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3521”工程建设为载体,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着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广泛开展“法律八进”及“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成立法律宣传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服务小组,先后在永靖三中、五中、六中等8所中小学及部分乡镇开展了以禁毒、预防“校园欺凌”及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发放法律宣传手册800余册,举办法制讲座19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送法下乡志愿服务活动25次,组织14名志愿者参加了“无偿义务献血”。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畅通网络和电话举报,严格执行“三个一”、“四个快”和“五心”工作法,共接待来访群众61人(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8件,复查不立案4件,办结刑事申诉案4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1件,控申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
(三)服从、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筹措资金3万元分别帮助徐顶乡和王台镇贫困户搬迁点建设了垃圾处理点,干警为每个帮扶户捐助大米1袋,为特困户提供了床单等家庭生活用品;按期完成了旅游节安保、植树造林、环境卫生整治等中心工作,干警服务群众的自觉性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执法办案工作
(一)打击刑事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强。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77件120人,其中批准逮捕58件82人,不批准逮捕38人,复议案件7件1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155件199人,审查终结后提起公诉143件166人,不起诉12人,正在办理9件24人;共受理未成年人提请批捕案10件15人,其中批捕9件10人,不批捕8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10件22人,审查终结后附条件不起诉7人。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发展。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8件,初查后立案3件3人,不立案3件5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件,初查后立案1件2人,提起公诉1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所有涉案款物均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着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阳光信息服务平台,将涉及粮食直补、整村推进、民政救济、合作医疗的105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供群众查询,编印《多一份警示教育、少一份职务犯罪》读本向全市各单位发放,先后深入刘家峡水电厂等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00场(次),受理各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5件(次),有效预防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诉讼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共办理立案监督案5件5人,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2人;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151条,其中150条被采纳,采纳率达99%;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共计16份。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14件,审查终结14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移送上级院3件,不支持申请监督10件;受理执行申请监督案2件,审查终结后向法院发出了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督促法院执行终结1件;积极开展全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办矿产资源开采等领域违法行为,办理公益诉讼案2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9件,向监管部门发出建议书4份;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140名监外执行犯进行了回访考察,对脱管的1名监外执行罪犯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对1名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收监执行。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水平
(一)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第二批员额制改革中共有12名同志由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发文确认为入额检察官,第三批入额选拔中2名候选人已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截止目前,已完成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工作,对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了分类定岗;出台了《永靖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办案组织及轮案规则方案》,实行入额检察官轮案制,入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进行分组办案,法律文书由入额检察官审批签发,检察辅助人员署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其它入额人员已全部调整至办案部门;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工作,将原有的15个职能部门组建为政治部、办公室、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等5个职能部门,分别由5名党组成员兼任部长或主任,全面实行扁平化管理;认真落实工资津贴政策,对入额的12名检察官、33名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自2016年10月份以来全部落实了预发绩效考核奖金。同时,积极协助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做好转隶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充分利用“阳光检察服务平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LED显示屏、“检察开放日”、下访巡访宣传等平台,对办理的案件及相关检察信息向社会公开,其中编发《检察简报》36期,利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8件、法律文书119份,利用检察微博发布信息1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条、客户端发布信息58条,接待律师阅卷10人(次),受理辩护与代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10件,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一)切实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院党组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全体干警收看十九大开幕会盛况、聆听省州市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召开党组中心组和全院干警大会及党支部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习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新党章,认真领会会议确立的新判断、新使命、新思想、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节点、学习方式,做到定题、定时、定人学。通过制作展板,在检察内网、“两微一端”平台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在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专题宣传栏,进一步拓宽了学习渠道。同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党支部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谋划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支部活动,丰富了学习方式,提升了学习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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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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