。完善特色精细立法制度机制。深刻把握新时代立法规律特点,不断探索特色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行“三审制”,充分彰显了条例的青海特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立法评估工作,制定出台立法评估工作规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表决前评估,对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推动“做体检”与“回头看”相结合,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立足发展立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开展深度立法协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整补充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化拓展立法专家智库,健全制度规范,有效发挥作用,使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意。完善立法新闻发布制度,深入做好法律宣传和释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果洛州首次召开了州级法规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加强立法指导和审查。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以提升报批法规条例质量为目标,坚持提前介入,审查批准了一批体现新时代特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规条例,有效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试验性功能。注重“废旧立新”有机衔接,推进法规清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先后3次对现行法规条例进行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海东市制定河湟文化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区域性黄河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坚持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坚持于法有据、问题导向、广听意见、推动整改,增强监督刚性,体现理解支持,注重成果转化,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4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3人次。我省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消防法执法检查、助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等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精准选题,增强监督针对性。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关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执法检查,召开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聚焦实现稳中求进,听取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助力“六稳”“六保”,督促相关政策落实。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全省职业教育发展、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开展消防法、慈善法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民健身、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情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玉树州开展“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工作督查。创新方式,拓展监督广度深度。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在点上深化、面上拓展。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主题,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助力监察机关依法行权、履职尽责。首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财经监督的意见,严肃财经纪律,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结合审议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网络直播。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推进法治青海建设。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回头看”,督促解决村级防疫员工资报酬等民生难题。加强普法执法司法领域监督,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推动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优化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实效。以提高监督质效为目标,规范流程、健全机制,努力使监督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效衔接、形成长效。落实“谁牵头谁报告”的责任要求,明确报告中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体现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召开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持续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持之以恒用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积极探索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制度,推动人大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统一。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常委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相统一,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作出设立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为开展跨区域检察改革积累了“青海经验”。作出关于批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决定,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把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作为讲政治的直接检验,贯彻落实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顺利实现党的意图。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26名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效能

常委会坚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使命要求,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省推进“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批示肯定。强化理念引领,抓好制度落实。紧扣新时代人大代表“六性”定位,树牢“代表是荣誉和信任,更是职务和责任”的理念,严格落实“两个办法”、做一名新时代合格人大代表的指导意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用制度推动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拓宽履职渠道。深化“三联系”制度,充实代表专业小组,调整联系对象、拓展联系范围,进一步健全专工委联系代表机制,邀请近千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扩大。广泛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活动,充分运用代表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丰富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代表、委员报告履职情况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人大代表促职教”等主题活动,代表工作内涵不断深化。西宁市发挥代表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黄南州实现“五级代表进室”和人大代表述职全覆盖。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升代表培训质效。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强化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交流引导和服务保障,为代表知情明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深化“大督办”机制,压茬推进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听取审议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评估等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有力度、更富实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确定的18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问题。我省代表建议工作被全国人大肯定推介。海南州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海北州投资3300余万元实现全州行政村(社区)代表活动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联系指导,扎实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修改选举法实施细则,报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作出决定,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主任会议成员联点督导,共选举县乡人大代表2.6万名,实现了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坚持依法科学规范从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层、提素能,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机关建设的做法被全国人大宣传推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四级”联动机制,聚焦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及时动员部署,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送法进社区”“12345”等支部建设创新做法被选入省直机关优秀案例。深化作风能力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配合省委巡视,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选用管育力度,从严管理、正向激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全国人大和省委推发了多篇人大工作好信息,13篇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继荣获“全省党政系统办公厅(室)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海西州扎实开展全州人大系统能力提升活动,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效能。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向全国人大汇报沟通,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在青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建设年”提升行动暨“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建成“两室”2202个,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覆盖,巩固基层基础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以数字赋能人大履职。建立健全上下联系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听取意见、联动执法检查、代表联合视察等形式,推进各级人大学习交流和工作协同,全省人大工作合力和整体实效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担当尽责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支撑改革发展的力度还不够,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有效,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依法履职的措施办法还需加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些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还有创新完善空间,需要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扎实推动解决。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党要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省将召开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一优两高”战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按照省委“五个坚定不移”的目标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筑牢“两个确立”基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发挥好常委会党组作用,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准新时代人大工作定位和使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配合开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是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己任,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担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责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具体、更加现实地体现好、落实好、发展好。坚持立法体现人民立场、反映人民心声。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医药、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民健身、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电梯安全等方面开展立法,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等,审查批准各市州和自治县法规条例。坚持监督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盼。重点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长江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教育“双减”工作、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就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军事设施保护、退役军人保障、家庭教育、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决定和任免彰显人民意志、体现人民意愿。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提高工作实效。探索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是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使命,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省委和常委会党组出台的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总结推广代表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压茬推动代表工作各项制度覆盖落实。进一步丰富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内容、渠道、方式,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提档升级,深化“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使代表工作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持续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四是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并压茬推进依法科学规范从严理念,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课题,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不断丰富根本政治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各方面联系沟通,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巩固提升“人大工作落实年”“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和“两室一平台”建设成果。健全信息化工作规程和运行机制,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向市州县延伸,为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提供高效服务。

各位代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良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上很不寻常的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人大实际,依法履职尽责。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7件,修改法规10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1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担当作为,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传承弘扬党的百年历史经验,思想自觉更加坚定。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读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专题学习,着力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25个事项,切实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见到成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感悟思想伟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理解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担当精神更加彰显。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找准抓实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认领任务,依法履职尽责。在坚定不移抓好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紧扣省委确定的“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及时开展专题调研,科学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突出和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及时作出《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冬奥会保障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就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监督,担当法定职责,提高履职实效,推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前进方向更加明确。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刻理解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新机遇新使命,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履职实践中完善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监督实效的制度措施,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惠及民生的工作机制,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人大主导立法的职责定位,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中书写立法篇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继出台东平湖保护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突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法推动湖区生态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制定的节约用水条例,明确节水投入、实施主体、财政支持等制度,健全提升和落实全社会节水意识的具体措施。正在审议的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围绕健全生态保护规划、减少人为干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增强有效法规制度供给。

二是在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推进中彰显立法担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跟国家立法步伐,及时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总结提升我省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创新,依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制定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依法构建平等准入、有序竞争等制度机制,强化金融扶持措施,重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发展。制定的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有助于依法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促进数字强省建设。正在审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着眼于激励多出成果、全面加强保护、促进高效运用的制度规范,将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三是在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贡献立法力量。制定的慈善条例,突出慈善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应急捐助救助、慈善财产保护和遗产捐赠处置等行为,将着力促进“第三次分配”取得新进展。制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调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突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聚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积极破解源头减量难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总结提升我省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经验模式,依法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审议通过的老年教育条例,细化规定老年教育场所配备,加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依法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制定的志愿服务条例,明确志愿服务的支持保障、激励回馈等制度举措,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强化管理、创新方式,依法推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及时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着力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出保护进城农户和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四是在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中展现立法作为。及时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与上位法进行有机衔接、作出补充规定,创设安全总监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重点加大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的惩处力度,不断织密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为适应加快高铁建设发展需要,制定出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划定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健全铁路安全管控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高速运输安全。制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首件省级层面规划环评专项立法,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规划的环评要求,新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内容,促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相互衔接,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环境问题。

常委会坚持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制度措施,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青岛市黄岛区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渠道。创新开展“蹲点调研、返场听评”的立法方式,深化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立法实践。对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通过“小快灵”立法,精准设计8个条款进行靶向治理,赢得广泛好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2000年以前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7件明显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规。建成智能立法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科学指导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推动济南市开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相关立法;协调和推进胶东经济圈五市(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制定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审议和批准烟台市养马岛、芝罘岛生态保护条例,对拆除岛上违法违章建筑予以法律支持;我省及设区的市红色立法、生态立法、惠民立法、协同立法、高质量立法的重点和特色进一步凸显。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职责定位,自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持续助力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省属国企混改等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应对经济运行风险、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政策供给等意见建议,依法督促抓好落实。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及有关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提升我省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和种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对邮政快递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创新开展靶向分析研究,督促解决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问题,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维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听取审议科技、外事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和文化发展。紧紧围绕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探索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新模式,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就业政策,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地见效。将食品安全监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回头看”,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公共卫生、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建党百年之际,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各级全面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运用水平,塑造山东红色文化品牌。

——持续聚焦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续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首次邀请省监委、省检察院全程参与,紧盯137项检查重点,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坚持跟踪督办老问题与推动解决新问题、加强安全教育与深化源头治理相结合,依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明确改进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常态化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固体危险废弃物监管、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深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纵深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深化细化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监督,促进预算制度不断健全、预算绩效不断提升。创新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顽疾。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实现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全覆盖。依法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保障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持续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我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审议意见,指导推动市县人大依法有序开展对同级监委的监督工作,实现人大监督领域新的突破。听取审议法院民事审判、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和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95件,依法纠正6件;将“一委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推动设区的市全部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

深化方式创新,“双联系”工作形成新常态。推动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省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和基层代表常态化长效化,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人大代表身份回原选举单位开展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平台渠道作用,服务保障五级人大代表交流互促、联系群众。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协调推动48个省人大代表小组、321名省人大代表与427个发展相对薄弱的村建立固定联系,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质效导向,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有了新进展。坚持把处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坚持提出环节重质量、交办环节重规范、督办环节重落实、评议环节重公开的做法,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90件代表议案,目前25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9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已经开展。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对代表反馈为不满意的17件建议重新办理和面复。去年代表提出的1139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89.4%,其中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的42件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重视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作用,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报送省委,督促有关方面研究落实,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

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取得新成效。持续抓好代表履职学习,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学习班,300余人次代表参加学习,服务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线上线下专题学习,协助代表提升依法履职的政治站位和能力水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等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把握实情,提出建议,推动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3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230余人次。充分运用履职网络平台,组织代表开展远程学习,及时推送信息资料,就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山东省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出台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支持各级人大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措施,服务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有序。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稳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保证换届选举正确政治方向。二是遵循法定程序。依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重新测算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作出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突出结构质量,紧盯重点环节,严把时间节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省委文件印发实施,召开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答复咨询。严肃换届选举纪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换届选举每个环节。目前,已完成全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真正实现了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准确把握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扛牢抓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找准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导机关党组自觉接受省委巡视,抓紧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机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并落实有关制度规范,更好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涉意识形态舆情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是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要求做到按时出席、认真审议、依法履职,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建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制定并实施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性、经常化、有深度的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从严从实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完善学习制度,举办13次专题讲座、6期“人大讲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为高效履职提供能力支撑。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支持机关干部在“四进”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等基层一线磨砺锻炼,努力打造讲政治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四是凝聚合力提升人大工作质效。扎实开展“创新一项工作、解决一个难题、选树一个典型”的“三个一”活动,以改革气魄、担当精神、更高标准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重大问题同向同步开展监督,实现解决问题、工作协同、上下联动常态化。完成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不断加强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人大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县乡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省里的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及社会各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实现立法与改革举措及时衔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上还需再下功夫;在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还需强夯用力;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还需拓展充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上还需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人大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行法定职责,提升工作实效,更好地承担起新征程上的新使命新任务。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对标对表,把牢前进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通过各种方式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尊重和体现人民的意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找准定位、积极融入,统筹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切实做到党的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牢牢把握省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助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一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问题、法治统一的要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制定或修订反食品浪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齐长城保护、华侨权益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评估、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彰显地方特色,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指导,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取得更多成果。二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聚焦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开发区改革等专项报告,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海洋环境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等执法检查,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着力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方式,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持续改进工作,切实把监督实效体现在各项事业发展上。三是用心做好代表工作。深化拓展“双联系”机制,增加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人数和频次,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密切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沟通联系,实现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研究制定基层代表联络站点建设使用指导意见,确保更好发挥作用。召开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第二届优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提升工作。认真做好住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的相关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高效稳妥、如期完成。

三、坚持以“四个机关”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大各项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反弹回潮,保持常委会及机关风清气正。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守正创新,务求实效。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紧扣“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努力建成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实干笃行,奋力谱写新时代山东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雷春美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福建发展和人大工作注入强大动力。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积极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31项(已通过17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4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9项,开展1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9人次,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力求政治过硬,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好用好《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服务大局,提高政治领悟力。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展现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举办全省市县乡人大培训班,召开专题座谈会、理论研讨会,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牵头,围绕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养老服务、新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改进代表工作等12个专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全面贯彻、有效执行。我省部分地区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力求立法管用,强化高质量发展超越法治保障

(一)加强改革创新立法。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规范大数据采集运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审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议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传承福建特色建筑文化,保护好八闽历史文脉。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审议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审议修改邮政条例,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支持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审议动物防疫条例,强化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安全与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

(三)加强民生关切立法。以“小切口”专项立法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制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一揽子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的法规,废止公证工作若干规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三项法规,切实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审议养老服务条例,推动解决我省养老服务需求。审议全民健身条例,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审议中医药条例,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四)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促进资源节约,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饮用水、流域生态和地下水等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制定沿海防护林条例,鼓励多元形式参与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法律责任刚性约束,筑牢我省沿海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审议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熟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规定,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省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五)加强立法机制建设。一是探索完善协同立法机制。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二是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发挥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针对性邀请参加法规审议讨论,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推荐上杭县才溪镇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级乡镇人大立法联系点。三是加强立法后的跟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态公益林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小切口”专项立法、九龙江协同立法和立法专班实践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立法获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荣获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托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及时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实现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力求监督精准,助力谱写福建新篇章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研发经费投入,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开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助力打造职业教育高地。

(二)推进高品质民生保障。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所需所盼,推动形成扶残助残合力。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维护好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开展消防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推动机构改革后消防救援工作责任落实,筑牢全省防火“安全网”。听取和审议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力量,护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社会优抚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三)推进高颜值生态保护。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巩固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成果。

(四)推进高水平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普法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

(五)推进高标准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维护我省现行税负稳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动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2019年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推动专项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力求代表满意,凝聚新时代新福建发展合力

(一)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高度重视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出席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并讲话,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省委批转各地执行。及时作出关于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各地依法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成立市县乡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修订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确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联络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问题解答。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进一步提高,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做好“双联”工作。不断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900多人次,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认真落实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制度,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意见的研究处理及反馈工作。继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用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推荐福州市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地图信息采集工作全国第二个试点,为代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诉求搭建高效便捷通道。

(三)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等机制,积极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实效。由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关于发展互助养老及康养产业、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完善闽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促进茶产业发展等6件代表建议,取得较好成效。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协调,针对群众关切、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组织承办单位、督办部门和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解决。一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25件、建议888件均已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9%。

(四)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乡村振兴和民族宗教工作等,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省人大代表就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法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师资库,组织开展代表网络学习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

五、坚持推进机关建设,力求自身更强,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一)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两级党组成员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等主题上党课,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设立省人大宁化长征学院培训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政治本色。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及时把党中央及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配合省委开展巡视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二)着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中。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首次邀请海外闽籍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更加注重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人大各项工作的民意基础。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阐释。连续14年组织开展常委会课题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为我省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三)着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积极推动我省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制度,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履职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着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助力乡村健康建设系列活动,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为民务实良好形象。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创新工作和经验做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专班一揽子推进6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的立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世界遗产大会成果转化。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听取市直部门和200多家企业意见,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监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实施幼儿园项目197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9700个,促进幼儿园普惠率显著提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促食品安全法实施,分别听取4个部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嘱托,运用市县联动、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监督医改工作,作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推动三明医改再出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工作,推动破解11万多套安置房确权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专题调研、审议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制定7项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助力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养老补短板开展持续监督,在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组织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推动医养结合、孝老互助食堂等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推动海漂垃圾综合整治,促进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制止盗采砂和破坏沙滩原貌行为,保护好国际旅游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协作的结果,是老领导老同志真诚关心以及市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大力度,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还需增强,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待深化拓展;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

一、政治建设要在思想引领上有新加强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配合省委做好督促检查,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立法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有新作为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丰富立法形式,总结提升“小切口”立法经验,继续探索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拟安排审议物业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粮食安全保障、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消防等方面法规草案26项。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监督工作要在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上下级联动监督,用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燃气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三级联动监督,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就消防法及我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并作出决议。

四、代表工作要在发挥作用上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自身建设要在增强本领上有新提升

进一步健全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创新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

代表来自人民,力量生于团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勇担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沈素琍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自觉履行“两个坚持”“两个更大”的时代使命,突出围绕发挥制度优势、打造“三地一区”等担当尽责,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思想认识、履职实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言行一致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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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618期】2022年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0篇29.08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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