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法系统报告总结汇编(90篇)

2021-01-08 18:05:5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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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零陵公安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蒲城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吴忠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都昌县公安局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罗庄区公安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来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总结

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淮北市公安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萝北县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灵璧县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宣威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柯桥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公安工作总结

南丰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20年度人大建议办理情况总结

宣威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绍兴市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江北公安2020年度工作总结

衡山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贵阳市公安工作2019年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宜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庐山市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

邕宁公安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预总结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党建半年工作总结

中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

2020年度玉山县基层司法工作总结

托克托县司法局 “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 “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泾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贺兰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大义镇2020年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孟津县人民法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岢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韶关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墨镫乡2020年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

淳安县公安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宝安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得荣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020年半年工作总结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的报告

2020年黄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甘洛县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0年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嵊泗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嘉禾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工作设想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深圳市公安局2019年公安工作总结及2020年公安工作计划

2019年河源市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盐田区委政法委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总结

温州市公安局2019年公安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瓯海区公安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宝安区公安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宝安区公安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安龙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

梁河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云浮市公安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太和县公安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谋划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莒县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泊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龙华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计划

寿县司法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

江山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规划

汉沽管理区法庭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谋划

延长县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

从严从实强基层聚焦聚力总目标为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020年以来,零陵公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公安局党委治警方略,以政治建警为统领,以风险防控为主线,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保障,深入推进“四个大抓”警务战略,全面做实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实现“五个坚决不发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现将2020年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中的困难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坚持大抓教育和管理,全力锻造永警铁军。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推进政治建警系列工程,抓实公安队伍教育和管理,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永警铁军。一是深化红色主题教育。根据《分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方案》和《分局教育整顿“学查改”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讲话精神。二是全面抓实理论学习。我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切实筑牢民警的政治思想基础。一年来我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体要求,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民警的亲切关怀。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对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抓实抓牢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坚持大抓主责和主业,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我局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将各项业务工作与“抗击疫情”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确保主责主业没有因疫情防控而按下暂停键。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紧抓不放,有效保障了零陵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零陵建设。今年以来,全局共立刑事案件1033起,破237起。零陵公安分局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在全局范围内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分局徐家井派出所获评公安部命名全国首批“枫桥式派出所”荣誉称号,并在全市治安工作会议上的介绍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经验。我局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枫桥经验”与时代同步、与未来同行,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

三、坚持大抓基层和基础,全面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我局全力推进大抓基层和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一是加强快反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治安标准化防控体系建设。综合考量社会治安、道路交通、警民联防、社情民意等因素,全面整合警务资源,确保警力下沉、关口前移,围绕重点区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落实“135”快反快处机制,完成了1个分局中台,18个派出所支援平台,4个区域平台,11个巡防平台、55个群防平台的建设。二是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以“三网”集成和“三线”联通,构建起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警务模式信息化建设以“见警力、压警情、控发案”为目标,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实行扁平化指挥、同步调度指挥。建立健全了“巡、防、查、打”一体化城区巡防体系,更好压缩犯罪空间和防控街面违法犯罪。同时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优势发挥“义警”“蓝背心”的作用,把“农村辅警”“社区义务巡逻队”“单位保卫干部和保安力量”等治安元素融合进“永州快警”平台,依托“互联网+群防群治”,形成了“警民共建、警民共防、警民共享”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大抓改革和科技,全力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我局大力推进大抓改革和科技,一是实行“早八晚九”视频调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早八晚九视频调度,实现每天“兵要见将、将要见兵”,确保闻令而动、警令畅通。二是提升警务改革成果运行质效。零陵区“永州快警”实现了警用装备现代化、警务模式信息化、警民联防规范化。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指导,以县域警务工作为统筹,依托分局区级中台指挥枢纽,承接市公安局总台,链接各个巡防平台,健全完善了“全域敏锐感知,全城快速反应”的快反工作格局,真正实现了“百点相连成线、十线相织成网、一网覆盖全城”的工作体系,为保一方平安,促进零陵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五、坚持大抓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反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一是以快应快,迅速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视疫情为警情,扎实开展疫情筛查、娱乐场所治理整顿、指导企业复工复产、道路交通疏导以及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零陵区政治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二是自控自治,严查把关。我局实行体温检测制。要求进入机关院内的一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无条件接受体温测试,并登记备案。食堂就餐、单独院落防疫消杀等工作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三是严厉惩治,依法打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区娱乐场所及重点区域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降低了疫情进一步扩散的风险,缓解了日常检疫防控的工作压力。四是强化设备,科学防疫。为确保一线民警辅警的防疫安全,我局紧急协商相关单位购入医用酒精、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测试仪等设备和用品,在第一时间分发给一线民警辅警。

2020年,分局各项工作虽然有条不紊、有效推进,但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政治安全挑战更加艰巨、公共安全风险依然凸显、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愈发多样、改革创新和科技应用综合能力仍需加强、警务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速率有待提高、警务保障现状与形势任务还不完全适应等。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决策部暑,以落实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抓牢抓实主业主责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好防范应对新时代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为零陵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谱写富饶美丽幸福新永州零陵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蒲城为主线,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提升法治蒲城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出台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蒲城的实施意见》和《蒲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建设全过程,主动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推动依法治县深入实践,成功创建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是推动依法行政科学规范。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41次,进行常务会提案合法性审核49次,对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风险,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全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全年开展专题培训6期,培训人数1500人。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举办2020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2期,共94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坚持问题导向,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格执行《蒲城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中明确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理职责和办案标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办结16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3件。

三是推动法治宣传再上台阶。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特别是在“12.4”宪法宣传日当天,由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方阵以及政法单位方阵和行政执法单位方阵共350余人参加了宪法宣誓活动,这是我县首次公开举行宪法集体宣誓活动,也是我县政治层面规格最高、参加领导最广泛的一次集体活动。整合资源,多方位宣传《民法典》。组建了蒲城县民法典志愿宣讲团,在全县各单位、镇办和学校开展宣讲活动56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1次,邀请李康宁教授以“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阐释”为主题对全体县级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联合蒲城电视台制作播出《民法典.律师说》节目10期,且全部被学习强国APP“普法课堂”栏目采纳;向机关单位、镇村(社区)和学校分别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生活中的民法典(看图学法)》三大类书籍共计1.2万余册。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在中心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摆展板、发放“大礼包”,开展了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成立夜间巡防队,联合派出所分辖区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和设点查控。创建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氛围。打造延安街、红旗街和人民路“两街一路”公交站候车亭法治宣传街;在全城十字路口指示牌设置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内容;拍摄制作我县省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宣传片《浩然正道 法润蒲城》;打造完成昆元法治广场法治工作室,重新修缮昆元法治广场各类法治元素。

四是推动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推动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组合,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有效提升。联合县工商联、县工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建“疫情防控志愿法律服务团”,向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并向各企业发放了《百姓法治宝典——宪法法律进万家》、《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等普法书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添举措、添动力、添保障。积极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0年,接受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指派,依法为352名刑事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积极组织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法援惠及民生”活动,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畅通绿色通道。2020年共为贫困户办理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劳务受害纠纷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524件。严格执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和派员参加庭审制度。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适时规范律师代理辩护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律师的惩戒力度。今年我县律师共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83人次。

五是切实强化法治保障。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为主线,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衔接,强化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法执法文书格式(试行)》的培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规范使用陕西省社区矫正平台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六个一”工作法,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和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提高电子定位率,及时纠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频报警频的社矫对象开展实地走访,及时整改问题。推进政策制度落实,用足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推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25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22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5人,开展审前调查评估90人次,警告5人,训诫2人,居住地变更3人,重新违法犯罪1人。

六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工作力度,在各党、政集中办公场所、便民服务大厅和车站、医院等场所安装智慧普法媒体机50台,投入使用。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补齐短板,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中共蒲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落实了司法所业务经费;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人员理顺和组织部衔接,龙阳、龙池、永丰等3个司法所的副科级所长已经正式任命;同时,加快司法所外观标识、工作职责上墙的进度,发挥好司法所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20204月份开始到2022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17个司法所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兴镇、桥陵司法所等8家司法所已完成了外观改造。

总之,通过我们全体领导和干部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县域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总纲,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履行好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服务全县大局,努力实现城乡共享基本法律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蒲城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1225日,安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会议听取和审议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勇代表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20年工作回顾

一、恪守初心勇担使命,在抗击新冠疫情中贡献检察力量

新春伊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应战,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抗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依法快速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22人,其中办理的尤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与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协作机制;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对县中心市场、县域内畜禽养殖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村屯、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检察干警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为推动安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42人,批准逮捕2331人,同比分别下降72.94%75.5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4336人,提起公诉155242人,同比分别下降10.4%和上升7.07%。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6人,分别占受案人数的26.19%10.71%。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264人,占审结案件人数的92.96%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起公诉华某某涉恶团伙犯罪案件13人,提出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扎实推进“六清”行动,补齐弱项短板,坚持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圆满完成线索清仓、案件清结、行业清源等“六清”总目标。

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认真落实党中央脱贫工作精神,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余万元,致力维修村部基础设施、美化乡村庭院、发展养殖业等精准扶贫工作,为贫困户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办理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残疾人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把心系百姓、扶贫助残落到实处。

全力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对民营企业者轻微犯罪依法不起诉12人,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因地制宜开展“六稳”“六保”服务活动,对县域内三家重点矿泉水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为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服务。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违法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汇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强大合力。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50余万元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一站式”办案场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巡讲及“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活动。探索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察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5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做到惩治犯罪与观护帮教同步推进。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13件,书面纠正违法11件,依法纠正遗漏犯罪事实6笔,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14人,提出抗诉5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加强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完善监管监督程序,确保监督程序依法规范开展。督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矫正人员146人无漏管脱管现象。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民事虚假诉讼、执行监督为突破口,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共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执行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息诉罢访3件。张某某等“农民工讨薪”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务实开展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共办理上级院交办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检察建议4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件,行政机关均接受并整改完毕。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报送上级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通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每年投入16万余元解决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通过开展国有土地租金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收缴企业长期拖欠的国有土地租金600余万元。

四、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在锤炼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能力

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全省政法机关“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活动,深刻吸取“平安经”事件教训,组织全院干警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主题研讨、党内重要法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政治轮训等载体活动20余次。班子成员围绕政治建设不到位、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和监管不到位三方面,查摆具体问题17项,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锻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等考评内容,设置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的本地化考评项目指标,切实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深化运用“案-件比”,把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落到办案中,“案-件比”由年初11.9优化到现阶段11.28,位居全州第一。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完善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事业置于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积极向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6次。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运用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及信息共计5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每季度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发布检察办案业务数据,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269件,重要案件信息40件,公开法律文书192件,更加务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期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协调,各项检察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专业化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着重强化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坚持稳进,主动服务大局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深化落实,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黑土地保护和松花江流域(安图县段)保护等专项行动工作。三是持续提升,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彰显司法体制改革质效。以全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2020年,吴忠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推动公安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是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各分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公安机关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民法典》,市局党委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4次,组织112530余民警辅警开展政治轮训,各级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提升。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责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探索建立了“326+N”工作机制(印发了“三项制度”、梳理了2个流程图、健全了6个清单、做实了N项具体举措),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全市公安机关行政不及时受案率同比下降了95%。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为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定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全市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891台,确保了平均23部,各分县局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27个,严格落实执行执法记录仪“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运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示2个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及6个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许可67894项,行政处罚1025项;实时共享社会信用建设信息,在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公示各类信息47047条,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信息34条。

(三)紧抓公安改革不松紧,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全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和执法办案平台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结果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工作要求,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的执法信息整合贯通。二是建成执法管理中心强化执法监督。建成市级执法管理中心,将全市57个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全部接入,依托110接处警系统、执法综合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可视化、闭环式的监督管理。市县所队三级分层级对所有警情和行政、刑事案件实行100%的巡查模式。同时,将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受案立案问题纳入重点巡查范围,每日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分析研判,实时纠正执法问题。共巡查警情、案件14.9万起,发现问题3148起,监督整改3062起,整改率97%。三是全面落实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吴忠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明确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执法责任,实现“一个闸门对内,一个通道对外”。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沟通侦查取证工作、报捕案件办理、公诉案件取证方面存在问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审判角度为案件把脉,以法庭庭审标准指导取证,法定不诉和存疑不诉问题占比逐年下降,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公安”实现新突破

一是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抢抓实施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机遇,推动市委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1+8”社区警务改革工作体系,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管理中心,优化完善警务区118个,建成标准化警务室95个,设立警务工作站107个,推动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起。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行政案件到期督办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快侦快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1.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5.5万元。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成功侦破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和串通投标等经济类犯罪案件17起,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三是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办结行政审批、车驾管等便民业务15.2万件。建成“无人警局”6个,设立公安业务服务代办点11处,累计办理公安业务330余件。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平台注册人数30万余人、实名认证23万余人,网上办件9215件,回复群众咨询7388件,群众满意率99.92%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以来,我局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二是执法方式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阳光作业”的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伍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廉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企业等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私自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宴请和礼物,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吴忠市公安局

20201221


今年以来,都昌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扫黑除恶、“2020赣鄱百日缉毒”“云剑2020”、禁捕退捕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服务环境。

一、工作亮点

1.综治维稳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信息化勤务(警务)机制改革,围绕敏感节点和涉军、民师等利益诉求群体,搜集各类维稳情报信息260余条,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政治风险,查处散发“法轮功”传单行政案件1起。

2.湖区秩序平稳有序。认真落实湖区“五联”工作机制,在鄱阳湖联合巡逻执法点棠荫岛开展值守巡湖工作,健全“岛长”常驻办公机制,畅通快速反应处置渠道。深入开展鄱阳湖区禁捕退捕工作和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船网评估回收工作,退捕船网集中封存拆解3188艘,回收网具数90余万公斤,网具回收完成率100%。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刑事拘留2人,移送起诉2人,协助查处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8起,行政处罚28人,销毁电捕鱼工具6套、网具225部,没收销毁“三无”渔船110条,湖区整体平稳可控。

3.打击效能再创佳绩。以扫黑除恶为指引,深入开展各类严打整治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27起,刑事拘留256人,移送起诉208人。快速破获“3.18”徐埠良种场罗冬华故意杀人案、“4.19”惠民小区曹开保故意杀人案,连续12年保持现行命案全破。67日,协助南昌警方抓获王府井特大黄金被盗案犯罪嫌疑人,追回所有被盗黄金首饰;720日,快速破获蔡岭特大黄金珠宝被盗案,抓获湖北仙桃籍犯罪嫌疑人3名,挽回损失150余万元。

4.社会治理卓有成效。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姿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全面压降黄赌警情。以“2020赣鄱百日缉毒”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破获刑事案件26起,破获团伙案件3起,刑事拘留28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深入开展各类道路交通整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万余起,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5.服务发展主动作为。深入开展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等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禁燃禁放等工作,为全县中心工作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积极推进江西公安为民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城区户政业务1130日正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确保了汛期期间全县社会治安稳定。716日,央视新闻联播246秒专题报道土塘派出所民警黄华杰抗洪抢险先进事迹,并先后被央视网、光明网、法制网以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公安等媒体专题报道。

6.基层基础巩固夯实。深入推进“一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实有人口、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信息130余万条。深入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建设派出所警务室45个,改造和完善了基层派出所外观标识、公安检查站、治安岗亭等。投入380余万元采购了27台执法执勤车辆,为基层更新一批办公、执法办案设施,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紧盯目标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已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数,将显著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共建设探头6335个,其中,一类点1663个,二类、三类点4702个,治安卡口478个,人脸抓拍机323个,平均在线率85%以上。

7.疫情防控精准有为。启动战时机制,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运用公安大数据资源,组建工作专班队伍,落实24小时联勤值守,协助摸排核查涉鄂返乡人员8082余人,核查率达100%。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3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6人,疫情期间打处数占全市1/5。抓实抓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实现监所“零输入”“零感染”目标。主动帮助企业及员工复工复产,全力护航社会秩序逐步恢复和经济持续稳定运行。

8.队伍建设彰显活力。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全面落实民警休假、慰问、保险、评功授奖等工作。加快干部调整频率,今年1月份,提拔交流机关副股级干部25人,5月上旬,提拔交流科级干部33人,新提拔副科级干部5人,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得到提振,公安机关整体素质和队伍形象明显增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忠诚履职,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以做好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固。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牢固树立情报引领的工作理念,下好先手棋、掌握主动权,深化情报研判实战化运作,落实情报研判会商机制,不断提升核查处置落地效能。今年以来,共收集、上报各类涉稳信息260余条,摸排稳控重点人员31人。二是强化网络阵地管控。深入开展各类净网专项行动,对涉疆、涉藏、涉港、涉台等各类有害信息和政治谣言的及时感知、有效封堵。建立涉政重点人员稳控档案,同时安排专人对境外有害信息、涉政信息清理上报,筑牢防范政治谣言倒灌境内的铜墙铁壁。全年成功查处1起涉政谣言信息案,对2名当事人依法予以训诫。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强化涉军、民师、民族资产解冻等利益诉求群体管控,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切实掌握第一手鲜活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一年来,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全年及时送治23余人次。四是强化湖区维稳力度。深入开展鄱阳湖水域综合整治和湖区禁捕退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下沉沿湖村组摸排禁捕退捕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湖区维稳各项工作。一年来,共破获涉渔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移送起诉2人。五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形成重点时期、敏感节点领导接访常态化工作机制。一年来,共办理信访件69起,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信访案件。

(二)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强化打击,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一是严打重大暴力犯罪。始终坚持“命案必破”,落实专案攻坚制度,积极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战。2020718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成功抓获潜逃26年的命案逃犯朱某周。二是严打侵财性犯罪。对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盗抢骗”侵财性违法犯罪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破获各类“盗抢骗”案件89起,抓获盗抢骗违法犯罪嫌疑人68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200余万元。今年3月,成功破获县城系列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带破刑事案件70起,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严打经济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7起,刑拘29人,移送起诉22人,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四是严打“黄赌毒”违法犯罪。以黄赌专项整治、“2020赣鄱百日缉毒”等行动为抓手,对“黄赌毒”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一年来,共破获“黄赌毒”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52人,查处行政案件380起,行政处罚678人,缴获毒品34.83克,强制戒毒15人,查处毒驾2起。五是严打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成立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专门负责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案件的侦办。一年来,共破获7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案件,刑拘14人,行政处罚1人,成功预警20起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及时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三)以长效治理为抓手,严格管理,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做到规范管理、防微杜渐,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一是严格危爆物品管控。全面强化涉爆行业场所监管,严格落实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打击枪爆飓风行动”。今年以来,共收缴各类枪支29支,各类子弹626发,查处涉枪涉爆案件1起,处理违法人员1名。二是规范行业场所管理。以重点行业整治为牵引,深入辖区旅馆、网吧、废旧物品收购、寄递业、电子游戏室等行业场所开展地毯式检查,通过检查、登记、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等安全隐患。全年,共查出各类隐患28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0余份,现场处罚25余家次。三是深化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各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48179起,同比下降12.63%,其中查处酒驾555起,“一盔一带”查处2653起,有效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密监管场所管理。牢固树立“监所安全无小事”工作理念,严格贯彻落实监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监室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不断提升监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一年来,共收押各类在押人员523人,排查安全隐患25余处。五是夯实社会治理建设。紧盯目标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已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数,将显著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共建设探头6335个,其中,一类点1663个,二类、三类点4702个,治安卡口478个,人脸抓拍机323个,平均在线率85%以上。

(四)以教育整顿为统领,严管后爱,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高。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都昌公安铁军。一是狠抓政治建警。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为载体,不断加强全体民(辅)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全警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狠抓从严治警。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办案流程、网上查询、监控视频等具体监管,积极做好队伍内部安全隐患苗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防发生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全年,发布警务督察通报42期,通报批评单位8个次,督察约谈提醒2次。三是狠抓从优待警。落实民警休假、生病住院探望、节日慰问等制度,走访老党员、困难民警91,累计发放各类慰问金8.9万元,开展疫情防控战时一线表彰26人,提拔交流机关副股级干部25人,提拔交流科级干部33人,新提拔副科级干部5人,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狠抓实战强警。按照《全县公安机关2019-2022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立足实际开展跟班学习、岗位交流、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全体民警适应岗位需求和业务能力;以实战、实用、高效为导向,先后举办了新版电子卷宗操作、水域电子地图地理信息采集、“雪亮工程”公共视频应用技能等培训班,大力提升民警警务实战技能应用水平。五是狠抓宣传誉警。选拔10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民警充实到政法网军队伍,对60条涉警负面舆情及时引导、回复,有效传递公安“正能量”。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80余篇,发布抗疫、防汛抢险先进典型事迹,被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公众号刊载、转载,其中土塘派出所民警黄华杰抗洪抢险先进事迹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大力宣扬都昌公安的良好形象。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圆满完成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应急处突和稳控能力,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2、打牢执法规范化建设生命线,全面加强法治都昌建设。健全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和执法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

3、不断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打牢公安长远发展根基。全面推开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健全完善公安党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派出所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水平,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打牢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

4、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锻造一支过硬公安队伍。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以领导干部良好作风带出优良队伍;扎实开展“最美基层民警”评选活动,深入挖掘“警营红人”“新时代赣鄱先锋”等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和“警风建设年”活动,狠抓正风肃纪和队伍建设,以更加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的到来。


2020年,是罗庄公安事业砥砺奋进,多点发力,全面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一年。今年来,罗庄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扎实推动扫黑除恶、打电诈、合成化巡防、创满意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创了罗庄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凝心聚力战疫情,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今年,全区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成果,创造了同疾病斗争的又一个英勇壮举。在艰苦卓绝的抗疫斗争中,全区公安机关听令而行、闻令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畏艰险、奋勇当先,舍生忘死、无私奉献,顽强奋战在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第一线。123日以来共随访登记重点敏感区域来罗人员11031名,全部快速、及时、有效、准确进行上报反馈,对2682人落实了隔离措施,并确保隔离点绝对安全,目前全区无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旗帜鲜明讲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旗帜鲜明、高准站位,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化平安罗庄建设、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性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强大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接连破获一批大要案件

今年现发命案全部告破,抓获潜逃21年的命案逃犯2名、潜逃20年的命案逃犯1名。加大现案侦办力度,成功破获的“1.26”制售假冒“3M”等品牌口罩案件,被刘家义书记、范华平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表扬。迅速破获“5.24”盗窃在校学生财物案件,及时挽回112名受害学生经济损失,赢得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高度赞扬,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领导分别作出批示。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成立反诈中心严打电信网络诈骗

今年初,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开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工作新局面,分局从各办案单位抽调20余名精干力量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成为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执行机构,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反诈中心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0余起,止付账户1142个,冻结账户173个,止付资金7400万余元,预警劝阻拦截诈骗9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达50万余份。

扎实开展合成化巡防联控,可防性案件发案大幅下降

今年来,分局在合成化巡防联控工作方面持续发力,在抓深抓细抓实上狠下功夫,强化组织保障、推行网络布防、坚持实战引领,打造“罗庄义警”“江泉警保联控中队”“褚墩党群巡防中队”等一批示范典型,铸就了社会治理防控新格局,取得一定成效。全力推动全区村居、企业等积极参与,努力打造“党政统领、部门协同、警企配合、专群结合”的格局,有针对性的通报巡逻警车北斗巡逻轨迹及里程数,研判各类警情,考核各网格巡防联控工作。以案件多发区域为重点,设置130余处必巡点,打卡考勤,每日通过可视化对讲机点名,保证人员到岗在位。因工作阵地前移,街面警务活动增加,提升了打击效能。

用力用心用情创满意,创满意工作措施新有实效

扎实开展服务群众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执法、服务管理、队伍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强力整改攻坚,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收兵。举办110警情规范处置培训班,全面规范提升接处警工作,紧盯关键环节执法,及时发现整改突出执法问题,严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擦亮服务窗口,优化窗口服务,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举措,依托各类公安服务平台、政务公开,提供服务咨询,最大限度让信息“多跑路”,解决群众“来回跑”的实际问题。注重人性关怀,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落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举措。做好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公布预约电话,实行节假日正常轮值和预约办理。加强硬件建设,配备服务智能化设备,升级饮水机、休息座椅等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创造舒适、温馨的人性化接待环境。

2021年,公安分局全体民警和辅警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全力以赴投入到“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这一新时代公安使命任务。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做好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准确把握和精准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超前化解风险隐患、提升复杂局势驾驭能力、减少公安机关兜底性负担。二是全力提升平安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聚焦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深化公安“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与时俱进、创新载体,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全力夯实社会治理和公安工作根基。围绕“两个大抓、再抓三年”总体部署,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警务改革、大数据智能应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全力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确保“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努力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形象得到新的提升。五是全力争创市优公安局。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为契机,敢于高点定位、勇争一流,善于先人一步、抢占先机,全力打造罗庄公安工作品牌,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上展现新作为。以开拓进取的新作为、维护稳定新成效,推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为主办;内容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禁放等方面。截至目前,2件主办件均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了答复,获得了代表、委员们的满意评价。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安排

在办理工作中,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414日,我局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按“三见面”工作法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三、抓好关键环节及时有效办理

一是提前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清楚代表、委员真实意图后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各件办理方案,扎实落实审签办理回复工作。

二是实时反馈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积极询问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完结后,规范答复办理结果,并把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满意率。

三是开展月督察和不定时抽查,严防工作滞后和延误。

四、县人大第2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王安东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建议”,经我局交管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A类:

(一)、三轮、四轮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登记造册,合理的控制其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国家强制性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等规定,以及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车辆管理产业政策,电动三、四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相关生产企业均未取得生产机动车辆的资质,仅有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固定场地车辆生产权限,生产的产品应在固定场所内使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车牌登记业务必须根据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规定,对符合目录内车型要求的车辆进行登记入户上牌。

(二)、三轮、四轮车驾驶人员的资格要有所要求,实行相应的证照管理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200号令,自20075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规定》),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车)应当登记,未经非机动车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为了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皖公通[2007]115号)精神,现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供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予以发布,(电动自行车我们依据公告办理登记,电动自行车没有规定需要取得驾驶许可)。

(三)、三轮、四轮车的行驶区域要进行划分界定,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

来安县城目前大部分道路划分有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各行其道,这些道路通行秩序也相对较好,部分道路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非机动车车道,导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车道行驶,交通状况复杂。

为减少乱停乱放行为,我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在主次干道两侧台阶上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提醒驾驶人按照规定有序停放车辆,用以满足市民停放非机动车的需要。并采取宣传与暂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执法人员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劝导,积极引导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非机动车依法予以清拖。

(四)、三轮、四轮车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严格处罚

交管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警力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加棚加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载物、乱穿乱闯、逆向行驶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处,同时于5月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迫使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驾驶者对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加强认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自今年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以来,共计查处其各类违法行为2000余起,劝导驾驶员文明行驶5000余人次,拆除非机动车加棚加盖2500余台。

五、县人大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朱玉祥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经我局治安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B类:

(一)、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要求

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二)、滁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滁州市于201911日实施禁放,禁放范围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目前,禁放范围仅限于主城区,未向其他乡镇拓展,南谯新区未禁也未限。

滁州市于今年启动了立法程序,《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中对禁放范围未进一步扩大,但规定:各地应当建立鼓励、引导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滁州全境禁放。由此可见,滁州全境禁放是最终目标,但须循序渐进向广大农村地区推进。

(三)、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我县自2016年实施主城区限放,2018年扩大限放范围,将白鹭大道以西、北大堤以北部分郊区纳入限放管理,2019年实施新安镇全部区域及汊河镇主城区禁放。限放初期,实施效果较好,但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实施效果较差,这与禁放初期源头管控不到位有关,也与农村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春节过后,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销售源头进行了清理,现已实现禁放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四)、友邻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410日,我局组织县限放办人员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交流学习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合区辖8个街道、1个镇,目前实施禁放的仅限其主城区的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其余街道及竹镇镇均未实施。

(五)、我县对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谋划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危害性越是凸显。对其限制或禁止的呼声,城区的也比农村的要高。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越向农村地区推进,压力越大,但是实施禁限放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创造文明安宁洁净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的利民举措。我局将积极跟进滁州市立法进程,根据最终出台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向城区以外的乡镇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借鉴和接受各位代表们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法,努力将各项公安工作做好、做实,以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五、县人大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朱玉祥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经我局治安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B类:

(一)、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要求

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二)、滁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滁州市于201911日实施禁放,禁放范围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目前,禁放范围仅限于主城区,未向其他乡镇拓展,南谯新区未禁也未限。

滁州市于今年启动了立法程序,《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中对禁放范围未进一步扩大,但规定:各地应当建立鼓励、引导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滁州全境禁放。由此可见,滁州全境禁放是最终目标,但须循序渐进向广大农村地区推进。

(三)、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我县自2016年实施主城区限放,2018年扩大限放范围,将白鹭大道以西、北大堤以北部分郊区纳入限放管理,2019年实施新安镇全部区域及汊河镇主城区禁放。限放初期,实施效果较好,但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实施效果较差,这与禁放初期源头管控不到位有关,也与农村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春节过后,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销售源头进行了清理,现已实现禁放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四)、友邻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410日,我局组织县限放办人员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交流学习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合区辖8个街道、1个镇,目前实施禁放的仅限其主城区的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其余街道及竹镇镇均未实施。

(五)、我县对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谋划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危害性越是凸显。对其限制或禁止的呼声,城区的也比农村的要高。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越向农村地区推进,压力越大,但是实施禁限放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创造文明安宁洁净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的利民举措。我局将积极跟进滁州市立法进程,根据最终出台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向城区以外的乡镇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借鉴和接受各位代表们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法,努力将各项公安工作做好、做实,以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2020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13446”工作思路和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全市政法系统“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暨“从警为谁、用警用谁、治警靠谁”党建促队建专题大讨论活动解放思想暨“从警为谁、用警用谁、治警靠谁”大讨论活动,把落实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对确保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各项进行整改工作按要求推进落实。,按时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实施。市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认真组织分析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按照群众的意见建议“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加强协调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做到整改目标精准、措施得力、监督到位,通过建立绩效考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从上而下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让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涉及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共9条。经过认真分析、梳理相关意见建议,我局于68日制定印发了《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各警种部门的工作职能,将相关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交警、治安、刑侦等各责任单位,列出整改清单,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务求实效。我局需整改的9条意见建议,其中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4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1条,城乡居民随机样本的意见建议3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1条。涉及到交通的意见建议6条、社会治安管理2条、刑侦打击破案工作1条。我局相关警种部门对所承接的整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整改方向和目标,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常态化管控。

(一)加强交通管理

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提出的交通秩序乱、拥堵,校园周边放学期间道路交通秩序乱等意见建议,一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各时期道路交通特点组织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对各类交通违法进行重点查处,全力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势头,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市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1月至今共查处交通违法426265起,其中无证驾驶9836起、饮酒驾驶3669起、醉酒驾驶249起、超速行驶58664起、客运超员26起、货运超载4351起、违法停车40764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1295起、吊销驾驶证778本、拘留94人。二是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秩序。针对群众提出校园周边放学期间交通拥堵、交通混乱等问题,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动与学校进行联系对接,“一校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完善校园周边的提示性标志(牌)、行人过街设施等,及时修复、增补隔离护栏,优化交通信号灯;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勤务。根据学校上放学时间安排,定岗、定人、定时安排充足的警力在学校门前及周边区域开展秩序维护及指挥疏导工作,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并联合校方充分运用“错峰上放学”“限时停车”等措施,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优化,严防发生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正常运行。三是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排查,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错误、缺失或者指示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调整、补充、更新交通标志和标线,及时新增护栏对城区部分秩序混乱的路口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共设置道路路内停车位4000余个,施划标线32737平方米、设置彩色路面467平方米,增设和调整标志1210套,增设护栏7684米,维护护栏7042米。对荷城小学西门斑马线过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调整路面标线,增设道路中线隔离设施,设置了行人过街安全观望区,预防和减少学生过街交通事故,得到群众好评。四是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主次干道、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和交通秩序的管控,招募115名文明交通劝导员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秩序劝导,及时纠正、教育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着力提升城市形象,营造良好文明交通出行氛围。加强对施工路段交通组织的管理,提前与道路施工企业对接,针对金港大道立交桥施工、高铁站广场施工、金港大道供水管线施工和北环路扩建施工等重点工程,细化施工围挡区域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路段安全防护设施规范齐全,道路畅通有序。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提出噪音、赌博风气等意见建议,加强了社会治安管理力度。一是组织开展噪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整治城区街道、园博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唱歌、跳舞和从事露天烧烤的行为,减少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排放量及噪音扰民问题,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城市秩序,给辖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居环境。2020年以来共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检查场所600多次,巡逻园博园100多次,深入产生噪音地的相关企业部门督导检查5次,答复群众反映市区宵夜摊噪音扰民的问题188次。二是加强打击赌博工作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清风行动”、“亮剑.2020严打黄赌”、“六清”攻坚行动社会治安专项治理、严打黄赌“秋风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打击黄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全市治安环境。110月,全市共破涉赌刑事案件66起,同比上升22.2%;刑拘222人,同比上升12.7%;逮捕235人,同比上升23.7%,其中打掉涉赌团伙32个,查处涉赌团伙成员159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644起,同比上升2.2%;行政拘留3361人,同比上升10.7%。全市打击黄赌工作绩效考评暂列全区第一档次,全市黄赌警情万人比一直处于全区低发行列。

()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

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提出的电信诈骗问题,多措并举,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一是通过开展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操作应用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对止付、冻结、资金查询功能的应用能力。2020521日至30日,反诈中心深入到五个县(市)局、区分局以办班的形式,针对派出所业务骨干及领导进行了关于公安部反诈平台的操作、资金流的研判等反诈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了反诈业务技能,今年全市共止付冻结涉案账户400多个账号,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二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今年以来,全市刑拘电诈犯罪嫌疑人共286名(其中属境外回流的涉诈人员共103人),同比上升78%。全市逮捕电诈犯罪嫌疑人共136名,与去年同期逮捕65名相比,同比上升109.23%。三是强化宣传以及预警劝阻反制能力。通过政府主导反诈宣传、公众人物参与反诈宣传、开创网络宣传的新渠道以及对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减少群众被骗机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对群众的报案都能及时登记受理案件,严格落实三告知制度。出具受案回执,告知报案人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途径,以及联系的民警、电话。立案侦查后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并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不管破案与否均向报案人告知案件侦查进展情况,群众也可以主动联系办案民警查询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对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进、全程监督,涉及我局的9条社会评议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我局的整改方案已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设立投诉监督邮箱和投诉监督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提升公安机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贵港市公安局

20201120


2019年,宣威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实信访“退八”攻坚重点战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全市信访维稳形势、执法司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政法队伍形象持续好转和提升,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以政治安全为核心,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以防范暴恐袭击、打击政治谣言、管好意识形态等为重点,切实做好反渗透、反颠覆、反破坏、反间谍活动。持续加强查缉封控,严防暴恐人员潜出潜入。持续深入开展反恐怖法制宣传“新六进”活动,提高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助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加强反邪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严防境外宗教向农村地区和文化等领域渗透。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加强有害气功、会道门、农村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

二、以深挖根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提级升格。以“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压实打击“保护伞”的责任,把刀锋指向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和腐败问题,打准、打深、打透,切实净化政治社会生态。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主动出击,持久打击,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11个,破获刑事案件184件,刑事拘留246人,移送起诉187人,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60人。

三、以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化“平安和谐宣威”建设

(一)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打击违法犯罪,截止11月底,刑事发案2387件,同比下降18.4%,其中发命案17起,同比下降34.62%;查处一般程序行政案件4044件,行政拘留或拘留并处罚款5536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加大消防管理力度,加大危爆物品管理力度,加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力度;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9年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69件。

(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紧扣信访工作“退八”目标(即退出全省后八位),坚决打赢信访“退位”攻坚战。扎实开展“缠访乱访滥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4人、传唤教育9人、刑事立案2人,法院已判决1人,全市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9件,一些上访多年的“骨头案”得到成功化解;1-11月,我市进京非访同比人数下降14.3%,次数下降25%;到省集体访同比批次下降93.3%,人次下降94.67%

(三)全面加强政法宣传工作

从政法部门选拔政治过硬、懂网爱网的政法干警组建政法网军,全面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相结合,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法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着力打造“宣威政法”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讲述政法故事,传递政法好声音,宏扬政法正能量。全面开展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邪反邪宣传工作。“宣威政法”在全市快速形成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对提升政法队伍形象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以政法领域各项改革为之指引,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做好市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原市610办、市维稳办、市综治办的职能和人员编制转隶工作,及时调整领导干部职位。认真落实“三定方案”,调整充实股(室、部)人员,圆满完成机关内设机构定职、定岗、定员工作;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回头看”,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运行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解决案件增长过快以及裁判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等问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案件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科学合理配置户籍、治安、出入境、车驾管等窗口,拓展移动终端智能应用,创新完善全天候、自助式办事渠道,优化“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等服务。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通过走访了解、明察暗访、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政法队伍执法监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刀刃向内,破网打伞,纯洁政法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过去的一年里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 更新观念, 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统筹规划,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加繁荣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2020年,淮北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任务,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以战时机制为抓手,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迅速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章银发为指挥长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制定《淮北市公安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组建10个工作小组,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社会治安局势稳定。一是织牢社会治安管控网。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累计投入警力12.3万余人次,全天候巡守入市检查点、社区(村)、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管控,关停各类场所1246家,劝停2次近10万人规模烧香祈福活动,驱散临时聚集438起。二是织密公安数据服务网。组建工作专班,搭建公安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平台和动态感知预警平台,疫区车辆、疫区车辆热点位置、疫情期间入城车辆实时统计、感知预警。独立开发“淮北市已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轨迹查询系统”,党委政府高度评价,社会反响良好。三是织紧内部场所防控网。坚决落实内部场所每日消毒、民警辅警健康状况每日直报制度,组织一线民警、辅警参加核酸检测筛查,全市公安民警、辅警未出现感染情况。

(二)以中心大局为导向,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等重大任务落实,全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在打赢三大攻坚战上主动作为。推动《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纳入人大立法。严格禁区通行管控,新增禁区抓拍卡口10处,查处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18592起、农机车闯禁区80起。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协助帮扶村陈楼村制定脱贫工作规划,全村贫困人员全部脱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12万余起,其中警民联调化解1.13万余起。二是在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上当好主力。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做实“四送一服”“一企一警”“六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上创新举措。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为复工复产企业引路护航,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警务保障。在全省率先恢复窗口业务,推广“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等服务举措,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2726笔、事故处理业务470起;全面推行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免费刻章6200余套2.5万余枚,降低企业开办成本190余万元。四是在文明城市复核迎检上展现担当。做实常态、战时创城机制。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治理,定人、定岗、定时间、定任务、定目标,128个路口、64个固定点位、100余处路段日投入警力870人;组织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走访养犬户1.1万余户,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处置涉犬警情2103起,调解涉犬纠纷628起,收容犬只435只,办理犬证3926个。

(三)以“三安使命”为引领,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狠抓“六清行动”。扎实推进守护平安2020春雷行动、秋季攻势,快侦快破严重暴力犯罪,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力整治黄赌毒等问题;快处电诈警情2400起,拦截诈骗电话1.48万余条,拦截成功率99.98%,止付冻结银行卡9625张金额2.54亿元。二是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统筹推动,建成智慧平安小区管控系统和中央花城、国购小区等4个不同类型示范小区,21个老旧小区平安改造基本完成;开展交通安全统一行动200余次,查处违法行为71万余起。

(四)以公平正义为准绳,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精细化、智能化、专职化,规范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创新发展为引擎,全面深化淮北公安改革。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公安队伍管理机制改革和警务治理能力改革,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代警务。一是持续深化警务实战化改革。推进机关警种“瘦身”分流,用足用活两个职级序列改革,加大辅警职业保障,优化内部管理,抓实公安装备、财物、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二是持续深化“智慧警务”建设。全面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整合内部数据1.3亿条,汇聚国土、民政等30余家单位数据6.2亿余条;着力打造智慧防控体系,“平安城市”“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并网运行,300余家单位自建视频资源接入“雪亮工程”,城区重点部位基本全覆盖。三是持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实基层派出所,围绕“七大载体”,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培育濉溪县局临涣派出所争创“安徽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完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公安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深化“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应用,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全程网办,21项高频事项实现信息回传,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探索“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模式,推行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自助设备,在4个派出所试点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网点、代办点,进一步延伸了便民服务、拓展了自助服务。

(六)以“四个铁一般”为标准,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着力锤炼“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筑牢政治定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学训词、立警魂、担使命、铸忠诚”主题活动,确保了队伍绝对忠诚可靠。二是坚持素质强警,提升实战能力。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巩固提升“砺警铸剑”计划实施方案》,深化全警大练兵,打造学习型警队,推动全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做实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四不三案一伞”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醒身边人;制定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程,做实“智慧纪检”“12389”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平台,聘请46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有效提升监督实效。四是坚持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出台《关心关爱民警六项措施》,全年慰问公安英模各类优抚对象60余人次。印发《市局2020年文体活动方案》,建成警察文体活动中心,开展4类体育竞赛和6次读书分享会活动。


萝北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建设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政务公开制以完善自身规范为目的,服务客户为宗旨。经过一年来的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下面就我局政务公开的情况作下总结。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年初,在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经公安局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安局全面推开,各部门政务公开面均达到100%,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主要特点是:多层次推进,延伸了公开范围;抓关键环节,深化了公开内容;重载体建设,创新了公开形式;求公开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

二、政务公开基本做法

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基础硬件、机制保证、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成立行政权力工作领导小组,制作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使行政工作公开化、直观化,便于群众监督。

二是通过经常性的现场交流、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以全面快速发展的形势鞭策各部门,以明确的要求督促各部门,促使各部门主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各部门全面公开了工作职责、责任和纪律,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和领导公务活动等,除涉及重大请示的制度,都实行预公开。最大限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是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公安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开发布政策措施、服务理念、办事时限等,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了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是按照便于群众了解、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坚持设立公开栏的同时,立足动与静结合、无声与有声结合、印刷品与电子政务结合等,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使公开形式从单一走向了丰富多彩。

六是与强化群众监督相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推行政务公开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统一。重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维护群众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决定和实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召开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七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保障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八是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各部门结合实际,通过设置举报箱,发放意见表,开通领导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推行情况纳入追究范围,凡群众投诉的,纪委督察部门必须认真受理。

三、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

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局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转变,在规范行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目前,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外公开缺乏力度;政务公开运行还不够到位,没有完全发挥出相应的作用,少数单位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硬件建设还不够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完善、巩固提高、建章立制、总结成果上。继续抓好硬件建设,结合实际,探索一些新的公开形式和途径,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公安局将结合“办事不求人”,采取“一站式”服务的方式,有利于广大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多媒体专题片,在全面实行电子政务公开;继续深化公开内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认真总结验,确保政务公开达到预期目的。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不断深化公开范围,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数387条,微信公众号信息113条,微博信息2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涉及公安局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调整了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将微信公众号纳入到政治处统一管理。二是实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审核的“三审”制,逐步形成微信、微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和信息渠道共享的新局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

县公安局无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目录的维护工作。

一是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工作要求,前往县政务公开办学习,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将主动公开的一级目录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22个,增加网上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便民服务、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等目录,整合取消人事信息目录,添加目录说明,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便民性和可读性。

二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迁移情况,对梳理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反馈,并结合第三方测评结果做好EX8EX9新旧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年度任务,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下属单位,通过办公室协调调度,定期发布,确保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责任追究依法有据、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三是加强社会评议和舆情回应。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服务举报监督途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依据。通过网络和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制定《栏目维护分解表》,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办结。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9月份,参加了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培训会。会上,县公开办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完善相关制度、目录和信息。10月份,局党组在局401会议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再学习。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相关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改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并常态化公开。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至20201130,共受理各类案件12416件,审(执)结10882件,结案率87.64%

一、强化政治引领,忠诚履职尽责

(一)毫不动摇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疫情防控,做好服务保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宣威法院迅速落实上级要求,为依法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成立“党员突击队”协助入户排查,助力街道社区联防联控。依法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切实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稳定。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提供安全高效的“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开展复工复产法律讲座,妥善处理因疫情期间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融资借贷等纠纷,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紧扣打击重点,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宣威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528件,审结473件,结案率89.58%。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受理涉黑恶案件10件,审结8件。严惩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xx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依法打击缠访、闹访等非法信访行为,审结以白维村为典型的非法信访案件。

服务发展大局,化解民商纠纷。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大量民商事纠纷,截至1130日,受理民商事案件6576件,审结5616件。围绕“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善意、审慎、文明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纾解企业困难;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受理国电宣威国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3件。

全力攻坚执行,捍卫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5366件,执结4814件,结案率89.71%。加大执行力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截止1130,共列失信人员400人,限制高消费2114例,共实施拘留95人次,集中强制腾房84套。发布悬赏公告630人,公告发布后,4人全额履行完毕,8人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发布司法拍卖219件,成交84件,成交额4696.84万元。

二、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畅通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当场立案率100%。全面推广“家门口立案制”、巡回审判、远程视频接访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信访秩序,畅通接访渠道,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5号对来访群众进行接待。

三、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依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累计公开裁判文书及案件信息1.63万份,网络直播庭审活动2176场,点播65.98万人次。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推送法院动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400余条,让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

四、坚持改革创新,打通诉讼服务“快车道”

聚焦审判执行质效,深化分调裁审工作改革。合资源配置,恢复设置速裁中心,纳入简案范围的1784件民事案件快审快结,纠纷化解提效增速;建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保全办理,节约审判资源的同时提高了财产保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繁简分流执行模式,对事务性工作统一在指挥中心集中办理,高效运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公、检、法、司沟通协调,积极运用速裁、简易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通办理简易刑事案件“快车道”。

五、坚持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风廉政责任,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专题讨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市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自检自查;深刻汲取孙小果、张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增强纪法意识,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2020年公安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柯桥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战疫情、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主线,咬定“全市领跑、勇争一流”目标定位,着力创造一流业绩,致力打造过硬队伍,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疫情防控积极有为。主动牵头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控组与交通管理组职责,第一时间落实精密智控,累计梳理研判大数据8.2万余条,核查境外入柯人员3374人;第一时间启动卡口联控,累计盘查入柯车辆21万余辆次、人员38万余人次;第一时间严打涉疫犯罪,依法侦办涉疫案件28起,处理35人;全面落实服务企业返工复工15条措施,累计发放企业白名单人员通行证6万余张、车辆通行证1400余张,为全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有序恢复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服务中心成效明显。扎实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行动,主动摸排化解各类涉稳风险83条,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安保任务。强势推进“雷霆”系列打击行动,共打处各类犯罪嫌疑人2180名,特别是破获了部督“4.17”网络贩卖枪支案、部督295号网络贩卖毒品案等一批大要案。扎实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9.3%,全口径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33.33%。常态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6条和服务民营企业10条措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达99.65%98.88%

三是系列改革扎实推进。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建立“1+6”合成作战中心,共研判产出情报产品514条,支撑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30余名。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通过打散重组的方式,跨部门、跨警种组建大侦查、大治安、大监管。统筹实施刑侦体制、派出所警务机制和街路面勤务机制改革,推动实现打击专业化、社区专职化、勤务动态化,重复报警率同比下降25.61%,交通事故、纠纷警情现场办结率分别达90.19%94.68%

四是枫桥警务不断深化。深入实施推广枫桥警务模式三年行动,深化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枫桥式监管场所”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农村到城市、从网下到网上、从派出所到警种拓展,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拘留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看守所被市局推荐为全国先进集体培育单位。特别是主动融入镇街“基层治理四平台”,试点开展“四平台”联动处置110警情工作,实现基层治理从联动向联体转变,进一步提升了警情处置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五是队伍建设全面强化。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建成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力抓整改、治顽疾、强落实、促提高,全局执法主体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满意度稳步提升。扎实开展全区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实施全警实战大练兵,队伍战斗力和精气神明显提升,刑侦、交警、反恐、出入境、看守所等多个警种比武全市第一,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21年公安工作思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柯桥公安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1年柯桥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局“1234567”总体思路和区委区政府“高水平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区”战略部署,咬定“全市领跑、勇争一流”目标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以开展“改革攻坚年、品牌深化年、形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全力攻坚改革难点,着力深化亮点品牌,全面提升队伍形象,致力实现柯桥公安事业赶超发展,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示“柯桥风采”贡献公安力量。重点做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聚焦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常态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行动,优化完善每日会商、专案经营、信息共享、协作联动、跟踪督办、销号推进六项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同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二是深入践行民意警务。坚持以民意为导向,进一步做强主业、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量汇聚窗口服务、执法办案、110警情等各类民意数据,不断优化智慧民意感知体系,更加全面获取民意、反映民意、呼应民意。扎实落实“四必”工作机制,全力开展以入户盗窃为重点的侵财犯罪打击,实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常态落实服务经济、服务企业各项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三是全面深化系列改革。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以制度创新和数据赋能为主攻方向,全面深化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刑侦体制改革、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和街路面勤务机制改革等系列公安改革,着力构建完善现代警务模式组织体系。

四是深入实施枫桥警务。锚定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警务模式迭代升级。积极推动全区各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深化推广“重华模式”,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四个一”为抓手,扎实推进物联会建设,真正将物联会打造成为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深化推进“枫桥式”系列创建活动,实现从点上的盆景变成面上的“枫景”。

五是全面推进智慧警务。坚持实战实效导向,以提升打击破案、防范管控、规范执法、服务民生、快速反应五大警务能力为牵引,以模型应用、移动应用、多维应用为方向,以建设前端感知、智慧安保、智慧安防、数据治理、人才培养五大基础工程为保障,全面提升数字赋能水平,深化推进智慧警务建设,着力打造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

六是深入推进法治警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和执法满意度。针对执法问题较多或易发的环节、案件、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有效堵塞执法漏洞,减少执法风险。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优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实现中心由“要我进”向“我要进”的转变。加强执法社会化访评工作,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七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聚焦“四化”要求,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不断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体活动,深入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先进典型培育“三大战略工程”,持续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着力锻造一支能担当建设“重要窗口”职责使命的“四个铁一般”警队。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洪江市公安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安保维稳、打击犯罪、管控排查、队伍管理、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现就相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严查细管,全力推进疫情防控攻坚战。对湖北、特定地区、北京等存在风险地区来洪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核查各类人员83000名,上报风险隐患14条,发送提醒劝导信息45152条。疫情期间对辖区所有酒店宾馆开展逐房逐人拉网式、滚动式集中清查行动,重点清查湖北籍入住人员情况等,累计清查酒店宾馆1900余家次,排查入住人员信息25700人次,签订《疫情安保防控责任书》98份,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6处,劝停宾馆营业58家。对涉疫类违法犯罪进行从严从重打击处理,共办理谎报疫情案件1起、阻碍执行公务案件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案件6起、宾馆不如实登记案件6起、赌博案件5起、殴打他人案件3起、口罩诈骗案件3起、妨害公务案件1起,境外输入人员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行政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5人、罚款32人。

二、强化风险排查,全力推进县域警务攻坚战。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洪江市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8个工作专班,提请市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了县域警务工作,守清书记、张龚市长高度重视,并以洪江市委办、政府办名义制定下发《洪江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6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龚主持召开全市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对我市县域警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开展全局会议,向局党委成员、全体中层领导传达学习县域警务工作精神。将《洪江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应记应背知识点》、《县域警务工作应知应会五十题》印发至每一位民警、辅警,参学率达100%

三、净化社会环境,全力推进严打犯罪攻坚战。以“春季攻势”、“夏秋攻势”为契机,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侦破力度,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93起,破获253起,破命案1起,积命案2起,其中破获125年前的积命案;刑拘270人,逮捕188人,移送起诉286人;侦破跨境电诈案件1起、线上跨境网络赌博案件1起。“春季攻势”综合排名全市第5,“夏秋攻势”综合排名全市第1。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核查反馈上级交办、自行发现、群众举报的涉黑线索7件,已办结7件,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刑事拘留6人。二是强化打击涉毒犯罪。结合春季攻势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分片区开展涉毒犯罪重点攻坚,对毒品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斩草除根。共办理涉毒刑事案件50起,移送起诉68人,查处吸毒人员190人,强制戒毒85人,社区戒毒43人。三是严厉打击黄赌、食药环犯罪。与各娱乐场所签订治安责任状,在娱乐休闲场所张贴禁赌、禁止卖淫嫖娼警示标志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遏制辖区黄赌违法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32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处罚112人。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共办理食药环刑事案件28起、行政案件1起。

四、扎实整治隐患,全力推进风险防控攻坚战。一是狠抓基础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内部单位安全检查,增强内部单位的防控能力,共检查内部单位900余家次,重点部位1300余处次,整改不安全隐患280余处。制定出台《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考核办法》、《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社区和农村警务室辅警考核办法》等文件,深入排查基层矛盾纠纷,共走访群众78000余人次,摸排各类矛盾纠纷3817起,成功化解3961起。二是狠抓危爆物品管控。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危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单位的安全检查,严格要求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不发生涉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共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70余次,侦办涉枪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起,收缴枪支8把;办理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10人,收缴烟花爆竹300余件。三是狠抓交通问题整治。针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中的“‘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事故风险路段、电动车不文明驾驶”等工作重点,坚持认真部署、严厉查处,确保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23600起,其中客车超员333起,货车超载487起,违法载人1230起,疲劳驾驶192起,酒后驾驶220起,无证驾驶346起。

五、深化改革服务,全力推进改革创新攻坚战。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继续为全市涉及乡镇合并的群众换发身份证及户口本,截至目前已免费办理身份证、户口本各1.5万余份;坚持开展上门办证制度,为无法现场办理身份证的群众解决实际难题,免费上门办证34个。二是狠抓警务改革创新选树工作。立足我局传统优势项目与新亮点,切实加强重点改革项目及微改革微创新项目的选推培树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挖掘出更多更好的改革创新项目,向怀化市局呈报微改革微创新项目3项,向洪江市深化改革办公室呈报创新项目1项。三是完成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充分发动社区民警、村级辅警进村入户,扎实开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认证,加大加快工作调度力度频率,实行每月1调度、每周1通报,连续两次排名后3位的单位,由局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我局已在本地推广认证115818人,任务完成率达133.02%;通过平台在线解答群众咨询673条,群众通过平台预约办理各项公安业务130余次。四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在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后,731日组织召开我市公安机关“七普”户口整顿部署会议,87日召开我市“七普”户口整顿培训会议。截至831,全市入户调查核对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户籍人口430975人、155108户,已全部完成入户核对。

六、政治建警引领,全力推进队伍管理攻坚战。一是政治建警,夯实队伍基础。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4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启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互联网+谈心”机制,共开展各级谈心活动1200余人次,慰问生病住院民警、退休干部50余人,办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1起,为32名民警辅警维护执法权威,做到关键时刻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二是作风砺警,全面督导推进。坚持“战时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战时督察原则,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集打斗争、政治建警、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专项督察,共开展现场督察51次,下发《督察通报》10期、《督察快报》34期,提出督察建议85条,处罚民警126人次,受理和核查群众检举投诉案件7起。三是宣警扬警,鼓舞队伍士气。充分发挥“一网双微”平台作用,对公安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崇尚先进、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共在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作品350余篇,编发政治建警、县域警务工作专刊65篇,央级媒体上稿60条、省市媒体上稿159条、市级媒体上稿140条。四是实战炼警,培训入脑入心。以全面推进县域警务工作为契机,以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为载体,结合将民警培训与业务工作、岗位职责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全警参与、战训合一、以练促战的公安教育训练长效机制。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400余人次,组织民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3490余人次。


2020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特别是2020年春节以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以最强担当、最实举措、最严纪律、最优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质态迈上新台阶。荣获2019年度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被授予“2019年度全市公安工作目标考评优秀单位”。荣获2019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考评综合先进县直单位,2019年度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A类改革优秀单位,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县优秀单位。

一是围绕疫情防控警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疫情在前,警察不退,这是2020伊始全体公安民警立下的铮铮誓言。123日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民警、辅警紧急行动,以“豁得出、顶的上”的精神信念逆行而上,迅速开启疫情防控模式,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以最高政治站位、最严工作举措、最佳工作状态,全力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紧抓安保维稳为主线,全面打赢“四场战役”,全力维护国家大局稳定。全面打赢维护政治安全主动仗。全面打赢反恐防暴处突整体仗。全面打赢涉稳风险防控合成仗。全面打赢公共安全监管持久仗。

三是紧盯人民满意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中,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及时暂停大厅集中服务和延时服务,发布调整公安政务服务通告,对广大市民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公安行政服务事项作出提示,引导群众优先使用“赣服通”、“江西公安为民服务办事系统”、“12123”,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到家和自助服务机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广辟网络渠道解决疫情期间群众的办证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咨询600余人次,通过网上预约及办事200余件。同时严格落实“只跑一次”工作制度,开展延时、错时和节假日定时办证服务,坚持优化窗口服务,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出入境证件。受理护照562人次,港澳首次申请263人次,再次签注717人次,台湾15人次。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全县共办理居民身份证11456份,临时身份证2172份,签发户口准迁证176份,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111人次,出生补录审批209人次,删除注销审批74人次,登记制作居住证13,系统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50人次。办理异地身份证72份,审批异地办理身份证992份。办理小汽车挂牌1167副,小车六年内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2180辆,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433辆,转入308辆,小车抵押登记1856辆,小车补牌补证266辆,变更登记174辆,摩托车挂牌359副,摩托车年检443辆。共办理摩托车驾驶证435人。驾驶证换证、补证7985人。

四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局,营造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在全力抓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指导、监督、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进企业有序、安全、快速恢复生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企业营商环境维护,帮助调处涉及企业矛盾纠纷,畅通返岗员工和企业运输通道,对接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受理民营企业咨询求助50余起,走访企业60余家次,上门服务39次,解决涉企问题12个,排查整改涉企安全隐患25余处。

五是坚持把素质强警常抓不懈,彰显了“虎狼之师”的新形象。始终坚持文武并重,训练强警、文化润警。要遵循实战、实用、实效的训练导向,抓住三条主线开展实战训练,猛攻警体达标硬任务,确保实现90%达标率。组织民警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的各类培训若干期,其中“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警衔晋升)培训班7期,司内晋升27人,司晋督510人,新录用人民警察入警培训班38人,警务实战教官培训15人,全省县级公安局长和基层所队长政治轮训班34人,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教导员政治轮训班26人,全省公安机关心理辅导员培训11人,全市心理培训13人。各机关单位的讲课课件,提升“一警多能”效果,苦练实战技能“撒手锏”,确保武器警械使用全合格。共有2人荣立三等功等功,4人荣获市公安局嘉奖,1人被评为“抚州市三八红旗手”,1人被评为全警实战大练兵第一批“省级标兵个人”。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2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交警大队被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南丰县公安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公安工作目标考评优秀单位及2018-2019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这一理念,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推进公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调查研究、强化沟通衔接,确保建议办理的效率和水平。

今年以来,市局承办市人大建议41件。其中,主办13件、协办12件、分办16;A24件、B15件,C2;涉及交通管理类24件,治安管理类7件,户政类3件、宠物流浪狗管理类7件。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市局党委十分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局领导工作分工上专门突出此项工作,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辛曙光同志专门分管,由市局办公安负责具体落实。在全市人大建议交办会后,辛曙光副局长立即召集部门会议对我局承办的建议任务进行专门研究,逐一进行分工。并明确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指定建议任务的责任部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工作任务明确后,各责任部门对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再次进行细化分解,研究确定工作任务的子项目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具体到每一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完善机制,强化落实。根据市人大交办的建议办理工作,为了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市局实际,市局党委明确市局办公室督查科作为办理建议工作的日常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建议督办工作,各有关部门参照市局模式均指定了日常办事机构,各级主管领导和日常机构注重转变工作方式,打破坐堂办公、文来文网、书面办理的单一工作方式,采取走出门、下基层开展实地督导调研的方式,掌握第一手情况,不做二传手,防止督导和实际落实脱节。做到掌握落实工作动态和实际情况,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市局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重点上,按照决策落实的规律和特点,在决策部署落实的初期抓启动,着重对各部门工作部署和发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推进过程中抓难点,着重发现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程抓进度;对工作目标临近完成期限时,主动提醒督促承办部门,确保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三、优化流程,高效办理。针对市局办理人大建议的具体情况,我们把抓进度与抓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为确保全部建议按期办结,市局确定办理数量大的交管支队为重点单位,掌握进度、督促办理。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办理模式。明确办理程序和责任要求。从建议的受理、交办、催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四定”的管理责任,即“定具体落实单位、定具体承办人员、定任务完成时限、定建议办理标准”,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注重调研,确保质量。针对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特点。市局对人大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分析、归类梳理出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力求取得实效。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要求凡是涉及到具体地点具体事项的,具体承办单位必须派员亲自调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

同时,市公安局对代表普遍关注的交通管理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开展多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加强沟通,注重效益。针对代表对公安工作期望值不断提高的形势,我们把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最高目标。市局始终坚持把办理人大建议的过程作为整改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的过程,不断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摸清代表所提建议的本意,有针对性地采取可行性措施予以解决,力求最大限度按代表提出的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所有人大建议的办复率达100%。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向代表汇报,并解释办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些问题是长期工程,见效慢,短时间内不能彻底解决,而且需要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才能够完成的,希望通过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代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目前,38件建议已提交上网答复,有1件我局主办建议由于协办单位未答复,我局无法网上提交答复。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即将结束,但我们还将对正在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工作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办复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服务管理水平。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01110


2020年,宣威市委政法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曲靖市委政法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反恐防暴防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做实做细基层基础工作,为平安宣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稳定氛围。

一、加强领导,全面提升政法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调整充实市级政法委员,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政法津贴和述职规定。召开两次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制定《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加强政法各单位党的建设,制定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成果交流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检察队伍“慵懒散乱”、公安队伍“政治建警、纪律治警”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全年组织参加政治轮训5期。截止11月底,政法系统干部共受到各类嘉奖表扬达121人次。其中,国家级、省级表彰各1人次,孔维滇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吕英同志被评为云南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

二、牵头抓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紧紧围绕“深挖根治”“六清行动”“长效常治”目标、依法严惩不松劲、深挖彻查更深入、综合治理更强化、长效机制更完善”,全力推动“六清行动”,专项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取得决定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15个,抓获涉案人员433人,刑事拘留393人,批捕311人,破获刑事案件272件,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129人,扣押资金3.3亿余元,资产5.7亿余元。

三、整合力量,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直面各类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信访联合工作组、信访局、基层维稳组织等各方力量。圆满完成煤炭整合重组、“1.05专案”庭审及“两会”期间维稳等工作任务。深入研判扶贫领域热点隐患问题,确保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普查、考核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涉稳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疏导化解棚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600余人次,完成铁路沿线97个重点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整治化解工作。健全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机制。截止1130日,开展了11次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工作,发出维稳预警通知3次,对二期棚改、滇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四、同向发力,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理顺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成立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认真拟制《宣威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细任务清单,对标对责狠抓落实。建成集约化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数字化反电诈中心、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全力谋划推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网格化试点,雪亮工程覆盖不断扩大,各街道“全科网格”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明显。大胆探索治理路径,夯实新时代村(社区)治保会,全覆盖推行村(居)民说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368件;扎实开展“千名政法干警进千村访万户促平安”活动,走访群众7230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61件,摸排各类信息971条;扎实开展命案防控攻坚战,制定《宣威市命案防控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市命案发案8起,同比下降50%。强化诉源治理,制定《关于深化“溯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创建“三治融合”示范村组105个。全市群众安全感排名稳步上升,市域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五、注重实效,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宣传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开展,顺利通过省和曲靖“七五”普法验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公益诉讼逐步加强,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政法公务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执法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截止至20201130,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16件,审(执)结10882件,结案率87.64%,千方百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公益诉讼走在前列,受理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3件。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广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有效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人民调解进一步发挥作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48件,调解成功1809件,成功率98.01%

过去的一年里,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 更新观念, 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统筹规划,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加繁荣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123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赶超发展总基调、“1234567”总思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命案积案攻坚、扫黑除恶、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等多项绩效全省领先。特别是构建智慧民意感知体系,用大数据感知民意,让当事人评判监督,得到袁家军书记、郑栅洁省长等领导批示肯定。经第三方评估,今年上半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达99.68%98.89%,创历史新高。一是抓实安保维稳。主动化解各类涉稳风险406起,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安保任务,确保了382场次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二是主动护航发展。全面实施“五抓五防”措施,研判大数据1.4亿余条,核查涉疫人员39.3万余人,确保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严打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经济犯罪,落实项目警官505名,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38亿元。三是拓展枫桥警务。积极融入矛调中心,推行重华勤务模式和物联自治,日均分流非警务警情1000起。开展“枫桥式”派出所、交警中队、110等系列创建活动,打造绍兴公安“枫”景线。四是坚持打防并举。开展“雷霆”系列行动,大力实施“雪亮工程”,不断推进全民反诈,严密治安防控体系,命案、五类案件全破,打处犯罪嫌疑人11412名,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442名,“祖瑜”套路贷案件被评为2020年全国打击套路贷犯罪六大经典案例;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9.31%,无(降)案村社占比82.3%,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5人。成功预警“6·03”山东潍坊网约持枪抢劫案,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批示肯定。五是聚力改革攻坚。以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刑侦体制及街(路)面勤务、派出所警务机制等改革,交通事故、纠纷警情现场办结率分别达86.17%87.15%,省公安厅先后在我局召开情指行一体化改革、网约房监管、特警建设等现场会。全省公安机关情指行一体化改革现场会在我局召开。六是优化窗口服务。 实体运行市县公安网上办事服务中心,优化“枫桥警务-越警管家”服务平台,推出车辆检测、交通事故处理等一件事,实现158个事项网上办、286个事项全城办,“安心码”成为我市首个入选省“观星台”的数字化转型优秀应用项目。七是严格规范执法。开展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动市人大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建成运行6个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快办、刑拘直诉率居全省前列,公检“双向派驻”做法得到王昌荣书记批示肯定。八是打造过硬队伍。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题活动,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今年收到群众锦旗417面、表扬信128封,各类投诉和民警违纪违法数同比分别下降22.86%27.3%6个市政府投资项目稳步推进,多个警种比武全省第一,涌现出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上虞区分局及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史炜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主动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牢固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始终坚持赶超发展总基调,继续围绕“1234567”总思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以情指行一体化为龙头的各项改革,全面推动枫桥警务迭代升级,构建完善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纵深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实施“五民工程”,着力提升风险防控、专业打击、舆情导控、群众工作、科技应用、一体执法的能力水平,坚决当好“重要窗口”的忠诚守护者。

重点是落实八项举措:一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聚焦建党100周年安保,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体系,常态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二是靠前护航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打恶意“逃废债”等经济犯罪,优化项目(市场、企业)警官制、河道警长制,扩大在外越商保护协作地区,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全力为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持续优化治安环境。坚持打得狠、防得严、控得牢、管得住,深化“雷霆”行动,打好扫黑除恶常态战、严重刑事犯罪攻坚战、传统侵财犯罪民生战、网络贩枪清剿战,严治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化推进“一圈七网”31项重点建设任务,固化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四是切实回应民声民需。深化智慧民意感知体系建设,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体系,推进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检测等“一件事”集成改革,拓展“枫桥警务—越警管家”“安心码”服务功能,实现70%以上民生事项网上办、80%以上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成300家以上重点单位智慧安防建设,让群众更有获得感。五是创新发展枫桥警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完成派出所警力入驻镇街矛调中心,全市推广“重华联勤警务”“物联自治”模式,大力培育义警组织,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队、监所、110等系列创建活动,构建网络防控体系,完成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营房建设、巡特警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形成从农村向城市、网下向网上、派出所向全警种拓展的“枫”景线。六是全面深化警务改革。打造情指行一体化“三合六全”2.0版,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和刑侦体制、派出所警务机制、街(路)面勤务机制、网上网下服务机制等配套改革,不断完善现代警务组织体系;深入实施“智慧警务双十工程”,健全以“雪亮工程”为龙头的感知体系,做强做大数据中心,升级情指行合成作战平台,全面推进智能应用、集成应用、移动应用。七是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规范化运作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执法全流程即时监督管理平台,推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第三方”托管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八是纵深推进教育整顿。不断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题活动及全警实战大练兵,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先进典型培育“三大工程”,营造好工作、用人、法纪、警营“四种环境”,锻造一支讲政治、有血性、敢担当、善作为的绍兴公安队伍。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江北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未停歇。为实现“江北无黑”总目标,我们一直在路上!

2018年以来,江北区始终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目标,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总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狠抓打击、遏制、挤压、防范“四个环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入治理了一批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违法乱象、治安乱点。

截至目前,江北区共打击涉黑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涉恶犯罪团伙27;1300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九类传统型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35人、“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5人,移送起诉660人;对387名身份明确的黑恶分子网上追逃,共抓获涉黑涉恶逃犯431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各单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盯群众提供的线索和反映的问题,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案件线索方面,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始终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专项斗争的着力点、突破口,采取“全民式”动员、“包干式”逐级排查、“靶向式”分队排查、“条块式”警钟排查、“菜单式”基础排查、“双向式”联动核查,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提升线索排查核查质效。累计排摸上报线索1109条,其中成案629条、查否480条,接到全国12337平台下发线索3条,查否3条。坚持公检法会商机制,主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强化区纪委区监委和公检法联动办案,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同步推进。

“打伞破网”方面,深入推进黑恶案件“伞网清除”“黑财清缴”,紧盯重点案件、关键案件,强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挖掘,坚持黑恶案件“一案三查”,始终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彻底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2人,问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不力干部11人。

综合整治方面,“打财断血”专班和“黑财清缴”执行小组正常运行,健全了黑财追缴、查封、扣押、冻结闭环机制,确保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根基。始终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以行业整治为牵引,以“三必看三必查”专项行动为抓手,把扫黑除恶与区域社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非法借贷、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清源整治”。

基层组织方面,围绕“两委”班子凡进必审、突出问题整治、基层党建质量评估、领头雁队伍建设着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切实把牢村干部队伍“入口关”。

“长效常治”方面,注重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落实“一案一总结”,重点分析行业领域滋生黑恶犯罪的深层次成因和主要问题,以案为鉴提出建议,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三书一函”16份,已整改到位16份,整改率100%

总结提炼了打击整治重点领域“二手车交易”、渣土清运、金融借贷等黑恶犯罪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做法。借助“三必看三必查”专项行动,加大辖区社会治安复杂区域整治力度,及时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漏洞通报给相关部门,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充分发挥网格优势,实现网格长与区扫黑办的直线联系通道顺畅,进一步提升快速处置效率,为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好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深化“六清”行动、完善“六建”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打牢制度基础。


2020年,衡山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涉疫社会稳定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市委市政府“奋战一百天实现双过半”争先创优活动有关部署,确保“两手抓”“两不误”“双胜利”,同时将“百日攻坚”融入县域警务工作大局,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奋力推动衡山公安工作转型提质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抓实疫情防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2020年春节期间,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全面打响。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值守,每天安排值班民警辅警24小时执勤,协同卫健部门对进入衡山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测排查,累计排查车辆1万余辆次、人员2.96万余人次。加大对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管中心自2月份以来,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对监管场所采取物理隔离。对新入所的收押人员必须先进行核酸检测和体温检测,确保了我县监所安全。加大涉疫法制保障,规范执法,主动作为,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起,非法狩猎案2起,刑事拘留3人;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37人,行政罚款27人,教育训诫84人。

(二)坚持重拳出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百日攻坚”、“百日冲刺”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的姿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加速推进“百日攻坚”、“百日冲刺”争先创优活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绩。截止目前,全局共立刑事案件390起,破案134起,刑拘278人,起诉291人。深入“毒黄赌”专项斗争。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4起,刑拘20人,移送起诉32人;查处吸毒人员196人,强戒48人。涉黄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11人,移送起诉11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受案35,行政拘留41人,罚款6人。涉赌刑事立案15起、刑事拘留28人、逮捕8人、移送起诉16人、取保候审23人;行政受案54起、行政拘留132(并处罚款43人)。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办理并认定涉恶集团4个,涉恶团伙5个,涉恶集团升级成涉黑组织案件1起,当前在侦涉恶集团1个,涉恶团伙1个,共刑拘99人,逮捕47人,起诉57人,破案46起。严打整治热点。严惩经济犯罪,护航经济发展,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起,立案9起,抓获16人,刑拘14人,取保候审11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16人;严打侵财犯罪,着力“打团伙、除窝点、断链条”,破获侵财案件49起,刑拘120人、移诉93人;涉枪涉爆刑事立案1起,刑拘1人,行政拘留6人,警告1人,罚款4人。严打环食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刑事立案9起、刑事拘留3人,逮捕1人,取保候审8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受案17起,行政拘留12人,罚款10人。

(三)抓实风险防控,全力推进县域警务。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警务的大好机遇,乘势而上,先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解决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装备建设和队伍保障等问题,有力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新时代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培国书记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蒋青县长主持会议;以两办名义印发了《衡山县加强新时代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同时出台了《2020年衡山县城乡社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报告》。全县12个乡镇均召开了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城乡警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局领导班子深入各乡镇(社区)进行调研督导,推动城乡社区警务向纵深开展,确保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在衡山落地生根。

(四)推进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整体效能。狠抓基层基础,全面完成公安监管中心园林绿化和道路提质、犬舍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无房危房派出所建设,全力推进局机关大院提质改造,全面完成了新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警大队值班用房、民警休息用房、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局务会议室新建改造等项目建设,筑牢了衡山公安发展根基。狠抓巡逻防控,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和清盘查行动,每日安排民警辅警在城区重要路段、重点场所开展巡逻;每晚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域开展清盘查行动,全力加强治安防控。狠抓政务服务,贯彻落实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改革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警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力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目前,共录入信息773150余条,出入境共计办理证件1298本,办理并审批身份证20304人次,办理居住证208人次。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共受理机动车业务15274起,受理驾驶证业务11537起,科目一考场接待考生4259人次;强化了路面执法管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92602起。侦破逃逸案件5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25人。狠抓监所管理,共收拘296名拘留人员,无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监所安全。

(五)抓实政治建警,全力推进队伍建设。一是政治建警筑牢警魂。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各单位、各支部开展多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防疫知识问答赛、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县域警务应知应会测试等活动,切实打牢民警思想基础;按照县委要求,开展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建设考察,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警“1+8”意见规定》的贯彻落实,推进政治建警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局绝对忠诚,绝对可靠。二是从严治警正肃警风。认真做好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9起,办结率为100%。按照市局政治、业务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照单全收,认真梳理,制定了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了100%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民警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辅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将民警辅警“八小时外”纳入监督范围,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高质量的检视剖析报告,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察,通报批评8人,警告1人,提醒谈话3人,坚决遏制各类作风顽疾,持续营造从严治警的高压态势。三是从优待警温暖警心。扎实推进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今年晋升三级高级警长5人,晋升四级高级警长14人,全局一级警长以下职级晋升工作全部调整到位。深入开展战时表彰,今年有1人获全市抗疫工作先进个人、1人记市局三等功、6人记市局嘉奖,10人获全县抗疫工作先进个人,21名民警、19名协警获县局战时嘉奖;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办理相关案件14起,其中4人获得市局慰问,有效鼓舞了士气,提升了队伍凝聚力。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打好政治建警、打击犯罪、风险防控、基层基础,着力打造“主动警务”、“网格警务”、“法治警务”、“智慧警务”和“衡山铁警”,坚定信心决心,增强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防范,不断提升维护稳定效能。()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打防管控效能。坚持以打促防,打防并举,强力推进“集打斗争”,继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老百姓最痛恨的黑恶犯罪发起总攻,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深入推进禁毒攻坚战,持续开展“平安号”行动,重拳整治娱乐场所、偏僻地区涉毒问题,加大全警缉毒力度,对每一起毒品案件深挖来源、深挖上线,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反弹;狠抓重点物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和武装清盘查,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构筑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全面落实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改革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警务,开展文明提质活动,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化科技强警,推进智慧安防和智慧手段建设,实现内联外通、融合共享,为打防管控提供强大数据支撑。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构建执法动态监管联动机制,严格执法质量考评,提高全警执法水平。扎实推进“项目警官”机制,全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四)固本强基,不断提升县域警务效能。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认真落实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无房危房派出所建设,持续推动警力下沉,确保派出所实有警力达到总警力的40%以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雪亮工程”第11期项目建设,实现城乡重要部位、重点路段治安视频监控“全高清、全覆盖”,进一步为打防管控赋予强大动能。强化“城市快警”和“铁骑警务”,大力加强巡特警队伍建设,不断健全与县域特色相适应的专业巡防和快速反应机制。

(五)从严治警,不断提升队伍管理效能。严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教育整顿精神,常态化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统筹警种部门开展合成演练、攻防演练、实战演练,推进警务技能、警务战术和应急防护实战实兵演练常态化,着力提高全警素质。继续推出“警心工程”十件实事,继续举行立功授奖、退休等荣誉仪式,完善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加强典型选树工作,丰富警营文化活动,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努力提升民警、辅警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阳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省会城市公安机关的政治站位、政治标准和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以深化大数据建设应用为牵引,统筹推进“1461”总体布局、纵深推进“66537”战略部署,坚决捍卫了政治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保障了人民安宁,为全市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安全,坚定不移抓改革、促发展,确保了全市政治稳定、人心安定、社会有序、治安平稳。2019年,全市刑事发案数下降17.37%;人民群众安全感从2018年的98.98%上升到99.05%,社会治安形势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一是以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三大阵地战,牢牢把控住了全市社会政治大局大势。始终把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坚持各项工作向国庆聚焦,各方力量向安保倾斜,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维护安全稳定措施,夺取了70周年大庆安保的最后胜利,以贵阳的稳定支撑了全省、全国的稳定。二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统筹推进六大攻坚战,进一步巩固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的态势。全市公安机关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特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统筹推进缉枪治爆、打传清网、扫黄治赌、满员收戒、小案打防“六大攻坚战”,集中力量对大型楼盘和治安复杂场所开展专项重点整治,以打促防、以防促稳,推动全市社会治安治理步入了常态化良性发展轨道。根据公安部最新通报,贵阳市公安局侦办涉黑案件数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数在全国32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中分别排名并列第2位和第11位。通过六大攻坚战牵引,全市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打击质效明显增强,2019年全年命案破案率保持100%。三是以大数据为牵引,持续推进五大持久战,贵阳公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2019年是贵阳公安大数据的基本建成年,以公安大数据中心为“基座”,以警综平台为“中间通道”,“智慧公安”建设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网格警新警种得到充分认可,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初步显现,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入新常态,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水平有明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放管服”改革释放更多红利。聚焦“人”和“车”两个重点,深化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服务,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人口、车辆、出入境、特行特业等管理服务水平更加精准、高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等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共设立73个跨省异地受理点,为14.19万流入我市外来人员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持续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智慧“无人警局”,率先在全省建成使用微信、支付宝缴费的赴港澳台立等可取再次签注一体机,并在全市开通18个再次签注自助受理点,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继续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20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人民群众需求,通过业务流程优化、专项延时服务、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机动车档案免费寄递、拓宽制牌点等途径,进一步推进车驾管服务水平。全市车驾管业务排长队现象基本根治,车辆查验业务已基本实现随到随办。四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贵阳公安队伍焕发新面貌,全警的政治素养、纪律作风、斗争本领进一步增强,为贵阳公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全年64个集体、749名个人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其中2个集体、4名个人分别荣获省市脱贫攻坚表彰;选树省级“文明示范窗口”24个、“文明服务标兵”23名。涌现出了杨志伟、付安正同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19年,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贵阳公安新闻11000余篇(条),《十分警事》成为了《百姓关注》收视率最高栏目,观山湖分局金岭派出所上榜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贵阳公安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虽然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社会治安治理攻坚战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同时也要看到,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制约因素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类风险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同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公安机关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2020年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贵阳市公安局“1461”总体布局和“66537”战略部署,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着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现代化,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深度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法治贵阳公安,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阳。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市局支队和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好人主义之害”思想大讨论活动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紧紧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交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宜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交警力量,努力构建“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五型政府,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体情况

1、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截止202011月,现场查处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28起,录入非现场违章3.7万余起,今年重点加大了酒后驾驶、客校车超员、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驾驶、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的查处力度,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52,超员91起,涉牌涉证438起,行政拘留10起。

21-11月交通事故情况。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41起,环比上升12.26%;累计死亡15人,环比下降25%;受伤661人,环比上升12.24%;直接经济损失181700元,环比上升10.79%。辖区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事件。

31-11月车驾管工作情况。1-11月车驾管工作情况。大队车管所共办理机动车业务4635笔,环比上升28.46%,其中挂牌2873辆,环比上升68.6%(小型汽车203辆,环比下降56.16%;摩托车2670辆,环比上升115.49%);核发汽车检验标志1217辆,摩托车408辆;摩托车驾驶考试93人,核(换)发机动车驾驶证4376本;驾驶员年度审验学习591人,驾驶员满分学习329人,车管民警的服务水平有了新的突破,真正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41-11月交通安全宣传情况。大队在各级媒体发稿20余篇,自媒体新闻214余篇,两公布一提示7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6场次、印制宣传材料4万余份,联系县区电视台随警报道2次,并积极通过辖区LED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在公众微信号、今日头条、移动平台、电视台发布温馨提示信息。

二、2020年工作主要措施

大队认真贯彻上级安排部署及文件精神,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活动为主线,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紧紧围绕交管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改进警务模式,加大管控力度,全面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助力复工复产。今年的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大队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勤务工作安排,坚守路面一线,加强防控设卡,对进城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劝导车主尽量减少外出,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在高速出口和工业园区进城路段设立体温检测点,严格检查外来车辆,协助做好驾驶人和乘车人的检测筛查、强制隔离和货物检疫等工作,坚持逢车必查、逢车必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努力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为宜黄县疫情“零”发生贡献交警力量。同时,积极协调公路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复工复产企业,及时督导、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紧抓源头车辆驾驶人员管控、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服务企业,紧盯企业车辆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定期车辆安全检查,落实滚动清零排查机制,坚决杜绝复工复产后隐患车辆和驾驶人上路,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助力复工复产

二是狠抓源头管理,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始终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大队以隐患排查和源头管理为抓手,双管齐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大队民警多次深入县客运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危化运输企业、校车学校等重点企业和单位,不断完善客、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的动态监管及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内部处罚,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队紧紧围绕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根本,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开展了“五车”违法、遮阳伞、酒驾醉驾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道路交通现实问题持续保持违法整治高压态势,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路面巡逻疏导,加大对路面有效监控力度,加强了对事故多发路段的路面巡逻,严密监控。开展了集中整治,以路面严管为主题,以城市道路、国省道、农村地区道路为主战场,以“两客一危”、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为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等违法行为以及各类重点嫌疑车辆。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安排了民警上路执勤,通过定点整治和动态巡查方式有效维护交通秩序,并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了查处;为确保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大队安排民警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师生家长必经的重点路段、路口进行巡逻、执勤,现场疏导、指挥交通;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本地交通管理实际,大队及时科学安排部署,各中队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现场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大队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主线,紧密围绕“减量控大”、“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国省干道、乡镇集市、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学校、社区等处,并利用违法处罚、事故处理和基层交警中队等窗口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影像资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先后开展了“六一”儿童节交通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开学第一课”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在依靠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短信、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等,适时宣传报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陋习、典型事故案例,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扩大了社会宣传面和影响力。

五是做好事故处理和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一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大队积极开展对各中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事先防、事中管、事后查”,把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问题,解决纠正在执法初期和萌芽状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内部解决,确保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事故处理引起上访、集访事件。二是认真回复群众信访案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让群众了解当前交通管理政策,积极协调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确实保障群众提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大队积极安排民警对各事故处理、信访案件答复工作情况进行回访。分别对事故当事人或办事群众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民警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当事人或群众进行反馈,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是积极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县政协在2020年度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县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公安“放管服”措施、宜黄县“五车”整治、“电动摩托车拆除遮阳伞”整治行动、“礼让行人”、城区货车禁行等一系列回应群众现实诉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确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发挥县政府在交通安全主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推进宜黄县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注入了强劲动力。

七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大队积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驾管等方面的整治,有效地推进了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队伍的执法公信力。二是认真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自查自纠、督查监督的方式,切实增强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积极深化“好人主义之害”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党性教育、谈心谈话、征询意见,强化大队民警好人主义思想,树立了民警执法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理念,营造了民警清正、警队清廉的清风正气,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队伍的美誉度。四是狠抓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开展政策法纪教育、警示教育,民警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制观念得到了提升;通过召开主题教育党课会议、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等形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从思想、纪律、作风、执法等方面进行查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五是通过开展走访调研深入辖区乡镇,了解农村道路交通现实情况,听取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看法,通过走访调研,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当前工作面临的的问题

一是警力不足。随着今年来我县警力的飞速发展,城区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也叠加倍增,人、车、路管控压力和矛盾更加突出。大队现有民警28人、职工3人,除去部分退居二线民警、驻村连心小分队,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顾此失彼、失控漏管现象更加严重。

二是执法环境日渐复杂。交警是公安机关中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密集、最直接的警种,交警的执法活动可以说是生活在社会的聚光灯、放大镜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越来越高,既要安全更要顺心,既要民警严格执法、公正处理、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又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格受到充分尊重,稍有不满,就通过投诉、民意测评、网上留言、信访平台等方式发表评论,这对我们交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城区、农村有的道路安全设施不全,标志标线不清,部分道路整改施工,加大道路通行压力,留下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数量增加,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薄弱,道路交通违法乱象时有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四、2021年工作的打算

一、以党建促队建,抓好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党建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素质过硬的交管队伍。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压事故、保畅通。全面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措施,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道路管控力度,以强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确保交通有序畅通。一要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三轮车载客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要全力加大辖区省道、县乡道路管控力度,提高上路率、管事率,确保辖区路段不失管、漏管。三要严格管理。把住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最大限度地挤压交通违法行为生存空间,最大限度管出秩序、治出安全、管住违法、治住事故。四要强化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违法整治,进一步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驾驶人员安全文明驾车行为,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行秩序。

四、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依托学校、企业,通过乡镇、园区、单位,向学生及家长、企业员工和干部职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在事故高发路段增设一批口号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警示设施,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的普法宣传;二是以警保联动、农村劝导站建设为契机,积极联合县人保公司,利用农村圩日、庙会、春节等时机,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知法懂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文明驾驶、行人遵规守纪;三是加强对事故当事人的交通安全宣教,利用事故处理的机会向各方当事人深入宣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四是主动学习“取经”,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创新宣传方式、增加宣传力度。

宜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1123


2020年以来,庐山市公安局在九江市公安局和庐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忠诚履职、甘于贡献,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安全稳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为庐山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特色亮点工作

主要体现在“0123”四个方面:

0”:率先实现命案在逃人员清零目标。今年5月份,在西藏抓获潜逃17年之久的命案在逃人员徐某;8月份,在福建抓获潜逃25年之久的命案在逃人员熊某,至此我市命案在逃人员全部归案,率先在全九江市实现了命案在逃人员清零的工作目标。

1”:侦办一批新型网络赌博案件。今年年初,局党委将打击网络犯罪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组织专案组赴先进单位学习取经,推行多警种同步上案,纵深挖掘网络犯罪线索,侦办了一批新型网络赌博案件,奔赴全国20多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9000余万元。

2”:交管森林两项改革快速推进。按照省公安厅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实施意见,将交管大队、森林分局的业务工作和人员与派出所优化整合,实行“交管森林主导、派出所协管”新模式,改革举措全面落地生效,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3”:三项基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队伍建设充满活力。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不动摇,准确把握改革过程中队伍和工作实际,实行“山上山下一体、密切支援配合”轮岗轮训模式,设立专案、专项工作岗位竞争上岗,最大限度挖掘民警潜能,队伍建设充满活力。二是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防控上,积极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全面推进“雪亮工程”“智能安防小区”“一村一辅警”“一企一警”“志愿警察”和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整治上,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严格落实“交通要道每日巡查、乱停乱放每日贴单”举措,社会风气和道路交通环境明显好转。今年以来,共查处“黄赌毒”案件76起,同比上升46%;酒驾136起,同比上升147%。三是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实战大练兵工作要求,我局自筹资金230余万元,全力推进警体训练基地建设;为推进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我局统一采购了10辆执法巡逻车、1辆武装巡逻车配发至各派出所、交管、特巡警,全面加强了基层执法巡逻力量。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政治大局更加稳定。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密十九届五中全会、国庆等期间治安防控,切实强化国保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和专案侦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网上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全市政治大局更加稳定。今年6月份破获一起全能神“Q203专案”,抓获xiejiao人员12名,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厅表彰。

(二)服务保障更加高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项目建设、旅游发展等领域秩序,切实加强涉砂涉矿、烟花鞭炮专项整治,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窗口错时、延时服务,全面停止旅馆业印章业涉企收费,切实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三)平安建设更加有力。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盗抢骗、食药环、非法捕捞等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624起,破案260起,刑拘93人;查处行政案件1949起,行政拘留240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性案件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共破侵财案件159起,同比上升16%

(四)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第一时间全警动员,终止休假,启动战时工作状态,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了坚实力量。期间,共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检查人员32000余人次、车辆15000余辆次,办理涉疫情案件128起,梳理核查报送涉疫人员4000余人次。

三、存在主要问题

队伍方面:因团圆计划、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可用警力连年减少,民警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队伍有所减退。经费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公安机关承担任务日益繁重,经费不足与工作需要之间矛盾日益凸显。基础方面:“雪亮工程”“智能安防小区”“一村一辅警”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全面发展:一是维护政治大局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敏感节点以及涉军、涉访等重点群体的安保维稳工作,全力维护政治大局稳定。二是深化平安庐山建设。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持续保持对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智能安防小区”“一村一辅警”“一企一警”、志愿警察、防暴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场所、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公安队伍建设。以“警风建设年”“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加快推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和警体训练基地建设,优化作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文化育警举措,进一步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打造我市公安良好形象。

庐山市公安局

20201124


2020年,邕宁公安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及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传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局“九个聚焦”“九个精准发力”要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引领下,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为切入点,根据“六大警务”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九大攻坚战,在南宁市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做到了社会面治安管控能力、打击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确保了邕宁辖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

一、抓牢公邕宁公安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建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面加强政治建警工作是公安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今年以来,分局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重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通过把分局自创的“两个清单”机制与队伍管理“三横三纵”“双重监督”机制相结合,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狠抓整治轮训、队伍教育整顿和纪律作风整顿。在日常工作,逐级逐项抓好党建、队建工作,利用党课学习、重温入党入警誓词、举行升旗仪式、“学习强国”互联网+党建学习等模式,持续深化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全警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内,分局党委主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会22次,集中学习会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7篇。各党支部也做到了学习、思想、行动三同步。

二、抓牢邕宁公安的纪律属性,坚持从严治警,着力提高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下,分局党委充分意识到,必须深刻把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的总基调,切实做到严格教育、严格执法、严格监督,才能不断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今年以来,分局结合“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双重监督”机制,要求分局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按照“五个紧盯”工作要求,推进上级政法系统部署的“两个专项整治”,强化常态化开展督察巡查,推动各基层党支部主要领导不断提高整治站位,切实履职履责,提升基层党建效能。同时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筑牢全警思想防线,借力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警务评议平台,对各单位通报警务评议信息28563条,督促各单位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分局全年队伍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责任事故。

三、抓牢邕宁公安的综合素质,全警练兵提升战斗力,打造新时代公安铁军

新时期赋予新使命;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是使命所需、形势所需、基层所需。今年以来,分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着眼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分局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方案,从培训内容、任务分工、保障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打造领导干部示范培训、各警种岗位练兵、警务实战教官培养、“公安讲堂”视频教学、警务实战技能考核、最小作战单元实战训练等训练载体,突出政治训练、实战实效、全员覆盖、协同联动等特点,对户籍办理、涉外业务、治安审批、警用无人机使用等相关业务进行强化培训。今年上半年,分局共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74余场次,参训人员达515余人次。

四、抓牢邕宁公安的使命任务,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今年,分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聚焦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在持续推进“六大警务”的前提下,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决胜战等“九大战役”,结合以打击促稳定的工作方针,集全分局之力,快、狠、准地打击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并强化“小案”和“民生案件”的快侦快破,通过主动进攻,攻坚克难,打造良好社会面治安环境。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打击工作。为提升邕宁公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水平,分局不断强化大数据情报研判,联合刑侦、治安、禁毒、经侦等打击部门和各派出所创新打击整治模式,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开展全链条打击、全环节整治,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应治尽治治到位。二聚焦大案要案,强化合成作战重拳打击。今年,分局进一步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在冬春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刑事基础工作,整合多警种合力,稳步推进“扫黑除恶”、命案积案攻坚、跨区域打击、盗抢骗、打击跨境赌博等专项打击。三是紧盯民生案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治安防控和维稳根基。分局围绕“平安+满意”的目标,着力构建民意警务,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加强派出所建设,把派出所建设成综合性战斗实体;加强特巡警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全力做好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分局在做好对各单位工作指导的同时,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及城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与城区各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结合系列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做好重点人群、区域监管、矛盾纠纷排解、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等各项工作。截止今年10月,分局共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8次,出动警力822次,出动警车347辆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65人次,共整治重点区域7次。

据统计,2020年,分局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344起,同比上升10.71%,共破获各种类刑事案件506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94名,逮捕230名,总打击较去年提升0.51%。在禁毒工作中以“净边行动”、“吸毒人员管控年”、吸毒人员“清隐”等专项行动为契机,专项整治,无死角严管严打涉毒违法犯罪,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0起,一般案件35起;共查处吸毒人员112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缴获各类毒品共2582.74克。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深入开展“烈焰”、“双清零·双提升”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系列行动,成功破获公安厅督办“1105”、“东北商会”等传销专案,强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其中,“19.626”专案、“5.12”专案收网行动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广西打击传销犯罪典型案例。结合疫情防控及护航复工复产工作重点,重拳打击影响、破坏复工复产的各类案事件,其中侦破3起利用口罩进行诈骗案件、阮某电信诈骗案件、伍某等人团伙系列盗窃耕牛案件、李某龙盗窃农用车润滑油案件、王某恶性抢劫案件及蓝某等人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中,投入巡逻警力20416余人次,盘查电动车20109辆次、人员23266人次,查获被盗电动车32辆,管制刀具84把,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处理套牌电动车200辆,救助群众540人。

五、抓牢邕宁公安的人民属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追求,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不断奋斗的目标。今年以来,分局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大秩序”“大服务”机制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护航疫后复工复产作为一个时间段内的最重要工作、最紧迫任务,分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一是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疫情防控、护航复工复产时间节点部署开展工作;二是认清职责使命,全力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及城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环邕检查站、社区网格化防疫检查及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三是对散播谣言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成功查处网民发布疫情不实信息案件3起、使用暴力不配合防疫工作案件5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件5起;四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和边采集、边管控;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边建设同步进行,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户籍服务、社区走访等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结合。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大秩序”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理念,通过优化基层民警队伍结构、建立警民联调室,积极推动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公调衔接,形成多元化解格局,截止今年1031日,我分局7个派出所使用“警民联调”方式共调解矛盾纠纷154起。同时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前端下功夫,以江湾派出所、新江派出所为试点,组建警民巡防队,主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体系。

(三)将“百万警进千万家”与“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大服务”便民。以人口管理大队牵头,督促指导各派出所及时将开展“四必进”即必进生活困难群体家庭、必进特殊人群家庭、必进治安防范重点部位、必进经验困难企业工作情况录入南宁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平台相应模块。同时,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巩固和谐成果,促进警民关系,用实际行动体现公安机关的关心关怀,努力营造警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今年,共为困难群体提供便民服务671人次。同时,分局持续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网下突出抓好“一站办、一窗办、一次办”,网上突出抓好“网上办、一网办、一键办”,提升服务效能。

(四)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精准扶贫。分局认真按照市局党委扶贫指示工作精神,科学统筹扶贫攻坚工作与当前公安各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五)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引领作用,创新宣传方法,做强正面宣传,提升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新兴、传统媒体加强公安宣传,扩大影响力。今年,分局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作疫情防控短片宣传视频,展现公安民警、辅警在抗击疫情中的阶段性成果与必胜决心;二是通过媒体对民警、辅警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强力推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物特辑,反映了邕宁公安兢兢业业坚守岗位,勇于担当的精神。三是积极配合区厅、市局做好2020年“最美民警·最美辅警”评选活动,推选新江派出所民警吴敦健、特巡警大队辅警何可宇等优秀同志参与到活动中,打造邕宁公安的良好形象。四是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在对内宣传方面,编发警务动态简报310条、政工简报520条,基层警务简讯1500余条;在对外宣传方面,1月至10月,分局在主流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中刊播电视220条、报刊报道100余、网络报道300余条。同时,分局还充分利用区厅“八桂警事”、市公安局“南宁警方”、分局“邕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警务信息580余条,扩大了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一)公安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分局民警在开展基础工作中存在没有把公安基础工作落实到实处、忙于各种方案、台账,疲于开展基层工作,不了解基层民情、不了解社区底册、不了解群众需求。

(二)部分单位未能及时适应新机制、新环境。部分单位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思想滞后、行动问题等问题,导致改革收效较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单位对于改革建设的认知不明确。

(三)案件防控方面有待提高。随着辖区经济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人员结构日趋复杂,治安状况逐渐多变,案件数逐渐上升。

(四)队伍建设有待增强补齐。目前,部分单位、部分民警中还存在懈怠心理,对理论学习不认真、对政治学习不上心、对精神贯彻不落实的情况。

(五)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覆盖面、实战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从改进工作作风入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执行力。通过抓好纪检督察与法制建设工作,把督察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解决政治意识不强、大错存在、小错不断这三大问题

(二)以打击工作为龙头,继续以打促防。分局将继续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大数据情报研判体系,加强情报导侦,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多点发力严打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反恐维稳为中心,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今后,分局将做好辖区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管控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解,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暴恐事件。守住“不打响、不炸响”的底线,配合城区政府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经济稳定。

(四)以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为重点,加强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力推进全面屯警街面暨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结合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以特巡警大队为主、各派出所、机关科室为辅,充分利用4G等科技手段,抓好街面的巡防工作。

(五)夯实执法规范基础,以情指行为引导,结合绩效考评,立足本地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打击能效。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整体水平。要有目的性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重点化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治安整治,重点整治治安乱点。

(六)以一村一警务助理为基础,结合分局实际,探索推进“共建共享”型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通过重点开展农村警务、社区基础警务工作,争取将警务助理专职化,最大程度发挥其警民沟通桥梁和服务群众的作用。

(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宣传,培优树优,为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在明年的工作中,分局将突出亮点特点,创新手段思路,结合邕宁区的实际,做好加强微信、微博、政务网等自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弘扬正能量,及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打造警营之星。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关爱民警,做好从优待警。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20201120


市委政法委:

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重点和亮点工作情况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持续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做好来访者测温登记,办公场所、食堂、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日常消杀。积极参加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培训,把卫生防护知识以PPT形式动态展示在出入口大屏幕上,做到实时宣传、动员。对空调等公用物品进行常态清洗、消毒,保障各类办公场所正常工作运转。召开夏季科学防疫知识讲座,向全体干警普及如何正确佩戴口罩、使用空调、卫生办公等科学防控知识。614日,北京疫情出现新情况,院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加强对全院干警及家属防控防疫和离京返钟排查工作,号召全体干警上下班坚持戴口罩、测温打卡、做好办公区域和居家卫生消毒防护。

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省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三千”行动和帮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包联企业方案》,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由检察长带队、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参与,以见面座谈、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等形式,开展入企帮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向企业家发放检察机关助力复工复产宣传手册和征求意见表,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奠定基础。二是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批捕11人,起诉1111人。从严从快办理破坏复工复产秩序案件。办理的张克斌盗窃案,被告人在疫情期间利用帽子、口罩中作为掩饰,多次盗窃超市、商铺等大量物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审查次日即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办理的一起胡集镇养鸡场和儿童摄影经营者杨蓉涉嫌交通肇事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告,让其安心谋发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钟祥市郢中镇两家入网小餐饮服务店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简陋,防护效果差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郢中镇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规范微小经营者行业食品卫生领域治理。

(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平安祥和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截至目前,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83人,比去年同期件数、人数分别下降63.2%63.9%。批捕45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2258人,比去年同期件数、人数均上升7.5%。审结164248人,提起公诉144227人,决定不起诉1617人,附条件不起诉44人。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刘舒畅等10人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提起公诉。批捕涉黄堵毒犯罪嫌疑人4名,起诉36人。加强平安钟祥建设,办理危险驾驶案4343人,交通肇事案18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损失,达成刑事和解且认罪认罚的,依法作相对不起诉17人。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人,拘留4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人,提起公诉4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人,提起公诉228人。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审查案件,强化法律监督,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郭家红等25人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0件,纠正漏捕8人。对一起侦查机关以涉恶移送起诉的团伙案件,经审查认为涉恶证据不足,提请市扫黑办研究后,依法以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案,依法撤销不起诉决定;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成员故意隐瞒犯罪前科致法院作出缓刑判决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请荆门市院抗诉。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在办理郭家红案件中,向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7条,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并逐一评估,制作成清单随案移送。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扫黑办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针对墙师学恶势力集团案件中定性分歧问题,钟祥、荆门两级扫黑办及省市县三级检、法两家先后三次进行会商,最终达成了共识,确保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信访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做出赔偿决定1件。开展金融犯罪法制宣传专项活动,编写典型案例3件,利用官方微信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告知书。共办理涉众型犯罪案件212人,起诉13人。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44人,收到来电、来信22件,对署名的22件信件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实体性答复19件。积极响应市委和上级信访维稳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制定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方案,安排全体党组成员每日轮流值班接待,同时检察长每月安排一日坐班市信访局接访群众信访,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积极响应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检察长带队带案下访,向信访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即解案结,又解心结。检察长共接待信访群众10余人次,带案下访4人次,主动约访3人次,从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中获取立案监督线索1条。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办理了陶奇等18人诈骗案。涉案人数多,受害人分布广,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我院在依法提起公诉基础上,积极沟通公安机关、法院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办理涉未成年人检察案件,批捕9人,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依托“钟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六一期间,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举办“线上”检察开放日,利用教育局网络课堂直播平台为小学生带来一场“大手拉小手,文明上网从我做起”的法治课,引导孩子文明上网,获得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开展以“守护童年.护蕾行动”为主题的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分管副检察长霍少虹现场宣读《守护童年,预防性侵倡议书》,将《守护童年》手册制成电子书籍供学生阅读,呼吁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邀请佑安心理咨询协会的心理医生,对疫情期间学生出现的恐慌、生活节奏紊乱、沉迷游戏等心理问题做专门辅导,受邀参加活动的政协委员对我院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表示称赞。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打击破坏乡村发展振兴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3人,起诉12人。办理的柴湖镇后营村村委会副主任贺明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私自将8.5亩农田流转到自己名下,擅自将该农田挖成鱼塘养殖,并将挖出土方专卖高速工地获利,同时巧使手段、罔顾法律让同村村民刘汉林顶包,虚假作证并包庇其犯罪行为,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积极落实丰勤村精准脱贫省级重点督导村工作要求,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脱贫办法,组织干警梳理扶贫工作日记,查漏补缺做好扶贫工作,确保所有贫困户按期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产品积压的情况,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主动联系丰乐镇草莓服务社、长滩镇油桃种植园,组织干警购买草莓、油桃等副农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长牵头包联湖泊王易湖、塌湖水文生态治理,多次对两湖水质污染情况进行实地走访,邀请市政府领导、团市委、乡镇书记、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协同治理、共同施策、形成保护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办理在汉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6件,其中发出诉前公告6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狩猎案件。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就办理的非法采砂案反映出的证据把握、水政管理、罪名认定问题,召开汉江治理问题研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共识,为汉江母亲河保护贡献检察力量。首次在诉前引入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机制,办理的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10名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四千斤鱼苗,对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进行恢复,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针对银湖城商品房小区建设工地东侧的建筑垃圾中转站,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规行为,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三)加强检察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7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追加逮捕9人。督促行政机关“两法衔接”信息录入249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件次,建议适用速裁程序27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1人次,法院采纳率100%。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1人,提请荆门市院抗诉11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探索疫情严控形势下看守所检察工作,采取远程视频形式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看守所防疫、在押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超期羁押监督案件4件,对12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必审必谈”,保护疫情期间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件,对一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向钟祥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其依法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收监执行;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针对钟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向立案部门移送立案而不移送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15人次,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案件线索1件,上级院转办的控告申诉案件1件,积极摸排并报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

强化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活动和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审判活动中发现法院在执行保全和送达行为中存在程序违法现象,已主动沟通提醒法院并发出检察建议。认真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创新,主动协调法院、金融、房管等部门,构建民事执行数据共享机制。目前,房产数据共享项目已经完成数据连通。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工作。成功化解一件由何书记签批、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案,积极协调法院等相关行政机关妥善化解了信访人的难题,避免了程序空转,并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件,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进司法规范。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3件通过诉前磋商解决,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生态资源领域3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等外领域案件16件。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疫情防控筑牢安全卫生防线。以高三学生复课开学为契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就钟祥一中校园周边卫生环境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明晰权责、达成共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利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办案效果。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办理了龟鹤池小商品批发市场违规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案,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钟祥支行发出检察建议,促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祭祀用品市场管理。

(四)推进重点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召开专题党组会就“八件实事”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每件实事的具体分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检察长走访辖区内5名省人大代表,报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宣传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司行局长做客“平安钟祥”广播电台,向人民群众宣传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具体内容,营造宣传氛围。6月底,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各部门推进情况,找出问题短板,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质效。在落实“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事中,我院通过优化阅卷程序、打造多样阅卷平台和完善反馈机制三个方面入手,为律师来院阅卷、办理业务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不断优化检律关系。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的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工作,在院办案区、看守所,每天定时、分段推广播放宣传片,对犯罪嫌疑人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引导,提高适用率。截至目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152204人,适用率82.25%,量刑建议采纳率100%,速裁程序适用率29.7%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案件办理公开,共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审查、不起诉公开宣告、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6次。创新听证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拟不起诉案件云听证,提升办案质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细致精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座谈会、监督旁听庭审、4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723人,收到意见建议14条。两篇联络信息被省院联络工作采用推广。认真讲好检察故事,积极构建良好检察公共关系,截至目前,共发布检务动态及各类新闻稿件229篇,开展以案释法8件。

(五)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夯实基础,突出党建引领。完善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专职抓、机关党支部具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形成工作有人抓、责任齐上肩的良好格局,对照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措施,促进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制定《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在全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集中整治当前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全院干警集中学习高检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湖北省院下发的关于10起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宣读各部门负责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现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梳理排查,对重点敏感案件、事件、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转化为意识形态的事项,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的要求做好应对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察检查30次,发出督察通报3期。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特色讲堂“钟检讲坛”、“干警写作半月谈”等品牌特色,提高干警写作能力。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检察长带头为全体干警讲授题为《算好七笔账,走好人生路》主题党课,结合古代廉洁故事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告诫广大干警清廉自持、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把握好人生航向不偏航。举办“世界读书日”青年读书会,组织青年干警通过微视频推荐喜爱书目,畅谈感悟、交流心得。以第101个“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召开“弘扬五四精神、绽放青春力量”为主题的青年干警座谈会,围绕“战疫与青春”的故事,弘扬战疫正能量。为退休老干部举行荣退交流座谈会,现场颁发光荣退休纪念章,增强青年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传承检察精神。与社区、村开展联学、联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每周五大扫除党员,不忘为民初心。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检察工作一直在追进度、赶工期,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起步较晚,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有的起步较慢,成效不明显。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如司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速裁程序占比较低;三是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检察工作:

一是坚持以“四个铁一般”要求为目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以我院纪律作风整顿和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严格纪律规矩,加强廉政建设和自身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职业素能建设,开展践行科学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拓展丰富业务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继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自身防疫、社区防疫、驻村防疫、包联企业防疫及复工复产等工作,助力恢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社会政治稳定、脱贫攻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坚持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做强做实“四大检察”。通过狠抓规范化、高质效、信息化,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着力提升大局服务力、理念引领力、制度执行力、检察公信力。加强诉讼监督,突出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突出扎实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以转变司法理念为动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绩效考评办法和员额退出机制,切实降低“案-件比”,提高检察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切实做到依法“可用尽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三提高一降低”,即提高量刑建议确定刑适用率、法院采纳率、速裁程序适用率,降低上诉率。扎实推进荆门市院部署的“三大工程”,即人才工程、文化工程、创新工程,打造特色品牌。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并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院年初以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迅速成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把抗击“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一场重大战役来部署。严格执行机关防控措施,对单位场所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配合开展基层防疫工作,25日至221日,负责县城5个“老旧散”小区管控工作,对包保小区每天24小时设卡登记管控。院领导亲临一线,每天到防控一线督导检查,与干警战斗在一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了防控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设立党员先锋岗,全体党员并以“靠前指挥,坚守岗位;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开展管控工作。

(二)主动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院始终立足与振兴发展的重要任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振兴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检察智慧主动服务大美东丰建设。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小四平镇开展扶贫工作30余次,走访慰问小四平镇福利中心、贫困户,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用于节日慰问。院领导与发改局相关领导沟通,与钢铁村致富带头人、养鹿大户开展对接,投资12万元开展梅花鹿养殖扶贫项目。通过解决贫困户就业和年底分红等方式,着力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进而增加贫困户收入。组织全院干警向遭遇不幸的包保贫困户爱心捐款,共计7500元。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共受理来信来访4859人,全部妥善处理并息访,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好赴省进京维稳工作,国庆期间达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受理审查国家赔偿案件33人,司法救助案件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年初以来,共移送黑恶线索15件,移交至县纪委监委1件,移交至县扫黑办线索14件,现已全部办理完结。加强在新型领域方面的线索摸排,对已办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完善了《关于各部门相互配合调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的意见》。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注重抗诉质量,确保抗诉效果。提起抗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抗诉意见被采纳。

(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挥落实到位。年初以来,批准逮捕7095人,不批准逮捕1726人,起诉230340人,不起诉455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3.9%,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0%以上;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正在办理中1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已办结8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改进工作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其中涉疫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召开10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坚持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体党员学习《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并开展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自愿为抗疫捐款,23名党员共计捐款3600元。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按照高检院巡视省院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针对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底数。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和扫黑除恶知识测试。通过定期参加最高检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学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根据上级院相关指示精神,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

(六)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成《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方案及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初步确定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评分及综合排名规则、检察官办理不同业务条线案件得分折算及初审涉及“六稳”、“六保”等的新增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政治建设方面贯彻上级部署还不够到位、不够扎实,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少长远规划;思想建设方面,专题教育不深入,思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需加强;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的深度融合、抓办案与顾大局的有机统一,努力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

(一)坚持完善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积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服务防范重大风险上,要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在服务脱贫攻坚上,要与乡镇共同谋划扶贫产业项目、帮扶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在服务污染防治上,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手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项目建设年贡献检察力量,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做新刑事检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认罪认罚”制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持续发力,确保高适用率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审查起诉环节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创新,突出侦查过程中检察监督作用充分发挥,降低“案-件比”,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严格按照上级院工作要求,进一步认真落实“两项监督”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的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把非诉执行监督打造为行政检察的主体业务,强化司法办案,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来做实。做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开展刑事或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要着重办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资保护、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新领域、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其他相关工作要协同发力,优化效能。以高检院开展的清理申诉5年以上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化解尚未终结的信访积案。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14种职务犯罪力度,力争实现职务犯罪立案新突破。

(三)坚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打造忠诚担当的检察队伍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要从6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要把政治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实际,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下大力气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三是要抓“关键少数”,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党总支、各党支部班子建设。四是院党组和领导班子对全体检察人员,要做到严管厚爱,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五是要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增强必胜信心,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六是要加强检察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01110


2020上半年,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在院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特别是对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切实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加强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纪律作风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夯实党员思想根基。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主动“走出去”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实效。三是办好“机关大讲堂”,抓好全民阅读进机关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2.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市院实际,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抓好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截止6月完成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坚持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

3.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注意加强网络、检察公众平台等机关舆论阵地的建设,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错误言论;二是定期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摸排疏导,深入细致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性地进行思想疏导,及时回应其合理诉求;三是正面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抓好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形成新机构、新职能、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提升组织力,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

4.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注重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防止“两张皮”、“灯下黑”,切实抓好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干部绩效考核深度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共督导各支部党员干部按月报送个人积分清单456份,对党员干部积分清单进行审核、公示,分析整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按要求向领导汇报。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市院机关委员会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原党支部进行调整换届,成立12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均由各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四是以建立支部工作标准体系为重点,继续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培树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党支部。五是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落实党员教育基本任务。一是督促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讲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机关党委分季度对支部和党小组工作纪实本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1次,共向支部发送党建检查督导反馈意见11份,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3次,党务干部讲党课15次,在职党员干警“三会一课”学习参与率达95%以上。二是组织支部每月学习涵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规党纪,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党员个人先进事迹等内容的《廉政警示》材料。三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关”,先后4次指导支部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做好2名入党积极分子积极的发展工作,做好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推荐工作,组织2名预备党员参训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新党员示范培训班。四是立足新时代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建好用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11个党支部和133名党员基础数据信息并进行日常维护,党建基础工作得到强化。五是规范党费收缴和基础管理工作,对73名在职党员和60名离退休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并收缴;完成73名党员疫情防控捐款的汇总上报和捐款收据发放工作。六是报送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4次,党建信息简报被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态和省直机关工委网站采纳10篇。

6.注重成果运用,创建党建品牌。一是以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契机,教育引导青年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规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建立“青年党员先锋队”为基础,动员青年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奉献青春、点滴为民,着力打造具有攀枝花检察工作特色的“花城检察卫士”党建品牌,取得显著成效。组织青年理论小组开展以“绽放战役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为主题的系列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到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馆、攀钢钢钒轨梁厂生产线参观学习,重温三线文化传承三线精神;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参加优秀青年干警标准讨论活动,引导树立“有为才有位”的价值导向,塑造青年干警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砥砺奋斗的良好工作品格。

7.认真抓好“双报到”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党员“双报到”,引导党员干部走进基层一线深化学习实践,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状筋骨,夯实理论根基,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水平。一是安排完成本单位到所在社区报到,组织72名在职党员到常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工作,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二是充实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先后2次组织80余人次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改善社区环境卫生,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影响带动群众投身爱国卫生运动。三是积极开展“服务三五家普通群众、带动十几人爱党报国”活动。

8.切实抓好机关党支部“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一是印发《关于在“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中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扎实推动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活动中走在前、做表率。二是引导党员做攻坚克难的表率、主动防控的表率、维护稳定的表率、严守纪律的表率,疫情防控期间,共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加入“疫情防控突击队”深入社区一线卡点值守,人均每天工作长达10小时以上;组织20余名党员干部按照“就近报到”原则主动与“双报到”社区联系认领岗位,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三是按照市院“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部署安排,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制定“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四个方面个人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做到应改尽改,树立党员干部“说了就干,干就干好”的理念。

三、服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

9.推动市委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把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一枢纽五高地”建设、做实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战略部署融入机关党建之中,结合检察机关职能,扛主责抓主业,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党建引领、保障检察中心工作,以检察中心工作支撑党建发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共攀枝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我为‘两城’建设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并择优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2篇征文,为两城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讲政治、铸忠诚”征文活动,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品质。

10.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一是结合帮扶村实际,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细化帮扶措施,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二是联系组织党员干部实地走访慰问石龙村贫困户共计30余人次,实地了解情况,督促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定期不定期与驻村干部联系了解、关心其工作生活情况,积极谋划“以购代捐”活动,助力贫困户脱贫工作;四是按照要求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撰写《立足检察职能做实脱贫硬件》经验材料报送市直机关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11.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作用,服务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一是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结合市院机关实际,严格按照程序选任工会主席、工会经审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女工委员,要求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目标,积极开展市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二是强化工会、团支部、妇委会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工会成立瑜伽、气排球、足球兴趣小组3个,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机关气氛,形成严肃、紧张、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凝聚力,提升归属感,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三是落实机关干部职工的关爱机制。慰问生病住院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6人次。完成了机关95名干部职工的节日福利定期发放工作。

四、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12.切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包保工作。一是制定包保方案,成立包保联创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到包保区域西区河门口街道高家坪社区实地开展帮扶联创工作,重点查看了解高家坪社区的环境卫生情况、文明创建氛围、基础设施维护等内容,听取社区党委负责人对相关工作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针对社区区域内大面积棚改后的空置房存在的隐患问题等,向社区负责人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积极联系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地方志办,整合各包保联系单位资源力量,按照职责分工任务及时研究包保区域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13.抓好机关党建典型示范引领,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坚持把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同争当“先进个人”“最美家庭”“巾帼文明岗”结合起来,把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同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结合起来,营造人人争当好党员、好干警、好公民的风气,营造带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四川好人”评选,积极推荐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参选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法律政策研究室被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评为“巾帼文明岗”,推荐市院机关第二检察部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两名党员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岗”,推荐刘鹏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攀枝花市三八红旗手”。

14.切实开展爱国爱民教育。组织干警接受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警示教育,强化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干警忠党爱国、爱岗敬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干警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素质明显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15.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一是编制6期内容包含党规党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优秀事迹的《廉政警示》学习材料,二是每月组织支部学习,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确保市院机关干警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助力市院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三是撰写市院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6.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立场贯彻到作决策、促落实、做工作全过程,更加主动服务基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解剖麻雀”。一是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要求,加强基层调研,撰写完成《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二是深入开展“服务三五家普通群众、带动十几人爱党报国”活动,拓展形式,丰富内容,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石龙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法教育活动等,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惠及群众。

17.抓好专项整治,持续改进作风。一是不定期组织研究机关党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要求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支部党员教育管理、谈心谈话提醒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与市院相关部门配合不定期开展纪律督查工作,同时利用机关党建微信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集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回头看”等专项工作。


中共宣汉县委: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聚力攻坚拔寨,加速转型发展”总体发展思路,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攻坚提速、转型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均衡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1-10月,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8249人,批捕133199人,不批捕37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1304人,起诉183260人,不起诉2426人,公安撤回418人。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决定逮捕33人,起诉46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637人,批捕1014人,起诉1216人,不起诉3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监督撤案2人,纠正漏捕4人、漏罪10人、漏犯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针对看守所不规范执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已纠正10件。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脱管、漏管行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3件,已纠正3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案件10件,办案部门采纳后变更强制措施10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3件。办理各类行政案件4件,其中,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大力开展“精准脱贫决战年”行动,确保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摘帽战”。加强检察长对脱贫攻坚对口联系乡镇的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帮扶工作落地落实;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十五大冲刺行动”专项行动,确保帮扶成效。开展好“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督促五宝镇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七十年大庆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发放救助金8万元。对建卡贫困户罗生贵及其长子罗富坤、次子罗富江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帮扶对象村五宝镇梨耳村、高梯村、罗坝村和天台乡天台村协调公路、饮水、阵地等建设资金,直接受惠群众达5000余人。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4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9件,均做到了“七日内回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检察环节“以案释法”及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着力保障群众的司法监督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发送微博400余条,通过“两微三端”等新媒体发布微信12余期16余条、重大案件信息66条、各类检察信息1000余条。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水产资源、非法占用河道、违规开采砂石和大气污染等行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的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打捞水产品、非法采沙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817 人,审查批准逮捕511人。受理审查起诉1128人,起诉925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履职,对11个工程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依法对陈仕春盗伐林木案、刘升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覃友洪滥伐林木案中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公共利益。

二、围绕民生强化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814人,起诉1221人。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3人。如办理了杜劲松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他们进入检察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批准逮捕3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27,提起公诉317人,纠正漏罪4人、漏犯7人。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明确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承办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如以南坝刘平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系我县首例涉恶案件,由检察长王万里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平辉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

(三)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治,防止校园暴力犯罪和教师性侵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危害学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我院在办理苟中刚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针对其以暴力、胁迫为手段先后在宣汉县西门休闲运动广场、宣汉县气象局、东乡镇岭南街、东乡镇鱼禅寺、凤凰双语学校等地,多次抢劫作案,抢劫14名学生,扰乱校园周边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我院向宣汉县公安局和宣汉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依法保护方面的教育,共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共建平安校园。在成都七中食品事件发生后,主动与县食药局联系,督促其对县内部分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迎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到南坝中学等地开展宪法宣传、预防性侵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法治教育课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4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

(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9年以来,办理电信诈骗案3件。如我院办理的文泽森等8人在宣汉县南坝街道、桃花乡三溪村,南坝镇石牛村等以冒充淘宝、京东、快递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对方的物品或快递丢失要对其赔偿为名,骗取被害人资金3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

三、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一)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捕诉一体,制定《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方案(试行)》,实行侦监公诉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县司法局确定了向江涛等3名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实行常态化全覆盖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查起诉案件7189人,其中自行委托辩护人11人,我院委托值班律师78人;提起公诉71人,不起诉18人;适用速裁程序14件,适用简易程序33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9件;采用确定刑建议44人,采用幅度量刑建议27件,法院已经判决49人,采纳量刑建议49人。

(二)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执行监督。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命案2件、重大疑难案件8件。提前介入侦查“3.19”土黄中学庞某故意伤害案、“8.30”双河三死一伤的恶性刑事案件,特别是“8.30”双河杀人案,我院先后三次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队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强制措施建议,维稳建议等,确保案件质量,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15次。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未出现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的案件。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没有判决后未交付执行的案件。

(三)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如办理了申请人黄华秀申请民事监督案和申请人叶多云申请民行监督案,我院对原民事判决发出了检察建议。在办理毛盛梅不服宣汉县人民法院劳务损害纠纷一案中,考虑到双方均为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我院联合法院执行部门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为毛盛梅发放司法救助10000元,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四)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如我院向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向被执行人杨小六追缴强制执行费用案,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法律权威。通过本次的监督,一是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变卖房屋拆除残值,成功追回了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二是促使行政部门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的重视,提高了保护国家财产的意识。三是维护了法律权威,教育违法群众重视行政部门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提升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五)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6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起诉至人民法院3件,判决3件。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座谈、现场走访调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积极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如针对42家食品经营店违规经营食品,造成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依法进行处理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就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复杂问题处理主动请示汇报。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参观宏文清溪校、王维舟纪念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认真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3个支部与4个帮扶村党支部结成共建对子,定期开展结对共建、学习研讨、到村讲党课、慰问贫困老党员活动。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等党纪党规教育活动。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举办“意识形态”专题知识竞赛。坚决肃清周永康等流毒影响,对党内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现象,坚决从行动上加以纠正和制止,持续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扎实推进蒲波案“以案促改”, 要求干警对照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挖根源,从理想信念、政治操守、纪律规矩、初心使命、修身律己、责任落实等方面剖析反思。认真开展了“带病提拔”“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自查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跟踪问效。

(三)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管理。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建工作问责和考评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次,撰写调研文章8篇。

(四)强化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160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达州检察大讲堂”“宣汉县政法大讲堂”等培训。抓好网络学习。积极参加视频培训会议,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参加高检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按照市检察院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综合素能培训。组织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聘工作。认真做好援藏援彝工作,选派1名干警到茂县检察院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配合达州电视台拍摄《达州检察档案》6期。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关键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常态化提醒干警自觉守住底线。强力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高检院“禁酒令”,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回头看”活动,加大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力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重督查各内设机构履职、执法办案、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活动情况。2019年以来,采取不定期检查形式,着重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督察,对多次被通报的干警进行约谈。

(六)强化外部监督。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宣汉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7个方面、16个大项、37个具体问题、78条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针对达州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的巡察意见,我院共提出4个方面41151条整改措施,已建立或修订完善了35项工作制度,25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16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134项整改措施落地实施,其余17项整改措施正在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外部监督作为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向县级各部门、54个乡镇、本院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征求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8条。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联系并走访所在地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出庭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深刻理解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客观公正履职的要求,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做到对待犯罪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解决“重刑轻民”观念,着力提升再审检察建议质效,以精准化为导向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向精细化转型、向规范化发展、向专业化迈步。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确保高质量、真管用。加强典型案例、“检答网”的学习应用,不断增强典型案例指导业务工作的实效。

二是坚持聚焦全县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做好我院联系乡镇的“摘帽”工作,压实帮扶责任,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与监委的配合,严厉打击惩治吞噬扶贫资金的微腐败。进一步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的要求。

三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践行为民司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强做优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构建良好的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坚持以“四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干警的错误言行,及时引导纠正。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明确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新格局。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十三五”规划期间,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支持下,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二十强、应用案例二十强、连续5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进单位,连续6届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众多荣誉,5年间共有259个集体(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在全市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排名前3的项目均达64%以上,其中2018年达76%2019年,达77.42%。由于成绩突出,2次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一等奖,2次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二等奖。2020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多更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5年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五查五整顿”“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全体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围绕平安北流、法治北流建设,批准逮捕2436件,提起公诉2202件,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共有20件案件荣获市级以上精品案件。在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妨害疫情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陈运友等人虚构其经营一家医疗口罩加工厂,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犯罪案件9件,涉案金额近40多万元,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始终遵循最高检提出的“7日内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5年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受理信访案件近700件,全部按时回复、答复,赴区进京保持零上访,我院连续6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为北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扎实推进“三官一律”进村、进社区活动,了解社情民意,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扶贫攻坚。5年来,我院通过建立“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机制,为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努力防止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形的发生。

二、保障民生民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7年以来,我院共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4份,追缴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近2亿元,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00多万元,督促追收非法占用林地款1200多万元,恢复被破坏的圭江河道沿岸植被近2.3万平方米。

为民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北流辖区学校周边无证经营、乱摆乱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整治,有效地规范跨门店经营、占道乱摆卖等违规行为,清理了1000多个流动摊点。联合环保部门办理了西琅镇“六洋水库污染案”,依法拆除了污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猪场1000多平方米,确保了近3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区得到了肯定和推广。

为民担当,共同抗击防疫战。20202月初,针对疫情防范工作,北流市检察院从废弃口罩回收、野生动物保护、医用口罩价格等四个方面连续发出了4份检察建议,筑牢抗击疫情的防火墙。

为民请愿,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依托“新媒体平台”获取网民提供的线索,对北流市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447家“美团”外卖线上平台、275家“饿了么”线上平台进行履职整改,并根据网民留言助力整治外卖乱象,被评为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20188月,在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我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坚持唯实维新,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以为民检察理念为指引,我院先后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新媒体写作团队,打造指尖上的民情终端,强化检务公开,融洽检民关系,接受社会监督,使“北流检察”家喻户晓。“北流检察”微信公众号自2015年创建以来,阅读量累计超100万人次,连续4年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信,在每季度由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和由广西法治日报每周推出“广西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北流检察”均能入选,并多次进入前3名。在北京召开的2019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中,该院分别获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二十强、全国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以打造创特色基层品牌为目标,我院与永顺小学共建了玉林市首家开放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法治进校园宣讲团”,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办案模式,打造形象鲜明,富有温度的未检品牌。同时,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方式,切实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和人大代表在去年两会中提出的“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建议,联合玉林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在北流高中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巡讲活动,4名院领导分别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5年来累计开展专题教育课120场,受教育人数达30万余人次。未检部门先后被授予“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玉林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底蕴。先后建设了文化展厅、党员活动室、图书室、体能训练中心,并完成了80多项相关的工作制度。在2018年勇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后,我院又从地方财政争取到414万元建设智慧检务工程及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建设远程视频提审室、远程庭审视频室、检委会会议室以及办公大楼走廊的检察文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底蕴。

四、聚焦自身建设,补齐短板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正确方向。根据张军检察长提出“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总要求,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微党课,七一宣誓,谈心谈话等形式,解决检察干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记录报告制度》,凡是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的,一律如实记录报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活动,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工作覆盖全体干警职工,全院整体作风持续向好。

推进改革强检,提升办案质效。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19名,树立了“入额必须办案”“领导带头办疑难案”的风气,开启了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征程。

强化人才筛选机制,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我院以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思想、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树立“有才才有位”“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新风尚。新内设机构改革后,我院提拔12名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其中806人,905人,极大激发了年轻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牢固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重在监督要精准、办案要优质,把监督做实、把案件办好”的理念,监督撤案38件,追捕追诉漏犯342人,追诉漏罪36,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3份,提请抗诉10,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9份,所办理的顾文杰受贿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同时,我院以敢于刀刃向内的责任感,通过案件质量评比、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务督察制度,构建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监督体系,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

创建“核心是宽特色是快”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执法办案模式,遵循“案-件比”指标,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优势。仅2020年上半年,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68人,适用率占全部审查起诉案件的97.10%,“案-件比”为1.1234,在玉林检察机关排名第一。

五、十四五期间工作规划

(一)完成新办公大楼建设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所需要的用地,已经市政府批复,项目用地的环评也已经办理通过,土地证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项目已经获得同级发改部门的立项审批。建设项目包含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人防工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亩(约14000㎡),总建筑面积共22804.23㎡。项目总投资88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1.5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888.52万元,预备费1017.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广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十四五”资金,上级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二)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职责权限有效行使检察权。落实上级院规划涉及健全办案组织的各项改革举措,在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构建发挥检察官精英群体引领作用的工作机制,并逐步健全权力行使监督制约工作机制。

二是构建司法档案建立、运行、使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检察官惩戒和退出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司法档案制度的有效运转为抓手,做好认定司法责任基础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工作。

三是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争议解决机制。规范司法权、管理权、监督权“三权”关系,特别是厘清管理权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界限,积极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救济与保障举措,形成可行的争议裁决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明晰各层级检察官的职责权限。

(三)聚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案件比

一是根据我院承担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试点,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准量刑比例。探索“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推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坚持以“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审结案件”为目标,努力降低检察环节“案-件比”,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科学设置管理指标,将“案-件比”、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等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探索对办理同类案件检察官的“案-件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形成综合评价,在考核评分上予以体现。

(四)完善检察监督职能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与法院、公安等部门举行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建立信息通报共享和案件协查机制。收集分析虚假诉讼监督案例,寻找主要发案规律;加强与律师、法院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排摸虚假诉讼线索。

二是建立健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能力建设机制。以课题制的形式,将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课题明确到具体检察人员,开展实践探索,及时交流调研成果,研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标准。

三是加强探索等外行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沟通,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有计划将民行检察工作人员派到国土、环保、食药等部门参与办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及时总结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做法,与法院等部门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公益诉讼规范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未检案件专门化办理工作机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探索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的归口工作机制。建立未检专门评价机制,突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和落实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现权益保护、教育感化和预防成效。推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

(五)加强检察专业化建设

一是建立专业研判、专业指控的双专型公诉办案组织。建立专门“研究人”制度,各检察官分别就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知识产权、金融犯罪等领域加强专题研究,参与办理相关疑难、复杂案件。以独任检察官为主构建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对食药环、电信诈骗等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化办理,保障办案质量与效果。

二是构建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全岗位锻炼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在实行新进人员全岗位锻炼的基础上,按年度制定不同条线部门的检察人员业务知识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检察人员列席检委会、其他部门的业务讨论以及相关业务培训,在拓展检察人员视野的同时,通过不同业务思维碰撞融合,提升检察官综合素能。

三是建立符合检察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教育培训机制。根据最高检《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要求,各业务部门每月制定学练计划,每季度组织相应学习知识考核。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举证示证、法庭辩论等业务类实训课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审查、案件汇报、举证提纲、模拟辩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

(六)加强检察软实力建设

一是构建检察信息公开后快速反应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信息公开后社会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检察公信力和检察形象的言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解释说理,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二是建立全媒体宣传能力建设机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能力。

三是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将检察权行使与检察群众工作有机结合,依托检察监督职能,创造条件主动让群众参与、旁听司法办案。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不断改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逐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0112


一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626件,调解成功了1595件,调解成功率为98.1%。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案件36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31件,协办公证与办理见证34件,代书348份,解答法律咨询3120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160万元。

一、主要做法:

1.抓绩效,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为进一步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为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13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分解。为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由局里督促各所每月进行推进,并实行奖惩制度,评定一等奖1名,奖励该所1.5万元;评定二等奖2名,奖励该所1万元;评定三等奖3名,奖励该所6000元。对绩效考评倒数第一名、第二名与第三名且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责令该所负责人在全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后3名且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该所全体人员一个月的奖金。

2.抓创建,着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在县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深化“诉调对接”,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品牌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力争形成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促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一方的稳定,我局进一步推进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对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度等规范化建设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明确要求各乡镇做到,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基层基础工作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民转刑发生率、非正常越级上访率、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针对特殊时期的疫情,下达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各司法所进村入户,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抓宣传,努力扩大基层司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在推进“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中,我局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分组分片进村入户,包户上门调解矛盾纠纷,征求工作意见。并将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便民服务措施、惠民法律服务等情况,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爱民、为民、安民之举和本部门所作出的艰辛和努力。建立办案回访制度,在各服务窗口设立群众意见箱,全力采集群众意见。另一方面,以普法宣传教育为主阵地,编写了便民服务手册,并印制2万册,深入乡村、学校、集贸市场等群众集聚地,将基层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功能宣传到千家万户,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存在,以便增强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认识、认知、认同,从而进一步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

4.抓提升,着力提高基层司法所的公众满意度。把提升公众满意度作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实际举措,高度重视,真抓实管,将公众满意度作为高分值列入考核内容;同时把提升群众满意度排序,作为基层司法所一项重要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分解责任,齐抓共管。针对公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年度基层司法所公众满意度排名大幅提升。同时把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权重分值。对首次在全市公众满意度测评排名中位列全市倒数后10位的司法所,要实行限期整改;连续2年位列全市倒数10位的司法所,对该所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建议调离、就地免职等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资金短缺。

2.各所业务发展极不平衡。

3.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进一步拓展各项业务,为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4.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软件建设,树立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

5.抓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为托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2016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承办工作集体二等功”、“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呼和浩特市2017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荣获呼和浩特“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县委评为托县“2017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被县委、政府评为“托克托县文明单位”,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托县法律援助中心获2018年度托克托县“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2019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托克托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

(一)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是我局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管理的原则,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坚决整治“四风”、持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同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执纪问责,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防线。三是将党建工作与包村扶贫紧密结合,创新性的开展支部联建工作,组织局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和所驻村镇干部亲赴村民家中开展推门纳谏活动,就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服务人民群众及扶贫扶智工作如何切实有效开展,与群众进行了亲切交流和深入探讨,形成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二)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2019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0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先后召开两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通过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把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创新思路,周密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

一是以“七五”普法为统揽,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16年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持续深化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实施年。我县普法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为统揽,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载体创新,扎实组织实施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我局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市普法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围绕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目标,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坚持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注重工作创新,切实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10月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检查组对我县“七五”普法中期的检查验收,得到了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认可和好评。目前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整合社会资源,截至目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与全县各有关部门在在元宵节、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等常规节点中,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95场次,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次。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已建成托一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坤和法治文化长廊,黑水泉明泉文化法治广场等,发挥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四是打造亮点,创新载体,搭建普法工作新平台。我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便捷、高效的宣传优势,通过三者的有机结合构建出一个全方位覆盖的法治宣传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宣传服务作用的发挥。截至目前,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累积发布各类法治信息857条,托克托司法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动态309余条,今日头条客户端累计发布动态167余条。在新模式建立的基础上,通过组建扩充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办“法制天地”“举案说法”栏目、使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切实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增强了普法效应。

(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按照《清理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方案》的工作安排,司法局负责5个部门涉煤领域的政策法规类文件和执行类文件的复审工作。5个部门200011日到20191231日期间制发文件总数为12572件,其中发改委5423件,生态环境分局2176件,工科局1414件,市场监管局379件,自然资源局3180件。执行类文件总数3091件,其中发改委2392件,生态环境分局486件,工科局158件,市场监管局4件,自然资源局51件。列入清理范围文件数为85件,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二是完善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按照呼市司法局的要求,完善平台的基础信息,对系统的执法监督模块和复议模块进行完善,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数字。其中复议模块实现随时有案件随时录入,网上与纸质办案进程一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了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镇综合执法局共计70人参加了培训。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个执法部门召开了“三项制度”推进会和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规范了行政执法,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四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呼依法治市办[2019)9)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并经县政府2020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一批23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布。

(五)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积极与各镇联合化解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25起,成功调处纠纷4212起,成功调解率达99.7% ,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二是开展司法所等级化创建活动,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2018年开始经过实地考察,多方调研,经过填补和完善软硬件设施,装备设施、外观及内务标识和严格档案管理,按照标准化司法所的建设要求,7个司法所在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装备设施配备、建筑外观形象设计、业务工作开展及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均已达到一级司法所创建标准。目前,双河司法所、伍什家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已经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一级司法所,古城司法所、五申司法所、园区司法所、河口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已到位,待审核命名。三是深入排查、重点管控,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

一是推进衔接配合机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现状,加强与公安、监狱、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机制。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829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724名,现在册矫正人员105名,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采取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从最先的依托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融合蓝牙通信、身份认证、移动通信等技术,建立了一个实时的监控网络,可对携带专用手机、手环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的位置监控和活动状态监控,随时掌握他们的行踪,到现在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管教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采用电话、微信群、视频通话和特殊对象走访等方式做好特殊时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调适,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七)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二是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放宽、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及时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954万余元。四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五是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为规范公证行为,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我们从规范收费、程序,提升质量和拓展范围入手,做好公证工作。一方面通过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公证便民措施,运用全市公证管理系统,开展公证各项业务。公证服务大厅已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公证处的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公证、廉租房住房分配现场抽号公证;同时开启绿色通道,集中为下岗职工、大学生创业者办理《借款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1250件,其中其中民事类419件,经济类831件,开展法治宣传和公证咨询多次,工作稳步推进。六是20161月至20185月,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参与信访接待、代理诉讼案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各镇、管委会开展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双河司法所、古城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黄河湿地司法所已与各结对帮扶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初步推开了实体入户和远程协助相结合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八)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提升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三室一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初见成效。远程视频会议室建设面积100,具有召开会议、培训授课等多项功能。远程探视室建筑面积25,服刑人员家属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司法局和监狱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探视服刑人员。目前基层司法所均建设了司法所多功能室,建筑面积均超过了25,多功能室具备视频会议、远程授课、矫正点验等多项功能。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建筑面积75,具备召开会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走访、车辆监控、法律服务等多项功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均能在该中心远程开展,切实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工作少跑腿。二是政法网覆盖工作顺利进行。我辖区七个基层司法所,均已接通政法网,并且购置了桌面式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局指挥中心MCU可以召开局所远程视频会议。司法部也可以通过自治区司法厅推送的视频画面,实现与司法所直接对话,从部到所实现了“五级连通”。三是司法智能终端(JiPad)投入使用。我局目前共有司法智能终端22部,均已投入使用。司法所干警通过司法智能终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同时分别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远程视频会议室、社区矫正中心、指挥中心安装了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司法厅通过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可以观看与调看局各个功能区的监控视频。司法智能终端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移动司法所”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十三五”期间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第一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内容不丰富。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第二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急需补充,工作力量不充足。大部分基层具体工作是由乡镇司法所负责,而司法所普遍存在人手少、人员不稳定、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员缺乏等情况,使基层工作“做实做细难”。第三,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时间、精力有限,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公证职业资格的人员严重短缺,制约了律师、公证业务的正常高效开展。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加大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的培训工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全面提升。二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占领网络阵地,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高法治工作新定位

一是以依法治县为核心,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大力提高行政效率。二是以统筹推进为抓手,展现法治为民新成效。依法治县办将强化各责任单位的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意识,主动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效优质抓好依法治县任务落实。通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质量要求,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分类分项建立任务完成标准和验收指标,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并及时整改,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普法新格局

一是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创新开展“八五”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现全民普法的目标。在我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的前提下,今后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督查考核的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考评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到年度实绩考核中。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督促各镇各部门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阳光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优化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质量。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五期间”要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要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民调解案例库,争取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并通过成熟案例的示范作用指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继续完善一级司法所建设,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的管理,确保上下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法务室综合职能,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向农村、社区延伸。三是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六)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严格把好“入口关”,从调查评估的范围上要拓展,从调查评估的程序和要件上要从细从严,从评估意见的执行效力上要提高。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信息库,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各基层司法所心理咨询师全覆盖。三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联帮联教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率达到100%,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和谐发展新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平台和各村委会,打造实体平台。利用信息化+司法行政,推进远程公共法律服务进程,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落到实处。并对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相关经济困难审查,实现审查便捷化,服务零距离。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四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八)实用实战,继续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股所室基础数据的录入、存储,完善我局司法行政数据库建设,为全区大数据、司法云的汇总打好基础。二是提前规划好现有网络线路的拓展延伸,为未来与县内各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预留接入端口,为资源共享提前创造好条件。在此基础上借自上而下的改革东风,积极加强与公检法、社保局、就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协调,逐步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三、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托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固本强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是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同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把业务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把专题学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三是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机制,抓好“关键少数”,并带动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轮岗交流,激活创新司法行政队伍内生动力。

(二)聚焦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是整理上报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档案。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细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整理归档,形成档案卷宗,并按时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最终考核结果为呼市9个旗县区排名第2。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0427日,县委副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主任田文阁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工作会暨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就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非常精准的部署,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并将《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强力推动,按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坚决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三是全面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列出任务分工表,印发给全县各责任单位,要求对照任务分工表,填写对照表、问题清单,报送自检自查报告以及佐证资料,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填报工作,按月填报考核指标,做到及时准备录入,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四是积极认真准备,圆满迎接督查。83日和818日分别迎接了呼市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的实地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小微企业、服务大厅、联调中心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等工作内容,对我县的法治政府工作亮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性措施,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

(三)聚焦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充分利用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起发力,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56条,转发疫情新闻类信息102条、其他普法类信息3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56条,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以不同群体为重点,包括领导干部、青少年、公职人员和企业职工、村(居)居民等,开展针对性普法。三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包括阵地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特别是利用新媒体“两微一端”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台打造普法品牌。会同乌兰牧骑,借助基层综合服务工作,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新及演出,更好地发挥乌兰牧骑的作用,把法治文化和法律咨询带到群众身边。四是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具体要求和创建标准,各司法所和各镇、河口管委会沟通协调,按照细则逐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四)聚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创新局面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执行有效判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按照相关法律积极应诉,准确合法答辩。截至目前,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其中3件已经办理完毕,均胜诉,其中3件还在审理中。二是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的要求,对托克托县行政赋权乡镇事项责任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的要求,对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总计5947项,对权责清单涉及的的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进行了逐项审核。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25个部门涉及的60余项变相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三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的通知》,配合县水务局迎接检查,对检查涉及到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对迎检涉及到的水务局具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指导。四是按照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委政法委执法质量评查方案》的通知,参加由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案件评查,利用四天的时间分别对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案卷进行了评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按照方案要求的评查范围和依据,对上述四个单位的20本案卷进行了评查。

(五)聚焦和谐稳定,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坚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调解组织网络,筑牢根基。目前已建成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县、镇、村级调解委员会140个,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295名人民调解员的大调解体系已经形成,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的网格化全覆盖。二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在开展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在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排查。在全国“两会”、国庆期间,各司法所积极向村“两委”、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3起,成功调处纠纷403起,其中婚姻纠纷3起,邻里纠纷10起,宅基地纠纷4起,合同纠纷235起,生产经营纠纷1起,损害赔偿纠纷20起,土地纠纷112起,征地纠纷2起,道路交通纠纷8起,医疗纠纷1起,其他纠纷7起。成功调解率达100% ,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三是继续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枫桥经验”在辖区落地生根,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骨干人员,在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截止目前,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已调解各类案件120起,涉及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各方面,使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得到解决,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安置帮教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利用刑满释放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查反馈服刑人员信息数据,核查率100%,衔接率100%。截至目前,全县244名安置帮教对象中没有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也没有重新犯罪。同时我们还建立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和帮教小组。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截至目前,从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等接返刑满释放人员21名,真正实现了与监狱的“无缝”衔接。五是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开展。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程序确定名额、发布公告、产生候选人、任命、备案等,选任出的6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托县人民法院组织的任命宣誓仪式。六是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扫黑除恶文件,提高其政治站位,不断加大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将扫黑除恶宣传锲入秸秆禁烧、草原防火等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扫黑除恶宣传常态化。各基层司法所在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村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传活动77余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六)推进衔接管理,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一是规范矫正执法程序。为确保“两会”顺利举办、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维稳安保“百日行动”的方案要求,通过远程视频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和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兼顾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的情况,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29名,累计解除矫正对象724名,现在册矫正对象105,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二是社区矫正管理股组织在册矫正人员开展以“植树造林”“净化环境”“送温暖”等为主题的公益劳动共5次,累计280余人次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另外,我们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6次,累计集中教育482人次,累计个别教育156人次。通过开展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更深刻了解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及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七)聚焦利民惠民,实现法律服务新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第二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第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开展。7个司法所已与各结对帮扶律师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第四初步建立起县、镇、村三级微信“塔群”,在“塔群”转发疫情防控、秸秆禁烧、防火防灾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原来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已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法律援助代书3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万余元。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截至目前,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三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我们严格执行贯彻市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立了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四是提升公证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公证服务大厅已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推行公证处综合应用系统,极大程度的缩短了办证时间。公证书的受理、拟稿、审批、制证等全部环节在网上一次性完成,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延迟复工复产,公证处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办证的公证事项、办理路径及流程等服务指引,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采取电话咨询、网上预约等方式,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制,尽量做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45件,其中继承类26件,委托书35件,亲属关系办证4件,股权赠与协议6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68件,离婚补充协议1件,声明3件,现场监督2件。

(八)聚焦智慧司法,继续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

一是我辖区七个基层司法所,均已接通政法网,并且购置了桌面式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局指挥中心MCU可以召开局所远程视频会议。司法部也可以通过自治区司法厅推送的视频画面,实现与司法所直接对话,从部到所实现了“五级连通”。二是我局与广电公司联合举办了以“开展4K智能机顶盒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百姓生活”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现场为群众展示了内蒙古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功能,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到目前为止,我们接通了局指挥中心、双河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养大圐圙法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嘉昱衡律师事务所等8个内部机构。外部机构接通了新营子镇政府,百姓用户为6500户。三是我局目前共有司法智能终端22部,均已投入使用。司法所干警通过司法智能终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我们还为司法智能终端配备了4G不限流量卡,更好的让司法智能终端发挥其作用,并且对使用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流量卡使用培训、翼支付操作培训)。我局社区矫正人员现在册105人,下载安装正行通APP105人,安装率达到100%;内蒙古公共法律一体化平台内人民调解案件4545件,2020年共录入383件;全县人民调解员295人,人民调解员下载安装掌上调解295人,安装率达100%;2020年法治宣传录入332场次,受众人数达14.5万人次。司法智能终端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移动司法所”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托县司法局抽调精锐干部第一时间下沉到14个村居,在辖区党委和村居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奋战在疫情阻控“第一线”。全局30余名党员干部及时接受任务安排,配合社区一起,深入开展大盛魁德盛园小区10栋楼46个单元4821400余人信息摸排、通行证发放、居民出入登记等工作。自1.29日开始包联小区以来,累计管控重点人员共计100人。坚持依法治疫、依法防疫,出台法治惠民便民措施8条,通过预约服务、电话咨询、微信服务等形式,提供了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局干警勇担社会责任,先后捐款16000余元。在这场疫情大考面前,同志们经受住了考验,舍小家为大家,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冲锋在前,充分彰显了司法行政人的担当。

2020年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三是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时间、精力有限,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公证职业资格的人员严重短缺,制约了律师、公证业务的正常高效开展。四是经费保障需要加强。由于基层司法行政承担着多项职能,需要在基础建设、装备配备、办案经费、社区矫正管理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各项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锤炼党性,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按照全县组宣统会议精神,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三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轮训、督察、整改活动。四是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将“三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着眼长效,全速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根据重点工作逐项梳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并全面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在年底全部完成工作要点所确定的任务。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工作职能作用,适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三是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以示范抓带动,以示范项目水平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紧抓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创新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现全民普法的目标。在我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的前提下,今后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督查考核的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考评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到年度实绩考核中。三是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普法能力。进一步培养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调研、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周),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德治和法治、阵地和活动结合的普法格局。

(四)聚焦法制引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推动的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主动与业务部门多沟通、协调,提高办案质量,从而有效推动各部门依法行政,确保群众复议渠道畅通和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筑牢基层防线,助力社会稳定

一是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建立台账,逐级报备,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二是以各司法所建设发展为抓手,推进法务室建设工作。结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加大村(居)法务室建设力度,发挥法律工作者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人员参与司法所工作,为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司法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好线索摸排的同时对工作过程中的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稳控监管

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月汇报、走访、不定期督查、请销假等制度。同时坚持动态走访、保持常态训诫、严肃工作程序,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实现我县社区服刑特殊人群的安全平稳。二是将活动内容多样化、教育举措多样化,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形成有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矫正人员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促进评估公正性。

(七)服务经济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的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的法律服务,真正落实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愁。二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司法所全部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为帮扶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三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县金融部门的抵押担保借款、商品房按歇贷款、个人担保信用贷款等一系列借款合同公证;加强与县房管部门的配合,大力开展涉及房屋买卖、房屋继承等公证。

(八)强化应用,突出科技化保障引领

一是切实保障远程视频会议室、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议终端的平稳高效运行。二是积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推进司法智能终端(Jipad)的应用工作,加强数据录入和核查,确保数据完整和真实。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汇总问题、处理问题,为基层工作人员解决办公困难等实际问题,实现真正意义的移动司法所。

(九)疫情防控常态下履职尽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托县司法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聚焦群众关切优服务,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迅速开启疫情防控阻击战

1、反应迅速,压实责任。1月23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民政系统、包保网格等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养老机构、救助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重点民政服务机构第一时间谋划切合工作实际的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做出反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养老机构疫情防控。1月26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封闭管理、细化院内防护、严格返院检查4条应急措施,帮助养老机构及时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随着疫情的发展漫延,2月3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执行养老服务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切实做到“3个从严、5项严禁”:从严执行封闭管理制度、从严执行卫生防疫制度、从严执行延期返院制度;严禁院民和老人外出活动、严禁亲朋好友探视探望、严禁院外无关人员入院活动、严禁防控期间接收新入住人员、严禁因工作需要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入院。同时,组织养老机构开展103名暂缓入院对象走访慰问和安抚活动590人次,向养老机构分发N95口罩800只,为养老机构外防输入打下了坚实基础。2月底,对8处未经登记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了摸排,下发《关于加强未经登记的养老服务场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时向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通报移交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月上旬,各养老机构在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陆续恢复老人返院。6月中旬,随着北京市部分区域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病例,导致养老机构“外防输入”的压力进一步加大,6月15日,紧急印发《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示单》,提出3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养老机构遵照执行。16-22日,对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以常态化防控为重点的督查。6月下旬,完成了全县19家养老机构中165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目前,全县19家养老机构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

3、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先后紧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殡葬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殡仪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合理调度错峰火化,每日下午5时前,将次日火化人员名单反馈至相关乡镇,督促乡镇做好丧户思想工作,减少送丧人员。从尸体接运到遗体火化实行时段管控,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内在殡仪馆办丧事的户数为2—3户,减少等候时间。关闭告别大厅,控制吊唁大厅使用时间,加强等候区管控,及时劝导疏散集聚人群。各功能区域至少一名包保人员,负责劝导、调度等工作。暂停办理遗体外运,也不得接收外地运送来遗体。

4、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及时取消2月2日加班集中办理结婚登记的决定。为防止人员聚集,2月1日起暂停办理婚姻登记。2月24日起至4月13日,采取先电话预约的方式,分时段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月20日,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为100对新人颁发了结婚证。

(二)聚焦脱贫攻坚,坚决完成兜底保障任务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最大程度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城乡低保

1.按时发放资金,救助执行到位。疫情期间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最大程度解决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截止9月底,我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0780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1616人。截止9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074.7542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800.3508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80.5158万元。

2.落实政府兜底,政策有效衔接。根据《泾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加大涉及民政三类人员摸排力度,摸排未脱贫户256人,纳入低保156人,特困供养1人,开展临时救助13人;摸排边缘户775人,纳入低保253人,特困供养18人,开展临时救助23人;摸排近两年退出的低保贫困户1242户,重新纳入57户。9月份实施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第三方核查项目,对部分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低保档案、长期公示等进行了核查,最大限度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3.严抓核查管理,精准保障对象。持续开展“两项目两资金”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9月,对发现的8个问题,立行立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追缴收回资金1163.50元。

4月底至5月初,联合财政局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督查,5月份开展兜底脱贫督查工作,通过对11个乡镇督查发现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责令各乡镇限期整改,及时跟踪督促,至6月底,各乡镇已完成整改并向我局上报了整改情况。

持续开展城乡低保年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强力推行近亲属备案、申请低保听证会、低保长期公示等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9月农村低保新增741人,调出849人,城市低保新增37人,调出172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月底,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泾县2020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上半年,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按600元/人/月、940元/人/月执行。从7月份起,分别调高到至680元/人/月、1025元/人/月,至年底,全县实有特困供养对象21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998人),其中分散供养1312人、农村集中供养763人、城市集中供养45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自理对象1804人、半护理对象223人、全护理对象92人,半护理和全护理对象占比达14.87%。全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经费31.596万元;向乡镇敬老院拨付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奖补资金101.1万元;拨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奖补资金73.02万元。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工作已经进入招投程序。

从4月份开始,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目前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救助意愿普查,共向1415名贫困户征求救助意愿,其中210人要求变更为特困供养,目前已对17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了变更。6月份,对所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供养意愿普查,5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已全部入住乡镇敬老院,不能自理的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1.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全县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未成年人55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根据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划分为“强、中、一般”三个等级,并建立“一般级别”的重点监督保障机制,做到乡镇、村每月走访,县按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召开了全县留守儿童联席会议,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健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机制。

困难残疾人生活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月底,与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印发了《泾县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至6月底,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578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15人),按6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585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654人),其中一、二级3811人按200元/人/季度,三、四级2047人按每人每季度100元/人/季度的标准,累计发放补贴188.69万元。

为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县民政局主动作为,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办理,6月底,在全县开展了两残补贴政策落实排查工作。针对2020年第2季度两残补贴发放后新发证残疾人,共为100人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6万元;共为184人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4万元。

临时救助

2月初,下拨100万元小额临救资金到乡镇用于疫情期间临时救助。截至9月底,各乡镇使用小额临救资金89.52万元,救助1095人。1-9月,本局共受理临时救助申请1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39万元。

(三)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制度防线

上半年,县民政局聚焦老年、儿童、生活无着等特殊群里基本保障,有效维系了社会稳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月底,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泾县2020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项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制发了《泾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化养老实施办法》、《泾县2020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实施办法》和《泾县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今年元月,所有机构完成自评上报,经我局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共评定一级养老机构9家,分别为:泾县桃花潭镇敬老院、泾县汀溪乡敬老院、泾县昌桥乡第一敬老院、泾县昌桥乡第二敬老院、泾县榔桥镇第一敬老院、泾县榔桥镇第二敬老院、泾县黄村镇敬老院、泾县蔡村镇敬老院、泾县黄田爱心托老所;评定二级养老机构9家,分别为:泾县泾川镇敬老院、泾县云岭镇敬老院、泾县丁家桥镇敬老院、泾县茂林镇敬老院、泾县琴溪镇敬老院、泾县山庄托老所、泾县蔡村少华托老所、泾县孝亲养老院、泾县汀潭爱心托老所;将泾县社会福利中心作为三级养老机构向市级上报。

2、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由江苏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从2020年元月起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停发上述对象原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2月和3月,承接方暂停了线下实体服务,通过电话提供服务。从4月份起,全县的居家养老实体服务全面复工,服务覆盖到所有乡镇和村(居),承接方助老员总数达108人。半年来,我局一是实行重点对象分类管理,将服务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为ABC3类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二是补发疫情期间的服务补贴,对2-3月份暂停的线下服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实行补偿,共补偿3152人63.04万元;三是开展服务质量跟踪测评,委托安徽经典调查公司作为第三方对禾康公司的服务质量开展跟踪测评,测评结果与费用结算及协议履行挂勾。至6月底,全县享受服务对象人数为29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08人),累计完成服务量53904个工单。预计至年底,全县享受服务对象人数为339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40人),累计完成服务量10万余个工单。

3、三级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经正常运营。榔桥镇、蔡村镇和汀溪乡纳入全县最后一批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计划,已完成硬件设施建设。云岭镇章渡村等个11村(居)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福彩项目资助计划,部分村已开工建设。泾川镇幕桥社区泾秀苑小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示范项目进行资助,目前该中心已经进入常态化运营,日均接待活动的老人50人次。

4、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制定出台了《泾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确定本年度的工作任务为完成云岭镇敬老院、茂林镇敬老院、昌桥乡第二敬老院、桃花潭镇敬老院、黄村镇敬老院、丁家桥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启动榔桥镇第二敬老院扩容升级工程;完成丁家桥镇敬老院智慧养老工程。目前,各项改造提升工程正在筹备或实施,福彩公益金资助方案已获县政府同意。至6月底,全县13所乡镇敬老院内设的医务室已全部完成硬件设施配套,有9所敬老院已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巡诊医生开展诊疗。

5、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总数5家,床位数408张,运营状态良好。经会同县财政局核查,社会办养老机构总入住人数256人。

高龄津贴发放

为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4月制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在6月中旬前提前完成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至6月底,共为全县112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1842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70.107万元。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9月份,县救助管理站共计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36人次。其中:站内116人次,站外20人次,救助资金支出32.64万元。

(四)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上半年,县民政局致力于改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对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印发《泾县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非法集资风险的专项治理,在各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开展现场安全督查3次。全县14家公办养老机构已经与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签订了维保协议,县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也已经全部整改完毕。12家使用燃气的机构均加强了气瓶、灶具及气管的安全管理,明确了安全维护责任人。经排查,未发现我县社会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8月底,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泾县养老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县民政、财政、公安等11个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行业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和健全村级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有关乡镇做好村委会补选工作,榔桥、茂林、桃花潭等乡镇完成4个村委会5名成员的补选工作。规范村务公开管理,坚持每季度开展村务公开督查。

指导泾川镇完成第一阶段撤销红星社区、太美村改居工作,继续指导泾川镇开展第二阶段官塘社区设立工作。

泾川镇幕桥社区“智慧社区”试点,“慧力生活”平台全部完成测试并进入运行阶段。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

《泾县标准地名录》初稿已编纂完成,正在复核阶段。

推进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积极开展殡葬违规建设整治,认真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11个乡镇共完成矢量数据测绘86处。9月份开始,按照省市关于殡葬违规建设整治及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县实行半月调度工作机制,由各乡镇分管领导负责,每半月向我局书面上报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已完成公益性公墓7处,已审批在建29处。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

一是积极申报婚俗改革试点县工作,将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作为婚俗改革的重点内容,宣传倡导婚俗改革。二是按要求配备新增智能设备,完成婚姻登记系统升级工作。三是开展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18对,离婚登记1000对,补发结婚证472对。

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7月挂牌成立了“中共泾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树立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旗帜,并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实地查看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二是开展公益创投行动。启动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印发了《泾县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民社字〔2020〕39号),安排福彩公益金20万元为公益创投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确定了泾县百姓公益联盟“青春护航-守护留守儿童”等5个项目,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达36家,涉及扶贫领域项目7个,受益贫困人口达800余人,累计投入资金190余万元。

扫黑除恶

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从4个方面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全面实现县级联审常态化,开展村(居)委会补选工作,完成3个乡镇4个村4位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防范低保领域搞“人情保、关系保、漏保”“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三是持续推进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宣传社会组织有关法规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和监督意识。四是继续深化我县殡葬领域改革,开展殡葬设施违建建设整治,净化我县殡葬服务市场和殡葬设施建设。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科学运用“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从婚姻、车辆、工商、税务、人社等方面反馈数据,对授权申请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对查询。按要求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全部开展前置核对,已获救助的家庭逐步进行平台复核,从源头上规范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2020年1-9月,累计提交核对家庭8251户25112人,预警4212户7737人。

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

因受疫情影响,县老年养护院延迟至6月2日开始对外投入运营,目前已收住15人。

福利彩票发行

我县共有福彩销售站点22家,中福在线销售厅一家。专营率为100%。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县福彩销售额较去年大幅度下降,2020年截至目前,我县共销售电脑票1008万元,同比增幅-11.8%,即开票94万元,同比增幅29.58%,中福在线259.1万元,同比增幅-81%,共计1361.1万元,同比增幅-47.8%。疫情缓和后,我县福彩电脑票和即开票接省中心通知于3月11日开市,中福在线于5月11日开门营业。由于中福在线更换新游戏,于今年7月30日起停止营业。目前仍处于闭市状态,等待省福彩中心通知新游戏上市。

上海下放户及精减退职定补工作。

目前,我县实有上海下放居民及随行子女定补对象446人。其中长宁区372人,含一代及二代孤残43人、二代326人;静安区74人,含一代及二代孤残8人、二代66人。2020年定补款按一代每人每月900元、二代850元的标准,发放到位,长宁区3户下放居民2019年建房补助款同时发放到位。

目前,我县享受定补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共计60人,定补标准640元/人/月,已发放到位。

慈善工作

协助配合省福利慈善协会在云岭镇中心小学成功举办了“为了明天 守护童安”系列丛书和爱心书包捐赠活动。

二、“十四五”工作安排

(一)建立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探索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二)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智慧社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数据,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创造条件。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对接长三角一体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兜底保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

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运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第三方核查成果,检验兜底脱贫成效,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各项救助工作的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救助,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运用好公益创投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孤儿监护能力等级评估保障机制,落实重点孤儿对象的走访评估,确保孤儿生活照料保障。

(二)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防线。

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工作,督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同步采取激励措施,促进提高运营质量。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加快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项目、镇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智慧养老项目、敬老院扩容项目、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通过日常监管和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测评,提高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低收入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强化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工作,围绕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内容,抓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泾川镇完成撤村(居)设居及明晰管辖范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督查,持续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加大各乡镇对孤儿和留守儿童定期走访情况的督查。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合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志愿项目,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在各领域的参与力度。


2020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贺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争项目争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2020年固投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6300万元,完成率78.75%;争资金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7018.37万元,完成率88%,完成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建设工程。

(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初期及时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暂停或封闭式管理,避免老年群体出现交叉感染的风险,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疫情防控婚姻登记两不误,我县婚姻登记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实行预约登记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三是实施“一老一小”关爱活动,为全县“一老一小”群体1872人每人发放价值170元的食品、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共31.8万元。四是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累计两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1.34万元。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购买价值30万元的新冠肺炎治疗保险100份。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疫情期间我县慈善总会共收到疫情防控捐款247.266万元。六是全员参与疫情防控。我局全体干部累计下沉社区1200余人次,进行电话和入户摸排、数据填报、小区值守、党员“四包一”等防控工作,同时为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发放口罩13000余个,并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辅导工作。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制定《贺兰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审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兜底户75116人纳入低保,提标增人102134人。二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疫情期间生活,为8809()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00元。三是启动“救急难”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146555人劳务移民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4.35万余元。四是紧抓兜底保障。建立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集中托养20名政策兜底户和3名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52人,居家照护18人。五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救助建档立卡户82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3万元,1362户建档立卡户和移民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309.6万元。

(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津补贴、城乡高龄老人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计6275.15万元。为69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1805元,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二是着力完善“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成24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社会保护;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活动,累计宣讲296次,参与11984人次。三是稳步推进低保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低保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四是启动临时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为各乡镇下发40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今年新建2个老饭桌已竣工验收,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饭桌及13个幸福院已进入设备采购招投标环节。二是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老饭桌运营费、日间照料中心补贴,重新制定日间照料中心托管协议并续签托管协议,及时收回运营质量不高的日间照料中心重新委托运营方,以保障服务社区周边老年人的功能。三是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养老服务质量3年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县已有的5家养老机构逐项检查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完善微型消防站、健身器材、文娱设施,并对部分敬老院开展适老化改造升级,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先后两次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对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村监会建设和履职情况、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和移风易俗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二是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1500余人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系统录入,并完成各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更换工作。三是指导对涉及村委会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额的村进行补选。五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贺民发〔202035),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七是优化社区布局,完成社区数据摸底工作,对各社区管理常住户数、空户进行彻底摸排;重新划分364个网格,逐步提高网格员待遇,并面向社会招聘14名专职网格员。八是坚决执行银川市《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管理办法办法》,累计完成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住小区2500余平米社区用房验收工作。九是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完成“万能章”清理及民主协商月活动,组织开展社工培训班及社工“大比武”活动。

(七)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争取银川市民政局资金支持,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1个,为全县城乡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00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目前完成58家社会组织年检。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整治排查工作。三是制定《关于2020年全县社会组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贺兰县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规范整治条目指南》,并有序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四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3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办理县扫黑办交办的1条线索。五是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累计接到信访案件2件均已办结;累计接收12345平台投诉32件,微博咨询8次,贺兰微博@回复3次,全部答复。六是落实禁毒责任,组织社区进行禁毒宣传及戒毒康复人员回访工作,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将18名戒毒康复人员纳入低保。七是做好全县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实名注册志愿者56462人,推动志愿者活跃29925人,审批志愿者服务项目7582个。八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富兴街街道办事处申报设置、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协助完成立岗镇与平罗县黄河滩涂地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宁蒙行政区域界线贺兰段联检、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等工作,对我县部分有路无名道路进行命名,提供地名公共服务。九是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10月办理结婚登记1212对,离婚登记618对,补发结婚证682对,补发离婚证49人。十是切实做好惠民殡葬。顺利完成清明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约4万人次,接待祭扫车辆2万余辆;完成贺兰山东麓江西旅投葡萄文化园项目区迁坟工作,共计迁坟245;积极治理散埋乱葬现象,协助乡镇场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及109国道改线项目区迁坟安置工作,目前完成迁坟380;认真落实殡葬救助惠民政策,共发放殡葬救助金20.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加大,造成各养老机构工作经费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大;无殡葬及“三社联动”经费保障;县级区划地名预算、社会组织及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安排过少。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各民政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队伍不稳定的情况;民政部门受人员编制因素影响,公益性岗位人员占比大,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低保核查等多个重要岗位均由非在编人员负责,存在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衔接断层的问题。

三是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我县目前仍是土葬区,农村殡葬工作相对滞后,居民选择土葬较多,导致火化率低,生态节能葬法工作推进缓慢。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二是稳步提高特困供养工作质量,计划明年进行2次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四是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指导各乡镇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强化对各乡镇低保确认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提升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一是会同组织部共同做好两委换届工作,规范各村村监会建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及村监会建设履职、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的指导检查,做好村监会成员联审;二是指导完成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继续做好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的综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圆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拓养老服务市场新局面;二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居家养老点;三是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在金贵镇银光村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个,在太阳城社区建设老饭桌1个。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进社区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志愿者注册和志愿者服务项目审批工作;四是指导社会组织承接自治区、银川市社会工作项目并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对公益创投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配合支持专业机构孵化培育我县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整顿、清理和撤销工作,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脱钩,做好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工师的登记工作。


2020上半年我镇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镇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服务。

一、明确责任,做好综治信访工作。

在疫情期间,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汉籍入湘、湘籍入汉人员的摸排,建立台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隔离工作,劝导群众在疫情期间白喜事简办,红喜事不办,不串门、不聚集。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治访、齐抓共管”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各站所、村干部共同抓。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判我镇信访形势,对信访重点人员实行包案制,进行走访谈心了解其困难和现状,制定措施稳控到位。“两会”特护期和每个月安排党政领导坐班接访。对所有信访案件明确办理部门、牵头领导和办理时限。对辖区内参与“夕阳红”集资的人员进行走访稳控。上半年办理上级交办5件,书记、市长信箱来信2封,办结“12345”交办工单22单。

二、继续认真部署,形成扫黑除恶斗争高压态势。

镇里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要求村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播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各村深入排查、挖掘线索,有线索及时上报给派出所进行处理。

三、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创建“枫桥式”单位。

镇里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村干部重点宣传平安创建,制定了《大义镇2020年平安创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镇按照工作步骤,按照评选标准做到人人参与,户户参选,组组参评。加强“一村一辅警”和村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整合,推进“雪亮工程”的建设和应用。成立“枫桥式”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规范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开展法制教育,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的落实,组建巡逻队,对辖区进行巡逻守护。对一些重点人群进行摸排、教育、管控。上半年各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推动基层群众自治。

四、加大禁毒宣传,严厉打击外流贩毒。

年初,镇里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毒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同各村签订了禁毒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任务进行了具体划分。对禁毒活动广泛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同时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和禁毒知识,加深了学生对毒品的危害和认识,形成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求各村精心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制毒、贩毒、吸毒人员进行排查,村支书,村主任、一村一辅警对空心村、有吸毒史的人员一村一村、一户一户进行摸排,管控,对在外地的,跟当地派出所联合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严格按照要求叫他们来进行检测,对可疑情况及时进行上报,镇里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再次排查,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有效的遏制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


2020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更新司法理念,忠诚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服务大局,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涉疫情的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联合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走访企业和社区,增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信心。

持续推进平安融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107人,决定和批准逮捕48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122人,提起公诉78122人,无捕后不诉和撤案,无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情形。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县法院等召开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联席会,到全县12个乡镇全覆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贯彻落实“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完成线索、案件、涉恶案件财物、逃犯等清理工作。

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根据县委部署要求,院领导、帮扶干警坚持每月走访贫困户;积极抽调人员组成网格员工作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队;为联系点雅瑶乡扶贫办公工作提供帮扶经费1万元。

二、积极完善“四大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向县法院提出一审抗诉案11人,目前市检察院正在审查中。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517人。及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6件。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监督撤案22人;纠正漏捕1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公安机关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活动中出现的漏管现象予以监督,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克服案源匮乏困难,主动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深挖线索,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行政案件25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1件,审查立案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积极稳妥开展融安水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提升检察为民工作水平

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2628人,确保七日内回复率实现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件。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周活动,深入泗顶镇“带案下访”,使一起长达33年的信访积案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加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深度融合,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共同搭建信息互通与协作机制。目前,我院通过建立该项机制已获案件线索1件。

大胆创新推行公开听证制度。20205月,我院办理的2件非法捕捞野生动物损害社会公益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诉前和解,我院创新采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查。经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与侵权责任人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诉前和解,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项工作得到检察日报、人民法制网、法制日报、人民监督等多家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报道。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持续打造未检“一院一品”精品项目,建成具备法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功能的“蓝风筝”未检工作室。建成融安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室,与县公安局、妇联等共同签署《融安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做好新时代检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二是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认真学好用好民法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一二三四八”总体方略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928日,受理各类案件5353件,结案4115件,结案率76.87%;其中受理诉讼案件3567件,结案3021件,结案率84.6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38%,为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我县融入副中心城市建设

始终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融入副中心城市建设,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办理民间借贷案件295件,制裁高利放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办理金融纠纷123件,针对一些金融机构工作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并被采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重视“问题楼盘”“问题园区”案件化解工作,高效办理涉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集团诉讼案件58件,审结4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96余万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扶贫帮扶,协助分包村镇完善档卡资料300余份,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服务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件,依法支持自然资源局对66名非法占用耕地者做出的处罚决定;审结涉生态保护刑事案件3件,对在黄河湿地保护区盗采柳条、非法猎捕的冯某等7人判处刑罚,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审判视察组高度评价,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216人,614日依法公开审理了刘某等1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41起,执行罚金344196.96元,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涉黑恶案件做到“案件清结、黑财清零”。加大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6+1”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短板弱项,对涉营商环境五类案件加注“绿标签”,做到即时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截止目前,受理涉营商环境各类案件419件,其中诉讼案件362件,办结274件,平均用时78.83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了75.14天;执行案件57件,办结27件,平均用时76.59天,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全市最短,执行合同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办理破产案件5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高质效推进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制定《孟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印制防控手册200余册发给全体干警及家属,向广大干警发出倡议书,做好机关和干警疫情防控。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县防控大局,两次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和司法局出台通告,用法律手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积极落实防控分包责任,多次到会盟镇和城关镇王庄村督导检查,向分包的4个家属院派出志愿者300余人次轮流值班,协助做好防控知识宣传,为分包贫困村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5000余元,在急难时刻彰显法院担当。坚持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手抓,期间进行网上立案420件,跨域立案13件,网上远程开庭调解结案289件,网上开庭97件,接听12368法律服务热线146次,通过网络查询执行案件财产信息400余件,冻结账户200余次,以司法手段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不停步,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不停摆。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307件,审结262件,判处犯罪分子261人。其中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案件5965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134132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多次赴京违法上访的郭某某等6人从重判处刑罚,维护良好社会管理秩序。审结涉少年犯罪案件66人,对危险驾驶犯罪的高三学生臧某从宽处理,免于刑事处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77起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从宽判处刑罚,提高司法效率。

切实服务保障民生。受理民商事案件2982件,结案2280件。尊重市场主体缔约自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1099件,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家事纠纷189件,促使形成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家风民风。审结交通事故案件187件,劳动争议案件15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8件,准予执行181件,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强化胜诉权益保护。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开展“强制腾房”等集中执行活动3次,发布失信人名单413人次,限制高消费421人次,司法拘留23人次,织牢信用惩戒网络。开展“提质增效、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加大涉执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力度,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加大网络查控力度,查控银行账户1500余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截至目前,新收执行案件1196件,结案922件,执行到位金额3699.96万元,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进一步。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效能

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立速裁快审团队,75%以上的案件由速裁快审团队办理。除法律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外,民事案件立案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截至目前,新收民事案件249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7.09%,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5.73%,与去年同期相比,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了22.53个百分点,小额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了25.31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29.8天,2000余起案件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

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将调解员分散到各速裁团队参与案件调解、释法析理和判后答疑,服判息诉工作明显加强,591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持续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好集立案、保全、信访接待、财务结算、集中送达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作用,让群众“只进一扇门,事务一站清”。截至目前网上立案1286起,网上缴费1606件,157起案件进行了诉前鉴定,253起案件办理了诉前保全,15600余件法律文书集中送达,4800余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8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门视察我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时,予以充分肯定。

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突出党建统领作用,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及“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和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各支部专题学习各6次,开展集中研讨3次,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宣讲8次,给干警上党课2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规范舆论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天平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文明交通活动20160余人,义务植树2次,义务献血18人次,每周五常态化开展清洁家园活动,文明互助、诚信友善成为干警行为自觉。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进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参加中原法治讲堂、青年法官论坛;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署院校合作协议,加强资源共享;开展学术研讨2次,给干警购买业务书籍500余册,选树模范典型5人,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日渐浓厚。严格案件质效管理,坚持实行审判执行质效周通报月分析季讲评制度,开展超审限案件全面清理整顿、“治超清积、提质增效”等活动,干警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维持在全市较好水平。

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以案促改和张坚案“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个方面”12个问题,征求到合理化建议5条,进行整改提升,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发挥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发布督察通报9期,提醒谈话5人,通报批评6人,纪律处分1人,促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两个一站式”建设等工作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31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6条,积极改进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5人次,开展专项视察活动2次,赢得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执行工作仍待加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然任重道远;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仍需持续发力。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第四季度是各项工作的全面冲刺期、收官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一二三四八”总体思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更加严格公正司法,持续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锻造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中担当作为,为孟津“建好北组团、助建副中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要党建统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解决问题、指导实践的锐利武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要担当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打财断血、毁伞破网、打防结合,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落实谦抑、善意理念,坚决规范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公正办理各类合同纠纷,降低司法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法院担当。

三要民生为本,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牢牢抓住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这个牛鼻子,切实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持续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协调配合、联合发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断提升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优化“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诉讼服务,让司法更加智能,让诉讼更加便捷,让群众更加满意。

四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五个过硬”“八种本领”要求,不断提升队伍的执行力落实力穿透力。持续完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权力责任清单,促使规范廉洁司法。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作风导向,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严厉惩治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中流击水,奋楫者进,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以舍我其谁的雄心壮志,时不我待的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全面锻造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中担当作为,为孟津“建好北组团、助建副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我院在岢岚县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上半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稳定发展大局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精准履职,服务大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1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68人,改变管辖11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206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1849人,适用比例(件)90%。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原则,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11人。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防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协同战“疫”,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研究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制度;采取非接触式、视频、远程提讯等方式开展办案活动;积极利用微信、门户网站等公众平台,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做好责任小区人员出入登记,测体温等工作,促进形成防控合力。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助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全面启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认真办理案件。上半年审查终结移送起诉市公安局指定岢岚县公安局管辖2起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卢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经县政法委联席会议讨论和市院统一把关,以普通刑事案件移送起诉;韩某某等涉黑案件,经省院统一把关,以涉黑案件移送起诉。二是强化线索摸排。持续加大摸排力度,注重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在办理韩某某涉黑案中,发现10条线索,已移送县扫黑办。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防疫工作,延伸宣传广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防疫常态化进行多层次、立体化的广泛宣传。四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衔接,与公安、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公检法联席会议,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工作,邀请法院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讨论和证据分析,提高精准打击能力。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围绕县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院党组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不断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坚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全面支持。检察长作为包乡县领导,按照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天天到现场工作制度,每周深入王家岔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促完成各项清单上的工作任务,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院干警对接帮扶刘家湾村贫困群众,扎实履行帮扶责任。节约单位经费向帮扶村投入扶贫资金,出资一万余元帮助补充“爱心超市”物资,出资2万元帮助恢复大棚蔬菜种植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贯彻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先后深入山西易达运销有限公司、山西澳斯特绒毛有限公司、兴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开展服务活动,送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手册,为企业抗击疫情、合规依法经营提供有益参考,服务保障企业稳妥应对疫情、安心复工复产、防范经营风险、健康持续发展。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对管控责任小区住户登记、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抚慰,为未成年人及家长解读防疫政策及相关法律,引导未成年人消除焦虑、恐慌心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呵护未成年人居家防疫身心健康。助力学校复学,519日去到县春芽幼儿园,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528日开展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介绍未检职能、具体工作,让人们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院。61日,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告家长书,呼吁家长同挽安全教育之手,共尽叮嘱教导保护之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最优模式。严格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要求,畅通信访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人次,对于群众反映问题不属于我院管辖范围内的,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转办相关部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联系县扶贫办,调取近几年因案返贫、因案致贫人员情况,进一步审查后,将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申请司法救助。

(二)聚焦检察服务,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共赢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切实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在公安机关建立派驻检察室,前移关口监督。捕前提前介入侦查机关1件,监督立案11人,追诉漏罪2起,漏犯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列席县法院审委会2次,提出抗诉1件,发出量刑建议16人。

——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对4名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监外社区矫正监管场所自行检察1次,联查2次,专项检察1次,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口头纠违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

——重视民行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监督民事执行活动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拓宽案源渠道,大力宣传民事行政监督工作。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件,立案9件,履行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6份。其中办理生态环境案件7件,资源保护案件2件。

(三)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推动能力建设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涵盖领导班子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作风建设方方面面。年初按照市院“检察业务讲坛”培训要求,分部门、按需求对全院干警进行了轮训;同时结合周二例会,按照既定学习计划,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上级部门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按照“三晋先锋”、“学习强国”学分积累要求,干警时时学,保证了理论学习不间断,并在全院形成了比超赶学的浓厚氛围;共参加7次 “中检网”培训班,人均累计培训超过100学时,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理论水平。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同时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持续抓好队伍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院能够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检察职能的发挥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检察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院将以“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下半年检察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继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围绕县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及涉农犯罪,司法救助纳入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服务立足脱贫、着眼小康、衔接振兴的岢岚路子。坚持办案是最好的名片,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抓紧抓好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检察贡献。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改进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深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司法为民,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以精准监督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监督力度,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把行政检察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切入点,拓宽案源渠道,着力补齐短板。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加强沟通,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坚持从严从实,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以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检察干警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干部队伍“四化”建设。


2019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司法行政工作的问题与短板,明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重点精准发力,奋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亮点

1.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融合。

2.全市律师达到550名,比去年增加了13.87%,每万人律师拥有量达到1.84人;全市律师机构达到80家,提前实现省委办公厅要求到2020年每个欠发达县(市、区)至少有2家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3.韶关市在全省2019 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评估结果为合格,优秀率全省排名第2;刑罚执行一体化推进工作成效起步快成效好,在全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4.市司法局被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2.15”专案办理中被省司法厅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5.市司法局扶贫工作成效突出,扶贫联系点始兴县顿岗镇周所村作为韶关市代表村之一迎接省对市2016-2018年扶贫成效考核,取得好成绩。

6.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7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2018年度“六无”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党建先行全力打造政治机关。一是局党组、班子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纳入“三会一课”内容,扎实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机构重组后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整理党员队伍,认真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支部达标创优”、“党员评星定级”系列活动,以政治引领业务,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遵循正确政治方向。三是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理顺了全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四是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讲座、论坛活动申报审核制度。五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保障贯穿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始终,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融合。

2.立足新职能定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完成中共韶关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的组建,健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法治广东建设考核、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督察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督察;启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是完善行政立法机制,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和重点领域立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立法起草过程中相关问题,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合法性审查2件,规章草案合法性审查2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具审查(备案)函58件;组织开展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的“兜底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三是强化行政监督,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出具各类意见247件次,审核重大合同27件,涉及金额约34.107亿元,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74件;四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宗,办结74宗,同时办结2018年度留存案件27宗;坚持落实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通报制度。

3.坚持底线思维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力推进刑法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矫情分析研判制度,规范信息化核查,开展“智慧矫正”和矫正人员分类教育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延伸监管警察作用,引入社工组织实施社区矫正“伙伴同行”项目,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6人,重新犯罪率0.1%。二是认真落实司法部建立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要求,建立健全五大戒治中心,深化“两站两基地”建设,引入社会医院设立驻所卫生所提升场所医疗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四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融合,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推进访调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全市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医疗、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专业化调处化解。全市调解矛盾纠纷13593宗,调解成功13396宗,调解成功率98.55%

4.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以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受法律咨询25428人次、开展办事服务10923件、组织服务资源73248人次,办理“12348广东法网”工单94宗。二是不断充实“12348广东法网”上线值班律师志愿者,积极组织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上线值班,努力构建“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三是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四是完成韶州公证处升级搬迁工作,成立韶关市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办理公证10724件。五是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全市受理司法鉴定案件2767宗。六是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举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培训班,深入开展“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建设。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93宗,受理农民工法援案件136宗。

5.突出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深化“七五”普法。一是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宪法考试活动,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举办“宪法教育大课堂”师资和全市法治副校长培训。三是开展“善美之城 法治韶关”主题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车站、进景区、进单位、进乡村、进军营活动。编印《韶关市善美韶关与法同行法治童话故事征文精选》3000本,“宪法在我心中”口袋书1万册。四是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和普法阵地建设,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0个,重新修建了“韶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指导207个村(社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五是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在《韶关日报》“法治”专版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韶关电台综合广播频道开设“宣宣普法”法治童话故事专栏。

6.夯实基础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基层司法所建设力度,在省司法厅的统筹推进下积极实施“三个明显”司法所改造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通过招录、购买、调入等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工作考核制度,解决司法所内务不整、工作无序、资料不全等问题,推动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司法所人员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组织收看省厅“司法行政大讲堂”、“业务工作大讲堂”等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建成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

7.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持续做好市县两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员履职规范有序。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三是联合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通知类刑事案件2783 宗。

8.突出行业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为抓手着力培养广大执业律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专项检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等全面加强律师执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律师办理敏感案件报备及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二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主题党课活动、督促司法鉴定机构自查整改、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三是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市强戒所戒毒人员当中开展广泛教育谈话活动,签署不涉黑社涉恶保证书,对重点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动员社区服刑和戒毒人员检举揭发,深挖涉黑涉恶有效线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大多数县(市、区)司法局在机构重组后增加了职能,但工作人员没有增加或增加的人员与业务的增加不适应。

2.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导致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保障不够有力,也导致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不足、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项目不齐。

3.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开展难以有力推进。

三、2020年工作谋划

(一)工作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快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创新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职能融合优化,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机制。

(二)主要工作安排

1.督促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各级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监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2.健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出席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青少年法治体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各市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运用。

3.加大立法协调力度,落实催办督办机制,继续做好送审法规草案的配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以及下一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和政府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5.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依托基层司法所等平台,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下沉,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推到一线;推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

6.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试,按时进行证件申领审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执法单位按照执法公示平台的使用要求,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7.结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8.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制度;深化公证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司法鉴定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和改进仲裁登记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社会公信力。

9.认真总结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经验,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水平;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程度;继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

10.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以案定补”制度;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推动知识产权、网络等领域人民调解;加大对品牌调解室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

11.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继续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大力开展“震撼教育”、国学教育等活动;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工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12.认真落实司法部建立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要求,健全完善戒毒工作模式,深化“两站两基地”建设,促进戒毒矫治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戒毒场所功能设施建设,确保场所实现第18个安全“六无”目标。

13.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综治、公安、信访、司法等单位信息互通,规范运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调处矛盾纠纷联动机制。

1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安保维稳等专项活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潜在风险隐患大排查,研究提出防范化解工作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15.继续推动“三个明显”(明显窄小、明显破旧、明显影响执法形象)司法所改造,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6.全面参与省司法厅统筹推进的“智慧社矫”“智慧戒毒”“智慧复议”“智慧普法”“智慧公证”“智慧调解”等项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


2019年上半年,新区政法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新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牢牢把握“稳定就是政绩,稳定就是胜利”的目标,坚持“稳”字当头,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掌控好攻坚重点,统筹协调好各方面涉稳关系。

——稳中有进。上半年新区政法工作满意度90.6分、群众安全感92分。新区三个街道公共安全指数长期位居全市前列。

——稳中有为。圆满完成了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六四”等敏感节点的维稳安保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稳中有治。深化“平安细胞”创建,重点做好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公园、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推动各单位将乱点、乱象治理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一起来,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加强特殊人员服务管理,未发生脱管漏管失控情况。

——稳中有忧。认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调研,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好万全准备。

——稳中有利。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新区政法系统学习培训全覆盖,针对《条例》需要深化细化的重点问题,结合实际开展《社会治理体系指标化建设》《网格闭环式管理》专题调研,以指导推动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新区设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法庭,将为“美丽大鹏”建设提高更有力司法保障。如期完成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队伍机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频高位推进。上半年,新区党工委会、常务会、领导小组先后13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入发动摸排。聚焦基层选举、集体经济、侵占林地、违法建筑等问题,逐社区、逐行业、逐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共出动26批次约300余人次在一线开展整治,主动挖掘线索,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坚持加强宣传引导。新区政府网站扫黑除恶专栏推送简报32篇、工作动态44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性跟踪报道(转发)1335篇,向本地居民和游客发送宣传短信8万余条,发放折页和小礼品10万余份。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18个、灯杆旗763个、海鲜街宣传牌匾800块、滚动播出led屏幕75个、公交站亭画面100个、往来景区刊载画面公交车4台,为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二)持续深化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开展专项治理攻坚。针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重要矛盾和重点人群,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集中攻坚,一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坚持动态排查、定期研判。坚持每周开展矛盾隐患分析研判,每月组织会议向属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预警通报和部署化解,每季度召开信访维稳形势研判会。推行“吹哨报到”,高效化解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吹哨报到的维稳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属地街道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贻误化解时机、激化矛盾等问题,将“第一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落到实处,将隐患消解在基层。妥善化解多起重大不稳定隐患。

(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心起点”心理健康服务站,累计直接服务7000余人。打造全市首批“舒心驿站”之——葵涌“舒心驿站”心理咨询服务站,在开展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基础上,推动各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合作联动,实现阵地与资源的共享。协调开展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筹各职能单位及各办事处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摸排、打击、防范、整顿等各环节工作,政法办牵头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督导。加速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雪亮工程”一期完成最终验收,二期第一批完成初步验收。试点开展“党建+法治+自治+公共法律服务”治理模式。以葵涌办事处葵涌社区、大鹏办事处水头社区、南澳办事处西涌社区为试点,打造以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自治为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排查。上半年采集人口52439条,注销人口68088条,核实企业法人信息8508条;指导各办事处通过PDA采集上报实有事件共10270宗。

(四)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组织召开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力推进龙岗区委托执法协议签订有关事宜。对新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定期进行全面评查,建立预警监督台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新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2343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210次,其中法律援助案件咨询398次,人民调解咨询212次。积极引进优质律师事务所,推进设立5万元到20万元一次性业务扶持和最高20万元用房扶持资金。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证服务,累计接受公证业务咨询89人次,现场办理公证业务13宗。为新区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针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出具法律意见192份,意见采纳率100%。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向市司法局备案文件5件,备案通过率100%。开展全新区范围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清理,共清理109件。全面梳理以新区管委会名义签订的合同39份,审查各单位重大合同97份,提出修改完善意见485条,有效预防合同风险。率先推进司法所“大榕树计划”。以葵涌司法所为试点创建全国先进司法所,建成新区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并在公园内设置全市首个人民调解露天平台“榕话亭”,创办全市首个由司法所主办的法治期刊《榕话》。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宣传。举办“宪法教育大课堂”15场,实现新区13所中小学全覆盖,2600余名中小学参与。开展社区普法活动79次,受益群众达到2万余人。组织新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专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五)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政法队伍。突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政法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根据新区党工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突出政治建设。坚持落实班子会议、党务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懂弄通做实,锻造绝对忠诚。把政治过硬作为政法干部选任第一位要求,分类别、全覆盖开展经常性政治教育。突出业务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赴外轮训,到兄弟区考察学习,将学习“枫桥经验”纳入新区主体教育培训课程,对标先进借鉴经验。邀请专家学者就《条例》、营商环境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选拔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优秀年轻任中层实职,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突出作风建设。推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完善审签权限清单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全面梳理岗责清单排查各环节风险点。扎实开展“查问题、补短板”活动,着力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上半年精简会议、文件数量,压缩“三公”经费均居新区各单位前列。

三、下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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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0年政法系统报告总结汇编(9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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